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好来坞电影《十二怒汉》于1957年诞生,“十二怒汉”就已成为一种称得上颠扑不破的法律题材电影模式――而非法庭上的陪审员制度模式,也就是说,在此之后,凡是依此模式认真拍出来的电影,都能被归进优秀或者经典的行列,而同样,在此之后,与此情况相同和相似的现实法律审判(疑罪从无),却大多会变得臭名昭著,最有名的当属发生于美国1990年代的辛普森杀妻案。
年轻的中国导演徐昂很巧妙地将“十二怒汉”模式嫁接到中国的北京,展开了一个就发生在当下和我们身边的《十二公民》的故事,应邀出演者都是顶呱呱的来自中国国家话剧院的著名演员,如何冰、韩童生、张永强、赵春羊、班赞等。
与“十二怒汉”模式一样,《十二公民》里的案件也发生在一个年轻人和他的父亲之间,不过,与美国1950年代的《十二怒汉》着重表现了贫民窟里的社会矛盾和俄罗斯2007年的《十二怒汉》着重表现车臣战争后的民族感情弥合非常不同的,是中国的这部“十二怒汉”把着眼点放在对贫富悬殊的现实社会的反思,以及对由其带来的严峻社会问题的反诘。
电影里,一位出生在河南农村的少年,被自己贫苦的亲生父亲从小就遗弃,后由一位作为民营企业家的养父养大成人,但长大后,好逸恶劳而不思悔改的亲生父亲又前来寻亲,并利用血缘关系一次一次向被称为富二代的这位少年索要财物……后来,惨剧发生,那位贫穷而好逸恶劳的亲生父亲被杀死在一个破烂的旧式小区里,而这个少年更被多人指控就是杀人凶手。
首都某政法大学将这宗发生在现实里的凶案呈上课堂,实验性地请来12个社会身份不尽相同的学生家长,引进了一次大陆法系之外的陪审团制度,由这12个社会公民对这个被指认为弑父凶手的少年到底是不是有罪进行最终的陪审团裁定。
其实,当我看到这个故事的开始,就已经料到此12人最终“一定”会裁定这位不知名的少年无罪的,但也绝不只是因为我曾熟知好莱“十二怒汉”的电影模式,更因为,我相信中国的编剧们是绝对不敢以颠覆好莱坞的方式来裁定被告有罪的――虽然在真正的西方陪审团制度里,既可以裁定被告无罪,也可以裁定被告有罪。
从电影手段上说,《十二公民》里12位陪审员从11比1认定该少年有罪,到12比0认定该少年无罪的过程还是相当精彩的,对普通观众来讲,也算得上是一次普及侦案与法律常识的过程,但就此12个陪审员所面对的指认那少年有罪的那些证据看,我相信在中国,若真的仅有这些证据,检察院几乎不可能将其作为有罪证据提交法院开庭审理的――除非这里有我们常说的那种法律之外的黑手存在――也就是说,中国适用的法律制度几乎不可能让电影《十二公民》里的这种证据仍存在明显缺失的凶杀案进入到法庭审判程序,所以,说起来这部中国电影的一个硬伤,就是没有把准确指认少年为弑父者的证据做得更实,留了过多的空白。
当然,电影就是电影,我们也理解,这些留在证据环节的空白其实是为了能令12位公民可以在这样的陪审团程序里大展身手的,这不仅是这部中国电影的问题,其实在所有的“十二怒汉”模式电影里——以及在真正的现实审判中,这样的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着。
其实,我个人很不喜欢电影里设定了一个富二代少年涉嫌杀害来自社会底层的亲生父亲的案件,无论到底这12个人的陪养团最后认定这位富二代少年有罪或者无罪,在我看来,这样的结论都比我们所面对的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显得更为冷酷无情,除非导演真能找到如此的现实案例来说服我。
你想想,一个社会底层的年轻父亲,一个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当年主动抛弃了自己亲生的幼子,结果这个幼子被一个超有钱的养父养大成人,那么请问,这个少年是如何被这个富有的养父遇上的呢?是这位养父当年在大街上捡到了这个孩子?还是少年和自己的母亲先是被亲生父亲抛弃,然后母亲又嫁给了一个有钱人,他才从“穷二代”变成了“富二代”的?
社会性内容,是《十二公民》强化表现法律性内容之外的空白和遗憾,不得不说,在此类现实事件里,一个富有的人勾引了一个穷人的妻子,使之抛弃了贫穷的老公而嫁入豪门的事例看起来是更多一些,也更真实一些吧,我想。
不过,尽管如此,来自国家话剧院的一众“超能演员”还是为本片奉献了极为精彩的表演,可以说,他们一个比一个演得精彩,而最精彩者,我相信有人认为是饰演八号陪审员的何冰(其真正身份是检察官),而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表演者应是饰演2号陪审员的韩童生,一位有老北京身份的出租车司机。
何冰坚定地认为富二代的嫌犯少年“无罪”,而韩童生则坚定地认为这位少年“有罪”,他们互相极为对立的立场,是这个故事的两个极端,中间串起10位意志和思想程度不那么极端的人,与彬彬有礼,且惯以理性和启发的检察官何冰不同,出租车司机韩童生显然身负着这个社会里太多的负能量,他对这位涉嫌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的少年之所以“恨”之入骨,但其原因大多与本案的证据无关,而关联这位出租车司机自己在现实中的境遇,比如家庭不幸、儿女不孝、世道不公、老板不善等等,韩童生天然地认定“富二代”少年不可能是什么好东西,也许是因为那位贫穷的河南籍的亲生父亲的境遇会让他很容易想到自己吧。
即使电影到最后,检察官何冰终于说服了所有人,签下了“无罪”的共同结论,但韩童生这位首都出租车司机心里一直有一小部分没有任何的投降或迎合,他一以贯之的表演,以及切合实际的生活行为,向我们暴露了一位久经“表演考验”的表演艺术家的真实身份。
不过,我依然以为,《十二公民》导演令来自社会底层的二号陪审员和那位在本案中丧命的河南农民工父亲一起充当了全片的反面角色,是一种不明智也不客观的设定,其实在欧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中,出现在陪审团里的人们在法律审判中所发挥的作用更多的应该是做出道德判断,而非如本片中称得上条分缕析的侦案和技术判断,换句话说,那些以陪审员身份参与了法律审判的人底层民众的个人道德观,或者团体的道德观是需要更加被认同的,而非如本片里所表现的这样,一如韩童生饰演的这位出私车司机,为了狭隘的私人经历而轻易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而其本人又在私德上存在太过明显的缺点。
从某种意义上说,《十二公民》里何冰与韩童生的对立,亦被赋予了当下中国社会精英阶层与草根阶层间的诸等对立,他们是电影里个人故事被最多释放的两个角色,也是个人性格最为突出的两个角色,或者说他们才是公民中的公民;就我个人的判断,若果导演在创作中若能将这两个角色在这场所谓的“公民运动”中的作用正好对掉一下,可能这部影片的价值观格局和大众号召力会大不一样;总之,虽然电影在中国更倾向于是精英的艺术,但太过精英式的思维方式,若不小心、不受节制,则很容易会走向反大众和反底层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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