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是2021年12月11日讲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的文字实录。小标题为整理者所加。
本文是2021年12月11日讲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的文字实录。小标题为整理者所加。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北京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督导何志雄老师主讲。何老师从制度、生产和流通三个方面为我们条分缕析,详述这些年中国农村发展所迈过的沟沟坎坎。
本文已经演讲者审阅。
很高兴能够来跟大家交流我的一些想法。这些想法不一定对,请大家批评指出。
我在乡建领域做一线工作有十多年。2018年以来,以前的很多实践的工作都无法开展,再加上最近一两年的疫情,我就有了比较多的时间做一点理论上的思考。今天就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跟大家做点交流。
要讲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话题有点大,一个小时讲不了太多内容,我大概分三个领域,就是三条线,讲一些关键点的一些变化,大概讲一个小时。之后跟大家互动一下。
我打算分别从农村的制度的变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变化来进行一些分析。
农村的改革是从制度调整开始的。官方在最近这三十多年制定了很多的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制度大部分并不一定有什么作用,很可能是一些空制度,或者说这种制度的可信度是不高的。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些制度并不一定能够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但是它往往又是学界或者政策界的学者们吃饭的工作,在持续地进行着。这导致现在中国农村的制度,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复杂的制度。
另外,因为制度的变化导致我们农村开始慢慢地市场化,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很多资源都放开了,经历了大概一、二十年的快速发展,然后陷于停滞,就是1990年代末开始严重起来的“三农问题”。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业的资本化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也到了一个临界点。真正的是生产力的变化,反过来会推动农村的经济关系的变革,当然也会推动一些相关制度的改变。这个可能是更加根本性的。但是这种生产关系的调整,并不一定会反映到政策所制定出来的那些制度的改变上面去。今天要重点分析这一点。
另外就是还有流通,流通也很重要,特别是建立在中国这种有很大量的生产主体的基础之上的流通。到目前为止,中国农村还有两亿多农户,规模很庞大,小生产主体跟城市的市场对接,中间的流通环节是一个很复杂的、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中国传统的持续两千年的小农村社经济,有其本来的特点,比如说第一个主要是过密化,第二个就是土地产权是以社区为边界的,并不是像西方那样的私有化。我们需要做一下判断,这样一种根本性的特点,经过最近的发展,会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是中国真正的所谓千年未有大变局?
我们具体来说。
中国农村的制度的变迁
第一先说制度。目前我们还是集体土地所有制,这应该算是中国真正的特色。这里的“特色”不是贬义,这是中国目前某种程度上还带有一定社会主义性质的地方。
东亚的这些小农村社、小农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韩国,还包括中国的台湾,还有东南亚的越南,尽管还是小农经济,但是他们的土地已经都私有化了。我们中国农村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制。真正还在维持这种所有制,没有搞私有化的,中国是其中之一,不多了。
问题是,要维持这种土地经济所有制,然而事实上整个经济已经市场化、货币化、商品化,这种土地所有制要适应这种状况,我们的政策界就有了很强的创造力,搞出很多制度的变化和特征说法。
具体说,理解集体所有制,最重要的就是两权分离。两权制,这是一个很关键的点,也算是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它既不同于股份制公司,也不同于改革之前的那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当初从《人民公社六十条》开始确定,农村的土地,绝大部分的土地资源,还有生产资料,都是交给最基本的核算单位“生产队”的,也就是现在的自然村。当然现在很多地方属于行政村,不一定是自然村。这些制度是从《人民公社六十条》来的,但是《人民公社六十条》是一个文件,不是一个法律。尽管这个文件到现在也没有人说它完全失效,也没有完全废除掉。但是,它当初做的这个最基本的规定,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大包干之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大家集体劳动,记工分。大包干对它进行了调整,不再集体劳动,把土地包给家庭,由家庭自己去自主劳动,自己去安排劳动、经营,但是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的。这样就形成两权制,把使用权分离出来,包给了家庭。这种制度也不同于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好像看起来他们也是共同所有,但是他们不共同劳动。
大包干之后,农村开始正式出现这种两权制。这是非常有意思的。某种程度上,这是比较适合当初的小农村社生产力的。这不是我个人的判断。观察或研究一下中国一、两千年来农村的发展,它能够在这么长时间段维持这样一种特征,肯定是有它内在的道理的。但这种两权制西方很难理解,西方的学者也不理解。有个国际上很有名的学者,皮特·何(PeterHo),一位荷兰人,他是国际上研究土地制度的很权威的学者,也是中欧农业与农村发展协会的主席,很厉害。他专门研究中国的土地制度,他最近有本相关的书要出版,我正好看了一下,觉得很有意思。他把这种承包权理解为是一种债权,他觉得集体是债权人,发包给农农户,农户就是债务人。
不是,真的不能理解是债权。
我们现在的法律,《物权法》把承包权、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不管主流法律怎么去称呼它,我觉得真正把这个性质说清楚的,还是马克思。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研究一下马克思在一八五七年和一八五八年写《资本论》之前的那个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那里面有一篇叫《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在这里面他区分了三种原始公社的所有制,一个是古希腊、古罗马的;还有就是日耳曼的,即欧洲北部的;第三种就是亚细亚的,亚细亚主要指东方的灌溉农耕文明的生产方式,中国也是亚细亚生产方式。他在这里面说的很清楚,前面两种属于西方的,都是有私有权,有私有制这种概念,在亚细亚的没有这种私有权概念。在亚细亚的原始社会的公社所有制里面,那个时候就体现出权能跟权属的分离。所有权实际上是由公社所有,具体的使用、占用权才是由具体的劳动者所有。它是一个整体,但是权能跟权属进行了分离。
但是在西方就不一样,像古希腊、古罗马,还有另一种包括日耳曼森林地区的原始公社,他们的私有跟国有,或者叫城邦所有或公社所有也可以,在地理空间上是分开的。因为他们的地理气候条件的原因,大家都是农民,可能统一居住在一个城镇,或者一个城邦,这个时候你才有罗马的公民权;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你会在这个城市的附属地,农村或者郊区,有一块私有的土地。这个是直接取决于你的公民身份的。这样的话,私有的土地和在城市里面属于国有的、属于城邦的土地,在地理空间上是分开的。你会发现,这种传统在很早就已经出现了。
今天咱们不具体讲这个,我之所以提这个,是因为我读马克思的这些手稿文献,发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还有就是,到现在为止西方可能都很难理解我们这种集体所有制。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集体,也更不理解什么叫成员权。我们经常去农村去做调研,跟农民接触比较多。在农民的眼中,他一直认可的是什么?是成员权。我们主流法律上把它叫用益物权,西方喜欢把它叫债权,但我们都知道,农民很多时候是认可土地调整的,哪怕是三年一小调整,或者五年一大调整,他们都是认可的。农民并不像很多主流的看法那样,要把土地私有,然后变成私有化,固定化。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
我们的集体所有制,以前是两权制;到最近这几年,又搞了一个所谓的三权分置。这个三权分置,其实只是把经营权分出来,承包权还是跟户口挂钩的,说白了,承包权还是固定的、不变的。为了适应所谓这种市场流转,又搞出来一个经营权,但问题是,搞了这么多年,一直鼓励流转,从八十年代开始,中国政府在政策上就已经鼓励流转了,但结果并不如他们的想象。他们觉得放开了,鼓励流转了,那土地就一定会规模化,会兼并,会集中起来。其实并不是。
我记得一个大概数据说,2014年、15年之前,政府对土地的流转的补贴是很高的,那个时候流转是最积极的,即使2014、2015年最高的时候,土地流转的比例占全部农村土地比例,可能大约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好像还不到这个数字。到现在,基本上承包流转也就差不多三分之一左右,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个背后的原因我后面会说。我觉得这个跟中国的小农的生产力是有关系的,不管制度上怎么去说,事实上并不会那样去流转。
接下来,他们在2015年搞了一个“三块地”的改革。这三块地的改革,除了刚才说的鼓励土地流转之外,还有就是农地的征地,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就是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和使用;第三个就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和上市。也就是农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三块地的改革。
在以前的法律,比如说在一九八六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回避了有偿的问题,因为这个很不好说,对农村的土地来说,比如说宅基地,它是集体所有的,是免费地、无偿地分给每一户农民的,农民没有花钱。农民拿了这个宅基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自己用、自己住。如果一旦要说宅基地可不可以有偿流转,或者在上面建房子,小产权房,能不能去交易?这一部分就很混乱了,说不清楚。如果说可以的话,那集体肯定就会说,我是免费给你的,现在拿出去有偿转让,交易了,那集体是不是要收费啊?搞不清楚。现在这些学者对这些政策也理不清楚。以前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2002年搞的土地承包法对此的修订,也都在回避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也是一样。
2015年做“三块地”改革试点,本来试点之后会有一个结论。要不要全国推?经过三年的试点,到现在为止一直在延期,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说法。延期的原因也很奇怪,比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快要结束的时候,2018年北京大兴发了一场大火。大兴发大火的那几个乡镇,都是当年被定为三十三个试点改革的区县之一。就是,那几个地方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跟国有土地同权同利,可以直接上市。这样就不用征地了。征地的话,给集体的一亩地可能只能拿十万块钱,如果直接上市,一亩地两千万甚至更高。当年大兴一把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一把火了,这肯定是一个很偶然的事情,但是就是因为这一把火,当地政府把外来打工的都赶出去,借这个机会赶紧把门关了,好把这些土地收回去。干嘛呀?集中上市呗。他不愿意把这地租给外来人住,或者租给你们搞小出租房,或者搞所谓的低端产业,附加值太低。那次大火之后,到了2019年底,新冠疫情来了,这个事情就一直延期到现在。反正我是没看到一个明确说法。
到现在为止,全国也只有那些有试点的地方,像成都的郫都区战旗村,福建的晋江等等这些有试点名额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上市,这对他们来讲是有好处的。但是很多地方还不能,不具备这个资格。
关于土地征地就不用说了,这个大家都了解的更多一些。农村征地,最早是在深圳。深圳作为特区,当年开始大量引进三来一补的外资企业。那个时候刚刚改革开放,深圳有这种机会,土地上不用种庄稼,可以盖工厂、建房子,甚至是建商品房。因为刚开始搞农村改革,没有规定,政府也没有经验,只是去学了香港的一些土地制度。但是对农民来说,对集体来说,政府没有明确规定,他就可以随意去做,随意用土地搞工商业开发,结果这个就成了深圳的遗留问题,导致现在的深圳是这个样子。真正有钱的深圳土豪都是这种城中村的原住民,就是因为他们当年还没有政策规定的时候,集体的土地不用征地,不用通过征地手续从集体所有变成国有,然后才能够招拍挂,当时根本不需要,直接就可以跟资本结合搞产业开发。后来尽管深圳的这些城中村都进行了所谓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改制,但只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实际上深圳房地产的一半基本上都是集体土地提供的。你也可以说他是小产权,但也无所谓。深圳当年的农民才是现在真正有钱人。
到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当地的地方政府就已经发现这个问题了,觉得这个权利不能留给集体,要上收。如果全国其他地方的农民、集体都能学当年深圳的农民、集体的话,那还了得。九二年南巡之后,全国各个地方都搞工业区,大干快上。要是全国各地农民都这样学,那完蛋了,地方政府喝西北风去了。于是国务院出台文件,把这个权力上收。以后集体就没有了自主权,想用土地干什么,特别是工商业开发,必须要经过征地,变成国有,然后才能够上市。这就是那个时候开始变的。能够享受到第一个吃螃蟹的好处的,只有深圳,以及沿海的其他几个地方,如佛山、中山等等。其他的省份就不行了。
最近这些年进行的所谓的“三块地”改革,其实就是在能不能给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利上做了一定的尝试,结果就是一直延期,也没有一个说法。但在我看来,即使有个结论,全国是否可以再去推广,也很难说。
按照目前的这种情况,就算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上市,我估计主要还是由乡镇一级来主导。他们可以成立联营公司来统筹这个事情,农民在其中的话语权可能还很难说。
总之,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来看,真正值得说的就是这几点。并且大家可能会发现,这几点恰恰跟农业、跟耕地关系不大。因为真正说来,农业、耕地这一块是不赚钱的,因为不赚钱,市场不喜欢它,资本也不喜欢它,政策肯定也不喜欢它。反正就是宪法做个简单规定,只要你不动我的集体所有制和农民家庭的承包权,经营权你要不要去抵押,能不能抵押,可不可以去贷款?这些东西,说是鼓励,但是在我的调研经历中,绝大部分的地方人家是不认的。这个能不能做得好,对主流的那些人来说,他们可能并不关注。
三权分置,大概就是这样。制度这一块,其实我觉得没有其他太多的可以讲的。
要真正去发现、发掘农村的革命性的变化,根本性的变化,光从制度层面是看不出来的,我们最好还是去做调研,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去看一看。但这里说个题外话,中国农村的这种制度改革,1978年开始搞家庭承包制,没搞几年,到1984年的时候,农村的问题就出现了。本来说,改了之后释放了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增,可是到了八四年,就发现出问题了,不行。那个时候就开始发一号文件指导农村改革。
这个时候,中国开始跟世界银行合作。世界银行本质上是什么玩意,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最近这几年翻译了很多国际上有名的学者,如迈克尔·赫德森等等的文章。他们的文章里面有很多揭露世界银行的分析。世界银行前面那几任行长,包括现任,都是美国国防部的部长、副部长之类的人,你就知道世界银行是什么样的性质了。世界银行有一个项目,方向就是专门支持发展中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推行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改革。同样,当年中国开始搞改革了,它也给中国贷款,就是那种低息、无息贷款,推动中国的农村改革向着土地私有化的方向去转变。当年中国农村改革试验办公室在全国做试验的时候,也确实是按照那样的思路去做的,只不过做到九十年代后期的时候就发现,不对,按市场化设计的逻辑不成功,它设想的那些都没有做到。后来这个事情就终止了。这里就是提一下。并不是说地方政府或者农民集体,有所谓的自主性,自己要向什么方向去探索,那不是,可能是有一些外在的推动。
制度这块我就不多讲了。
中国农村生产领域的变化
我们现在说一下农村的生产方面的一些变化。
下面我用的这些数据图有点老了,但是它反映的趋势和根本点是没问题的。这些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刘守英教授的团队。他们做的社科基金项目里面,样本量也够大,应该是超过一万的样本量。他们在全国各个地方做了数据调研,这个数据其实能反映出很多问题。
我们可以一个个来看,看看农村真正的变化。
在我看来,在2000年之前,或者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个时候的说法是,八亿农民给两亿城里人搞饭吃。大家可以想一想,这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大包干之后,这种八亿农民、两亿农户给两亿城里人、四五千万城里的居民户,给他们提供粮食,提供农产品,那种方式跟现在是完全不一样的,反而应该说跟中国的古代传统比较接近和类似。那时候的农村,你可以把它看成一种准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我小时候的记忆就是这样,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是兼业户,我是82年出生的人,我对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的农村记得很清楚。家里什么都种,什么都养,仅仅是把剩余的那部分当作商品去卖,而且还是等着商贩过来收购。也就是,全国八亿农民都是这个样子,兼业户把剩余的农产品提供给城市就行了。
数据来源:刘守英《中国农业的历史转型与农业现代化》,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E4MTM3Nw==&mid=2649870026&idx=2&sn=6f8ee18c0431d0ac4f31eabe92a89f0f&scene=0#wechat_redirect,下同
这张图的数据你会看到,全国农民的类型分为四种,一兼户,二兼户,纯农户和非农户。一兼户就是以农为主,打工或者副业为辅助;二兼户相反;纯农户就是完全靠农业;非农户就是完全不靠农业,要么经商,要么打工。这种结构到现在来看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我们会发现,现在农村的经营主体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在最近这些年,国家鼓励土地流转,鼓励家庭农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与企业的合作,结果到现在你会看到,不是说一兼户、二兼户占很大的比重,现在情况是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的家庭农场,他们真正成为了中国农村农产品的真正的生产和经营主体,占了绝大部分的产量。
我的估算是,现在农村里面常住人口大概只有五亿多,可能应该是五点四亿左右,还有将近两三亿的流动农民工,但是常住人口里面,真正的农业劳动力可能就一个亿。
再具体划分,就会发现这里面大概只有四、五千万个专业的农业生产主体,他们都在干嘛呢?第一,大棚蔬菜,这是一个特别大的类型;第二,养殖,养猪、养鸡等等,这也是一大块;第三个,果林经济;第四,水产养殖,我们中部地区、湖北、湖南、江西这些地方,养小龙虾,水产品等;还有就是种植其他一些经济作物的主体。基本上这些都是很专业化的生产方式,他们提供了市场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品化的农产品。剩下的就是生产大宗农产品,生产粮食的。他们创造的产值占全国GDP也就8%左右,但问题是他们的人口占比是40%以上的,这是很不匹配的。
日本、韩国,和我们中国的台湾地区,基本上是以不到10%的人口占比,产出不到GDP的10%的产值,基本上农民可以得到社会平均收入。他们这个比例是匹配的,我们是不匹配的。当然,日本就更低了,产值占比是5%以下。这也体现了城乡二元的分配的不平衡,按照官方的说法是发展不平衡。其实就是差距分化,这是很明显的。
至于农户的经营规模的变化,基本上也可以看出这样一个趋势。我前面已经说过,土地流转的比例一直上不去,基本上是三分之一左右。
我们再往下看,前面从总量变化来看,如果从微观的层面来看,是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的,大概应该是发生在2003年、2004年那段时间。为什么呢?
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原因。
在那之前,从八十年的改革,一直到2003、2004年,这一段时间里面,中国农村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虽然说南巡之后,九十年代就开始有很多人出去打工了,但是毕竟不是特别多,占的比例也没有那么大。在我的记忆和印象中,我的老家江汉平原,真正开始大量去打工是2000年之后。这个原因可以从一些外部解释来看。
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同步地遭遇了第一次生产过剩危机。遭遇危机之后,时任总理开始大量发国债投资基础建设拉动经济。从那时候算起,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抗震救灾,把这些全部加起来,到现在有二十多年,中国印了最少二十到三十万亿的国债搞基本建设。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从2001年中国加入WTO到现在,每年吸收的FDI,外国直接投资,每年平均超过一千亿美元,到现在将近两万亿美元,换成人民币又是十几、二十万亿元。最近这二十年,这么庞大的内部投资加上国际投资,加上大量的产业转移,2003年之后中国进入了狂飙突进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才真正把中国的农村的过剩劳动力全都给转移出来了。劳动力出来之后,我们能看到一系列的指标上对应的变化。
这张图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上我们可以把最低工资当作农民工在城里打工的工资。拿这个图指标看,你会发现在03、04年之前,有差不多十五年左右,最低工资基本上就没什么变化,就五百块钱左右,一直都不会变。原因很简单,那个时期农村的劳动力是绝对过剩的,农村的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基本上是很低的。八零后、七零后,再往前面年代,在农村里面,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货币化程度很低,不需要花多少钱,就把一个劳动力养大了。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就这么低。劳动力过剩,这也决定了农民工工资不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真正的变化从04、05年开始。这个变化并不是说因为劳动合同法出台,劳动合同法是2008出来的,肯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根本性的原因就是工业化带动农民出来打工。不再是完全的过剩了,农民工的工资可以有一定的博弈和谈判的权利了。这才是关键。当然从那之后,农村本身内部的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现在农民的生活跟城镇居民的生活其实没有多大的差别,吃什么都是买,用水、用电、用网,全部都是要花钱买。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决定工资必须得涨,不涨的话,工人阶级一定会闹,就这么简单,这是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我们从这里也能看得到。
我们再看,在农村内部劳动力成本的变化也是这样的。前些年在农村,请个人帮你插秧,或者请个人帮你摘棉花,或干什么别的,一天一两百元,有时候甚至更高。这个跟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完全不一样。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你去找邻居、找村里的人帮你去插秧,不用给钱。我记得我小时候这些事不给钱,就是中午管一顿饭,给两包烟。你帮人家干,人家帮你干,换工互助,还是那种小农村社经济的内在的传统。
农业劳动力价格变化,也是从03、04年左右开始出现明显的上涨。后面还有土地的生产率跟劳动的生产率的变化,这也特别能说明问题。
农村的土地生产率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变化,光合作用起决定作用。劳动的生产率上升的比较快,同样,大家也要关注这个时间段,也是03年左右,从这个时候开始,大量地使用机械,并且对农民家庭来说,从经济理性的角度考虑,外面明明有打工的机会,我为什么一定要去种田?那肯定是不愿意的。只要把农村里老幼病残的劳动力,留下来搞点农业就行了,有机械帮忙,能打工的肯定都出去了。同时,也要看到农村机械化利用率的变化,增长也非常快。看时间段也差不多是那个时候。这很明显。当然还有亩均用工量等等,这些基本上就体现出来了。
这个图我也不多说,其实大家可能也能看到了,就是我前面给大家提过的,就现在农村的生产结构,它所体现出来的,主要是这种专业化的农业生产主体。你要么是家庭农场,要么是专业合作社,要么是龙头企业,还有小部分的一些集体经济组织,他们才是真的专业生产。这种专业生产其实不能完全看作传统农村的那种过密化的农业。传统的过密化农业就是,反正我没有外出打工的机会,我家的地也不多,劳动力多,那就内卷。现在很流行的内卷的概念,在西方的学术里面本来就是指代土地过度投入劳动力的术语,劳动过密化,也不讲边际效益了。
现在资本投入程度很高了,不管是大棚种蔬菜,还是大棚养鸡,或者大棚养猪,一个大棚十多万块钱。家里几个大棚,加上其他的农资投入,资本化程度相当高。这种做专业农产品生产的,大体上能得到社会的打工平均收入,挺辛苦的,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很高。毕竟四五千万个生产主体,同质化很严重,竞争很激烈,并且市场上又是完全信息不对称,也没有任何组织性。我们既没有农会,也没有什么农业行业协会来组织大家。分散在全国各地这么多的生产主体,相互竞争,一定是风险很大,同时也导致生产基本都是过剩的,蔬菜也好,猪也好,鸡也好,水产也好,全部都是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到三倍甚至更高,这都是完全过剩的。
最后就是粮食生产这一块,虽然现在还是大量包地,包几千亩几万亩去种粮食,可能没有前几年那么多了,但是粮食生产,已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资本主义化了。虽然看起来很多时候是家里的老人、妇女去看管一下,整个种植粮食等等的环节,机耕、施肥、打药、收割、简单的脱粒加工等等,全部都机械化了。机械化利用率比美国还高。
所以在我看来,虽然农户看起来还是家庭经营,其实收的不过是地租。
要实现这样一种适合大田作物、大宗作物的机械化、规模化生产,并不一定要先把土地私有化,然后再把土地集中,才能够转变到新的生产方式。不需要。现在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机耕队,农技服务公司,烘干公司,加工公司,多的很,农村到处都是。农村土地托管给他们来生产的很多。家里的老人,顶多去照看一下,他不是种田,他是看田。他是看一下,管一下。人家机械收割队伍一路从南到北,正好利用小麦成熟的时差、季节差,一路过去,全部都帮忙做了。
最后,你一亩地赚上两百块钱,几百块钱,其实就相当于是你拿到地租了。整个生产方式已经资本主义化了,给你的就是地租。当然我们现在政策法律等等不这样看。但是你要维持这个地租还不容易的。假如说我们开放粮食进口,国际上的大规模农场的粮食价格很低,如果完全进口的话,中国这种要支付地租成本的农业,这种粮食农业肯定是竞争不过的。所以中国必须提供保护价收购,才能够保证农民拿点地租收入,就这样子。
这就是农业生产方面的变化,有两个类型:一个是小资产经济生产方式,水产、大棚蔬菜、经济作物之类;还有就是粮食生产这一块,资本化、机械化程度相当高了。
总之,我的判断是,中国已经不再是传统的那种过密化的小农村社经济,也不再是小农生产方式的农业了,已经不是这样子了。但是对这种新的变化,怎么去命名,怎么去定性,我也不好说。总之,你真正接触农村,去做调研的话,你是能够感受得到的。
现在大量的农民工不会回去了,就是,他回去也不会去搞农业,现有四五千万的生产主体,已经足够生产全中国需要的农产品,并且完全是过剩的。所以就算经济形势不好,农民工回农村去,回去了也不能搞农业了,因为没空间了,顶多去县城搞点其他的事,做点小生意。
生产领域的变迁就简单说到这儿。
中国农村流通领域的变迁
流通领域这块,我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挺有意思的一个方面。我应该是2005年开始下乡,参加乡建的工作,去山东某县的一个村子里面蹲点,蹲了一两年,去做一些农村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工作。那个时候,农民经常问我水稻为什么病,什么虫害,我也不懂,就去县农业局里面去问局长。一来二去跟他很熟了,熟了之后我就知道那个县农业局除了局长之外,副局长和下面一些人,都在开农药化肥店。再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县里面整个的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中心、供销社,通通都在卖农药化肥。他们要不卖农药化肥,靠那点工资养家糊口都是问题。
市场化就这样子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在改开之前,在人民公社时期,这些所谓的“三站”都是服务性质的,都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并且是国家计划,由国营单位统一经营的。这些政府部门,为什么到全部市场化之后,现在都变成了盈利部门了?部门和资本结合起来了,并且还挺有意思、挺搞笑的,原来没这样改的时候,一个县或者一个乡镇,只需要养活这三站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市场化了,卖农药化肥的可就不仅仅是这些政府单位了,还有很多商业资本也进来了。越市场化,结果是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因为要养活的中间环节、流通环节的这些商业资本和部门越来越多了。这就很有意思了。
并不是说市场化了就有效率,农资这一块,反而是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我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中国农业大学陈义媛老师的研究。她做了些调研,跟我在农村做的调研特别像,而且我们碰到的问题都是一样的。
流通这一块,你还会发现一点,很多资本下乡去,本来在农村去大量包地,可能他一开始是想去包地之后搞先进的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但是包地之后,他发现搞不下去。
我在山东邹平县做的调研也很有意思,那边有个大的公司,流转了十几万亩土地,一开始雇农业工人搞农业生产,后来发现根本就控制不住成本,不赚钱。后来干脆就把这些地分成五百亩,或者是更小点两百亩一块,然后再分包给其他的一些种粮大户,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托管户,然后他自己就完全变成一个社会化服务性公司,专门卖农资,提供统一种子、化肥、农药,提供烘干设备,加工设备和运输设备,它变成中间商赚差价去了。他不愿意自己去生产,自己生产就亏了。这个很有意思。大资本下去,也愿意在流通领域里面去搞,不愿意去做生产。这可能跟我们中国人多地少和农村的资源禀赋有关。这是没法改变的。这跟北美、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这些国家是不一样的。那儿是殖民地,原住民都被消灭的差不多了,可以搞大规模单一化种植的大规模农场,在中国,这种方法很难弄。
所以,尽管我们在形式上跟那些大农场的资本主义农业不一样,但是在生产关系上面,其实已经资本主义化了。它必定会产生副作用,危害也都很明显,比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等,因为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等,这些问题全部都体现出来了。
这个具体案例,具体怎么一步步成这个样子,我也不多说了。情况就是如此,很多资本下乡,都会转去搞中间环节;有些一直搞生产的,大部分后来都是亏损的,就跑路了,不干了。
我今天早上接了个电话,山西某某县有一个政协委员给我打电话,咨询我一些问题。他接到农民的投诉,当地很多农民说,当地有个企业流转了七千亩地种树,前几年还还能给租金,最近这一两年经济形势不太好,给农民的租金发不下去,农民就闹,说不租了,地要收回来。本来签了合同的,企业说我现在不行啊,我确实没钱,你要闹我就破产了。农民就找这些委员,这些委员说企业也没办法,那我有什么办法呢?可以来帮企业出点主意,找新的融资方式解决一下周转资金。现在大的环境就是这样的。
以前很多资本下乡,看中的是国家对农业方面鼓励流转等等的补贴。一旦没有补贴,他们基本上就活不下去了,就搞不下去了。但这也不是说,再回到某种小生产的方式就可以了,也不行。现在农业的生产结构就是这样一个潜伏的危机很严重的情况。
很难说我们能提供一个改变状况,或者是把它做的更好的建议和方案,基本上没有。因为三农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无解。能够做一定的改良都是已经不错的了。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有更大的、整体性、全局的调整,比如共同富裕吧。
现在社会物质财富已经不再靠农业了,农业产值占GDP不到百分之八,今后可能还会越来越低,根本就不要指望搞农业赚钱让大家共同富裕,不需要。
其实农业有其他的一些多功能性。像马克思所说的,上午钓鱼,下午去打猎,等等。农业本来是一种休闲的、服务型的产业,生命产业。农业不是像工业产业那样的,不要指望它去赚钱。尽管现在有一些政策,比如说中央也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我觉得集体经济,至少这个概念上其实还是很好的。具体一点,坚持集体所有制,并不是说还是要像原来《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那样,把生产小队作为一个基本单位,把大家组集体组织起来集体劳动,然后记工分,不是那个意思,不是要回到那样的程度。至少我觉得坚持这种集体的分配方式,把农民作为成员权所对应的收益的分红权、分配权,这个要落实。
至于说这种集体经济,如何去改变它的业态,如何向第三产业转型,或者去搞一些更赚钱的业态,不仅仅是集体自己能做的,确实需要国家的支持,需要金融的支持和产业上面的扶持。你可以将集体定位成收地租的单位。就是就像我前面讲的,农业本质上是收地租。地租也是社会剩余、社会财富一种分配方式。
城里的房地产很明显,一部分人因为房地产的爆发,得到了房地产的级差地租,赚了好多的钱。农民也可以分地租,就是这种分配方式,我们不用说地租就一定坏,做好制度设计,也是能够调整贫富差距的。
但是,这些是一些可能的改良做法。我只能这样说。
小结
一个小时演讲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我做一点小结。
农村经济的这种变化,到现在已经不再是传统的那种小农村社式的经济了,本质上它不再是那样子的。所以对于未来农村的治理,是不是要把几个亿的农民工全部转成城市户口,是不是还要继续提高城镇化和城市化的比例,改变户口、户籍,这些都不重要。这种改变只是名义上的,真正还是要考虑的就是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至少让两个数字百分比要匹配,我觉得最简单的一点,因为匹配不一定是说要进一步减少农村生存的人口就能做到的,不一定。并且现在这种后工业化,或者说逆城市化,在现在的时代和环境背景下,生态危机很严重的情况下,其实很多人愿意生活在农村,甚至生活在小城镇。
看一下欧洲。欧洲的很多国家,超过百万人口的城市就那么几个,像德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就生活在十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中。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在东京、东京湾这种地区,长三角、大湾区这种一两千万、两三千万人集中的城市带。那种生活方式很不人道,不一定要这样子。有很多服务业,包括城市的服务业、教育、养老、医疗,大学,可以搬到农村的乡镇,环境更好一点,也能够使农村的产值升上来,占GDP的比例匹配上来。
我们不是一定要想象一种完全的城市化,使这两个百分比达到平衡,其实可以逆城市化,也许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更加容易做到所谓的共同富裕,生态文明战略等等。
好,正好讲了一个小时,我就不多讲了。谢谢大家,也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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