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纪委发布本月内第一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周报”,通报了京津沪等27个省区市以及“中国移动”的237起案件,共有310人受到处理,其中15人“丢官”,被处以免职、撤职、开除“重罚”。涉案官员的级别也依旧以乡科级为主。受到处理的310人中,领导干部约249人,其中乡科级194人,占比77.91%,仍是高发群体;县处级53人,占比22.18%;厅局级仅两人。(人民网,2014年5月13日)
党的“八项规定”执行以来,特别是在全力惩治干部“四风”问题的背景下,干部违规现象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即使中央一再强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记抓大放下。而每次中央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里,因违规受到处理的乡科级的干部总是排名第一,成了高发人群“重灾区”。从中纪委5月第一个违反作项规定案件“周报”里,310名被处理的干部中,乡科级194人,占到77.91%。
乡科级为何仍是“重灾区”,排名“第一”呢?这充分说明是我们行政权力运行体系的神经末梢出了问题。乡科级的干部人数最多,国家也最难监管。即使中央已三令五申抓作风建设,有些乡镇干部因为思想松懈,认为中央惩治“四风”问题主要精力在高级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与自己无关痛痒,就算上面查也查不出所以然。因为“天高皇帝远”,有些乡科级干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抱着侥幸心理“涛声依旧”顶风作案,搞隐形腐败,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敛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依然存在。与此同时,乡镇级的纪检部门力量薄弱,受制于当地的党委政府,又因为是天天打交道熟人面孔,碍于情面也难以发挥监督监察作用,而上级纪检部门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此,在执行“八项规定”不放松的前提下,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完善干部监管制度建设已迫在眉睫。基层干部问题不是个小问题,级别虽低,但也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权力虽小,但也能决定着群众的安危冷暖。希望国家在惩治腐败、惩治“四风”问题及落实“八项规定”等措施方面,都不要忽略基层组织细胞建设问题,不要顾此失彼,抓大放小。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素质的教育,要将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灌输到灵魂深处,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老实做事,清白为官。深入除此之外,还要加大对基层的监督与监管,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惩治处罚力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基层监督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发挥好社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监管直达权力的末端,保证其不断根,不分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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