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化武危机:“冷战已经回来”
此次关于发生在叙利亚的化武袭击,俄罗斯与美英法吵成一团,都抱着一副“真理必出自我手”的姿态,而将联合国在此事件上的权威晾在一边
文/于海洋
对于据称4月7日发生在首都大马士革东郊东古塔地区杜马镇的化武袭击,叙利亚政府和叙利亚反政府武装各执一词。根据一些叙利亚反对派人士的描述,化学武器由叙政府军一架直升机投放,最初传言致死40人,后续上升为60人。
疑云重重的化武事件以及无法回答的“谁是凶手”之问,似乎已经成了东古塔地区的常态。在这个叙利亚反政府武装在大马士革周边的最后要塞,叙反政府武装此前已多次指责政府军在该地区使用化学武器,但是这种指责均遭叙利亚政府方面否认。
不过,这些都不妨碍一场空袭的突然到来。叙利亚当地时间4月14日凌晨,美国联合英法两国对叙首都大马士革发起军事行动。这是美国总统特朗普任内第二次因疑似“化武袭击”下令对叙进行军事打击。去年4月,也是以叙利亚政府发动化武袭击为理由,特朗普下令美军舰向叙利亚一军用机场发射50多枚战斧式巡航导弹。
谁是发动化武袭击的真凶?
每当有不名誉的杀戮发生,必然有人站出来化身正义,也必然有兜头而来的脏水乱泼。此番据称发生在叙利亚的化武袭击除了需要被追问是“谁干的”,叙利亚政府和反政府武装更应该被追问:到底是哪一方该为平民的死难和国际法被践踏负责?
叙利亚政府尽管坚决否认,但对于怀疑者来说,这起不到排除嫌疑的作用。
首先,美英法三国都信誓旦旦地表示他们掌握了可靠的情报,确信打击叙利亚政府军是正当的和必须的。
有证据不拿出来岂不是心虚?这样的怀疑并非没有道理,但在情报界这样的做法也属惯例。由于各国反谍报部门可以轻易从公开的秘密信息中倒推出泄露源头和对方情报部门的工作方法,所以各国在战争等特殊时期不公布情报来源是常态而非特别。二战时英国首相丘吉尔坐视考文垂被夷为平地也不肯预先防空,其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保护信息源。
其次,阿萨德政权过去对待其民众的态度谈不上仁慈。叙利亚内战的爆发很大程度上就是皇亲国戚们的私兵杀害游行中学生所致,而一个治理失败的国家难以取信国际社会也是很正常的。
再次,叙利亚军队曾经掌握大量化学武器是难以否认的事实。2013年8月大马士革郊区之战中化学武器被首次运用,造成约1300人丧生的惨剧,当时就有人指责政府军使用化学武器。虽然最终事情稀里糊涂过去,但是叙利亚政府在俄罗斯作保下火线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接受联合国强制核查是事实,加入条约后叙利亚政府交出了大量化学武器,这些化学武器在多国军舰的护送下运离叙利亚是事实;英国独立情报分析人员艾略特·希金斯通过搜索叙利亚政府军社交网站图片信息,找到了叙利亚政府军拥有发射化武的火箭炮系统(叙利亚国内只有政府军大量装备此类武器)的照片和视频也是事实。还有就是,2013年8月化武袭击发生后,俄罗斯官方媒体 《今日俄罗斯》刊发的报道中提到,叙政府军为了维护国家被逼无奈小范围使用化学武器。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叙利亚政府的嫌疑难以排除。
当然,叙利亚反政府武装同样是可疑的。首先,虽然美英法指责叙利亚政府在2013年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后偷偷转移和保存了大量化学武器,但是叙利亚政府是内战各方中唯一接受联合国严格核查的一方。
2017 年11 月,联合国安理曾就延长叙利亚化学武器袭击调查机制任务期限的决议草案进行过一下午的讨论和表决,俄罗斯方面提出的草案因为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非国家行为者使用化学武器的信息”被美国否决。俄罗斯要求调查反对派是否使用化学武器并没有什么不正当的,美国的否决相当没有道理。美国人应该清楚,他们支持的反政府武装中有多少激进的宗教极端分子。
其次,由于化学武器制造门槛极低,被业内称为“厨房武器”,反对派制造和储存了化武并非没有现实可能。土耳其媒体曾报道过土耳其境内制造化武的原料价格增长,且发现“基地”组织在土一家实验室制造化学武器。但相关调查从来没有被真正公开过。叙利亚反对派一直公开表示反对联合国对其进行监督,认为这种监督会造成叙利亚的“伊拉克”化。
英国驻伊拉克部队前指挥官乔纳森·肖在接受电视采访时的质疑颇有代表性,他问道,“为什么阿萨德总是在已经占据优势和获胜时使用化学武器,按道理不是该失败一方更倾向使用吗?”作为一直拒绝接受监督的一方,叙利亚反政府武装怎么能够完全被排除嫌疑呢?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能否判别对错?
化武袭击,在叙利亚不是一个新问题, 2013年大马士革郊区之战中首次化武风波,当时就诱发了美英法威胁打击阿萨德政权的危机。最后在俄罗斯的斡旋下,叙利亚政府选择弃化武换和平,通过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避免军事打击。当时也有过欢呼,认为化武像一头猛兽般被国际法关在了笼子里。今天,那些试图用国际法的精神和制度为战争寻找和平契机的做法,已经显示出其高度的无力感。
国际法在本质上与国内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具备国际成员承认的公共性,也不附带公共性授权下的强制性。为了保证国家不至于彻底践踏法治原则,国际法很多时候是以规定含混模糊、执行左顾右盼、不触动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重大利益为代价换取国家间最低限度的妥协和信守底线。最糟糕的现代国内法也不会犯的错误,在国际法实践中成为常态,有时甚至会得到褒扬。
从国际法的执行角度而言,国家利用国际法例程序上的含混为国家意志张目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就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来说,《公约》规定,联合国调查团可以“对生产化学武器的工业设施、存储化学武器的各种仓库进行现场视察,核查过程属于强制性,当事国不得拒绝”,但叙利亚10个被怀疑生产储备化武的场所8个位于战区,各方都可以用保护核查人员安全为理由抵制核查,甚至不需公开破坏,只要在调查组去的时候在周围放几枪就行。
再比如,化武核查在法律上分为三种:系统性核查、质疑性核查、指控性核查。指控性核查是对使用化学武器或发动化武袭击的情况进行核查。2013年第一次沙林毒气事件之后,联合国就对叙利亚展开了首次指控性核查,这种姿态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公约》虽然规定核查可以确认化武袭击是否发生,却不赋权联合国调查组认定究竟是谁实施了化武战。
大国们更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敌人是否发动化武战。此次关于发生在叙利亚的化武袭击,俄罗斯与美英法吵成一团,都抱着一副“真理必出自我手”的姿态,而将联合国在此事件上的权威晾在一边。
此外,调查所需要的时间也不是流离失所的平民百姓所能够承受得起的代价。伊拉克当年的化武核查在美国已占领其全境的情况下,还进行了整整7年,今日的叙利亚,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国际法是重要的,那是因为有了它国际秩序就还存在基本的对错。国际法在很多时候又是不重要的,因为它的生效取决于各国尤其是大国愿不愿意要这个对错。而对错,只有在和平与发展成为秩序主流的时候才具有强大的意义。所有的野心家都喜欢混乱,因为在杀红了眼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理由抛弃对错。
英美法对叙利亚发动军事打击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4月13日在个人的社交媒体上说,“冷战已经回来了,带着复仇和不同的因素。那些过去保障危险升级的机制似乎都已经失效。”(作者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中国新闻周刊》2018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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