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不离不弃”婚姻的背后
胡适“不离不弃”婚姻的背后
【香港《文汇报》文章】题:胡适“不离不弃”婚姻的背后(作者 莫复溥)
原文提要 2000年12月17日是我国已故的著名文史大师胡适先生109岁的诞辰。对他的学术生涯和短暂的政治生涯,海内外已有不少人著文介绍。但对他的婚姻和婚外情,却鲜为人知。此文根据胡适和他的婚外恋人韦莲司50年来的往来信函,以及胡适的日记,可帮助大家了解这位大师的婚姻和恋爱观。
他年轻时曾经极力抨击封建婚姻制度,鼓吹自由恋爱;可是他却顺从母命,和自己文化差异很大、志趣不相投、没有爱情的女子结成夫妻。他以和乡下的妻子不离不弃,而受世人敬重,并写诗把婚后生活描述得如何美满幸福;可是他却告诉知心挚友,这是装给母亲看的。50年来,他和一位美国女子一直保持着愈来愈浓烈的感情。这个人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我国文史界大师胡适先生。对母亲千依百顺
胡适的父亲胡传是晚清一名官吏。他的第一、第二任妻子先后去世,年过48岁,才续娶年纪还不到16岁的冯顺弟为填房。冯顺弟是个不识字的妇道人家,出嫁后丈夫才教她认字读书。她22岁零7个月时,丈夫因病去世。她作为一个年轻寡妇,要主持一个经济上日渐破产的旧式大家庭,周旋于年纪比她还大的子女之间,而她的亲生儿子胡适当年只有3岁零8个月,正如胡适在《先母行述》中所说的,“其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她忍受着人世间最大的痛苦,把希望寄托在亲生骨肉的学术与前程上,要求儿子用功读书,奋发上进。
而胡适则事母至孝。他虽然13岁便离家到上海求学,1910年便赴美留学,但他对母亲一直深挚思念,而且百依百顺,不违母意。
他赴美留学前,母亲便决定要胡适娶一位亲戚的女儿江冬秀为妻,并订了婚约。胡适和江冬秀虽是亲戚,但平时极少接触,没有谈过恋爱,而且双方文化和志趣差异很大。胡适到美国留学七八年之久仍未回国。当时江冬秀和家人都以为胡适在美国认识了美国女子,会另结新欢,像许多留学生那样自由恋爱,自由结合。而胡适当时也在国内一些刊物发表文章,抨击封建婚姻制度,提倡男女平等,男女要经过自由恋爱婚姻才有幸福。答应母亲守婚约
可是,当他的母亲写信追问他对和江冬秀的婚事如何处理时,胡适在美国写信给母亲时却说:“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结婚之说,有时竟破坏已订立之婚姻,至家庭之中龃龉不睦。有时影响所及,害及数家,此儿所不敢。自由结婚固有好处,亦有坏处,正如吾国婚制由父母媒妁而定,亦有好处也有坏处也。”
他又写道:“伉俪而兼师友,固是人生莫大之幸福,然夫妇之间,真能知识平等者,虽在此邦亦不多得,况在绝无女子教育之吾国乎?若儿悬知识平等,学问平等八字为求偶之准则,则儿终身鳏居无疑矣!”
胡适为了顺从母命,还专门写信给母亲,表明对江冬秀的婚约绝对有效,绝无另娶之意,信中写道:“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儿将来之事业、名誉,岂不扫地以尽乎?此虽下愚所不及。”婚后生活的“甜蜜”
到1917年7月,胡适留美学成回国,在家乡安徽绩溪上庄住了一个多月,遵母命在同年12月30日他26周岁生日那天,和江冬秀完婚,了却母亲的心愿。
在新婚燕尔期间,胡适写了《新婚杂诗》五首,其中有三首写道: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于今完结。/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且牢牢记取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其一)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锈了你嫁奁中的刀剪,/改了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只有那几十年陈的爆竹,越陈偏越响!(其四)
十几年的相思刚完结,/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月圆月缺。/今宵别后,便觉得这窗前明月,/格外清圆,格外亲切!/你该笑我,饱尝了作客情怀,别离滋味,/还逃不了这个时节!(其五)
这几首当时在胡适亲朋好友中广为流传的诗,表面上看,胡适虽然和江冬秀的结合是奉母之命,同时二人文化知识差异很大;但婚后生活是甜蜜和幸福的。
然而半年之后,即1918年5月2日,胡适写给他的挚友胡近仁的信中,却承认自己种种“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主要是做给母亲看的,不是他真实的感受与心声。夫妻志趣距离大
事实上,胡适和江冬秀结合后虽然不离不弃,而且死后合葬;但是婚姻生活是并不美满的。江冬秀喜欢打麻将牌,但胡适却是个极端勤奋研究问题的学者。
胡适经常手不释卷,把精力都放在钻研古籍和外国的学术专著;可是江冬秀却从来不看胡适爱看的书,有时闲极无聊,只看武侠小说。
胡适谈起他们的夫妻志趣各异时,感慨地说:“40多年,我从来没有影响我的太太。”
幸好胡、江两人虽然志趣不合,文化上差异很大,但二人各不相扰,互不干涉,我行我素,加上江对丈夫在生活上照顾无微不至,经常烧些可口的饭菜和夜宵给他吃。因此,他们之间不能结成知识伴侣,但也相安无事,同偕白首。
当时,有不少认识胡适的人认为,胡适没有抛弃糟糠之妻另觅新欢,对发妻不离不弃,表示佩服;同时认为这对当时在文化界中知名度甚高的胡适,是一大牺牲;但胡适对此有不同看法。
他在1921年8月30日的日记中写道:“他(指高梦旦)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敬佩的事。他说他敬重我,这也是一个原因。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里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旧制度下的“福人”
胡适的好友唐德刚在《胡适杂谈》中谈及胡、江两人的婚姻时说:胡适在他的家庭里是“绝对的主人”,而江冬秀是“死心塌地的相夫教子,为他而生存,为他而服务,使他在学问上、事业上横冲直撞而无后顾之忧!”
因此,唐德刚认为胡适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一位‘福人’。”
在恋爱婚姻问题上,胡适一方面受到封建道德伦理观念的束缚,顺从母命,和志趣不相投以及文化差异很大的女子成家立室,但是在西方传来的自由民主的空气的影响下,特别是他到了美国留学,呼吸到恋爱婚姻自由的空气之后,他很自然便对一位志趣相投的女子产生了感情,并慢慢地发展为红颜知己。(上)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