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2004年24期)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搞了20多年了。其间经历了承包制、利改税、股份制改造等过程,到现在为止,除各地陆续卖掉、股份制改造了一批中小企业外,现存的大多数国有企事业单位,还基本保持了国有独资的形态,特别是中央所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除债权转股权,企业改成由多家国有资本参股的部分企业外,绝大多数都是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造进展缓慢。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为成功抵御89年以后的经济制裁,抵御亚洲金融危机,发挥了重大作用,并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壮大,国有资产的总量由1990年的6万多亿增长到目前13万多亿,仅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就有7万多亿元。
这就是说,从某种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但发展却很迅速。这里所说的进展缓慢,是指股份制改造进展缓慢,而我们所了解的企业内部改革,却一天也没停止过,因此,国有企业在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不但没有垮下来,而且得到了发展壮大。这就证明,公有制经济不但能与市场经济相容,而且公有制经济一定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发展壮大。
一、股份制改造为什么进展缓慢呢?我以为至少有4个“不好办”:
第一、由谁来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不好办。我们原来的设想是由外国资本、私人资本、职工个人入股来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一些省市以相当优惠的条件,拿了几百亿国有资产到国内外市场去招商引资,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外国资本到中国来,绝对是为了赚钱,决不会为了帮助中国政府解决困难。而且外国资本自我国改革开放后,即以较大的规模进入国内市场,能合资的已经合资了,能独资的也已经独资了,因此,指望外国资本大规模进入国企改革领域,是不现实的。有些人寄希望于国内10多万亿的居民存款,希望能通过政策引导,拿出一部分来投入国企改革,但这10多万亿存款中,70%以上集中在百分之几的人口中,这部分人愿不愿意拿钱出来购买国企的股权?至今还没有看到多大的动静。至于说动员职工参加国企产权改革,大家知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国有企业历来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国企职工收入增长的幅度并不大,加之这些年买房子,子女上学等大额费用支出,所剩也不多。我国现在的私营企业,从总体上看,主要集中在建筑、轻工、服装、商业等领域,还处在积累、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的过程中,且一般规模都不大,还没有能力、有规模地参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造。这就是说,我国尚不具备对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股份制改造的现实经济环境。
第二、在股份制企业中谁负责任地代表国有资产比较难办。股份制企业的一个规矩,就是谁的股份大,谁的权利就大,是通过股份来说话的。在一个股份制企业中,无论国有股占多大的比例,总要有人进入董事会,行使这部分国有股的权利。那么,谁进入这个董事会呢?他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什么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也建了一大批合资企业,投资单位也派出了股权代表人,在这里,股权的代表是人格化了,但责任却没有人格化、个人化,在垮掉的合资企业中,我们还没见到谁对国有股的损失承担过责任。相反,不少股份制企业却成了投资企业领导人的“个人小金库”,并逐步演变为个人及少数人的私产。因此,当着国有企业大规模股份化了之后,谁对国有股负责?他凭什么负责?就成了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
第三、在股份制企业中,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好办。在国有企业里,企业党委是政治核心,参与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党委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机构和组织体系,有一批脱产的工作人员。在股份制企业中,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在董事会,执行权在经营班子,企业党委摆在什么位置呢?股份制企业还愿不愿意保留一批专职党务干部呢?现在议论多的有两个办法:其一是取消企业党组织,也就是说,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用不着设立企业党委;其二是业余化,兼职化,企业专职党务工作机构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都兼职化,党组织只要管好党员就行了。这里有一个根本的、核心的问题,即执政的共产党在企事业单位设立基层组织是必要的还是不必要的?它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其实行领导和活动的方式有什么特点?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第四、在股份制企业中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好办。在股份制企业中,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就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资本出钱购买劳动力,劳动者出卖劳动力,资本对劳动处于支配地位,特别是在中国劳动力过剩的条件下,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地位更加强势,企业招人用人的条件更加严格,甚至近乎苛刻。而在国有企业,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企业的主人,其地位落差之大,是显易而见的。这就是说,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以削弱和取消职工的企业主人地位为代价的,现在搞的“转换职工身份”这类举措,其核心点也在这里。职工身份的变化,自然就失去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权利,企业的国有股就真正变成悬在半空中的政府职员股、董事股了。现在一些方案也试图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股份制企业领导体制外设立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建议权和某些监督权,由于失去资本这个最核心的基础,所以职代会只能成为行政管理的附庸。也有方案试图通过职工入股,组织职工持股会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职工持股会只能代表自己的那一点股份,当着大股份不在职工手头的时候,职工永远也就成不了企业的主人。这就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究竟怎样界定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怎样界定劳动者与国有资本的关系才是科学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由于有上述难办的问题,所以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进展缓慢。
二、理论上的几个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进展如此艰难呢?根本的是在理论上没有理清、理顺、理通,有些经济学家有意避开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对公有制,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要求,抽掉其社会属性,只谈其经济属性,当然不可能比较科学地认知国有企业,也有的经济学家照搬国外的经验,开口闭口就是美国如何如何,当然也不可能开出适合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药方。因此,从理论上弄清楚一些基本问题,就成为首要的问题了。
第一个问题:国有企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就非常明确,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并且写进了庄严的宪法。这就是说,公有制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换句话说,没有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世界上还没有看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主义改革,从根本目标上说,是要使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以不断壮大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为推动社会主义发展创造经济的条件。邓小平同志说得很透彻,很干脆:“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同时,从近代中国发展的历史看,公有制经济还是中国的立国之基。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就开始了办洋务、办工业,从1840年到1949年这100多年间,中国可以说是放手发展私有经济的,特别是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以后,更为各种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实际发展的结果呢?私有制经济既没有使民族工业发展起来,更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倒是西方列强利用中国门户开放之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实行国中有国的殖民统治,侵吞、掠夺、瓜分中国的资源和财富,在上世纪初,国民党政府成立后,私有制经济更崔生了与官僚资本、军阀资本的结合,在中国形成了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核心的官僚资本集团,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与经济上这种四分五裂相适应的是,这100多年中国战乱不停,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军阀间的争夺、人民革命的兴起、日本的侵略等等,中国没有安宁过。事实教育了人们:在资本、技术、先进武器装备都掌握在西方列强手上的条件下,他们最不愿意看到中国自己发展起来,加上中国是一个农业国,资本自身积累的能力很弱,民族工业的发展十分缓慢,也就是说,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如果没有强大的国家资本,仅靠私人一点一点积累,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即使发展起来,也是别人的附庸,这是被100多年发展事实所证明了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政治压迫、经济封锁的国际环境里,集中全国人民的力量,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经过20多年的努力,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基本建成了独立的、门类比较齐全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中国经济上的独立,打破了帝国主义的封锁,巩固了国家独立的地位,为中国争得了几十年的和平发展时间,也为后来的改革开放打下了基础。正反两方面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公有制经济不但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而且也是我们立国之基,离开了公有制经济,既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也不可能建设起一个独立、富强、民主的新中国。
有些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等都没有公有制经济,不是发展很好吗?因此强烈主张在中国实行私有化。前面我们已经说过,私有化在中国已经试过了,走不通,化的结果就是把中国化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里,那么是不是今天就具备了实行私有化的条件了呢?私有化就能化出一个强国呢?当今世界,资本、技术、先进武器装备掌握在西方列强手里这个条件没变,遏制中国发展、争夺中国巨大的市场资源和市场利益的需求没变,变的是中国发展了,强大了,如果现在中国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全面实现私有化,俄罗斯就是前车之鉴。国家四分五裂,战乱连绵;经济寡头迅速兴起,与外国资本相结合,主宰国家经济命脉,并试图控制政权;俄罗斯人民还来不及品尝西方民主带来的快乐,就被经济的窘迫和社会的动荡压得喘不过气来,要不是祖宗给他们留下一大堆核武器和重工业,他们在国际上还能抬头吗?事实证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一个工业后起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势必成为外国资本争夺和瓜分的场所,势必形成若干官僚经济集团,国家必将失去对经济的控制,由此引起的经济利益纠纷,必将导致民族、地区的分裂,这是弱势经济面对强势经济所必然出现的结果,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等于放弃社会主义,而且国将不国了。我们不能不察。
第二、国有企业的问题究竟在哪里?
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一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奠定基础,大部分三线企业直至上世纪80年代才进行基本建设竣工验收,马上就进入了经济体制改革;二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物,在建设计划中,除生产设施外,还有医院、托儿所、子弟学校、职工食堂、商店等一整套完整的配套设施。一家工厂,就是一座小城镇。而这些都计入工厂的资产和成本。加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流动资金是根据工厂的生产规模由国家拨付的。特别是一大批三线军工企业,工厂刚建成,其生产纲领所规定的生产任务就大幅度减少,不少军工企业还取消了生产纲领,而国家并没有安排新的生产纲领,也没有新的投资。
在既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又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资金准备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国有企业改革定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现在看来,这次改革,一是“断奶”,即国家对企业不再投资,由国家拨款改为企业向银行贷款;二是“定责”,即每年要上缴多少利润。承包经营责任制把企业推向了商品经济市场,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中央也调整了企业的领导体制,由党委一元化领导调整为党委政治领导,厂长全面负责,职工民主管理,这一体制适应了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变化,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我们看到的是,民用企业忙转型,军工企业忙“找米下锅”的生动景象。在整个80年代到90年代初,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潜力大为发挥,国有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到了90年代以后,在提出一切优惠政策发展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民营经济的同时,随着改革深入,住房改革、社会保险改革、利改税改革、征收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贷款利息增高等等,使国有企业的生产成本一路上升,而企业所承担的那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一个未减,工资成本还在逐年上升,加之10多年来国有企业为了挣饭吃,技术改造投入不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更新慢,满足不了人们日益更新的消费需求,因而到了90年代中期,全国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不少行业全行业亏损。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不同的人做出了不同的解读。有些人认为,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说明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主张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要从竞争领域退出来,实行“国退民进”;有些人认为,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是由产权不清、机制不灵造成的,主张在产权改革上下功夫,卖一批,破一批,股份制改造一批。在这种主张的引导下,一些地方短短的时间内,就把国有企业“卖光”了,“卖光书记”、“卖光市长”受到了舆论的纷纷赞扬,但也很快受到国家的制止。这个药方,解决不了国有企业的问题。2000年以后,国家首先在军工等重要产业试行主副分离的改革,把托儿所、子弟学校、医院等应由社会承担的责任剥离出去,使企业能够一心一意搞生产、搞经营,确确实实为企业办了一件好事。
我们花这么大的篇幅来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是想找出国有企业的问题究竟在哪里?从而能够找到一个比较科学的药方。
如果说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必须要退出竞争领域嘛,但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又没有出现这方面的证据,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的事实,却证明市场经济给国有企业创造了大展身手的广阔天地,由此我们得出一个重要的理论结论:市场经济并不神秘,它只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活动方式,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都可以在市场这个范围内寻求资源,出卖产品,求得发展,市场并不管你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只管你这个企业有没有能力和本事在市场上争胜,这才是事物的本质。因此,国有企业进入哪个领域,退出那个领域,是竞争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规定的结果。
如果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机制不灵活是造成国有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话,那么,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其产权都是非常明确的,主要问题出在企业再投资所形成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上,因此,不能从总体上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以,《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说:“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里所讲的是“归属清晰”。至于说股份制,也不要把它说得那么神秘,以为一股就灵。其实它和独资制、合作制一样,都只是一种资本组成形式,股份制、独资制、合作制企业在世界市场经济发展历史中都长期存在,并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不一定谁就100%的好,只是根据不同的需要而釆取不同的资本组织形式罢了。从近百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看,股份制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资本组织形式,它能集中各种资金用于企业发展,也为各种企业相互渗透创造了条件。但正如我们在本文前面就指出的那样,实不实行股份制,愿不愿意入这个股,是资本(资金)所有者一种自愿的行动,不是一纸行政命令说股就能股起来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因此,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这个股份制改革的前提是不正确的,而实不实行股份制,实行什么样的股份制,则是资本(资金)所有者的选择,我们不能再搞为股而股那一套了。
那么,国有企业的问题究竟在哪里呢?据我20多年的观察,在于“责任不清”四个字。邓小平同志早在20多年前就说过,企业的主要问题是无人负责,板子都不知该打到谁的屁股上。这个问题,可以说至今没有解决。改革开放20多年间,那么多国有企业破产,那么多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损失,我们没看到谁对此承担过责任。这种责任是两个方面的,一是企业的责任,二是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一一政府的责任。
上世纪80年代实行承包经营和厂长负责制,粗线条地解决了企业有具体人负责的问题,就收到了立竿见影之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把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委托给个人经营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个人说了算、短期行为、贪污腐败等现象逐渐滋生,特别是在90年代公司制改革,不少国有企业实行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有的甚至是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把所有者、经营者的权力放在一个人手里,更加重了“内部人”控制,国有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个人的企业,而与此同时,企业党委的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削弱,在改制企业中,作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职工代表大会,成了体制外的组织,这种以强化个人负责制为中心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走过了头,就为国有企业的少数领导人贪污腐败,私分和侵吞国有资产创造了制度条件,最终国有企业还是无人负责。
从政府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这个角度看,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的最终所有权属于全国人民,政府受人民委托来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理应负有相应的责任。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了国有企业厂长负责制的时候,并没有建立政府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制,政府各主管机关只行使权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这种管理权利,分散于若干个政府部门,有“九龙戏水”之说。权责的失衡,使政府机构养成了一种官僚习气,并滋长了权力寻租意识,这样,就出现了三种情况:一是对企业申请审批的项目手续繁杂,要盖几十个、上百个公章,有不少一拖几年,使企业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政府部门部分人员与企业相互
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三是国有存量资产和增量投人都没有人负责,存量资产的流失和增量投入决策失误,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的损失,比如大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浪费了多少民脂民膏,决策者、审批者又有谁承担了什么责任呢?南京一家民营企业收购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伪造很不规范的银行行长会议纪要,私刻公章,居然骗过了同城的国资委、工商局等政府部门,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如果这些政府部门有一点责任心,会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吗?
如此看来,国有企业真正的问题在于体制上的无人负责。有人负责了,产权不清可以把它搞清,效率不高可以想办法提高,机制不灵可以进行改革把它搞灵活,贪污腐败可以想办法加以打击和制止。有人负责了,什么问题都可以想办法解决。
第三个问题:关于管理层收购问题
管理层收购国有企业,并且持大股,是近几年炒得很热的一个问题,并在实践中推行得很火的一个问题。其实,这是一个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的假问题。
从理论上来说,国有企业里的管理层是受国家委托经营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它不是老板,而是老板的代理人,老板是以工资、奖金等形式来评价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贡献,经营管理者可以用自己的所得去购买别的企业的股份,也可以兴办自己的企业,但不得损害本企业利益,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容忍经营管理者侵吞老板的财产。任何侵吞老板财产的人,都会被视为不忠,马上解聘,重则还要送上法庭。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关系是非常清楚明确的,不能越雷池一步。
但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理论家却把管理层收购企业,持大股做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一剂灵丹妙药,理由是国有企业管理层,也就是企业家对企业贡献大,所以应该收购企业,应该持大股。这是一个道德上的理由,不是科学的论证。不错,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有企业几代经营管理者,以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全体职工进行了艰难的改革探索,寻求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之道,发展之道,在历经亏损之痛,发不出工资之苦过后,大多数国有企业挺过来了,走上了发展的轨道,如果有人真正关心这个问题,不妨到中央企业去调查一翻,我所在的船舶工业,企业里的厂长、经理工资收入长期都在1000元至2000元左右,有些去年退休的大中型企业厂长、书记,退休工资不到1000元,何其苦哉!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承担了60%以上的改革成本,吸纳了城镇70%以上的就业人员,贡献何其大!我们完全有理由为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呼喊,但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了,广大职工同样与他们一起艰苦奋斗,共同承担。如果现在当权的经营管理层可以收购企业,由国家聘用者变为资本所有者的话,那么,对同样为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前几代经营管理者又怎么补偿呢?对广大职工又怎么补偿呢?这不是造成极大的不公平吗?假定一个企业领导班子刚刚换届,或者换届不过一年两年,恰逢国有企业改制,管理层就可以收购企业了,这里实行的是贡献原则呢,还是权利原则?只不过是把权利原则公开化,合法化罢了。既然改制企业可以这样做,根据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原则,不改制企业怎么办呢?管理层不就当不成老板了吗?这又是一种不公平,势必刺激不改制企业管理层当老板的欲望,要求公平待遇。如果把管理层收购当成一个普遍的原则,那么,我们可以看到的前景是:国有企业普遍改成私有企业,广大职工一夜之间也由企业的主人转换成企业的雇佣者,连名义上同资本的联系也被彻底切断,成了真正的无产者。在一个企业里,一夜之间有权的管理层成了资本的所有者,无权的老百姓又成了无产者,社会稳定的结构就被破坏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有人说是要解决所有者缺位,管理层收购这种办法,所有者是到位了,是由全体人民所有到了个人所有;有人说是要解决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是由产权造成的吗?那为什么同样产权制度下有些国有企业效率很高,有些国有企业效率不高呢?可见产权不是唯一原因;有人说是为了保证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现在,进,我们听到说的很少,主要讨论退的问题。如果只是保证国有经济有进有退,那管理层收购就不是一个普遍的原则,当前主要是针对退出企业的原则,而国有经济退出某些行业,方式很多,比如说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等,都是可选择的方式,为什么一定要是管理层收购呢?这就是说,现在所说的产权改革问题,并不是要解决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什么问题,说到底是为国有资产私有化张目,难怪有学者公开提出要求国家为私有化立法。所谓管理层收购,不过是私有化的一个前奏或投石问路罢了。
纵观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史,产权是可以流动和交易的,但必须服从资本所有者的发展目标,或卖出部分产权以筹措发展资金,或还债,或投资新项目,除了资本投机商之外,一般工业资本不会出现为交易而交易的情形,哪一个所有者都不会轻易把自己那一点家当贱卖出去,更不容许自己人侵蚀。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流转,必须服从于国有经济整体的发展目标,即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保证公有制经济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在这个目标下,我们来思考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包括产权改革,才能找到比较科学的方法。
第四个问题: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这是一个最被忽视,而又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既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职工具体利益上如何体现的问题,又关系到企业自身发展的动力问题,所以,不能不论辩清楚。
我们一些理论家,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撇开国有企业的社会属性,只强调它的经济属性,比较诚实的理论家还在开始论述的时候申明一句:撇开国有企业的社会属性或意识形态不谈,单纯从经济角度做一些分析等等。但是,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又不能不研究它的社会属性,不能不研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说明白一点,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变革,当然要受到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制约,这是不言而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内容是什么呢?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的根本任务,就是组织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就是实现这种政治制度的根本经济基础,因此,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决不能“撇开”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所以,党中央多次严肃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我国传统理论认为,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全体人民的,职工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所以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这个判断,实际上也隐含了另外一些判断,比如,因为土地、矿产等资源是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是国家的主义,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所以作为人民一部分的农民,也是土地的主人。在这里,“主人”这个概念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所谓抽象的,是说人民手中并没有象股票、地契这些证明你是主人的东西,说它是具体的,就是在一个企业、一块土地上你可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当然,在企业、农村行使权利的方式是不同的,但工人和农民确实有了主人的感觉,是为自己干活而不是为别人干活,工人、农民,特别是工人有了一种自家感。在这种判断指导下形成的企业领导制度,是党委领导、厂长负责、职工民主管理。这个领导体制,既体现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又体现了企业做为一个经济组织的特性,还体现了职工在企业的地位,建立了一个比较稳定的企业组织结构。这样,农民有地种,工人有活干,还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这种架构,稳定了工人和农民这两大块,为中国创造了50多年比较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无论在三年困难时期、文革动乱时期、八九动乱遭受西方制裁时期,还是在亚洲金融风暴时期,中国都没有出大乱子,这种比较稳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结构,实在是功不可没。
那么,这种理论是不是过时了呢?是不是不适应市场经济了呢?有些经济学家的看法是肯定的。他们认为,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不应由党委领导,而应由经营管理者来领导,企业党委应业余化、兼职化,党只管党就行了;对于职工,他们认为,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虚的、名义上的,而且职工素质不高,承担不起主人的责任,“主人”培养懒惰,因此,要把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人”转换为“社会人”,由“主人”转换为雇佣工,据说这样做,就可以增加职工的危机感,更加珍惜工作岗位,更加努力干活,为此想出了花钱买主人地位的办法,如买断工龄、破产补偿等等,有的甚至什么补偿都不给,通过企业改制,一下就把职工变成了雇佣工。
这既是新论,又是老调,说它是新论,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论断确实有一点新,说它是老调,资本主义几百年就是这么走过来,用“饥饿”、失业压力来迫使劳动者就范,使他们听命于资本家,拼命为资本家干活。可是,君不见,这套办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走不下去了。本文作者曾在《世界私有制实现形式的演变对我国公有制经济改革的启示》(载求是杂志社《内部文稿》1998年18期)一文中做了分析。现在世界企业管理的潮流是人本思想,特别是巜SA8000国际社会责任标准>>颁布后,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必将深入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西方资产阶级用股份制、终身雇佣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等办法,试图缓解资本和工人的关系,从而创造出“人民资本主义”,来与社会主义竞争,这比用饥饿政策、失业压力来压迫工人要高明了许多,至少多了一些“人性”的东西。我们为什么不学学人家比较先进的东西,非要去搬人家已经淘汰了的政策。须知,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目的,不是把人变为经济的附庸,而是为人服务的。不然,发展经济又有什么意思!如果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只是为了少数人富起来,那多数人怎么会拥护这样的改革呢?
问题往深里说,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为生存而劳动,为他人而劳动,毕竟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一条客观规律。因为,真正创造财富的是劳动者,当然包括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掌握着科学技术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决定着生产的过程和质量,而且随着生产的高度自动化、信息化,企业需要的是一个技术水平相当的劳动者群体,而不是随便找几个人就能进行生产的,更不用说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了。规律比人强,西方资产阶级中一些比较先进的学者、管理者看到了这一问题,他们用劳者有其股、允许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等方式,来提高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缓解资本和劳动的对立,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资本家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与劳动者共有,职工的入股参股,反而为资本家创造了以较少的资本支配较多社会资本的条件,劳动者依然不能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因此,劳者有其股依然不能解决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主人的问题,但这是资本对劳动的承认。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高,私有制再也容纳不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了,而私有制所能让步的空间也更小了,根本性的变革迟早会发生。这就是说,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劳动者只有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问题。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恰巧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宝。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就在国家这个层次上,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全国人民的,就是说,在国家这个层次上,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是:在企业这个层次上,怎样实现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可惜,我们的改革,没有沿着这一方向探素下去,而是走到了另外的方向。但建国以来国有企业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劳动者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力量,这一判断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而且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发展,掌握科学技术劳动者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必将冲破一切束缚,朝着事物本来的方向发展。
第五个问题:关于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这是一个争论很大的问题,集中起来,有三方面的观点:一是认为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不需要设立企业党组织;二是认为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的作用,就是党只管党,经营上有董事会、总经理管,主张企业党组织业余化、兼职化,有些人己经公开提出了谁来养企业的党务干部问题;三是党对企业的领导权决不能丢。这些年这些观点都一直存在,搞得人心混乱,企业党组织也很难工作,因为心里没底,不知要把企业党组织改到哪里去。
中国共产党在基层,包括企业、街道、农村、科研院所设立基层组织,是由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不是那一个人的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经过实践证明非常有效的一种体制安排。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于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之外的政治力量,这个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只有紧紧扎根于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当中,了解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呼声,才能忠实地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才能永远保持旺盛的青春和活力,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在社会基层设立相应的组织,才能直接了解和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保持与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党在一切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基层组织,都是必须的,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那种企业是经济组织,不需要设企业党委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这是上了《宪法》的。执政党的地位,确定了党必须对各方面的工作实施领导,当然,这种领导,是思想、政治、组织的领导,而不是代替政府和其它一切行政组织的工作。党的领导是通过各级组织具体实施来实现的,企业党委作为党的一级基层组织,而企业又是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如果企业党委只管党员,而没有对企业工作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权,那整个党的工作链条将失去最基础的一环,因此,坚持企业党委对企业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地位,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这里必须说明的是,坚持企业党委对企业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地位,不是要代替企业的行政领导,更不是要回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去,本文作者曾在1991年发表了《论企业党委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责任》一文(见求是杂志社《内部文稿》1991年第17期),对此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我们现在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是,在不同性质企业中,企业党组织实现领导作用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在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中的党组织,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事情,外商和企业主不可能会提请企业党组织来讨论,那企业党组织怎样实现对企业的思想政治领导权呢?又比如在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有一部分,其它性质的投资者有一部分,投资主体不同,利益诉求也不一样,企业党委又怎么开展工作呢?这才是需要我们认真讨论和探索的,而不是因为企业性质不同,就放弃党的领导权。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指党的整体而言,不能把党划分为那些组织有领导权,那些组织没有领导权,更不能说党的领导只是指党中央的领导,党的正确路线的领导,只是党在各种组织中实现领导的形式和活动方式不一样,这是一个必须弄明白的问题,不然,企业党的工作的改革就会走偏方向,损害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集中统一。
上面五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当前国有改革中带根本性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几个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从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统一上来设计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制度。
三、国有企业改革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统一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不仅是实现政府政策目标的工具,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经济基础,它的存在、发展壮大或消失,决定着中国社会的性质,这就是我们党、我们国家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企业为主导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决不能只就经济谈经济,必须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向高一级阶段发展这个战略方向,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相统一的角度来思考和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才不会走偏方向。这不是我把问题提到这样的高度,而是这个问题的本质就在这里。
从我们国家实践经验这个角度看,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经济这种经济形式,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它能在更大范围、更大规模上组织全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更迅速地利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能更充分地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能有效突破私人所有者的狭隘眼界,从而成为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领跑者,成为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革除一切束缚和影响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的各种体制性弊端,为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竞争的环境里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从这样一个总体看法出发,我以为,国有企业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快速推进。
首先,要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体系。所谓国有资产,亦即全民所有资产,按照我国的政治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对国有资产行使最终资产所有者权利,省、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对本地区国有资产行使最终所有者权利,这就是还权于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在全国和省市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职责为:讨论和审议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的方案,讨论和审议国有资本投资方案,审议重大国有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交易项目,并由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监督同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把国有资产投资和管理的决策权交给全国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体制上的逻辑要求,体现了人民在经济上当家做主的地位。要明确界定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上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解决政府部门有权无责的问题,对政府部门在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上出现的重大失误和重大损失,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使政府部门谨慎用权,科学用权。要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交给广大职工,还权于民。前面说过,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交给一两个人,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而把经营管理的权利交给广大职工,实行民主管理,则是比较科学的选择。因为对于工人来讲,他不象农民,不到外面打工,农村还有一亩三分地可种,而工人什么也没有,他的命运始终是和企业联系在一起的,承担着企业盛衰的最后责任,对企业的发展最有发言权,企业的领导人是有任期的,而职工则可能在一个企业干一辈子,甚至几代人都在一个企业,因此,把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交给广大职工,既体现了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又体现了全民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这一点,一些理论家总是认为工人素质低,这把椅子靠不得,应当说,经过改革开放这20多年的发展,国有企业职工构成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职工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实践民主管理的能力也有了很大的增强,只要我们愿意朝这个方向做,就一定能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摸式。
第二、要尽快制订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经营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这个问题,各方面都有许多论述,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比较稳定的企业领导体制。我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不全面,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平等的经济,民主的经济,无论在那种社会制度下,交易双方都是平等的、自主的,不平等生意就做不成,事情就这么简单。目前,我国南方发达地区出现的“民工荒”,从本质上讲,就是因为交易不平等而形成的,农民工出卖劳动力,得不到相应的待遇和报酬,农民工就可以不干了。这就告诉了我们一个规律: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是推动社会向平等化、民主化、法制化方向发展的强大力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股份社会化、管理人性化、部分民主化,要搞人民资本主义等等,都是这种规律作用的结果,但私有制毕竟是这种发展的最终障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突破私有制的限制,使整个人类社会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创造了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经济前提,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得以实施,这正是公有制经济的优势所在。同时,我们必须明确,发展经济的目的不是把人变为经济的附庸,而是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的,因此,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必须充分体现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性质,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把民主管理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基础。
首先,要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建立国家利益和职工利益相统一的授权机制。授权经营,是国有资产经营的主要形式,问题是授权给谁来经营。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我国的实践经验看,授权给一个人或者一个班子,都是不成功的,因为权利过份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我主张把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授给这个企业的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把过去实行的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改为董事会,行使企业的最高权利,选举或聘任企业的经理人员。在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立战略、审计监察等专业委员会,负责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制订,对经理人员的审计和监督,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的厂长或总经理由全体职工推荐或自荐,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聘任,上一级资产管理机构批准。
把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交给广大职工,就象在农村把土地经营权交给农民50年不变性质一样,只不过工业生产不能一家一户的干,必须要组织起来才行,企业就是基本的生产单位,把经营企业的权利交给广大职工,从政治意义上讲,可以把职工虚的企业主人地位变为实的主人地位,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从经济意义上讲,可以实现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使职工的权利和责任相符,从根本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础单元。
其次,要大力培养和造就宏大的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作为社会主义重要经济基础的国有企业,除了一般企业的属性外,还承担着集合社会先进生产力,支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的经济动力责任,因此,对于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也就有着比一般企业家更高的要求,对国家、对人民、对企业要有高度的忠诚感和责任感,要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要有宽阔的视野,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规律的能力等,是其基本的要求。企业家是打拼出来的,既不是自封的,也不是别人封的。我们要在办企业的实践中,培养和造就宏大的企业家队伍,营造出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充分认识,能够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是一种崇高的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要在全社会创造出一种理解、信任、关心和爱护社会主义企业家的氛围,尊重他们的劳动和贡献,保护他们合法的收益和权益,每一个企业所有者代表在选、聘企业家的时候,应明定权利、责任和报酬,实行双向选择,公开透明,大家满意,创造企业和谐、文明的发展环境。
第三、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委是执政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几十年的经验证明,在企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不是多余的,而是必须的。她对于在企业这样的基本经济单位里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团结和依靠广大职工办企业,创建企业文化,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监督经营者依法经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她在企业的价值,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职工的主心骨,企业发展的导向者。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对于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健康、稳定、顺利的进行,具有重大的作用。在实行授权给职工经营的企业中,党委书记可经职代会选举担任董事长、企业的法人代表。因为在企业中,党委可相对独立于职工队伍中各种利益群体,而能较充分反映各种利益群体的愿望、意见和要求,作为执政党在基层的组织,又能反映所有者亦即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要求,可以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最充分地调动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国有企业活力的源泉充分湧流。
这个主张并不新鲜,有些人甚至可能认为是倒退,但我却坚决地认为,公司制、厂长制、职工民主管理制,都是企业领导体制的一种形式,而共产党创造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管理民主思想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证明其是充分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这个规律去做,才能实现社会与经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全面的发展,从而实现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
第四、要建立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科学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交易是经常发生的,无论是出卖部分股权,还是邀请战略投资者加盟,还是出卖整个企业,本质上都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我们现在设计并努力推行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际上也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既然是交易,买卖双方就需要平等,这是最基本的原则。我们现在进行的产权改革,是在没有规划,没有规范,不平等的情况下进行的,有些地方象搞运动一样,一轰而起,恨不得一夜之间就把国有企业股份掉,所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规范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的继续流失,是当前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
我们非常高兴地注意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条例,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开始有章可循。但我们也同时注意到,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究竟要解决一些什么问题,国有企业应该从那些行业退出来,又应该进入那些行业,那些领域?在全国经济布局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怎样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怎样体现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等等,至今还是模糊不清的,这就使得人们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认识模糊不清,似乎把国有产权改成私人产权,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就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先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目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弄清楚,搞明白了,并且是多数人达成共识,才能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平稳地推进这个改革。不然,未改人心先乱,队伍焕散,事情就不好办了。
据国资委透露,全国中小企业己有90%的企业完成了产权改革,现在剩下的就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了。这一块,是国家的精华,怎么改,需要慎之又慎。谋定而后动,讨论清楚了再下决心,比盲目决策好得多。
国有企业改革,关系重大,我们必须瞻前顾后,努力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大框架下,搞好国有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主导、示范作用的新路子。本文作者曾在《中国一一站在资本主义肩上的社会主义改革》(载求是杂志社《内部文稿》1994年16期)一文中说:“只要我们把社会主义的优势和当代资本主义创造的优秀成果结合起来,并把它社会主义化,社会主义就会无敌于天下”。我想,国有企业的攺革也一定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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