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阅了少士心先生2021-11-29 《驳张光宇的唯物论》,回应如下。
我的回文在多重括号以内,括号以外是少士心先生的原文,敬请读者留意。
张光宇先生两次撰文与我讨论‘人本质’问题,涉及到哲学根本问题。其基本观点:“精神也是物质的,只能属于物质范畴,物质与精神、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理论不能成立。”其论证来自这样的表述:“凡是确证为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对象事物,就是实在的事物,凡是实在的事物,就是实物。物质就是指任何这样的实物,或者只要是这样的实物,就是物质的或属于物质的范畴。即物质这个词,不是指具体的某个或某种实物或事物,而是谓指一切实物或一切实在的事物。”这是其逻辑的前提。然后论述精神:“精神,从现象来说,就是人的大脑系统的大脑皮层高级神经反应活动的自我感受,从本质来说,就是人以社会方式与外在相互作用发育成熟的大脑系统的大脑皮层的高级神经反应活动。不管从现象来看,还是从本质来看,精神都不是什么虚无飘渺的东西,而是客观实在的事物的。”
我们承认精神是客观实在的事物,这种客观实存与人之外的思维对象自然物有很大区别。
《〈〈〈〈我并没有涉及,自然扯不上否认“这种客观实存与人之外的思维对象自然物有很大区别”。“这种客观实存与人之外的思维对象自然物有很大区别”也根本不能成为批驳少士心先生以上引述的我的论述。因为“客观实存”只能是自然中存在的社会的人头脑中的“客观实存”。否定不了“这种客观实存与人之外的思维对象自然物”都只能是自然中的事物。在自然中存在的,决没有不是属于自然中的事物的它物。
自然中的任何一种事物都与其它种的事物有区别,其中有数不清的各种事物与其它数不清的各种事物都存在“很大区别”,但不管区别有多大,它们都只能是自然中的事物。不能因为自然中的人的精神这种“客观实存与人之外的思维对象自然物有很大区别”,自然中的社会的人的精神这种客观实在的事物就不是自然中的客观实在的事物。只要是自然中的客观实在的事物,就只能是物质的。
因此,少士心先生这样的论断成就不了“驳张光宇的唯物论”的理由。〉〉〉〉》
第一,思维意识映照自然物,是个抽象包括对象物的表面意识,本质内涵意识。以概念等无形的方式存储于大脑中。石头,岩石,大山等概念可以存储在头脑中,而思维对象物之实体无法存储到大脑里。实在物与实体物有区别,如果混淆二者,就把思维对象物和对应的实体物界限模糊了。那就会出现‘想啥来啥’的幻想。这种唯物主义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如出一辙:存在等于实体之实存,思维对象与思维概念是同一物的混乱。
《〈〈〈〈不会因为“思维意识映照自然物”“思维意识”就不是自然中的社会的人的大脑皮层的神经反应。
我张光宇哪里说过“思维对象物之实体”能“存储到大脑里”?
不管“实在物与实体物有区别”是什么区别,只要“实在物与实体物”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就是物质的,否则就不是。判断对象事物是否物质的只有这样的一个标准,没有其它标准。
“幻想”,是人的思想意识的一种,思想意识活动是人的大脑的神经反应活动,人的大脑神经反应活动只能是物质的,决不能是非物质的。因此,思想意识活动,包括幻相,只能是物质的。决不能因为“思维对象物之实体无法存储到大脑里”,作为只能是物质的人的只能是物质的大脑的神经反应活动的思想意识就不是物质的。人根据对对象事物的感受感受到的对象事物的感受现象认识到的对象事物只能是观念或形成的概念,决不能在大脑中形成对象事物。“‘想啥来啥’的幻想”亦然。决不能因此就否定作为人的大脑的神经反应活动的包括幻在在内的思想意识,就不是人的大脑神经反应活动的,从而不是物质的。
基于社会生活,根据对对象事的感受感受到的对象事物的感受现象认识对象事物而形成的思想意识,决不能是对象事物本身,由此形成的人的思想意识也决不能对象化为人头脑外在的对象事物,作为只能是物质的人的只能是物质的大脑的神经反应活动的思想意识或精神,当然只能是物质的。这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风马牛不相干。唯物主义居然认为物质以外还有非物质的精神的存在,岂非咄咄怪事! 〉〉〉〉》
第二,没有人类历史观。唯物论与唯心论想通,就在于他们把思维与对象物质看做同一物,看不到二者差异,看不到思维是一种特殊物,来自地球的唯一‘人’特殊运动的结果。这是一元化哲学的通病,缺钙导致头脑不能灵活运用。由此可以看出,一元化哲学不能认真研究人类的起点到现在的发展过程,没有人类历史观。
张光宇:“人就是思想意识主导其行为的动物。”这个结论使其走到反面唯心论的立场上,似乎人没有起点,或者在起点上就有思维意识而且是一成不变的。人如何与动物分离的,张光宇不肯回答这个问题,他认为只要死咬住这根筋就能应对。
《〈〈〈〈没有“人类历史观”,只有张三、李四等人的历史观。不要把这个东西扯到张光宇头上。
什么叫“唯物论与唯心论想通”,张光宇搞不明白。
什么是“对象物质”?物质只能指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所有对象事物。作为感受和认识的对象只能是具体的,不能是这样的所有事物。从而没有“对象物质”,只有作为对象的物质的事物。请不要把张光宇的思想意识只能是物质的,只能属于物质的范畴歪曲成“把思维与对象物质看做同一物”,物质不能是“一物”。
各种各样的物质的事物都有差异,张光宇居然看不到人的思想意识这种物质的事物与其它各种各样的物质的事物有差异,请举出实事来。
既然“思维是一种特殊物”,一种特殊物能是非物质的?
人的思想思识是“‘人’特殊运动的结果”只能是谬言。因为“‘人’的特殊运动”,之所以特殊,在根本上就在于人的“运动”与一切动物不同,是由人的思想意识主导其的肢体活动。不是思想意识主导其肢体活动的就不是人,哪里来的“‘人’特殊运动”。由思想意识主导的“‘人’特殊运动”,居然会“结果”出人的思想意识,这是什么逻辑!
唯物主义,即然是唯物,就不能是除了物外,还有非物的精神。认识对象事物只能以对象事物的现象事实为根据和标准,在此上,头脑灵活运用就是胡思乱想。“缺钙导致头脑不能灵活运用”不是争论问题应有的态度,而是胡扯。
不管什么哲学,都只能是人已经形成的观念。因此,不管是什么哲学,不是某种观念——哲学——能研究什么,而是人研究什么。
持有任何哲学观念的人,只要这种哲学观念的人主张要根据他的哲学观念来研究对象事物,都可以“认真研究人类的起点到现在的发展过程”,至于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那是另一回事。
如前我所述,少士心先生也写着的,没有“人类历史观”。只有人的历史观。有人的历史观与他的历史观是否正确是两码事。
人就是思想意识主导其行为的动物是一回事,思想意识主导其行为的人是怎样产生,或“人如何与动物分离的”是另一回事。根据张光宇“人就是思想意识主导其行为的动物”,而且少士心先生也是“我们承认精神是客观实在的事物”,怎么能推断出“使其走到反面唯心论的立场上,似乎人没有起点,或者在起点上就有思维意识而且是一成不变的”结论?少士心先生认可“人与动物的qu区别在于思维意识”,根据他这个结论就不能推断出“使其走到反面唯心论的立场上,似乎人没有起点,或者在起点上就有思维意识而且是一成不变的”,怎么根据我的人就是思想意识主导其行为的动物,就能推断出“使其走到反面唯心论的立场上,似乎人没有起点,或者在起点上就有思维意识而且是一成不变的”。这只能是少士心先生的逻辑。难道要“思维意识来源于物质生活的劳动创造”才能避免“使其走到反面唯心论的立场上,似乎人没有起点,或者在起点上就有思维意识而且是一成不变的”?
“人如何与动物分离的”?群体生活的古猿已经萌芽了思想意识,甚至现在有的高等动物亦然。但由于其萌芽的思想意识没有主导其趋利避害展开的活动,它们趋利避害的活动仍然是由无条件反射和基于无条件反射后天形成的条件反射主导的,因此还不是人,只能是动物,它们趋利避害的活动由于不是思想意识主导的活动或行为,从而也不是劳动。古猿的趋利避害的活动演化发展为由思想意识主导,古猿就进化成了人,古猿的趋利避害活动就进化成了思想思意主导的人的行为,其中的某种行为就是劳动,同时古猿的群体也就进化成人的社会。人、人的劳动和人的社会起源是同时产生的,它们之间不存在谁是原生,谁是派生的问题。
我在《回应少士心先生就我的某文的评论的其中一段》附上的《“劳动创造人”质疑——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主编商榷》一文已经指出:“任何运动、活动,都是事物的运动、活动。事物是运动的物质基础、本体,运动是事物的属性。不管运动处于何种状态,都是属于展开、进行或从事该种运动的事物的运动。任何一个事物都不是事物自身,也不是事物的运动,更不是事物的某一方面的运动创造、产生、派生的,而是别的事物内外在矛盾关系演变的结果。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说,人是与由其它事物构成的特定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古猿内在关系演变的结果,根本谈不上什么‘劳动创造’。”〉〉〉〉》
第三,问题接踵而来,精神属于物质,也就是物质衍生物。那么自然物质,山水土空气为什么不能演出成思维,动物为什么不能演化出思维,世间只有人存在思维?物质与思维是特殊关系还是普遍关系?立论必须内在一致,能够发散运用到一般事物上。即立论自洽,事实它洽和续冾,否则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观点,可以称作猜想。 如果立论都不能自洽,只能算作臆想。
每个人都可以在科学或哲学上发明创造,不否认张光宇先生具有这种潜力,但要符合理性创新的一般标准即规范‘三冾’:立论自洽,事实他洽和续冾。张光宇:“凡是确证为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对象事物,就是实在的事物,凡是实在的事物,就是实物。”思维意识中的概念及其内涵是发展变化的,500年前人们对物质的认知与今日不同,甚至两百年前与今日也有差别。人们在物质活动过程中不断反思,矫正前人的思维意识。张先生又说思维意识是物质,属于实在的事物,就是实物。这就与立论不符了。除非他能说明,思维意识是一成不变的事物。
张光宇先生可以不承认马克思的历史观,但要推翻他得拿出规范的论证,截止到现在,我还找不到这样的解析。而张先生的论证都是在走前人的旧路,是马克思批驳过的旧货,并没有创新点。当然张先生可以鄙视我没有什么能力,因为我觉得马克思哲学还没学到家,继承不够。我的反驳模仿马克思的思维方式,至于模仿的能力肯定有待改进,望读者们认真批判,给予启迪。
《〈〈〈〈“精神属于物质,也就是物质衍生物。......”是诡辩。包括精神在内的一切事物都属于物质。物质这个范畴,是谓指所有的事物,任何事物不可能由物质或所有的事物衍生,只能是由物质中的某些事物衍生。至于哪些事物能衍生成另一些事物,“山水土空气为什么不能演出成思维,动物为什么不能演化出思维,世间只有人存在思维”与“精神属于物质”无关。因为“精神属于物质”与其它任何事物属于物质一样,是指包括精神在内的任何一种事物都属于物质,而不是指物质中的其它事物一定得演变成精神或演变任何其它的这种事物。
包括人和人的社会,当然也包括人的思想意识,都是自然中产生的从而都只能是少士心先生的“自然物质”。在自然以外不存在物质。其实人们说的自然,就是由所有的事物所构成,所有的事物就是物质。“山水土空气为什么不能演出成思维”,就如猪、马、牛为什么不能衍生成我张光宇和您少士心先生一样,是得出“精神属于物质“的我不回答也决不会有损我得出这个结论的事情。
张光宇有什么文字涉及了“动物为什么不能演化出思维,世间只有人存在思维”的问题?我以上明明就简要的陈述了动物中的古猿演化成了人。这不是张光宇的发现,而是有关学界的学家们早就发现并形成了的主流共识。至于为什么只有古猿,其它地球上的动物没有演化成人,“山水土空气为什么不能演出成思维,动物为什么不能演化出思维,世间只有人存在思维”那是大自然的问题,少士心得从对自然的认识来解答。
“物质与思维是特殊关系还是普遍关系?”这个问题我《回应少士心先生之二》已经作了回答,现在再将它们引述如下:“凡是确证为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对象事物,就是实在的事物,凡是实在的事物,就是实物。物质就是指任何这样的实物,或者只要是这样的实物,就是物质的或属于物质的范畴。即物质这个词,不是指具体的某个或某种实物或事物,而是谓指一切实物或一切实在的事物。”“只存在物质中的一些事物与精神的关系。”“我发表在红歌会网的《就美是什么与〈美学原理〉主编蔡仪同志商榷》、《〈“唯心”的历史唯物主义?〉批评》、 《主体意识与社会规律》等文已驳斥了物质与精神、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理论,指出精神也是物质的,只能属于物质范畴,物质与精神、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理论不能成立,不再赘述。前面所述也简单明了的指出了类似于“人的物质活动与思维意识的关系”的理论不能成立。唯物主义既然是唯物,居然论断出物质以外还存在精神,这样的理论能自圆其说吗!”。
在以上“居然论断出物质以外还存在精神”后面现加上一句:“居然论断出物质与物质以外的精神的关系”。
因此,提出“物质与思维是特殊关系还是普遍关系?”这样的问话就是荒谬的。
因此,少士心先生的“立论必须内在一致,能够发散运用到一般事物上。即立论自洽,事实它洽和续冾,否则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观点,可以称作猜想。 如果立论都不能自洽,只能算作臆想”还是留给少士心先生自己吧。
少士心先生的“思维意识中的概念及其内涵是发展变化的,500年前人们对物质的认知与今日不同,甚至两百年前与今日也有差别”,怎么能动摇得了“凡是确证为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对象事物,就是实在的事物,凡是实在的事物,就是实物。”1千年、、1万年后,确证对象事物是否是实在的事物,是否是实物,仍然只能以感受和认识的对象事物是否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为唯一标准。少士心先生对此不认可,就请少士心先生指出其它的方法来。谅少士心先生没有这个本事。
“规范的论证”只能是必须符合对象事物的必然性和一定条件下的规律,除此以外,我张光宇决不受少士心先生的或其他任何人的什么“规范的论证”的约束。
少士心先生剩余的话,本人没有留下质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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