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湖北省大冶市政府法制办的一位周姓副主任科员,向境外间谍人员提供信访、维稳资料,并从中收取活动经费1000元,事发后,她被开除党籍,并被行政撤职,职务由副主任科员降为办事员。
而在刚刚过去的这个4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中新社高姓前记者(女)为境外网站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现年71岁的高某,曾经是中国新闻社的记者,1994年11月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但刑满后,她仍被聘担任德国之声电视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作者、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特约评论员,以及香港明镜系刊物特约撰稿人,从曾经的中国政府的罪犯,一跃变成境外机构的雇员,说起来,这也算一种“改革开放”特色吧;不过,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会在70岁以后,仍因将一份由其非法获取的机密文件提供给某境外网站刊发而被再度判刑入狱。看来,之前的7年刑期并没有让她真正明白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当然,其实现在不明白这件事的人应该不只是高一个吧。
正在央视一套播出的剧集《于无声处》,故事描述了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代,发生于正在攻关国家绝密军工项目的202厂里的一场反间谍战,202厂的生产项目是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核潜艇―--在现实里,中国第一代核潜艇即092型核潜艇1970年代在辽宁葫芦岛渤海造船厂动工兴建,1981年下水,1983年8月交付,1987年服役;而第二代核潜艇094型于1980年代末开始研发,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719所)设计,亦由渤海造船厂建造,它是中国建造的排水量最大的潜艇,中国核潜艇对于中国国防是至关重要的国之重器;由上述可见,剧中的202厂应该就是现实里的渤海造船厂,而作为本剧的故事重点的潜艇建造项目“蓝鱼计划”应该是指正处于研发阶段的094型核潜艇吧。
漫说在1980年代初,即使到3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的094型核潜艇仍然作为一项重大的国家机密而鲜少见诸公开资讯,这又可以回过头来证明为什么在剧中那个“蓝鱼项目”所涉及到的分分毫毫一草一木都被称之绝密而不为过。
2010年时,曾播出过一部叫做《苏菲的证词》的剧集,展示了发生在负责研制核潜艇低噪音螺旋浆技术的海军851厂里发生的一段反间谍故事,那部剧集的内容与《于无声处》类似,但仅是局部展示中国核潜艇建设过程里的间谍战--可见,整个中国核潜艇的研发、建造过程,其实也是由无数个如《于无声处》里表现的那些反间谍故事组成的,且三四十年以来,这些事一直持续而未曾断绝,只是我们这些处于和平阳光下的人们根本不曾轻易察觉罢了。
202厂助理工程师陈其乾投书举报
陈其乾行为诡秘地与国安人员接头
《于无声处》里,由赵立新饰演的202厂陈其乾,是位刚刚由著名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助理工程师,他不但业务能力非常突出,且喜擅侦探推理,以福尔摩斯自居,又因202厂在国家军工事业上的特殊地位,所以,他也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这场反间谍战中--在本剧第4、第5和第7集里,陈其乾经过自己的调查和判断,认定同车间工程师张文鸿有泄露202厂核潜艇特种钢材机密的嫌疑,于是,他竟毫不犹豫地多次投书“有关部门”举报张文鸿,他更主动约见国安人员,绘声绘色地细诉自己的调查和推理。
对发生在202厂的这场反间谍战而言,无疑陈其乾的举报起到了重要的正面作用,在他的参与下,核潜艇的特种钢秘密终于保住了,而最后埋伏于202厂里的间谍人员也将被一一挖出。
但关于此,我还是注意到一个特殊现象,即剧中陈其乾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过程,无论是投书,还是约见,都被创作者处理得有些神神秘秘,甚至鬼鬼祟祟,至少是视觉处理很中性,而不带着任何高尚的色彩,陈其乾戴着大墨镜神色紧张地与国安人员接头的情节给人以阴暗和滑稽的印象--我以为,导演者和表演者之所以要做这样的处理,或者因为在今天向有关部门举报,已经约定俗成地被划进“告密”的行列,即使这位“告密者”是站在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和坚定保守国家机密的角度上,而陈其亁的此等戏码显然也是拍出来努力要让当下观众接受的。
无疑,在1980年代或之前的中国,在国家利益、国家机密与个人自由、个人隐私之间,所谓的冲突基本上是没有的,因为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需要,这不但是一种可以写在法律法规里的硬性条文,也是已然刻在每个中国人头脑里的生活观念,《于无声处》里陈其乾在发现了同事张文鸿的诸种鬼祟之后,毫无犹豫地偷看他的笔记本(侵犯隐私),又多次举报之(告密),虽然这种行为里不能不说也带着他的个人目的,但从结果看,这种行为是被完全正面肯定的;而到了今天,当这种行为被拍到电视剧里,被故事化处理后,则一定多多少少要带上那么一点儿“告密”的不光彩的色彩,这样的处理方式即使反射到我们当下的观众心里,我相信许多人也未必就站到可以为了国家利益和国家机密而置个人自由和个人隐私于不顾的立场,至少,我们会感到这很尴尬,很棘手。
通过这部剧的这一处情节处理,也可以反观那宗著名的高姓记者案。
高姓女记者在1989年即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而被判刑,20多年后,她仍然再次犯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犯而再犯,这至少可以证明她对20多年前的罪责是没有认知的,而在她第一次服刑出狱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她获得了比入狱前看似更为“伟光正”的专业承认--她被聘担任德国之声电视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作者、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特约评论员,以及香港明镜系刊物特约撰稿人,我相信,是这些个令其个人自由欲望无限膨胀的身份最后回头又害了她,而不是别的。
漫说向有关部门直接“告密”的陈其乾了,就是前些天,将那位著名的央视星光大道节目主持人的一段特别内容的视频发表到互联网上的某个人,业已被无数人刻意或者无意地谴责、贬斥为“告密者”了。
今日的中国,与往日的中国确已经大大不同,这从陈其乾的行为被表现手段从“举报”处理“告密”就可见一斑,我相信对现在的观众而言,如何看待剧中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于他们是更关心国家利益或国家机密的重要,还是更在乎个人自由和个人隐私的重要,而在这两者间确实有一条鸿沟存在。
《于无声处》现在才只播出5集,绝大多数内容还不知怎样,我亦不知道剧中关于上述的“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或“国家机密与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最终将得到如何展现,但我作为一个观众,至少当面对这样的一个带着强烈矛盾色彩的话题时,那种感受也是强烈矛盾的,很难如1980年代的202厂工程师陈其乾那样得到明确选择--去举报,不惜做一个“告密者”。
我相信,这些情节也会在《于无声处》的观众中引发强烈对立的争论,这就是今日之中国与当年中国明显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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