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两个名字,应该没有几个不是文盲的人看不明白他们到底是谁。一般情况下很多的人还基本都能够说得出他们二人的各自特色。包拯的特色是:刚直不阿、精钢不做勾;寇准呢?当时寇凖身边有一个出身寒门的侍妾,名叫蒨桃,她见到一次自己眼前的情形很气愤,事后就写了一首小诗《呈寇公》:“一曲清歌一束绫,美人犹自意嫌轻。不知织女荧窗下,几度抛梭织得成!”据说这是一次寇准想要赏赐一个唱歌唱的很好的一位歌女之时,他的一位身旁的小妾写给他的想要奉劝他的诗。或许好人的身旁的家人也会有很多的好人吧。反正,据说是因为这首小诗影响了寇准,致使寇准没有犯大错误。
在开封附近的豫剧曲目当中,有特别多的关于包拯与寇准的故事情节。最具代表性的有包拯的——三口铜铡,狗头铡,专铡犯罪的平民百姓的人头;虎头铡,专铡犯罪的各级官员的人头;龙头铡,专铡所有犯罪的皇亲国戚的人头。在开封附近关于包拯的故事,远比寇准的故事多的多。流传的最广的寇准的故事是——“寇准背靴”的故事。也正是这一段不太长、不太惊险的看似很普通的故事,笔者我感觉这是一段特别耐人寻味的故事。原因是,通过这么一个原本看似特别普通的民间故事的整个剧情,就可以感觉到另外的一种极不普通的——为官之道。也可以感觉到这是与包拯的“刚直不阿、精钢不做勾”的为官之道,是一种几乎截然相反的或者说是各部相同的——为官之道。因为,在寇准背靴的故事里透露着一句寇准所留给他的后来人的一句——旷世名言,——只要贪赃不卖法。
表面上看“只要贪赃不卖法”这句话的时候,与“刚直不阿、精钢不做勾”的这样的为官之道做比较的时候。“只要贪赃不卖法”这句话,是严重的不符合目前我们国家现行的与反贪污腐败有关的法治精神的。符合当代中国法制精神的是“刚直不阿、精钢不做勾”的包拯精神。可是,在笔者这将近五十年的人生阅历当中,我最早接触到包拯与寇准的故事的时候,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当时,还是处于生产队时期。当年每到冬季的农闲季节,每年都会有民间艺人到各个农村的基层生产队表演河南坠子一类的民间曲艺。我当时就是在一次的由我的邻居大哥蔡长青的大舅说的河南坠子当中听到的知识。当时,是在我们村子当中的建在开封市护城大堤上的——仓库屋当中听的书。那时我还小,听着听着就在奶奶或是母亲的怀里睡着了,睡醒了一觉了,书还在说着呢……当时,记忆最深的就是“秦琼为了救李渊的性命,忙用手中的锏在马屁股上猛磕一下,只见这匹马一尥蹶子,一个站立。于是,后马蹄还没离地皮呢,前马蹄就已经扒着临潼城的城墙了。”就是在当时的这样的环境里,在这些说书艺人的口中,在我的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关于“包拯、寇准、秦琼”等等好人的形象。
后来,慢慢的长大了,又接触到了更多的关于这些好人们的更多的知识了。逐渐的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就想,假如,将来我要是一位包拯、寇准或是秦琼一类的人了,我该咋当官呢?后来,仔细的想想,我觉得,我将来要是长大了,我即便永远是一个老百姓,我也要学寇准,我也要以寇准这样的人为我的做人标准。
当2009年五月,我第一次以开封市政府助理的身份,接触到当时的我的一个工作对象的时候,当时在一个小酒馆刚一坐下,这个人就对我说:“老弟呀?你可不要把自己打造的跟个——黑老包似的,真要是那样的话,咱弟兄俩,以及你与我身边的这一大帮兄弟们可是不好打交道啊!”当时见他这么说话,我也特别清楚自己的周围环境。整天的我放眼看到的所有人,除了路人与一部分陌生人,全是对方的人。并且我认识的还没有一个,在这些众多的人当中,还有很多的人是随时都有权力“依法”随时把我送进监狱的“领导”。于是,我也没多加考虑,就随口回答他说:“老哥你也就不要如此的为我担心了。原因是,我打小的时候就是一个不崇敬包公的人。我从小的时候就特别的崇敬——‘不习惯’穿鞋,而喜欢背着靴子赤脚走路的寇准。”我还随即反问了他一句话:“哥哥你知道寇准是个啥样的人吗?你要是知道寇准是个啥样的人,你就应该明白你面前的这个神经蛋弟弟应该是个啥样的人了。”当时我们两个说的话都很平和,听我说完之后,他也笑了。接着我的话他就说:“好好好,算是哥哥我看人看走眼了。放心好了,我一定会与弟弟把事情圆满的进行到底,不会难为咱弟兄俩任何一个人。”当时,我还感觉他这是要在那之后的日子里要给我耍什么鬼把戏呢。可是,到如今都已经过去十二三年了。他也早就销声匿迹了,开封市的“江湖上”,早就不见他的踪影了。他很早的时候,再与我接触过两年之后,在那同时也伴随着,我们国家打击“江湖”人士力度的加强。如今的开封市的社会治安好多了。
有时,闲下来没事了,我经常会想。为官的人到底应该如何的把包拯与寇准作为自己的做人标准呢?学包拯,这符合目前的我们国家现行的国家法律,可是,在实际的工作状态之中,却极难把握合适的尺度。一个不留神,不是被自己的战友依法送进监狱,就是被自己的工作对象给暗算掉。要么,就唯有令自己成为一个——整天啥事都忙,又不见忙的出什么好的效果的,“碌碌无为”的——忙官。
大家可以梳理一下目前我们认知的当中的官员们的人生路。为什么会有在最近的这个春节前,在我们央媒制作的最新的反贪污腐败题材的《忏悔录》当中,之所以会有被养的“肥头大耳”的落马官员,在面对镜头之时的侃侃而谈,还像是当年的在面对他们自己的下属作报告、做讲演一般的侃侃而谈、一样的从容面对。我想,这些人如果在自己的心中但凡装得下“包拯”或“寇准”的任何一个人的形象的话。他们是不可能感觉不到自己的耻辱与无奈的。当这样的落马官员的心中无论是有包拯的形象,或是寇准的形象。他们都不可能不落下各自“心酸的泪水”,这样的场景,不可能不给看到电视画面的人们的心头留下应有的震撼。
包拯,是好人、是好官的标准形象,只是在正常的工作环境当中不好实现。因为,对他这样的思想的人的制约条件太多了。寇准,也可以是与包拯丝毫也不逊色的好人与好官的标准形象。可是,寇准的为人之道、为官之道,却并不符合目前的我们国家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我们的官员到底该咋当官才是合适的呢?学包拯当官,特别危险,危险的不是进监狱,就是被自己的工作对象给“弄死”。学寇准当官,却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检察院的检察官依法问责,甚至,连进监狱的可能都没有。因为,在很早的时候,他的上级领导就会以朋友的身份提醒他,“注意点自己的个人形象,千万不要让检察官盯上你的小动作。”所以,……想要学寇准的官员甚至是可以没有资格进监狱的人。与之有所不同的是,凡是敢于终生奉行包拯的为官之道的官员死后,大都可以受到他们后来人的“依法爱戴”。可是,依照目前的现行法律法规,信奉寇准之道为官的官员死后,只能是一名普通的退休领导。
总之一句话,信奉包拯为官之道的官员能够成为英雄的人多。信奉寇准为官之道的官员能够成为普通领导的人多。英雄,长寿的少,普通人长寿的多。
现在有一个缠手的问题就出来了,这个问题就是,假如,可以把我们社会上的所有官员都能分为两类人的话。一类人是包拯一类的持“精钢不做勾的刚直不阿”的思想的官员。另一类是持有——“只要贪赃不卖法”的寇准思想的官员。我们到底应该鼓励我们的官员学习包拯呢?还是感觉他们应该多学习寇准呢?或是,我们应该另寻其它的比这两位更合适的官员的为官之道的形象呢?
另一个问题是,假如,在某一个城市当中,每年几乎都不怎么发生大的任何案件,这样的话,当地的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成绩肯定是要让人们感觉到,他们肯定是一大帮工作比较轻松的人们。反之,如果,他们整天的忙的不可开交了。而且还巧合的是,他们的破案成功率还几乎可以达到100%的话,那么,这样的账应该怎么算呢?我感觉,如果真是如此了,客观的说,那肯定是公检法的几个部门与领域的人们的工作是有积极性的。这可以被看做是他们公检法系统的人们是努力工作了。可同样的场景,与之相反的他们的领导,却必需找得到自己工作失误的证据。当公检法系统的人们感觉到整天的忙的头破血流还干不完工作的时候,那只能说是社会治理方面出大问题了。
在开封市附近,从前还有一句俗语:“是小不做小,死了也跑不了。”这原本是旧社会时期,施行一夫多妻制时期的实际问题。可是,如今看来,这样的话语也可以适用于未来的社会之上的某些人身上。这样的说法的前提是,应该把社会上的所有人先分成——五类人来看待。第一类是老子与孔子一样的圣人;第二类人是伟人,这是任何时期的人们都明白这应该是些什么人的;第三类人,应该把他们称为大人,也就是所谓的可以名垂青史的历代官员;第四类人是人数最多的正常人或者叫做普通人,就是普通意义上的老百姓;还有第五类人,这一类人就是所谓的小人或叫做“伪君子”一样的人。这一类人里可谓是鱼目混杂。因为,他们当中的人就是所有犯罪分子的——“培养基”。没有他们,就没有监狱存在的必要了。他们就是为填充监狱而生的人,人人都应该有理由鄙视他们。所以,应该把他们称之为小人,把他们称之为伪君子也是一样的作用。尽管这群小人当中的某些人很多的时候也可以装成——大人、也可以装的成暂时的过去的皇帝。可他们这样的终究还是跑不了必须接受人民的惩罚的结果的。所以,“是小不做小,死了也跑不了”这句话,是应该适用于他们这样的——小人身上的。
史武军
2022-2-14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