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扩大就业措施专题报道(三)捷克:多管齐下解决失业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进程的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捷克的失业现象日趋严重,截至今年4月底,在拥有1000万人口的捷克,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为45·6万人。失业已成为困扰和制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为此捷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转变观念
为解决“自愿待业”问题,自2000年以来,捷政府连续数次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拉大其与最低生活保障金之间的差距,同时减少对企业职工一些额外的不合理税收。这些做法使部分在家领取社会福利补助的人开始认识到就业的好处,主动外出谋职。
捷克各级学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十分普遍,这表明学校的教育课程设置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严重脱节。为此,政府正在对现有教育体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一方面通过“让因特网进入每所学校”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现在就业所需的电脑、外语、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求各级学校因地制宜开设职业培训课程。
捷政府还积极倡导“终身教育”的理念,动员国家、社会和企业多方力量不断对在职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充电”,以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政府现在每年用于创造就业和职工再培训的专项资金达25亿至30亿克朗。
鼓励外国投资
根据捷政府制订的吸引外资奖励政策,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高失业地区,只要投资500万美元即可享受政府奖励,包括5至10年的税收减免、提供低价建设用地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等。
优惠的政策使外国投资者纷至沓来。据捷国家投资局的统计,从1990年至去年年底,捷克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265亿美元,外企员工人数已占捷劳工总数的1/5。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捷政府还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并把其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捷克中小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据工贸部最新统计,250名雇员以下的中小企业,1997年全国共有8·8万家,到2001年初已发展到10·2万家。个体经营小公司由1997年的65·7万家增加到2000年的70万家。2000年,捷中小企业和个体公司的从业人员已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60%,其年进出口额分别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0%和36%。
当前世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周期和步伐不断加快,这就要求劳动力市场能打破原有的“铁饭碗”,实行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原则。为此,捷克参照欧盟的做法于2001年出台了新的就业政策,允许人们以兼职、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短期合作工等多种形式就业,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同工同酬
捷劳动市场上现在仍存在歧视妇女现象,女性的收入一般比男性低25%。政府表示,国家已在相关法律上明确规定就业领域男女平等的原则,要采取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护妇女在这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尽量多提供一些适合女性的非全日制工作,为她们照顾孩子和家庭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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