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1版(要闻)专栏:社论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与部分会议代表进行了座谈,发表了重要讲话,党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这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公安工作的基本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研究了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这必将对我国公安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人民公安的丰碑矗立在人民的心中。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我国各族人民安定祥和的美好生活,饱含着公安机关的辛勤努力,凝结着几代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和牺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充分证明,我们的公安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勇于改革创新,充分履行职责,在应对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秩序,为利用好、维护好、发展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当前,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工作,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立和完善公安保障机制,是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点。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要加快引进和转化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掌握主动权。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把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植于每一个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去,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进程,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在所有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在所有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小康社会首先应该是平安社会。社会治安问题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稳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居安思危,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权意识,发挥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统筹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必须充分认识公安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公安队伍建设,解决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能、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为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不断推动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进程中,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我们的公安队伍就一定能够展现新的面貌,全国公安战线的工作就一定能够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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