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斯金德《香水》的故事
《香水》是古典意义的畅销书,因为它就是讲一个传奇故事。这本书的扉页上有一个副题《一个凶手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杀人犯,他一共杀了25个少女,而且杀人的方式特别奇特。如果说这部小说有什么特别,它真正跟古往今来所有的小说都不同的一点是,它是一个调动嗅觉来写作和阅读的故事。如果你鼻子不好使,看这个小说肯定很沮丧。
《香水》虽然是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但是故事的背景却在两个世纪以前。这有它特殊的原因,因为即使你有一只异常灵敏的鼻子,也没法在今天杜撰这个故事。我想聚斯金德把故事放在18世纪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这是在臭味年代里发生的一个传奇。
18世纪的巴黎臭气熏天,除了人类的生活垃圾以外,还有从社区中间空地上的乱坟冈传出来的尸臭。主人公格雷诺耶就是出生在臭气熏天的巴黎,而且他妈妈就是一个从事臭气熏天的职业的人。他妈妈当时25岁,是个卖鱼的。当时他妈妈正在剖鱼,突然肚子疼得不行,于是蹲到烂鱼堆里就把格雷诺耶生出来了。然后他妈妈用剖鱼的剪刀把脐带剪断,把他放到臭鱼肠子堆里边。格雷诺耶就这么来到这个世界上。
她这是第五次生孩子,每次都是在宰鱼台边生的。生下格雷诺耶之后,她被举报犯了杀婴罪。证据确凿,因为她把刚出生的婴儿就放在鱼肠堆里。然后她因为故意杀婴罪被处死了。
格雷诺耶被修道院收养了。他的乳母叫加拉尔夫人,书上这么写她:
她每天只给小孩安排三餐,绝不多给一小口饭吃。她给幼婴每天换三次尿布,直到他们满一周岁。(也就是说,你一天撒一次尿也给你换三次尿布,撒30次尿也给你换三次尿布,做事特别机械。)满一周岁后哪个还尿裤子,他并不挨骂,而是挨一记耳光,被罚少吃一顿饭。伙食费的一半用于寄养的小孩,另一半归她自己,分毫不差。在东西便宜的时候,她不提高自己的收入,在困难时期,她也从不多掏一个苏,即使关系到生死存亡,一个子儿也不加。
加拉尔夫人和这个奇特的男孩格雷诺耶真是相得益彰。后来我们知道,格雷诺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求,只要活着就行,而加拉尔夫人能给他的就是他要的。在乳母的家里,格雷诺耶慢慢长大了,所有的孩子都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最关键的气味——人味,他任何气味都没有。
他说话特别晚,而且他说话没有动词,只说名词,他说的名词都是一些有气味的名词。比如他闻到木头的气味,他就说:“木头。”而“跑”这个动作没有气味,所以他就不说“跑”。
格雷诺耶长到一定的年龄,修道院就不负担他的生活费了。于是加拉尔夫人把他送到一个叫格里马的皮匠那里。格雷诺耶在格里马那里做的完全是苦役,他的皮肤马上被腐蚀。在皮匠家工作的这段时间,格雷诺耶慢慢走进了巴黎,用鼻子认识了巴黎。他不但认识了臭味的巴黎,还认识了香味的巴黎,他突然发现有一种气味十分好闻,就是我们所说的香味。比如一辆四轮马车过来,他马上能闻到一股异香,就是那些王公贵族身上用的香水香料的气味。他发现这种气味是臭味的大敌,于是香水香料的气味在他的嗅觉系统里边立刻上升到一个顶重要的位置。格雷诺耶迷上了那种气味,聚斯金德用了一个有趣的词:狩猎,格雷诺耶变成了一个职业的狩猎香味者。在巴黎,哪里有香味,哪里就能把他吸引过去。
有一天格雷诺耶闻到一股异香,是他从来没闻到过的一种气味,聚斯金德说那是一种“细嫩的”香味。这缕香味让格雷诺耶魂不守舍,它来自塞纳河的对岸。他顺着香味寻找,过了塞纳河又走了很远,他终于看到了一个脸上有点雀斑的女孩。他几乎没看那个女孩,他只是被女孩身上的气味吸引,不由自主地鼓动鼻子站在那女孩身后闻。女孩当时感到浑身都不能动,被他嗅住了。女孩转过身去以后,就那么听凭他伸出手卡住自己的脖子。从这时候开始,他看清了自己人生的方向,他一下子知道了应该用自己的这种才能去做什么。这是他杀的第一个女孩,他杀所有的女孩的时候都不血腥。
格里马让格雷诺耶去给大香水商人巴尔迪尼送皮货,格雷诺耶第一次到巴尔迪尼的店里的时候,他马上被吸引了。格雷诺耶把那房里所有的香水的名字都说出来了。巴尔迪尼惊讶极了,他问他会不会配制香水。格雷诺耶完全不懂香料的构成,但他就凭他的鼻子闻出了香水的成分,然后把各种香料拿起来就兑,一兑就和巴尔迪尼递给他的那瓶香水一模一样。
于是巴尔迪尼去找格里马要格雷诺耶,格里马当然觉得无所谓,就把格雷诺耶送给了巴尔迪尼。
长话短说,格雷诺耶帮巴尔迪尼创制出很多新的香水,巴尔迪尼已快衰败的香水店变成最闻名遐迩的店,巴尔迪尼因此发了大财。在这个过程里,格雷诺耶学到了很多配制香水必需的技术知识。他问巴尔迪尼巴黎是不是香水的中心,巴尔迪尼说不是,南方才是。最终巴尔迪尼还是放走了格雷诺耶。
离开巴黎之后格雷诺耶突然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他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深山,一呆就是7年。7年之后他出来了,你可以想象他是个什么样子,7年不理发不剪胡子不修指甲,完全跟动物一样。
后来他到了南方的格拉斯,格拉斯盛产香精。在那里他学到了很多制取香精的方法,有热萃取法、冷萃取法、油脂萃取法,变成了真正意义的专家。
有一次,他又闻到了一缕前面提过的那种细嫩的异香。他顺着气味走,一直走到格拉斯这个城市的尽头,来到一个大宅院旁边。在这时候他变成了职业杀手,而且是处女杀手,他一定要处女。从这一刻起,格拉斯市发生了一起又一起杀少女的案件,每个死者都被扒光了衣服,剪掉了头发。整个城市充满了恐惧,每个有女儿的家庭都紧张得不得了。为什么他作案这么容易得手呢?因为他走到哪里完全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自己是没有气味的。他在一匹麻布上面涂满最好的油脂,那些少女一断气,他就用这匹布把尸体裹得严严实实。过若干时间后,他把布打开,少女身上的气味就都进入了布上的油脂里面。他就是用这个方法取得少女身上的香味。
聚斯金德确实是个卓越的小说家,他没寻着这条线继续往前讲,继续讲会很尴尬。他用另外一个人的故事去结了格雷诺耶的故事的尾。
格拉斯市有一个特别有钱的大富豪里希斯伯爵,他有一个女儿叫洛尔,奇美无比。杀少女的事件在格拉斯市发生后,他特别紧张,于是在某一天带着女儿突然离开了格拉斯市,赶着要把女儿嫁给以前提过亲的人。前面提到的那股大宅子里传出的异香就是洛尔的。
格雷诺耶每周杀一个少女,特别有规律。在他杀了第24个少女之后突然罢手了,他觉得自己的使命告一段落,他要去完成最重要的使命了。他又去那个大宅子,可是他发现一点香味都闻不到了,他去问别人才知道伯爵已经带着女儿离开了。他四面八方用力地嗅,终于在某一个方向嗅到了蛛丝马迹,他寻着那个方向追下去。
伯爵每到一个地方总是把他女儿先锁到一个房间里,然后自己才睡觉。这天他睡醒之后打开女儿的房门,看见女儿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格雷诺耶用同样的方法取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洛尔身上的香味,终于制成了洛尔香水。在他大功告成、人生的最高理想实现的时候,他被捕了,被判了死刑。
行刑的那天,格拉斯市万人空巷。格雷诺耶虽然被抓住了,但是他手里有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洛尔香水。去刑场的途中,他偷偷滴了一滴香水在自己身上,就这么一滴香水,整个格拉斯市的人都迷狂了,一下子这个城市数以万计的人突然变得完全没有理智了。在那一刻,格雷诺耶突然成了神,大家追随他,说不出地喜欢他,包括里希斯伯爵。他立刻把格雷诺耶请到家里,他说我失去了女儿,但是我有了你,你就做我儿子吧。他完全被格雷诺耶征服了。
但是,这时候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告诉格雷诺耶要他回巴黎,他是巴黎人,是回故乡的时候了。
他不时地把手伸进口袋里,抓住装着他的香水的小玻璃瓶。瓶子几乎还是满的。对于在格拉斯的那场戏,他仅仅用了一滴。剩下来的足够迷惑全世界的人。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不仅可以使1万人,而且可以使10万人围着他欢呼发狂;他可以散步到凡尔赛去,让国王来闻他的脚;他可以写封香水信给教皇,宣布自己就是新的救世主;他可以在巴黎圣母院当着皇帝的面涂上圣油成为太上皇,甚至成为人间的上帝——若是他还可以作为上帝涂圣油的话……
可是尽管他在世人面前通过他的香水以上帝的身份出现,但是他不能嗅到自己。因此他永远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对世界、对自己、对他的香水毫不在乎。
结尾非常匆忙,这个很奇怪。
格雷诺耶把香水拿出来洒到自己身上,然后第一拨见到他的人立刻就疯了,去抓他身上的每一块布片,马上把他抓得一丝不挂。他的皮肉非常结实,抓不破,那些人非常着急,他们已经被香水迷乱到不能自制的地步了。于是他们顺手拿起刀啊斧子啊把格雷诺耶乱刀砍成30块,一人抓了一块,拼命把它放进嘴里嚼掉了。不知道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只好把他吃掉。
这好像是个很恶心的结尾。
《香水》鉴赏
1、作品思想
小说中的“少女”作为纯洁、美和爱的象征,却被格雷诺耶残忍地剥夺了生命,只是因为后者要占有她的香味,让她的香味成为他“整理其他香味”的“模板”。聚斯金德在作品中用“少女”作为隐喻,揭示了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对技术资源疯狂索取的状况,揭示了主体对客体的无情压迫和冷酷占有的暴力,揭示了工具理性对自然美好的摧残。
同时,技术使主体对于金钱和权力的夺取也成为可能。金钱成为现代社会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动力,也是协调个体间及其同整个社会相互关系的重要媒介。金钱在社会中已经成为一个高于一切的东西,覆盖了人的思想和情感,成为人的主宰。而金钱和权力是不可分割的两面,追求金钱的行动必须笼罩在“合法外衣”下,而取得“权力”就意味着可以披上这件“合法外衣”。现代社会利用技术作为手段取得金钱和权力的过程使理性与金钱、权力相互渗透,相互勾结,必然导致强势的主体与弱势的客体不能和平相处。,一切活动都变成了金钱和权力的关系。小说中格雷诺耶与格里马·巴尔蒂尼之间就是这种以技术为手段、以理性为纽带、以金钱和权力为主导的主体客体关系的具体体现。聚斯金德巧妙运用文学语言,把笔下的角色无一例外地安置在这由金钱和权力交织而成的理性的“柔软网络”中,让其被深深束缚,无法动弹。
格雷诺耶利用神奇香水的“气味”为自己塑造了“神”的身份,此处的“气味”演变为格雷诺耶对人类的操控力。聚斯金德用“气味”的推演描绘了一幅现代主义的狂欢图:启蒙理性杀死了上帝,推翻了古典时期的种种道德规范,可是却没有相应建立自己的信仰与道德规范,导致精神道德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工具理性的发展,“没有上帝的自我”在权力欲望、原始本能欲望的操纵下道德沦丧,精神空虚,行为丑恶。并且,极富讽刺意味的是,原本被排斥、压制的“异端”格雷诺耶在狂欢中成为了人们顶礼膜拜的“神”,这种怪异“制造出一种嘲讽地动摇了世俗道德原则的魔力”,强化了作者对道德危机所表现出的忧思。
格雷诺耶生存的原因是力图控制他人,“让别人爱自己”,可是在他梦想实现之际,他却没有感到欢乐与满足,他发现自己“憎恨”丑陋的世人,希望得到人们对他对等的“恨”,哪怕只从一个人那儿得到这种真正的感情回应。可是,“他的希望落空了”。于是,格雷诺耶对这个变形的、伪装的、虚假的社会完全绝望了。他“用了世上最高级的香水制造假面具”,即使他可以借助这瓶香水成为“全能的芳香上帝”;可是,“在这假面具下他没有面孔,完全没有气味”,作为他“存在”证明的“气味”依然缺席,他还是不存在的,“他永远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对世界、对自己、对他的香水毫不在乎”。身份幻灭的绝望导致他最终选择回到出生地,再次利用了那瓶神奇香水,让“一群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斗殴者、妓女、逃兵、走投无路的年轻人”彻底分食了自己,选择了自我消解之路。
作为残忍的凶手,他本人的悲剧结局并不令人同情,但他一生由被压制到反抗到操控众生到自我灭亡的经历却不由令人联想起阿尔多·罗西那句名言:“受到打扰的个人命运在集体命运里经常性地悲哀和艰难地参与。”这意味着,在这个迷失的世界里,个人的行为表达不是压迫性的就是幻觉性的,因此注定了个体自我废弃或自我消解的悲剧性结局。依此而言,格雷诺耶既是理性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又是理性工具的践行者,他的一生可以看作理性被推向极致的一幕现代悲剧。聚斯金德用格雷诺耶的悲剧为理性的过度发展敲响了警钟。
聚斯金德创作《香水》的目的,很多评论家认为他有借古喻今的意图,这是毋庸置疑的。作家是生活在当下的现代人,回复传统十八、十九世纪的经典对他和读者来说毫无意义。一方面,过去的年代已经有太多传统经典的诞生似乎不需要一个现代人再去插上一脚;另一方面,过去的已经过去,既然生活在当代,当然更应把当代人的思考融入对文学历史的创造中。作者把《香水》的叙述背景定在十八世纪的法国,也许只有在那个年代那个国度才能拥有如此昌盛的手工业文明和那个文明时代所诞生的精英。但是把一切物质化的外层抽去,而仅仅把探究的目光投射在整个社会的精种层面时,会很强烈地感受到作者笔下的格雷诺耶很可能是整个世界的缩影,其缺陷正是世界的缺陷。[3]
2、人物形象
在小说中格雷诺耶这个人物太怪异,完全不具备“愧疚、怀疑、自责”等常人身上都有的品质。由于对世界的感觉完全依赖气味他既无法和人正常交流,也无法认同他人。一方面来说,他很天真另一方面来说,他又深深迷恋阴暗。在他身上有太多的自相矛盾。他是一个谋杀犯,也是一个艺术家,他象一个孩子,也像一个老人,他很“动物”,同时又不食人间烟火。
在聚斯金德的笔下,格雷诺耶俨然是个传奇式的人物。他占有顽强的生命力:他一生下来即被他母亲撂在臭鱼摊旁的烂鱼肠垃圾堆里,居然没有死去:育婴所里其他小孩多次欲置他于死地而每次他都幸免于死,他在格里马处得了炭疽病,在巴尔迪尼处患了梅毒性疤疮变异症,而且并发了晚期化脓性麻疹,两次都奄奄—息,但居然奇迹般地话了下来。他生下来就是个先天不足的人,相貌丑陋、凶恶。因为丑陋,人家厌恶,他就有强烈的复仇意识。他身上没有气味,毕竟是一大缺陷。但他具有一种特异功能,完全可同有音乐才赋的神童相比拟。他的嗅觉特别灵敏,六岁起即能通过嗅觉识别世上的一切。他收集了十万种气味。他杀害少女,萃取她们的香味,制成迷人的香水,供自己使用。一小滴这样的香水竟使格拉斯刑场上的万名观众(包括行刑者)把他当作救世主。但一小滴香水也使这个仇视人类、梦想在气味王国当人类主宰的格雷诺耶丧生。
格雷诺耶在短暂的一生中没有什么欲望,他唯一的追求是掌握生产香水的技术,使自己成为香水之王。他依靠自己的特异嗅觉,勤奋工作,终于如愿以偿。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他的特异功能只能为资本家所利用。他并未发财致富,而敛财致富的却是资本家。小说《香水》通过格雷诺耶为格里马、巴尔迪尼、阿尔努菲寡妇卖命,反映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极端残酷性。格雷诺那一生寂寞、孤独,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只知拼命劳动以求生存,这恰恰暴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冷漠关系和竞争关系。
他对人性的沦丧充满了深深的绝望。小说中,巴黎是恶臭之都——污秽横流,让人腻歪厌烦透顶,世人臭不可闻——人们遮遮掩掩谎话连篇,东家贪婪无耻愚不可及。因此,只能让格雷诺耶出走巴黎却不得不回归(死在)巴黎;只能让东家在格雷诺耶的几次垂死中尽展丑态,然后不得好死,只能让无所不能道貌岸然的家伙们自相矛盾丢人现眼。小说的结局,他安排众人将格雷诺耶分食,但这样的残暴偏偏又借爱之名,巨大的讽刺,在不动声色中隐忍。
3、艺术特色
小说主人公格雷诺耶缺乏起码的道德观念,他几乎可以说是无欲无求,物欲和情欲都与他无关。这点脱离了东西方小说家通常表现出的对性与爱情接近病态的重视,而展现出主人公格雷诺耶对香水的迷恋与痴狂,为小说也题材方面独辟了一条途径。纵观东西方文学史,情爱似乎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几乎没有情爱就没有经典的诞生。但是必须要看到,今天的世界不再是从前的世界。现在面临的这个世界,与十八、十九世纪相比,裂变得更加个性,更加破碎,更加微妙和更加敏感,一切都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再用阅读十八、十九世纪文学名著的感觉来要求今天的小说,已然是不可能的了。整体大众与小说的蜜月期已经过去,那种单纯的热恋,那种在昏昏欲睡中被感动被召唤的甜蜜感觉,早已被绵长的岁月所消解,人类已经长大了许多许多,心灵已经大大开窍,他们都显得那么成熟和老到,对自己以外的其他—切充满了怀疑和不屑。文学自身就必须更加个性、强壮和智慧。
《香水》的选题恰恰就是这部作品本身最激动人心的地方。就如同有读者评论“这是—部让人晕眩的小说,一开头就一窝蜂地牵扯你的注意力,引你进入—场感官的盛宴,几乎忘了善恶,香与臭,美与丑的区别。作者发挥着天才般的狂想和幽默,把人类的邪恶与香水的美写得无比繁复与极致。是一部‘用鼻子去闻的恐怖故事’,混合了邪恶、诡谲、血腥、腐臭和香气,还有深藏在心里的、随时可能爆发的欲望……这种狂欢般的叙事,既匪夷所思又有迹可寻,因而使人着迷。”
《香水》的成功还得益于作者对语言出色的驾驭能力。在通常的语言学习中,德语会被看作是刚性很强的语言,即无论从它的语音、语调还是语言结构上看它都是严谨的,甚至是沉重呆饭的。用这样一种语言进行文学创作,虽然缺少了法语词汇的浪漫忧雅、英语词汇的丰富多变,但非常适合《香水》这个题材的写作。《香水》是诡异而又真实的,作者把他的幽默和他的语言结合起来,融合在“语言‘富于节奏”、措词“‘准确优美’、富于‘诱感性的音调’”的优美文笔之中,丝毫不显得突兀。尤其是作者对即将退出小说叙述的人物——比如加拉尔夫人、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尼——所作的追述,总能让人发出会心的—笑。并感叹作者是否是地狱的无常,对命运好作顽童式的作弄。由此,赖希·拉尼茨基指出聚斯金槽的作品有三个明显的特点“聚斯金德的幽默,他对语言近乎幸灾乐祸那样的欢快,他对受歧视者和先天不足者丝毫没有感伤的、令人忆起契诃夫那样的偏爱。”
小说通常离不开男女之间的爱情,《香水》则没有描写这种爱情,而是写了主人公对气味、香味的爱,因而在题材方面独辟了一条蹊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创新。正因为题材新颖,作家像写史书一样地处理题材,因而给人以真实感。
在创作手法上,《香水》没有像现代派小说那样标新立异。《香水》的成功绝不是传统手法在文学上的回光返照,而是传统手法表现力的再一次显示。这部小说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意义正是创作手法上的推陈出新。
对于天才怪杰格雷诺耶,作家虽然着力于鞭挞,因而使用了不少讽刺的语汇,但在字里行间也流露出不自觉的同情。然而,聚斯金德对于次要人物的刻画,则没有留下这种同情的痕迹。在他的笔下,行刑官帕蓬凶相毕露,其他几个与格雷诺耶有关的次要人物,也或多或少都像霍夫曼所塑造的人物那么阴森可怕。由于作家可能不喜欢这些人物,因而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得不到善终。
《香水》写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现代小说正走入过于观念化、晦涩难懂的死胡同,而《香水》的古典式写法、生动和抓人的情节成了西方小说界的一剂解毒针。
(注:本文题目为本网编辑所加)
网络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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