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张紫赟 陈俊)近日湖北金山中学出现贫困生领补助,校方安排举钱拍照却不发钱的一幕。家长质疑多年来从未领过钱,校方则回应钱冲抵了学生伙食费。真相有待查明,但学校应规范补助金发放,确保每一位贫困生按时、如数领取。
国家近年努力支持贫困学子,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圆求学梦,寄宿贫困生补助便是其中一项好政策。湖北省教育厅对此明确规定,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因此,这笔资金就应当按时、如数发给相关人员,由他们自由支配使用。
眼下,金山中学校长已被停职调查,补助金也已发放到位。但以往多年的补助金到底去了哪儿?是真的因部分学生欠缴伙食费,所以打了政策“擦边球”,将补助金进行冲抵了吗?这还应查一查,给学生和公众一个交代。
即使真将补助金冲抵了伙食费,但这种无视明文规定,“任性”替学生决定资金使用去向的做法,明显侵犯了学生知情权与自主权。何况,欠缴伙食费的只是部分学生,岂能以此为由剥夺其他学生的权利?
近年河南、青海等地也出现过冒领、挪用学生助学金事件,说明此类乱象不止湖北一地。补助金发放,不能一发了事,有关部门应彻查资金流向,不要曝光一次才查一次。应完善发放流程,扎牢制度篱笆,严格审核、依法行事。除此,学校作为各类学生补助金发放的最后一公里,校方领导要有起码的职业素养与法律红线意识,严格自律,遵守资金发放规定,杜绝补助金挪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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