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模式 完善教育方法 部分劳教人员可望开放式执行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创新管理模式 完善教育方法
部分劳教人员可望开放式执行
本报讯 记者武侠报道:随着我国劳教办特色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将在劳教工作中不断推开,对“恶性程度不深,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剩余劳教期限不足原决定期限的1/3,具备社会帮教条件的劳教人员”可望实行开放式管理。日前在全国劳教办特色工作座谈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劳教工作者就劳教工作办特色工作如何深入开展各抒己见。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说,劳教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创办特色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把劳教人员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人才。我国强调劳动教养人员与劳动改造的罪犯严格分开,既严格管理,又允许他们对学习、生产、生活提意见,让他们过一定的民主生活。
据了解,2002年4月,司法部确定北京、上海、山东等6个省市为创办劳教工作特色的试点。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项中心工作,一年多来各地创新了多样化的管理模式,规范了执法活动,完善了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得到社会肯定。
吉林省劳教局根据劳教人员的违法事实、改造表现、身心状况等条件,尝试把管理分为封闭式、半开放式和开放式三个阶段,分别体现不同的强制和民主管理程度。进入开放式阶段的劳教人员可享受法定假日、回家住宿、外出学习劳动等待遇。
湖南省劳教局突出对劳教的习艺功能,一方面使劳教人员通过劳动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和提高谋生能力,另一方面在劳动报酬、技术培训、劳动时限及休息、安全保障等方面使劳教人员体会劳动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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