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破土仔细阅读报告后发现,其中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部分,相较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提法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变。
非公有制经济:从“鼓励支持,分类推进”到“大力推进,大幅放宽”
2015: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让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得到保护。
2016:
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从“鼓励和规范”到“大力推进”
2015: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
2016: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试点……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
从提法变化问原因何在
面对这种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推进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的“国退民进”经济政策,一些网友表示了担心:“改革让民间资本进入长久以来为公有制经济垄断的行业,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保护,势必会削弱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力度,关乎国计民生的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如果被少数所垄断,势必对广大人民不利······” 破土就此采访了南京财经大学的卢映西老师。 卢老师指出,报告的有关提法的变化,其实是和具体的改制进程是相一致的:“2015年,关于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提法,大致属于战略部署性质,原则性概括性较强。今年工作已经深入展开,到了需要攻坚的阶段,因此相应的提法就比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
这说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国有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新的一年,已经是要落到每个企业的实际,关系着企业里每个职工的利益。 而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专家的看法则比较激烈,他直指当下的经济压力,认为上述提法的改变,标志的是以对公有制经济施行改革而阻止经济继续下滑的政策的不可逆的施行。
“经济下滑,要割肉,内部博弈看割谁家的肉。”他这样说到。
非公经济财产权确立过程
借此机会,破土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非公经济财产权确立过程。 l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提出的是“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l 1997年,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l 2002年十六大时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l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现代产权制度被提出,其主要特征被描述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l 2007年,十七大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l 2012年,十八大在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时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l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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