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会失灵,社会当然也会失灵,让社会自我管理,可能性就包括社会走向“灰化”和“黑化”。任由傻子自生自灭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更坏的可能从一拨又一拨冒充傻子家人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了。拉条子搞不明白的是,这些人为什么要抢一个傻子,其实金枝子已经说了,傻子用处很多,但金枝子只是说说,拉条子听了也跟没听见似的,继续追问那些人抢一个傻子干什么,拉条子的“勺”正是体现在这里:他不敢相信社会会这么坏。
“一出生便风华正茂。”
这是十多年前一家都市报创刊时用的宣传语,我觉得用这句话形容陈建斌导演的《一个勺子》同样合适。
我对陈建斌的最初印象来自话剧,因为孟京辉导演的《恋爱的犀牛》而认识了他,后来他开始演电视剧,看过他主演的《乔家大院》,当然他最广为人知的角色要数《甄嬛传》里的皇帝。现在,他自编自导的第一遍电影公映了,看过后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一个演员的导演处女作能达到这样的高度,应该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的。演员转型做导演的例子不少,但如此成功的转型,恐怕只有姜文可以相提并论。
《一个勺子》使用了方言,勺子就是傻子的意思,勺子分两种,一种是真正在智力有缺陷的人,另一种是总吃亏的好人。电影讲的故事其实挺简单的,故事主线是这样的:陈建斌演的拉条子(马吉)是个老实人,性格有点轴,一次他到集镇上去,给了一个傻子点吃的,傻子就跟上了他,尾随他到他家去了。一开始,他当然是不愿意收留傻子的,带着傻子去镇上找他家人,企图把他赶走、甩开,各种办法都用了,但傻子总是能再找到他家。慢慢地,拉条子两口子接纳了傻子,给他洗了澡剪了头发,打算养着他了。这时,有人自称是傻子的家人,说看到了拉条子登的启示,来把傻子接走了。接下来,又有几拨人来了,也自称是傻子的家人,还诬赖拉条子把傻子卖了。拉条子于是陷入了困惑,搞不懂这么多人争抢一个傻子是为了什么,于是又登启示想把傻子找回来。这么一折腾,把拉条子也折腾成了傻子,当然他的傻体现为理解不了社会的复杂和晦暗。影片的最后,拉条子带上了傻子一直带着的一个破遮阳帽,镜头切换到主观视角,呈现出的是傻子的视野:一个个雪球飞来,一群小孩子在起哄打傻子。这里,好人和傻子合一了,都处于被外部世界欺压的位置。
《一个勺子》的主旨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并不难,那就是“好人没好报”。仿佛是担心观众抓不住这个中心思想,陈建斌导演让蒋勤勤饰演的金枝子把这句话哭着喊了好几遍。讲述“好人没好报”的故事,是批判现实主义常用的套路,这样的题材之所以能保持长青,是因为时代在变,社会在变,“好人没好报”的表现方式就有千千万万种。于是,只要创作者们保持对社会的敏感,就能使得这样一个老掉牙的主题焕发出新的批判生机。《一个勺子》的好正是体现在这里,陈建斌的本事也正是体现在对社会现状的把握上。
可是,陈建斌导演对此仿佛是缺乏自觉意识的,我看了几篇媒体对他的访谈,他谈的都是电影和“人性”层面的话题,并没有涉及到对社会变迁的拷问。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正是艺术家的独特之处,好的作品之所以能抓住人,靠的是对现实敏感的直觉,而不是理论思考。
但对于我这种电影的门外汉来说,真正引起注意的不是好人为什么总是没好报这种表面化的感慨,而是陈建斌通过讲述这样一个故事而提出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国家哪儿去了?在底层社会向丛林化蜕变的过程中,国家角色的变迁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一个勺子》还有一条副线,拉条子的儿子被判入狱,他东拼西凑了五万块钱,交给镇上的能人大头哥,请他帮忙办理减刑。拉条子的儿子后来真被减刑了,是否是大头哥的活动起了作用,并不清楚,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何谓国家?按照韦伯对现代国家性质的界定,国家“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地位”。惩治犯罪,剥夺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无疑是国家权力的范围,而且这种权力完全是排他性的,不容其他力量染指。然而,一个小镇上的能人就有能力渗透到这种权力的行使过程中了。
这并非完全的虚构,现实中各种“捞人”的事情是不鲜见的。今年上半年我采访过卢麒元先生,卢先生说,私有化从来都是从国家权力的私有化开始的。电影没有交代大头哥的身份,但他肯定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他还需要联合其他内部人才能完成这笔“买卖”。国家权力就这样被“私有化”了,成了一部分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国家权力的私有化,必然带来社会的“灰化”或者“黑化”。电影所表现的其他乱象,都与这个源头有关。
拉条子在街上“捡”了一个傻子,缠上了他,他不想收留傻子,这并不是他的义务,但又不忍心傻子在冬夜里冻死,于是陷入两难。拉条子想找个可以接收傻子的地方,他找过派出所,但派出所不管,找村长,村长也不管。我们要问的是,对于傻子这样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基本生存权利应该由谁提供保障呢?毫无疑问,是国家,何况我们的旗帜上还写着社会主义。但国家为什么又把傻子拒之门外呢?这里,我不得不从公知那里借一句话了:因为体制问题。
2003年前,国家实行收容遣送制度,对流浪者、乞讨者、游民,国家主动介入,帮他们返回家乡,公安机关是该制度执行的主体之一。在那个制度之下,警察有理由管他,帮他找到家,把他送回家。但我们应该还记得2003年的“孙志刚案”,孙志刚被收容之后,被打死在收容所,案件被报道后,天下大哗,40天后,国务院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此,救助管理成了民政部门的职责范畴,国家的介入方式也从主动转为被动,原则改为“自愿求助,无偿救助”。这个转变是被视为顺民心的,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但是,也许是时候问了,真的是这样吗?这个转变的负面后果是什么?以傻子的故事为例:拉条子找到派出所,警察不管,因为他并没有在拉条子家里闹事,收容救助也早已经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傻子是不懂得主动求助的,民政部门就不会找到他,拉条子找到村长,让村长帮忙开个证明,好把傻子送到民政局去,但村长说,那地方有吃有喝,是谁想去就能去的吗?我还想去呢。总之,按照这些说法,要么让傻子在外面饿死冻死,要么由拉条子把他收留了。但后一种选择被村长无情地嘲笑了,他讲了一套市侩的逻辑:今天你拉条子让他睡羊圈,明天他就要睡炕,后天就要睡了你老婆。按他的意思,只有把傻子赶出去,任由他自生自灭。
收容遣送制度在实行中走了样,酿出了悲剧,但这是否说明整个制度都是错的?是该扬弃这个制度,还是完善它?这就好比,手上长了个疖子,是治疗疖子,还是把手剁了了事?
2003年的制度转变之所以选择了“剁手”的方式,很大程度上跟那个时候对国家角色的讨论有关,即所谓国家只应该当好“守夜人”,而不该管太多。于是,从收容遣送到“关爱救助”,就不仅仅是一次因应现实要求对制度进行的简单改革,而是改革过程中国家角色重新定位的浪潮的一部分。这个浪潮就是,国家的角色从积极的转向消极的,从主动“关心群众痛痒”,积极介入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转变为把市场的交给市场,把社会的交给社会。
市场会失灵,社会当然也会失灵,让社会自我管理,可能性就包括社会走向“灰化”和“黑化”。任由傻子自生自灭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更坏的可能从一拨又一拨冒充傻子家人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了。拉条子搞不明白的是,这些人为什么要抢一个傻子,其实金枝子已经说了,傻子用处很多,比如关起来干苦力,比如用来乞讨,再比如卖他身上的器官——这些无疑都是金枝子从新闻里看来的,也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但金枝子只是说说,拉条子听了也跟没听见似的,继续追问那些人抢一个傻子干什么的,拉条子的“勺”正是体现在这里,他不敢相信社会会这么坏。
面对这种局面,我们看到的是“消极国家”的淡然。拉条子去了两趟派出所,两次都被女警察几句话给打发了,第一次是求助,女警察说他有没有在你家里闹事?没有我们就没法管;第二次是拉条子去报案,说有人冒充傻子家人,形迹可疑,女警察说再有人来,你再通知我们,我们过去看看。虽然不主动解决问题,但女警察的态度好得很,两次都给拉条子倒了杯水。这不正是政府改革的方向吗?管得越来越少,而且还要更少,但门不能难进,脸不能难看。
村长,严格地说,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在“积极国家”中,村干部是先锋党介入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桩脚”,事实上行使的是基层自治和国家管理的双重职能,那时的村干部面对傻子的闯入,是绝不会坐视不理的。但如今的村干部不同了,拉条子第一次去找村长时,镜头长时间地表现了村长啃牛骨头的样子,啃完了,他才回答拉条子的问题,其实是把拉条子给骂出去了。从那个啃骨头的长镜头,我们大概可以联想到一些人所憧憬的“新乡贤”是什么嘴脸,以及靠这些“新乡贤”治理的农村基层会是什么德性。
其实,拉条子围绕傻子的闯入而产生的困惑本不该是他的困惑,这些困惑是由国家角色调整而产生的,相关问题本是国家分内应该解决的事。当国家像甩包袱一样把问题甩给社会,那就必然会是让傻子那样的弱者受践踏,让拉条子这样的老实本分的好人受委屈。好人没好报,谁会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意外呢?历史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人类历史上恐怕只有过几十年的例外,那时候起码有改变“好人没好报”这个“自然规律”的决心和意愿,但我们现在正在决绝地跟那个时代告别。
论导演处女作的艺术水准,陈建斌让人想到姜文,陈建斌演的拉条子也不禁让人联想到姜文在《鬼子来了》里面饰演的马大三,另一个老实本分但没有好下场的人物角色。这样的人物在现实中是很多很多的,其实是群众的主体,保护这样的好人,就是保护社会。我们难道不该问一问,保护社会是不是国家的责任?浮在社会之上,任由社会滑向丛林化,是不是改革应采取的方向?
最后,我要感谢陈建斌。以上解读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他作为创作者的本意,但文艺作品本来就是提供给人们以不同的方式解读的。以直觉把握时代,激发其他角度的思考,正是文艺独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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