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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大突破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大突破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大突破 林原 邓晓东   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大突破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大突破
林原 邓晓东
  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个重大突破,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所有制作为一切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是我国改革进程中始终面对的重大问题。我们党对这一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前,在所有制问题上,我们曾一度陷入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认识误区,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完全等同于公有制本身,由此造成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单一化、固定化。传统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超越了现实生活中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符合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导致经济运行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和阻滞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进行了不懈的探索,认识不断深化。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六大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论断,突破了将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固定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传统观点,标志着我们党在所有制问题上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是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形式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它既建立在对股份制自身的一般制度优势的深刻认识上,更建立在对股份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之间关系的准确把握上。
  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发展进程中的一次具有革命性意义的重大变革。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股份制“是发展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杠杆”,其“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的影响恐怕估价再高也不为过”。在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展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创新具有积极作用。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找到了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实现形式;发展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相融度;在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内部,国有资本可以通过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对其他非关键领域的企业实行参股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地发挥其主导作用,实现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既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又有利于公有制经济通过市场化渠道和手段发挥其各项经济社会功能;发展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经营,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壮大公有制经济的整体实力;以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股份制在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已经体现出特有的制度优势,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改革取向,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而正确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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