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观察
国资报告:从厂长负责制到“两个一以贯之”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甚至构成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新中国'...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甚至构成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表明,国企发展史就是一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也是一部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不断融合的历史。 战争时期的厂长负责制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对工人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图为坐落在中铁山桥厂区内的王尽美雕像。王尽美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二大代表。 1922年8月下旬,24岁的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党的一大、二大代表王尽美受李大钊同志的派遣,来到山海关桥梁厂(中铁山桥前身)当了一名学徒工。1922年10月,在王尽美的领导下,山海关桥梁厂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罢工并取得了全面胜利,在中国工运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 几乎与此同时,安源路矿工人在刘少奇、李立三等革命先驱的领导下,举行了规模更大的罢工行动,迫使路矿当局承认工人提出的大部分条件。 香港海员大罢工、二七工人大罢工、开滦煤矿大罢工…… 就这样,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地上播撒下了革命的火种,唤醒了越来越多工人,使他们不断投身到革命之中,一方面直接参与到对敌斗争之中,一方面保卫企业财产,为新中国成立和恢复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比如,1949年10月,国民党反动派败局已定,尚未撤离的广州卫戌司令李及兰提出,要在逃离前将广州重点工厂、桥梁、军事设施和民用重大设施彻底炸毁。 为了保卫人民财产不受损失,我党此前就已派出了大批地下党员组织工人开展护厂斗争。在党的组织下,西村发电所工人们组建了自卫队,手执铁棒,加强巡逻,严阵以待,作好战斗准备。队员冯佳等人誓言:“工厂是我们的饭碗,谁要是敢来破坏,我们就揍死他。” 正是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使得广州已有的电力设施完整地移交到了人民政权手中。 在敌后根据地,共产党对国有工厂的领导则更加系统。 1934年4月,中央苏区就发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工厂的负责者为厂长。厂长由各该隶属的上级苏维埃机关委任,对于厂内的一切事务有最后决定权,并向苏维埃政府负绝对的责任。在厂长之下,设工厂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内组织“三人团”,由厂长、党支部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来协调处理厂内的日常问题。 抗日战争后期,由于根据地扩大工厂数量增多、规模扩大,经营管理也比过去复杂,“三人团”领导体制中意见不一同意的弊端开始暴露。为此,根据地的公营企业借鉴了苏联经验,实行了以厂长为主的“一长制”领导体制。 列宁认为,“一长制”应建立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群众有权选择或撤换领导者。但厂长对所管的工作一定要完全负责,除重大问题和决策应由集体讨论做出外,厂长在某种纯粹执行只能方面实行个人独裁制。 1946年,中共中央提出,国营工厂应实行民主管理,工人应参与企业管理。其后,提出各解放区的公营企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厂管理委员会由厂长、工程师、工会主席和工人代表联合组成,统一管理工厂的生产,但管理委员会的主席仍由厂长担任。 应该说,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度是苏联“一长制”与我党长期提倡的企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产物。 建国后的“党委领导制”与“一长制” 新中国成立后,接受了一批官僚资本企业,成为当时国营企业的主体部分。为了管理这些企业,党和政府派驻了大量管理人员——虽然政治可靠,但缺乏专业知识,而这些企业原有的管理人员则刚好相反。在此背景下,党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好地弥合了两类人员的不足,而成为了事实上的管理者。 1951年,党的一次会议提出,东北推行的厂长负责制是将来国营企业管理发展的方向,但是必须首先完成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在此期间,国营企业只能实行党委领导制。 1953年,我国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并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党和政府对各级国有企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中央认为,在国有企业推行“一长制”的条件已经具备,计划在全国推行。 但是,当时的中纪委干部钱英向中央提出,一些地区在执行“一长制”过程中,放松了党的政治思想领导,甚至使党委处于行政的从属地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就很低,许多党群干部长期不安心工作。 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央的认可。1956年初,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预备会议的讲话中说:“一直到不久以前,我们才断定‘一长制’不好,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好。” 自此,“一长制”被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所取代。 然而,到了 “大跃进”期间,在“书记挂帅”的口号下,党委书记包揽一切,厂长统一指挥生产的职权大大削弱甚至实际上被取消,形成了事无巨细都由党委包办的现象。 对于上述几轮反复,鞍钢时任负责人马宾感受深切——1957年开始,对于中央提出的大炼钢铁运动,马宾并不认同。他认为,应该以发展大企业为主,并先后向时任冶金部长王鹤寿以及陈云面陈观点。在当时的背景下,他的这一时候被验证是正确的观点,被当做反对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与“顽固执行一长制”的“罪行”而遭到批判。 因此,在经历了深入思考之后,马宾团结和带领鞍钢全体职工、专家、干部,共同创造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等工作经验,并执笔向中央递交了一份经验报告。 如何更好激发基层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是世界性难题,诞生于几十年前的“鞍钢宪法”已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图为鞍钢生产现场。 对于鞍钢这个当时中国最大的国企,毛泽东非常关注。因此他在报告上加注了一份近千字的批示,将鞍钢的经验提升到了“鞍钢宪法”的高度,把它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大法推广执行。 “鞍钢宪法”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大搞合理化群众运动。“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双方哪一方不参加都不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其实是一次生产力的革命。”马宾回忆道。 直至今天,“鞍钢宪法”所体现出的改革创新精神、民主管理理念和多方协同共享的团队建设模式,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对此,日本专家评价说,美国的管理方法只注重管理者的作用,真正激发全员力量的管理方法在中国,就是“鞍钢宪法”。 在“鞍钢宪法”诞生后不久,1961年初,以邓小平为总书记的中央书记处牵头起草了一份名为“工业七十条”的文件。文件提出,企业党委对企业实行全面领导,但禁止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引申到车间、工段和科室。 剧锦文认为,这体现了以刘少奇、邓小平为代表的一些人对企业管理体制的看法与毛泽东并不完全一致。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正式提出,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可以考虑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或公司董事会、或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包括彭真在内的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此调研后提出,现在企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无人负责,实际上是无权负责、无法负责和无力负责。 因此,198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系发出通知,选择在江苏省常州市和辽宁省大连市的国营工业企业全面进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四市也各选部分企业进行试点。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 自此,在国有企业内部广泛推行了厂长负责制这一企业领导体制。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简称《企业法》),以法律的形式正式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 改革开放后的产权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开放后,不断受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冲击的国有企业日渐感受到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为了应对,国家先后探索了“放权让利”、“承包制”等改革手段。 不过,已创办了中信集团的荣毅仁在1987年就意识到,“企业不同于农业,企业搞承包制和过去的包工头制没有什么两样……弄不好会变成国家拿小利,个人拿大利。” 改到深处是产权。人们逐渐认识到,要想更好地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只有从更深层次改革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制度。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国企改革方向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 这成为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道重要分水岭。不过,国企人对产权改革的思考,要更早一些。 1984年,已有多家国企发行了股票。其中上海飞乐音响公司的股票,因为被邓小平作为礼物送给国际友人而名声大噪。 到了1990年,由尉文渊等人负责筹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尉文渊甚至激动地在现场晕倒。同期,深圳证券交易所抢先开市。 1994年11月,国务院选择了100家国有企业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相关企业被陆续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人们很快发现,国企股权改造之后挂牌上市,既可解决资金问题,也可解决国企固有的“一股独大”、治理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宋志平任厂长的北新建材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当时,竞争对手把擂台摆在了大门口,北新建材资金链近乎断裂,企业发展困难重重。为了彻底解决资金压力,更为了引入市场机制,宋志平带领北新建材上市,敲响了深交所的锣声。 “上市妙不可言,也苦不堪言”,宋志平认为,正是这次上市,让北新建材根本上实现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迫使企业真正地走进市场,拥有了活力,成为了风浪中的幸存者,并逐渐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 同样的试点还有新兴铸管。百户试点也赋予了新兴铸管市场化、规范化的基因,使得其从山沟中一家小钢厂,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铸管企业,大量替代进口的产品被誉为民族管、志气管。 多年后,新兴际华(前身为新兴铸管),以及北新建材所在的中国建材,先后成为国资委最早的一批规范化董事会试点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融入了企业发展血脉。 北新建材、新兴铸管等公司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到1996年底,试点企业的资产总额增长了27.6%,所有者权益增长了31.1%,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了5.31个百分点。 因此,国企的公司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表明,截至2003年底,全国4223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有2514家实施了公司化改制,改制面近60%。国家重点企业中的252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有1331家改制为股权多元的股份制企业,改制面为52.7%。 党的十八大之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进一步加速。 当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2600多户全民所有制子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奠定了基础。 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公司制改革可以明确企业的股权关系,规范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改革。 剧锦文则认为,世界企业制度变迁的历史告诉我们,公司制是企业制度的最好选择。“公司化必将伴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而深入下去。” 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为企业治理结构变革的变化奠定了基础。国务院国资委的成立,则把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变革推向了新的高潮。 在央企推行规范化董事会建设,则是国资委成立后,推进治理结构变化的主要抓手。国资委第一任主任李荣融认为,这是政企分开的重要举措,其“意义不亚于神舟飞船”。 2005年,宝钢成为国资委第一家董事会试点企业。其后,新兴际华、中国建材等几家企业也被列入试点,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在试点企业逐步建立了起来,并发挥了明显作用。 比如,当时神华集团经营层计划在菲律宾购买电厂,外部董事调研后提出,销售方面风险很大,最终这一8亿美元的投资计划被叫停;还有一家央企看中了香港一个项目,准备投资两亿元。董事会讨论认为,风险极大,被一致否决。 当前,已有83家中央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中央企业所属二三级企业建立董事会的占比达到了76%,各省级国资委所出资一级企业中建立董事会的占比达到了90%。 国资委选取的5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稳步推进。初步建立出资人机构与董事之间的联络机制。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得到明显提升,作用显著加强。 2014年,新兴际华集团被列入国资委的四项改革试点企业之后,时任新兴际华董事长刘明忠争取国资委的同意和支持,完成了央企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首次突破。2015年10月,刘明忠与杨彬签订《总经理聘用合同书》并颁发聘书,杨彬成为首位由董事会聘任的央企总经理。 在央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系列批示肯定,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16年以来,国企党建工作步入了全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图为中远海运海员在船上举行升旗仪式。 在建立规范完善董事会的基础上,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开展了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探索。 截至2018年底,40家中央企业制定了职业经理人制度,977户子企业共选聘职业经理人4374人,各地共有95家省属一级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 新时代的两个“一以贯之”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求国有公司既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新三会),也要设立党委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老三会)。 如何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之间的关系,成为国有企业探索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重要挑战。多年来,尽管在这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较典型的,就是党在国有企业的作用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在会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这一系列精辟论述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目标、方向、路径以及必须遵循的原则,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的做法,必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两个优势。 对此,国资国企迅速落实。 2017年6月28日,中国中铁召开年度股东大会,A股与H股股东合计以95%的赞成票高票通过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章程修正案。中国中铁成为第一家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的境内外整体上市的中央企业。 中粮集团不断加强企业境外党组织建设,在中粮国际、中纺集团、中粮酒业、我买网等涉外业务企业中,分层分类设置党组织,实现党的建设与境外业务工作“同步合拍”。 国投积极探索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的有效路径,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成立党组织,确保国有资本投到哪,党组织就建到哪,做到有组织、有活动、有作用、有影响。 截至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全部落实“党建进章程”,夯实了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基础;全部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从领导体制上确保了党的领导与董事会决策的深度融合;全部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从运行机制上保障了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真正实现了把得了关、掌得了舵、说得上话、使得上劲。 比如华电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赵建国身为企业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调研必查党建,开会必讲党建,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考察,足迹遍及新疆、云南、山东、怒江等多个区域流域。他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与支部党员一起过党日、庆“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同支部党员面对面学习、座谈交流。其他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调研深入基层企业和党建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司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同步开展,相得益彰。 实践证明,加强党建工作,对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工作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前几年,中国一重陷入严重亏损。思想观念落后,是其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此,中国一重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明忠上任后,发动各级党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系列活动,有效破除阻碍改革发展的思想观念和认识障碍,为中国一重彻底扭亏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同样是亏损企业,中铝集团新一届党组提出,要通过创新实施党建与生产经营“双百分”考核,开展“党组织带党员创效、党员带群众创新”等活动,有力地促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正是靠着党建引领,中铝集团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困境,2018年实现利润50.1亿元。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份“起死回生扭亏脱困”的成绩单上作出“好的经验要总结推广”的批示。 中国电信员工在收看十九大直播 实践证明,加强党建对改善国有企业风气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保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念沙举例称,“我们有一个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充满正能量的班子,能团结、能顾大局、能放弃自己的奶酪,甚至做出很大的牺牲。这里面绝大部分是严抓党建工作的功劳”。 三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战略性成果,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年来,国资国企着力提升基层党的建设质量。 国资委党委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连续实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质量提升年和基层党建推进年三个专项行动,着力破解长期困扰基层党建“老大难”问题。 近年来,国有企业涌现出以中船重工英雄群体、国家电网张黎明等为代表的一批时代楷模。在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远洋船队,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正越来越彰显。 三年来,国有企业对加强党建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针对党建工作体系化不足的问题,中国航材系统地提出了“1234”总体思路;中国海油党组提出了衡量党建工作成效的四条标准;中国五矿提出党建工作责任制坚决不搞“两张皮”,坚持党建考评与业绩考核互为系数…… 三年来,国有企业探索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党建模式。 比如,新疆区情特殊,地广人稀,区域差异大,维稳和扶贫任务长期而艰巨重。面对特殊形式,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党委坚持以党建引领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落地,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和先进性作用,并探索建立了以“带头者”“奋斗者”“贡献者”为导向的价值评价和激励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比如中建集团党组系统构建了“112”党建工作框架体系、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让党建进项目、到工地;中国石油以“互联网+党建”为目标,开启了“智慧党建”的新模式;比如国家能源集团推行信息化、精细化、标准化党建;国投探索了卓越党建管理模式;中国中车探索了党建金名片等。 三年来,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得到实质性提升和加强,得到了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和认可。 面向未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指出,做好国企国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国资报告》记者 刘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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