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学习《决定》答问解读
为什么要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潘盛洲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市场机制在劳动力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加大,但从总体上看,迄今尚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城乡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着制度性和体制性因素造成的分割性。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要贯彻落实好《决定》的这一精神,必须切实理解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重大意义。
首先,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作为生产要素市场之一的劳动力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状况,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城乡劳动力能够真正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由流动,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决定》提出要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实际上是贯彻党的十六大重要思想的一项改革措施。
其次,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近些年,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已成为其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但当前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仍受到很多不合理的限制,如目前很多城镇仍沿用计划体制下劳动用工管理的办法,对企业使用农民工实行总量指标控制。有些大中城市设置行业和工种限制,硬性规定企业单位使用本地工和农民工的比例。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需要登记办理的证、卡少说也有五六项;收费手续多达十几项,每年至少要交费500元—600元。而且,证、卡必须年年审核,手续费、管理费必须年年交纳。一些大城市还屡屡发生农民工无缘无故被遣送现象。进城农民的居住条件、工伤医疗、子女教育等,不仅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而且许多人在公共场合经常遭遇白眼、奚落和不公正的对待。这些不合理的限制和歧视性做法,对社会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导向。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善,必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隐患。要按照这次《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改变重收费、轻服务的做法。当前尤其要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劳动条件恶劣、工伤事故频繁发生等突出问题。应把农民工及其所携家属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妇幼保健、卫生防病和治安管理等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的管理责任范围,并将相应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最后,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是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日趋活跃,并逐渐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形式。据统计,2002年全国跨区域流动的农村劳动力已达9400万人。这么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也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面貌的改变。可以说,如果没有农民到城里打工,就不会有今天城市的繁荣。更为重要的是,农民这种在城乡间的流动性就业,还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目标的有效途径。随着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到城镇打工,必然会有相当一部分在城镇“沉淀”下来,成为城镇居民。而回到农村的那部分农民,由于受到了现代城市文明的熏陶,加上多年在外打工有了一定的收入积累,使得他们较容易在第二、三产业内创业。这样就会进一步扩大农村非农产业的就业空间,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农业,由此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性循环,从而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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