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扬子时评”刊发文章《电影版“无理由退款”能不能治好烂片病》,对于“长沙启用全国首批自助退票机,电影开场30分钟内观众都可退票”一事展开了评论,引发读者强烈反响。今天,我们刊登两篇不同的读者观点,进一步深入讨论。
“可退票”这条“鲶鱼”值得肯定
从短期内来看,允许观众在电影开场30分钟内退票,对于电影票的销售平台、影院以及部分电影的片方,可能并不是利好,所以可能会面临各种阻力。这就是为什么长沙市部分影院陆续上线的自助退票机,以及主导这种退票机制的,是一家电子检票服务商。也就是说,是该公司自己掏钱,把票钱返给消费者。
这也可以理解,如果退票的钱由电影出品方以及电影院来承担,那么势必会动了电影出品方和电影院的蛋糕,同时平台也因为消费者退票,减少了服务费的收入。
但不得不说,一些影片确实粗制滥造,忽悠消费者,同时也破坏了整个电影市场长远发展的事实,电影开场可退票的模式,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从长远来看,也是一种趋势。但是要想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则就需要从电影主管部门到行业协会,再到电影公司、电影院等等各方的积极探索、共同努力。尤其是围绕需要在什么时间可以退,退票的比例,以及什么类型的电影可以退等等方面,都要进行尝试、摸索和实践。 ——读者 苑广阔
别急着叫好,这些负效应怎么办
此次退票服务由简票集团提供,说白了,这是一家公司的“社会性试验”,没有触及到电影行业核心的产业链,根本不是电影行业摸石头过河的票务改革。诚然,“开影30分钟内可退票”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烂片,但是,也不能不提防它的负效应。
首先,电影是否好看很难有完全客观的标准。因此如何遏制恶意退票?需要考虑对策。其次,“无理由退票”会不会造成一些黑粉先故意大量购票,再利用“无偿退票”来制造热点?再者,倘若真的实施了“30分钟内可退票”,可能出现另一种我们不愿见到的情景:出品方与创作者把精力全用在“前30分钟”,而忽视影片的整体,这岂不是与倒逼影片质量提升背道而驰? ——读者 黄齐超
(责任编辑:殷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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