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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网络欺诈何其多?

字号+作者:刘仰 来源:作者博客 2012-08-11 08:28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消息,破获一宗网络诈骗系列案。案情大致如下:某男爱看电视选秀节目,自己也想参加,便在网上搜索该栏目,找到该选秀栏目电话,打电话咨'...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消息,破获一宗网络诈骗系列案。案情大致如下:某男爱看电视选秀节目,自己也想参加,便在网上搜索该栏目,找到该选秀栏目电话,打电话咨询,对方称自己是该栏目工作人员,并说交2500元就能参加栏目。该男从银行转去这笔钱,此后无法再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遂报警。其实,警方经常接到此类报警,这只是此系列案中的一例。这个系列案初步串并案一百多起,在海南海口、儋州两地破获三个诈骗团伙,抓获十三名嫌疑人。
    很多人都接触过手机短信诈骗,它有多种不同的诈骗套路,针对不同的对象,精心设计了巧妙的陷阱。在过去数年时间里,手机短信诈骗使得很多刚接触手机的用户纷纷上当。为此,公安部门一方面破获了不少此类诈骗团伙,另一方面也在容易被骗的场合,针对容易受骗的人群发出各种警示,提供防范的措施。应该说,公安部门打防结合的努力,使得手机用户对于短信诈骗的警惕性大大提高,有效降低了手机短信诈骗的成功率。如果说前几年风行的手机短信诈骗是伴随手机这一新技术普及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那么,近年来,随着中国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网民在网上各种活动、交易的大规模增加,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已出现取代手机短信诈骗的势头。从事手机短信诈骗的犯罪分子为了“广种薄收”,还需要短信群发器这样的工具,而实施网络诈骗,只要熟悉网络技术,一台电脑的作用比群发器更大。
    北京公安局近期破获的网络诈骗系列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网络诈骗的特征。首先,网络诈骗主要针对经常上网的白领阶层;其次,随着网购等网络交易的迅速增加,网络诈骗大多与此有关;第三,手机短信诈骗很多都设计成临时性的突发事件,而网络诈骗大都按照网络日常应用的常态来设计,例如购物、票务、收费活动等。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有较高的技术手段,在网络上把自己伪装成合法的机构,骗取普通网民的信任。因此,北京市公安局此次破获网络系列诈骗案对于网络犯罪是一大震慑,也是保护广大网民利益的实际成果。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躲在暗处,公安机关在明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犯罪与打击网络犯罪,也是智力的较量,公安部门需要在这种较量中不断提高。与此同时,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分散,隐蔽性很高,使得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本也很高。因此,在加强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手段的同时,也需要针对网络犯罪易发的领域,加强警示,增加民众自我防范的能力。
    网络犯罪之所以能够得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用网民对于合法网站的信任,恰如手机短信诈骗很多也是利用人们对于权威部门或亲友的信任。这种现象也给了人们一个更加重要的提示:网络上利用民众的信任而实施的财物诈骗很实际,诈骗多少就是多少,报案了、破获了,就能依法惩处;但是,网络上利用网民的信任而实施的观念诈骗、信息诈骗,例如谣言,事实上也很多。然而,这种诈骗由于不涉及具体的财物,即使被证明虚假,公安部门目前也很难对其实施处置,但它造成的影响和潜在后果非常严重。对此,民众应该擦亮眼睛,多比较、多鉴别,以分辨各种网络信息的真伪。大量出现的网络财物诈骗说明网络上存在很多虚假信息,我想指出的是,网络虚假信息不仅仅只是财物方面的诈骗犯罪,同样也有与财物无关的观点、信息上欺诈。
    网络作为一个新技术工具,如今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当人们说中国法制不够健全时,我认为,一定程度上这种说法是对的。例如,对于网络不实言论的欺诈行为,中国尚没有完整的法规。这一点真需要学习一下美国等西方国家,早日建立针对各种网络虚假信息的完整法规,使得公安机关不论面对网络财物欺诈还是言论欺诈,都能尽快有法可依。
总之,很多人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但是,每个人都应经常提醒自己——不论是财物还是言论,网络上充斥着大量不实信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分辨各种网络信息的真伪,主要只能靠网民自己。我希望,在公安机关持续不断的努力下,这种局面能够尽快改变。加强法制,依法治国,网络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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