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6月5日上午,美国“龙”飞船预计将抵达国际空间站。飞船上携带了一个由中国独立设计、研发和制造的空间环境基因实验装置。
熟悉中美太空合作情况的人士都知道,这次合作来之不易。这种由“中国高校+美国企业”的组合,以其特殊的合作模式,成功绕开了阻碍中美太空合作的政策壁垒,因而被不少媒体称为“破冰之旅”。
【新闻事实】
美国东部时间6月3日下午,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从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利用“猎鹰9”火箭,向国际空间站发射“龙”飞船。飞船搭载了一个由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邓玉林领导的团队研制的实验装置。
依照计划,实验装置会被带入国际空间站的美国实验舱,由美国宇航员在空间环境中进行两次对比实验,研究空间辐射及微重力环境对抗体编码基因的突变影响,所获数据将传回地面供邓玉林团队分析。
【深度分析】
从广泛意义上看,这不是空间站的第一个中国实验。但自2011年美国国会通过“沃尔夫条款”后,中美官方航天合作被彻底冻结,两国民间航天科学合作项目也受影响。
近年来,由于中国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美国航天界与中国开展合作的意向日益强烈,绕开政策壁垒实现合作成为双方的必然选择。
“沃尔夫条款”并不拒绝商业合作。2014年,中方高校向美国负责商业化运营国际空间站科学研究平台的纳诺拉克斯公司提出了合作意向。
历经多次推迟,克服诸多困难和障碍,这一项目最终于2015年通过美国国会、国际空间站合作方等各项审查,获得美国航天局批准,从而得以签署合作协议。
业内人士认为,商业模式的中美航天合作,未来可为更多中国科学项目利用国际空间站开展实验提供借鉴和参考。
【第一评论】
太空轨道和太空资源属于全人类,全世界的科学家都有资格参与太空研究。国际空间站应成为全人类共享的科学实验平台。美国有关部门人为设置政策壁垒,将中国科学家挡在门外,完全是“冷战思维”作祟。
近些年来,中国航天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一直秉持着“开发太空,造福全人类,和平利用空间”的方针,并主动发出邀请,欢迎美方开展合作。这与美方猜忌、对抗的态度截然相反。
当前中美两国在许多民用航天领域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开展更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可以造福全人类。
我国计划在2022年前后建成载人空间站。如果国际空间站按计划在2024年退役,届时中国将成为唯一拥有空间站的国家。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都非常需要中国空间站的可靠支持。
美国应拿出诚意和决心,尽早取消对华政策限制,让政治远离科技,远离太空。
【背景链接】
“沃尔夫条款”禁止美中两国之间开展任何与美国航天局有关或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甚至禁止美国航天局所有设施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
该条款由美国国会议员弗兰克·沃尔夫起草、推动。他声称,中国可能借此窃取美国的技术机密。
受限于“沃尔夫条款”,美国航天局不能使用任何资金与中国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在中国主办的太空会议上,美国航天领域的官方人员不得出现;中美两国政府出资的任何部件或科学仪器都不能出现在对方的太空飞行器上。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表示,这是一种歧视性做法,“学术性或科研性活动不应被政治化。”(参与记者:林小春、郭爽、郭一娜、彭茜;编辑:李雪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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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阻于美国国会于2011年通过的“沃尔夫条款”,中美在航天领域的合作长期受到较大限制。随着双方民间科学界合作呼声不断高涨,中国科学家积极探索,借助商业合作模式,绕过“沃尔夫条款”,终于在3日成功将中国自主设计和研制的科学实验装置送往国际空间站。
不少美国媒体和专家将此称为中美太空领域的“破冰”合作。一个商业事件,何以冲破藩篱,开启中美航天领域科学合作的新模式?
首先,商业合作并不违反“沃尔夫条款”。
由美国前国会议员弗兰克·沃尔夫起草、推动的“沃尔夫条款”,堪称目前中美航天科技合作的最大壁垒之一。该条款禁止美国与中国开展任何与美国航天局有关或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甚至禁止美国航天局所有设施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
尽管这一条款涉及范围广泛,但它并不包括商业范畴的合作。
为进一步研究空间环境里基因突变的规律,北京理工大学邓玉林教授科研团队于2014年就以高校身份,向美国负责商业化运营国际空间站科学研究平台的纳诺拉克斯公司提出了合作意向。历经重重挑战,这一项目最终于2015年通过美国国会、国际空间站合作方等各项审查,获得美国航天局批准,从而签署合作协议。
纳诺拉克斯公司对于相关合作是否会违反“沃尔夫条款”十分小心谨慎,开展了大量工作。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杰弗里·曼伯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为什么中美航天合作存在壁垒,并努力去绕过壁垒,而并非与之对抗……在合作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来自白宫、国会和两党成员的合作(态度)。”最终,该公司于2015年宣布,美国政府已明确告知该公司,该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开展的这一合作不违反“沃尔夫条款”。
第二,随着双方关于太空领域合作的呼声不断高涨,“沃尔夫条款”已成为“孤独的坚持”。
早在多年前,沃尔夫曾声称,中国可能会在与美国的航天合作中借机获取美国的技术机密。就这一偏见,许多人不以为然。如美国华裔宇航员焦立中就曾反驳说,俄美两国积极、成功的民用太空项目合作,也并未让俄获取有军事价值的美国技术。他说:“我一直相信,合作、特别是以民用航天探索作为途径,是美中两国向前走的最好方式。”
“世界各国科学家都希望能在国际空间站做实验,但只有中国科学家不可以,这是没有道理的,”邓玉林指出,“中国科学家不是洪水猛兽,科学探索需要国际合作,我们在做纯粹的科学研究,成果将造福全人类。”
在美国航天界,与中国科研团队开展或拓展合作的意愿并不罕见。显然,“‘沃尔夫条款’已经成为孤独的坚持”,美国航天领域律师莱娜·巴查尼对记者说,华盛顿每年都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她希望今年能够把这个条款废除。
已退休的沃尔夫“的确制造了很多麻烦”,纳诺拉克斯公司的载荷业务负责人玛丽·墨菲对记者说,“我们希望借此能够释放合作的积极信号,最终让各方都能受益”。
第三,全球航天领域正在迎来商业时代,商业模式是拓展中美航天合作的良好契机。
低成本、商业化的航天模式,正让更多科学家能够有机会利用空间平台从事前沿科学研究,此次商业模式的航天领域“破冰”合作,将可为更多中国科学项目利用国际空间站开展实验提供借鉴和经验。
美国空军高级系统与发展指挥部副主任杰弗里·施图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自主设计的实验首次前往国际空间站,无疑代表商业模式的又一次成功。
美国空军航天司令部官员迈克尔·迪基则认为,尽管并不喜欢有些法律,但仍必须遵守。而只要不违反政策,合作必然是个会带来共赢的好主意。他认为,创新没有国界,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其中一部分,为全人类进行(科学探索),也“需要全球支付”。
曼伯认为,正如在地球上一样,太空只是另一个做生意的地方。商业是推开一扇门的好方法,是与中国公司和教育机构进行更多合作的新途径。
“当年是小乒乓球带动中美外交,如今是小基因、高科技推动太空商业合作,这应该说也是个契机”,本次科研任务中方团队主要成员、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副教授李晓琼对记者说。
最后,中国科学家的研究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地得到国际认可,也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合作。佛罗里达大学空间生命科学研究专家韦恩·尼科尔森教授说,北京理工大学的科研团队是一个非常敬业和专业的团队,并期待与中国科学家的合作。
美国佛罗里达航空局商业发展部负责人托尼·甘农赞叹说:“中国科研人员已经证明,他们是真正的科学家。科学探索是全人类的事业,我们必须打开大门,欢迎更多来自中国的科研院校将他们的科学实验从这里送往国际空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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