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双子座商业大厦项目工地的简易板房中,来自四川广元的51岁农民工罗以学(左)在打扫卫生。“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河南省高级法院今年末仅半个月时间就受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6000余件,涉案金额3.14亿元。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依然不断,“年终讨薪”咋就成了农民工跳不出去的怪圈?新华社发(冯大鹏)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付昊苏、姜伟超)临近年终,“农民工讨薪难”再度成为高频词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纷纷开启清欠行动。不过,时而发生的极端事件刺痛社会神经,面对“讨薪难”这个老问题,人们不由要问:那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章制度去哪儿了?
事实上,自2003年以来,一系列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如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业企业今后将把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出台《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示范文本》,凡此种种,无不彰显政府确保农民工工资落袋为安的决心。
制度已有,讨薪仍难,这不免让人深思。制度的日常监管是不是不够到位?比如规定了按月发放工资,如果能按月监督检查,不就防患于未然了吗?制度的操作性是不是还有待完善?比如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规定了用人单位要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何部分农民工自己却不愿签?
面对种种问题,相关部门应深入基层调研分析,从制度上找原因,在管理上想办法,把功夫用在平时,与其年终清欠,不如平时不欠。
经验一再证明,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落实落细,就犹如花瓶,只能是看上去很美。那么,“年年欠薪年年讨”也就不足为奇了。把清欠这项工作落实落细,对有关党员干部而言,不啻为检验作风的一块试金石。
原题:莫让清欠制度成“花瓶”
这是12月19日拍摄的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双子座商业大厦项目施工现场等待讨薪的农民工。自2015年8月20日工程主体封顶,他们已经等了四个月,没有拿到工钱。“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河南省高级法院今年末仅半个月时间就受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6000余件,涉案金额3.14亿元。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依然不断,“年终讨薪”咋就成了农民工跳不出去的怪圈?新华社发(冯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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