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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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房的不愉快经历
【香港《南华早报》12月17日报道】题:上海房地产法律有待将国内现实纳入其中(记者 凯文·霍尔登)
经济的迅速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决定在上海购买住房。
然而许多人发现,在这座城市加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其法律制度却相对有些滞后,从而给一些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不快经历。
胡光(音)在国外生活了多年之后决定返回这座城市,他说:“这里的生活很舒适,但房地产市场却是一团糟。”胡先生是在新建豪华住宅区“西郊典雅花园”购房的90位投资者之一。这些投资者包括外国人、海外华人和富有的本地居民。
他们碰到的问题反映了许多国内房地产投资者所遭遇的问题。这些投资者在买房后发现,他们没有可以依赖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自己。
尽管房屋销售带来了大约8000万美元的收入,但开发商很快就声称他们缺乏资金。胡先生说:“我们被告知,所有的资金在1994年就消耗殆尽。”开发商说,他们无法履行承诺修建一个健身俱乐部,或提供往来于市区与小区之间的豪华巴士服务。同年,胡先生与其他几位投资者成立了一个业主联合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据法律专家说,一个关键问题是,房地产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建立的,而二者之间的区别常常被混淆。
这家管理公司只是不情愿地向投资者出示了它的帐本。最初,它只花800元雇了一名审计员来负责审计帐目。
据业主们说,有两项帐目表明,这家管理公司曾经从新建住宅区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了260万元,并以另外一家公司的名义将这笔钱投入了证券市场。但审计人员并没有审查出这两项不合理支出。
他们说服管理公司让一位从外面请来的审计员审查这些帐本。胡先生说,投资证券市场一事被揭露,部分资金被追回。现在,这家经过重组的开发公司同意修建一个俱乐部,虽然要比原来计划的规模小许多。
此类问题并非绝无仅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李梦州(音)律师说:“法律还不够具体,有许多漏洞可钻。”
上海房屋土地资源局的一位官员承认,在这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他说:“我们的机制没有香港那么完善,但是,我们正在考虑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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