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曹学”,口碑向来不佳;《金瓶梅》的“笑学”,更是备受诋諆。但“笑学”“曹学”依然是学术重镇,不可或缺,当务之急是廓清观念,端正方向。
八十四岁高龄的袁世硕先生,在《文史哲》2013年第1期发表《接受理论的悖论》,向风靡世界的“接受美学”发起挑战,指出:“文学和文学史研究增加读者接受的维度,是应有之义,但丢开作者生产和作品表现的维度,就由一种片面性走向另一种片面性,而且是更大的片面性”;接受美学过度突出接受的作用,以为作品经过接受才是真正的完成,作品的生命在于接受中,就把作家创作不仅创作出消费的对象(作品),也规定着消费的方式,为对象生产主体这一重要方面完全抛开了,“不仅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就文学实际而言更加是片面的”。我以为,袁世硕先生的学术眼光和理论勇气,对解决“笑学”“曹学”的种种纠结,具有拨乱反正的启迪意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所谓“接受美学”,摈弃以作者与文本为中心,片面强调读者对作品的主宰,在古代小说研究领域造成的负面影响,便是轻忽乃至蔑视对于作者的考证。刘世德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学馆讲《〈金瓶梅〉作者之谜》,搬出“鸡蛋吃了就行了,何必非要知道是哪只母鸡下的呢”的话头,断言“关于《金瓶梅》的作者,仍然还是那五个字——兰陵笑笑生,此外,哪怕你再多说一个字,都是不能成立的”,宣称“与其在《金瓶梅》作者的问题上耗费精力——那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还不如把目标转移到《金瓶梅》的思想、艺术、版本等等方面去,也许能够有更多的收获”,就是最典型的话语表达。至于年轻学人热衷于“新方法”,对考证越来越厌烦与不屑,更是普遍存在的顽症了。
“接受美学”信奉者不懂得,文学作品不是鸡蛋;不了解那只生蛋的鸡及其生存环境,研究便没有了立足的基点。章学诚说:“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之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也。”在人文学科领域,“知人论世”是最大的科学。要理直气壮地把包括“笑学”与“曹学”的作者研究当作一门最基本的学问来看待。
当然,由于年代久远,资料散佚,“笑学”“曹学”悬而未决的问题很多,但相关信息仍是异常丰富的,绝不如刘世德所言,只有那“兰陵笑笑生”五个字是可靠的,别的都是没有“正面的、直接的、确凿可靠的证据”的伪科学。刘世德把《金瓶梅》作者问题,偷换成署名问题,说“《金瓶梅》作者的署名很简单,五个字——兰陵笑笑生”,是不妥的。古代作品作者的确认,依据的是卷端的题署。什么叫卷端?卷端是版本的首页首行,下方就有作者的题署。现存《金瓶梅》的版本,无论内封、卷端都不题撰人,唯明刻本《金瓶梅词话》欣欣子序称“:窃谓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传》,寄意于时俗,盖有谓也。”(见刘世德参与的文学所1962年版《中国文学史》明代文学第七章第三节:“《金瓶梅》作者的真实姓名和生平事迹都无可考。”小注云“:《金瓶梅词话》本欣欣子所载序文说作者是兰陵笑笑生。”)
《红楼梦》的情况也是如此。所有的《红楼梦》古代版本,包括被认为是接近“原稿面貌”的脂砚斋本子,卷端一律不题撰人;各种版本的序言,也无一指明作者姓名。唯程伟元程甲本序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唯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他的依据便是《红楼梦》第一回缘起中,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的话。小说里的话语,人称“小说家言”,你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缘起固然交代了曹雪芹与《红楼梦》成书的关系,用的“披阅增删”,何况前文还有“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等话,又多出了空空道人、东鲁孔梅溪两人,情况就更复杂了。
但所有这些,都不妨碍我们认定:《金瓶梅》《红楼梦》“应该”有一个作者。因为它们不是天书,而是人写出来的。为减少不必要的口舌,冲淡不应有的情绪,不妨约定俗成,姑以“兰陵笑笑生”为《金瓶梅》作者,“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或作者的笔名),将探寻《金瓶梅》作者称作“笑学”,研究《红楼梦》作者称作“曹学”,不就可以径直进入实质性的探讨了吗?
知人论世,当以“论世”第一,“知人”第二。探寻《金瓶梅》《红楼梦》的作者,可以有各种方案和途径。首先在弄清他所处的时代,其次才是具体的人选。这就是我所说的端正方向,理清思路。
1993年,我在《明清小说研究》任上发起的“《红楼梦》大讨论”,是以台湾红学家刘广定先生的《细读原典,再研红学》打头的。我赞赏他引用柳存仁先生的话——“我们的推理,必须力求其观察仔细,处处跟着证据走,而不为个人的成见所蔽,并且要常常从和自己的假设相反的那一方面着想,不要一厢情愿地只是尽量为自己所希冀的方面辩护”,这种“不预设结论,不宥于成见”的学风,我以为是需要大力提倡的。2011年,我在“杭州与《红楼梦》”研讨会上,又提出“包容曹雪芹‘异质思维’,激活《红楼梦》研探因子”的意见。土默热先生说“多歧为贵,和而不同”,我非常赞成。要懂得“相反相成”的道理,千万不要一听到不同声音,就“围剿”,就“讨伐”,就“封杀”。人的学养是有限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知识。在提出自己的“异质思维”的同时,要尊重别人的“异质思维”,“从和自己的假设相反的那一方面着想”,即便证明对方也许是错了,仍要给以一定的学术史上的地位。
有了这样的态度,就可以讨论“笑学”与“曹学”的两种观点,或者两种思维方向了。
先说“笑学”。“笑学”的要义有二,或曰有两种“笑笑生观”。首先是“论世”,一种观点认为,笑笑生是嘉靖间人;一种观点认为,笑笑生是万历间人。其次是“知人”,主要的分歧为王世贞说与非王世贞说。笑笑生的候选人,有屠隆、徐渭、卢楠、李先芳、王稚登、汤显祖、冯梦龙、冯惟敏、贾梦龙、丁维宁等,新近又出现了白悦、蔡荣名,从“知人”方面讲,都是王世贞之外的人物;但从“论世”上分,仍然有嘉靖与万历之别。
周钧韬先生尝试着将两种“笑笑生观”融合起来,提出了时代背景“嘉靖说”,成书年代“隆庆说”,初刻本问世年代“万历末年说”,就将年代问题统一起来了;又提出作者“王世贞及其门人联合创作说”、《金瓶梅》成书方式“过渡说”,就将作者问题统一起来了。他认为《金瓶梅》既不是艺人集体创作,也不是文人独立创作,而是从艺人集体创作向文人独立创作发展的过渡形态,既大量保留对前人作品的移植、借抄,又开始直面社会大量撷取创作素材,实可概括古代小说演进的规律。这种尝试是有益的。
再说“曹学”。“曹学”的要义亦有二,或者说亦有两种“曹雪芹观”。首先是“论世”,一种观点认为,曹雪芹是康熙间人;一种观点认为,曹雪芹是乾隆间人。其次是“知人”,主要分野在曹寅家族说与非曹寅家族说,前者除“新红学派”认定曹寅之孙曹雪芹外,人选有曹宣、曹渊、曹颜、曹頫、曹天佑、曹若玮等,后者的人选则有洪昇、吴伟业、李渔、顾景星、谢三娘等。
两种“曹学”观的本质分歧,远比“笑学”要大。以曹雪芹为康熙间人,认他为反清复明的爱国志士,蔡元培谓《红楼梦》是“清康熙朝政治小说”“,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是也。曹雪芹是由明入清的,对明朝的灭亡、清朝的勃兴,有很深痛的真切的时代感受。而以曹雪芹为乾隆间人,则以《红楼梦》的主题为痛悼家族衰落,或揭发宫闱秘史。曹雪芹的友朋多是满人,有人甚至说《红楼梦》是“满族文学”。
两种“曹学”观念,导致两种研究方向。过去一讲索隐派,就嗤之以鼻,认为它“不科学”。什么是“隐”?《红楼梦》既是“真事隐去”,将隐去的事相“钩索”出来,不是很正常吗?“索隐”不是贬义词,它恰是传统文化的正宗。须知《红楼梦》不是“将真名隐去”,把曹家改成贾家;而是“将真事隐去”,所以要说是“满纸荒唐言”。土默热先生注意到甄士隐解《好了歌》的前一句“: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但我以为后一句“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更重要。《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吴伟业、李渔、顾景星、洪昇一类的人,是吴伟业、李渔、顾景星、洪昇同一时代的人。
我对于曹雪芹问题,开初是持回避态度的,1993年起草花城版程甲本《红楼梦》前言时,曾与曲沐、陈年希先生商定:为减少行文难度,只谈《红楼梦》版本方面的事,别的一概不予涉及。6月10日结束定稿回到广州,曲沐先生已先行离去,花城出版社定要我在前言中添写有关作者的文字,只好在无人商量、又无任何资料的情况下,赶写了前言的第一段。大致意见是:探寻作者的关键,在于弄清它的成书年代。清代人一般都说《红楼梦》成书于康熙末年,从中国思想史和小说史考察,也许不无道理;探寻《红楼梦》作者,可以有各种方案和途径。如果仅仅因为曹雪芹姓曹,就一定得从曹氏中去寻觅,就不免会犯方向性的错误。
1997年我去南京参加江苏省红学会,撰《重新面对袁枚》一文,以《随园诗话》为据,重申“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并据李桓《国朝耆献类徵初编》卷百六十四《陈鹏年传》,论证康熙四十四年(1705)乙酉南巡时,两江总督阿山诬陈鹏年,得曹寅求情以免事件中出场的“幼子”,应该是生于1689年的曹颙,而《随园诗话》叙陈鹏年事后,紧接即叙雪芹撰《红楼梦》,则此雪芹应是曹寅长子;再据《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论证曹寅确有生于康熙十八年(1679)的长子曹顺,雪芹可能就是曹顺的字号。又受刘冬、刘福勤先生启发,据《情史》卷七“诸姬著名者,前则刘、董、罗、葛、段、赵,后则何、蒋、王、杨、马、褚,青楼所称‘十二钗’也”,悟到《红楼梦》与《板桥杂记》《影梅庵忆语》一样,也是在秦淮名姝酿造的文学氛围中孕育出来的。《红楼梦》创作的意绪内驱力,不起于家庭败落后对“繁华旧梦”的怀念,而起于“历过梦幻”后对“当日所有之女子”的追忆。书中之所以申说“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证明确有内在的联系。
我的曹顺为《红楼梦》作者说,从两种“曹学”观的“论世”角度讲,是主张康熙间人的;但从“知人”角度讲,又可归于曹氏家族说。我既认可书中有自传成分,但又主张“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时代感。认定曹雪芹开笔之时,就没有打算写成实录式的“自传”,而是要奉献给读者一部真正的艺术创作。亘古罕有的艺术大师曹雪芹,以那特定时代特定境遇中培育蓄积起来的特定心绪特定经验为根基,充分继承和发扬古代小说创作传统,采用将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文学手法,在处理“红楼”题材时,实现了幻化、净化、诗化的三大飞跃,从而赋予《红楼梦》以真正艺术品的品格和无穷的、多义的、流动的思想内涵。
尽管我至今对曹顺说仍然持有自信,以为解决了“论世”“知人”要素的统一,解决了文献、文本与文化的统一,但并不认为它是完美无缺的,更不企求将其定于一尊,定要人家也接受我的观点。相反,我仍然乐观各种新的探索,而不取排拒心理。道理很简单,如果大家都墨守陈规,还有什么新发现?对于诸说的倡导者与信奉者来说,既要有自以为是的自信,又要有自以为非的虚心。随时准备坚持真理,随时准备修正错误。把握“自以为是”与自“以为非”的辩证法,就可能让学术研究少走弯路。
(原载《文学与文化》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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