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卢俊宇)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数字法学研讨会暨全国高校‘数字法学’联盟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本次会议聚焦数字法学研究与数字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汇聚来自政府部门、理论界与产业界的观点,分享数字法学研究成果与学科建设经验,致力于为国家数字法治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在会上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个知识体系+四大法治板块”的工作规划。“一个知识体系”,指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四大法治板块”,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未来法治与数字法学、涉外法治、中华法治文明四个方面。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对全国高校数字法学联盟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数字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即理清研究领域、明确研究范式、界定基本范畴、梳理基本原理;二是加强数字法学的实践应用研究,在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基础上形成规律性认识,在现实问题中深化和拓展理论研究;三是加强数字法学的国际通识研究,提高我国数字法学学科建设的前沿性和国际化。
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尤雪云指出,今年是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也是我国网络法治建设30周年,30年来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网络法律体系基本形成。面对网络法治新形势,尤雪云建议全国高校数字法学联盟积极参与我国网络法治建设,为我国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以及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普法贡献智慧,为完善我国网络法治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何帆认为,数字法学与司法实践双向奔赴、共同发展,应当秉持“小切口,朝前看”的原则,推动司法更好地适应前沿领域发展,为未来立法提供素材和经验。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分别就“数字时代的法学研究与学科建设”、“人工智能治理”、“数据要素市场基础制度”、“网络空间治理”、“法律科技与智慧法治”等五个话题展开深入研讨。与会者一致认为,在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存在着明显网络空间治理需求时,如何更好地平衡发展与安全合理秩序之间的张力,应通过设立新机制、发展新能力、产生实际效果,真正将网络空间治理发挥出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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