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与疏的辩证法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代新语
堵与疏的辩证法
苏银成
江西丰城市发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该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十六名辞退人员对办理社保和有关补偿的计算年限有异议,找有关部门反映,公司为此下发书面通知——“上访一次罚款二百元,上访两次罚款四百元,上访三次工资扣发。”这一做法引起职工强烈不满,引发更强烈的继续上访。
看似偶然的一件事,使我想起了前几天老家一公安局的朋友来京执行公务,当问及他具体办什么事情时,他告诉我,是押解上访群众回家。朋友久别重逢,本想好好聚聚,可他的话使我的心凉了半截。其实,类似事情并不鲜见。群众有难处,有怨气,有困惑,如果在本单位和当地政府得不到解决,他们自然会寻找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甚至会选择越级上访的方法。要想解决上访问题,靠命令、靠罚款、靠押解回家等办法是行不通的。
信访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联系群众、倾听广大群众心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对待信访工作是堵还是疏,里面大有文章。若禁止上访,堵塞言路,表面上看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其实会使矛盾暂时掩盖起来,久而久之还可能使矛盾激化,甚至会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紧张。
之所以会存在上访问题,首先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广纳群言,不善于发现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置若罔闻,对身边发生的矛盾熟视无睹,致使矛盾由少到多,由小到大,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其次是没有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没有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该自己管的事情不愿管,该自己解决的问题不去解决,甚至把问题推给上级。再次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讲究领导艺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我国古人尚且知道广纳群言,畅通言路的道理。更何况我们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理应把带领群众致富,关心群众疾苦放在首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说明情况。对待群众上访是堵还是疏,也要讲究点辩证法。若长期堵塞言路,可能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累积更多的群众不满,以致酿成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当然,若不分大小事情,一味地用上访的办法去解决,既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也会给上级工作带来一些负担,影响工作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减少上访,关键是各级干部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情为民所系”。民心顺了,上访现象自然会不禁而止。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