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义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曾经是一名教师。2014年,他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并收费。2018年10月,黄德义修的桥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2019年12月,他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一同被判的,还有他的另外17名家人。
1.《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当地村民称过河陷通行之困》
星级:★★★★★
媒体:红星新闻
记者:祁彪
时间:2023-6-13
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当地村民称过河陷通行之困
独家首发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和反响。尽管好的报道有各种类型,能挖掘出他人未能关注到的事件,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无论怎么说,都是其中最卓越的一种。(资深媒体人、调查记者刘向南)
2.《回到现场|村民自建收费桥被拆除判刑 河怎么过?案件怎么看?》
星级:★★★★☆
媒体:央广网
记者:郭东隅
日期:2023-7-8
回到现场|村民自建收费桥被拆除判刑 河怎么过?案件怎么看?
这篇报道是继“村民自建桥全家被判刑”首发新闻之后,其他媒体及时跟进、追究事件本质,还原事实真相的追踪性报道,有着一定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其选取角度对公众有着正确的引导力。但文章也有缺憾,比如对多年不建桥地方政府缺位以及法院判决是否适当等问题未敢动真碰硬。(资深媒体人、《经济参考报》高级记者程子龙)
3.《实探吉林浮桥曾建地:村民和过桥者说法不一,举报者受访》
星级:★★★★☆
媒体:大河报
记者:杜倩雯、陈甜甜
日期:2023-7-10
实探吉林浮桥曾建地:村民和过桥者说法不一,举报者受访
作为较早抵达“建桥判刑”事件发生地的媒体,大河报通过采访修桥人、举报者等核心当事人和过桥者、村支书、村民、司机等外围见证者,并引用水利局长说法和官方最新回应,使得“建桥判刑”事件信源采集更加多元,信息披露更加全面,疑点求证更加深入、争议辨判更加明晰,为受众了解事件全貌、媒体行使舆论监督、当地汲取决策参考提供了丰富素材和重要依据。
当前,“建桥判刑”事件陷入“罗生门”,说法大相径庭,引发议论纷纷。如果大河报在当前探访的基础上能够采到当地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和政府方面,结合现有信息并参考律师观点,可能有助于拨开争议迷雾,还原事件真相。(资深媒体人、《瞭望东方周刊》编辑中心主任金明大)
4.《“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当事人黄德义回应网友9大质疑》
星级:★★★★☆
媒体: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佘晖
日期:2023-7-10
“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当事人黄德义回应网友9大质疑
华商报作为老牌机构媒体,策划了九问九答的角度,通过清晰的梳理该事件的争议点,直接对话当事人黄德义,起到了答疑解惑的作用。文章虽然平实,但思路清晰。此外在黄德义回答的同时,部分问题还加入了其他媒体报道的内容作为资料链接,给予支撑论证,表现出了媒体的客观公正性。(资深媒体人、现《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子渊)
5.《吉林浮桥争议背后:当地曾拆除多座便桥,有人冬季涉冰过河溺亡》
星级:★★★★☆
媒体:界面新闻
记者:赵孟
日期:2023-7-11
吉林浮桥争议背后:当地曾拆除多座便桥,有人冬季涉冰过河溺亡
有人说,写新闻就是写背景,因为背景介绍有助于受众理解新闻——吉林白城的洮南18名村民建浮桥被判缓刑发生时,白城拆了至少该河上7座村民自建的浮桥。这说明,当地村民有建桥方便出行的普遍需求,政府部门有出于安全考虑拆桥的压力,18人判缓案可能是两者矛盾的一个爆点。
值得指出的是,记者从公开资料上发现这一事实,但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辅之以现场采访,确认、补充相关事实——修桥方便出行,拆桥大大增加出行成本。
方便出行与安全如何平衡?记者引入了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实践中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说明记者有较开阔的视野和较强的信息搜集能力。
本文有信息增量,有记者的实地采访,采访中有官方、民间的信息平衡(虽然采访水利部门没有实质性信息),不足之处是文字有错漏,还可以进一步精编。(前媒体人刘万永)
完
文丨大江
来源: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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