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起一二一,不要把头低,迈开新生第一步,重走人生路。” 一个服刑人员眼中的监狱生活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社会视点
“喊起一二一,不要把头低,迈开新生第一步,重走人生路。”
一个服刑人员眼中的监狱生活
邓中元
我是一名北京市监狱的服刑人员,在这里已经服刑4年多。作为已服刑多年的犯人,我想谈谈自己在狱中的亲身经历和真实体验。
人身权人格权受到尊重
北京市监狱是一座主要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重刑罪犯的监狱。罪犯入狱后,监狱首先要组织罪犯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服刑人员手册》等法律、法规,使罪犯详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监狱对于犯人的人身权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依法保护。入狱4年来,我从未遭遇也从未看到或听到任何一名犯人被警察殴打、体罚、虐待或刑讯逼供。犯人之间也绝对不允许存在牢头狱霸,恃强凌弱,欺负他犯。2002年,我所在的监区,没有发生一起犯人殴打犯人的事。
犯人享有与普通公民同样的人格权,犯人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和保护,这一点在我入狱之前是没想到的。犯人一般都有一种自卑感,刚入狱时总是低着头,精神不振。监狱里有一首歌,歌中唱道:“喊起一二一,不要把头低,迈开新生第一步,重走人生路。”这首歌,犯人几乎每天都要唱。监狱总是在想方设法鼓励犯人重新树立起信心。
犯人的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也不受侵犯。比如选举权、著作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出版发表文章、著作,享有署名权。2002年,《北京青年报》登了我写的两篇文章,其中一篇还获得该报举行的一次征文活动的纪念奖。
生活水准有保障
犯人居住的监房要求通风、透光、清洁、保暖,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我所在的监房地面铺着瓷砖,白灰涂抹墙壁,三四十平方米的监房有两个大窗户,每个窗户有3扇玻璃,采光面积比一般居民住宅还要大,整个监房通透明亮。监区环境也不错,全监狱有1个足球场,7个篮球场,还有众多的花坛、亭阁、草坪。
犯人的伙食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居民平均水平确定,以实物量计算,不随物价的波动而受影响。监狱对犯人的伙食供应很重视,保证餐餐吃饱、吃热、吃熟、吃得卫生,一般犯人主食定量都吃不了,副食上则做到天天有肉吃,逢年过节还要改善伙食,中秋节、春节还发水果、花生、月饼等。
监狱设有医院,有30多张病床。每个监区还设有医务室,有专职医生。犯人在入监时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另外,犯人每人每年至少要体检一次,监区的专职医勤人员每天都要给患病的犯人按时发放药品。
劳动强度不算大
罪犯参加劳动,既是罪犯的权利,也是罪犯的义务。监狱把犯人参加劳动作为改造的手段而不是劳役的手段。在劳动的组织安排上,根据罪犯个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技术特长以及改造表现,安排适当的工作和适量的任务,不束缚特长的发挥,绝对不会搞超体力劳动。在监狱里,除了劳动量适当外,劳动时间也是法定的,每周劳动不超过5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如需
加班,则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必须由监狱长批准。在重要节日是不允许加班的。
与社会并不隔绝
罪犯虽然被剥夺自由,但是,与社会的联系有多种方式和途径。
监狱建立起了完善的通讯会见制度。监狱根据犯人的改造表现,分为不同的处遇等级,据此享有不同的通讯会见待遇。犯人可以与包括亲属和朋友在内的他人通信,可以与亲属通电话,犯人打电话的次数每月3至4次,每月至少可以与亲属会见一次。根据犯人的处遇不同,会见分为玻璃遮挡的电话式会见、吃团聚餐式会见和居住式会见。犯人与配偶可以在监狱里团聚同居,共享夫妻温情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除正常会见外,符合条件的犯人还可以离监回家探亲。每逢春节时,监狱都会安排一些犯人回家与家人团聚,期限为1至7天。
犯人在狱中每天都可以看电视、报纸、杂志、书籍。只要对改造无碍的书籍报刊都可以看。可以由亲友寄来,会见时带来,也可以自己订阅。30%以上的犯人都个人订阅报刊。监狱在每个监区都设有图书室,由监狱出钱为每个图书室订阅3种报纸。
监狱还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这可能是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一大特色。如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对犯人的文化、技术教育培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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