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贺雪峰
网友“滠水农夫”在《贺雪峰的哀求唤不醒私有化者的良知》一文中,分析了贺雪峰在面对主张土地私有化、市场化的学者时的无奈,并且指出:什么“贺雪峰力驳私有化论者”,分明就是“贺雪峰遭私有化论者围攻嘛!”这个观察是对的。在笔者看来,这是必然的结果,贺雪峰的理论真的驳不倒私有化论者。为什么?除了大的社会政治背景的因素之外,还在于贺雪峰的理论本身。
滠水农夫在评论中说:“众所周知,贺雪峰教授是小农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其核心理论就是小农经济在现时仍然具有不何替代的作用,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因此不宜现在就退出历史舞台。”这个评论,笔者也是赞同的。贺雪峰教授是知名的三农学者,笔者很钦佩他对农民这个群体的真诚关怀。他对土地私有化、市场化和资本下乡这套歪理邪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和深深的忧虑。但是,如果从保护小农经济的理论前提出发,那么,他在私有化学者面前的失败就是注定的了。如果我们把现在中国的农村经济定位为小农经济形态,那么,他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注定要走向消亡的。正如滠水农夫网友评论的:“小农经济要么被集体经济消灭,要么被资本主义经济消灭,难道还有长久不变存在下去的理由吗?小农经济的被消灭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从这一角度讲,张曙光是有道理的。”所以,贺雪峰教授在与私有化学者的辩论中失败是必然的。
问题在于,贺雪峰教授根本就不应该与他们辩论要不要保护小农经济的问题。很多体制内有良知的学者,为什么辩不过无良的右翼学者?因为他们常常由于不敢触及问题的本质,而陷入右翼设定的伪问题,不论你怎样解释,都是徒劳的。
我国的土地问题也好,三农问题也好,从根本上讲,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化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改造农业的道路问题,此外没有什么中间道路可走。而与农业集体化道路不可分割的前提是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道路问题。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是工业化、现代化道路背离毛泽东路线的结果。改开以来根本性的理论错误在于:割断农业、农村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关系,不承认农村集体化与农村工业化的必然联系,孤立地就农业说农业,只说农业适合家庭经营,不讲农村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需要集体经济体制,这就必然走上资本主导的发展道路。
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工人、农民都是主人。是国家的工业化,也是工人、农民自己的工业化。资本主义的工业化,是资本家的工业化,资本主导的工业化,不论城市职工还是农民工,都成为雇佣工人。前三十年的工业化是前者,后三十年中,八十年代是过渡,九十年代是质变,不论是城市工人,还是农民工,都已经雇佣劳动化。
毛泽东规划的工业化道路,是依托公有制经济体制,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农村的工业化(公社工业化),是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为什么是两条腿,而不是一条腿?一条腿走过来的工业化有两种:一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一种是前苏联社会主义的,中国都走不通。原因在于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基数太大,不论是靠资本的还是靠国家的工业化,都带不动大批农业人口转移和农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而两条腿走路,特别是公社的工业化,才是农民自己的工业化。这是毛泽东选择的最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
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性的认识问题,就是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的建立,绝不是仅仅解决农业问题的。它是我国整个工业化道路的体制支撑。这主要表现为,在第一阶段,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和粮食等农产品供应;在第二阶段,他既是农村工业化的组织载体和体制支撑,又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广阔的市场需求,并且还为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准备了体制条件。所以,用所谓农业问题解散人民公社,本身就是一种缺乏战略眼光的机会主义短视行为。三农问题的根本症结就是打掉了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瓦解了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改革前国家的和公社的两条腿走路的工业化,是国家这条腿先迈第一步,条件是靠组织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原始积累和粮食等农产品保障供应。所以,农村先组织起来,先学大寨,搞基本建设,以粮为纲,是支持国家工业化。到粮食问题基本解决以后,公社的工业化开始起步。多种经营、社队企业,转移农业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工业装备农业,改造传统农村。公社工业化的充分发展,会促进城乡工业体系的融合,逐渐缩小城乡差别,传统农村在公社工业化的基础上实现城镇化,即建设小城镇和新农村社区。
新中国六十多年的发展史,如果沿着毛泽东规划的这条道路走下来,就根本不会有什么现在的三农问题,不会有什么土地流转、资本下乡之类的争论,也不会有什么要不要保护小农经济的蹩脚问题。
所有三农问题的认识错误,都来源于把农业与工业化割裂开来,孤立地分析农业问题,而不是从工农关系的角度来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左”的表现过去是不支持多种经营和发展社队企业,甚至当成资本主义进行批判,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右的表现是以包产到户为名搞分田单干,解散集体经济体制,为资本主导的工业化开辟了道路。改开以来最重要的所谓理论创新之一,是农业适合家庭经营,所以搞家庭承包。这是很可悲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短视的理论骗局。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出路是工业化,包括国家的和公社集体的。工业化才是向前发展的物质前提,是生产力发展的前进方向。而农村社会主义的工业化恰恰需要集体经济的体制支撑和组织保障。相反,理论家们却把家庭小农经济的理论当成为指导农村工作的旗帜,岂有不败之理!
右派们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前三十年极尽抹黑、歪曲之能事,以偏概全,颠倒黑白,肆意丑化。其目的是根本否定新中国改造个体小农经济的必要性,否定建立集体经济体制的合理性,这早已成为他们三十多年来的常用手法。拿小岗的破旗挥舞了三十多年,把农民中最落后、最自私的一面发挥到了极致,却把农民中的忠诚大义、艰苦奋斗和集体合作精神等正面的东西全部掩埋,不但至今不知悔改,还要让《老农民》又继续挑梁,重复着过去的伎俩。可惜了几位知名演员,还颇自鸣得意,真是不该高看了。可见右派们对毛泽东时代的恐惧和仇恨,几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发泄的机会,哪里会顾及习近平的两个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的告诫。在这样的背景下,贺雪峰教授还要与私有化学者争论小农经济的合理性,乞求他们怜悯一点农民兄弟,岂不是自找没趣。看看人家回答的多么干脆:“如果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农民进城以后也可以回去,买不到土地就做佃农,照样可以维持生活,繁衍后代,不需要为他们担心”。两千多年了,农民当了多少代的佃农,新中国的今天,倒要靠右派们来教导了。
很多左翼的同志也没有搞明白,为什么离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背景谈我国的农业问题,都不会得出科学的结论,都会陷入西方自由主义的陷阱,都是在背离毛泽东的正确路线。结论只能是农民破产,成为资本的雇佣,想当个像样的佃农,怕也是不那么容易。道理在于,农业和农民,要么依赖于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集体化完成现代化转型,要么接受资本的改造,使小农经济退出历史舞台。
我们可以看看,按照毛泽东的工业化战略,在国家工业化背景下,农村发展的几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起来,建立集体经济体制,先进行农业基本建设,解决粮食问题,同时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这是50到70年代的主题,是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起步必不可少的支撑条件。
第二阶段:启动公社工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多种经营,发展社队企业,解决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这是7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农村发展的主题。农村和城市形成两条腿走路的战略格局,并且逐步由短缺经济向供大于求转变,向工业反哺农业转变,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也逐步加大。
第三阶段:城乡工业化发展进一步交汇、融合,推动农村城镇化集聚,小城镇发展起来,传统农村开始社会转型。农村工业化直接带动农村城镇化进程,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如果我们以此为标准来评判各个时期的政策是否对头,就容易从实际出发搞清问题,而不是停留在一般的概念上争论不休。
对六十多年农村政策的评估
正面评估:
1、合作化是正确的。
2、人民公社是正确的。
3、农业学大寨是正确的。
4、发展多种经营是正确的。
5、发展社队企业是正确的。
6、农业搞责任制是正确的。
7、农村小城镇建设是正确的。
8、建设新农村是正确的。
负面评估:
1、反对合作化是错的。
2、公社化时搞共产风、浮夸风是错的。
3、反对家庭副业、多种经营是错的。
4、反对社队企业发展是错的。
5、一刀切分田单干是错的。
6、解散人民公社是错的。
7、集体企业私有化是错的。
8、土地自由化流转是错的。
具有质变或部分质变的最主要的节点在哪里?一是解散人民公社,一是集体企业的私有化。而最后的质变节点就是土地自由化流转。
所以,现实斗争的焦点根本不在于是否保护小农经济,而是在要不要坚持农村集体经济这个根本点上。从现实的斗争形势出发,目前农村两条道路博弈的最后节点,在于是坚守双层经营体制的承包制,还是把它作为遮羞布最后抛弃它,推进土地自由化流转?突破它,土地自由化流转合法化,完成土地私有化,集体经济再无回头路可言。而守住这个底线,则还有回旋的余地,土地关系的调整完全可以回到宪法规定的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内,回归到集体土地承包关系的调整上来,回到集体双层经营体制的“统”的功能上来。在这个前提下,土地自由化流转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私有化的概念。
做集体的主人?还是做资本的雇佣?还是做个佃农?农民们准备好了吗?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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