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号角——《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起草工作纪实
第1版(要闻)专栏:
吹响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号角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起草工作纪实
新华社记者 孙承斌 赵承
2003年10月14日下午。海内外关注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这是指导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届三中全会,25年的跨度,浓缩了一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史。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吹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号角。
总揽全局,谋划长远。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三中全会的议题。《决定》的起草,始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
十六大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伟大征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六届一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明确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这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方向和依据。在研究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时,中央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主题,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重点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解决的重要体制问题提出改革目标和任务,作出决策和部署。
主题就是灵魂。中央确定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主题之后,起草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件的工作,随之也进入酝酿、筹备阶段。
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不断探索两者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也是贯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根主线。从最初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从十三大提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到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伴随着认识的深化、思想的解放和理论的突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挺进。
10年前,根据十四大精神,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引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仅仅10年,亿万中国人民以创造性的辉煌实践,在古老的中华大地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我国经济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深层次矛盾和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城乡发展不平衡、产权制度不健全、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等一系列体制性问题,警醒我们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继续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道路。防治非典工作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还不够协调等问题,使我们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极端重要性。
宏伟壮丽的改革事业又一次到了关键时刻。如果把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比作一项重大建筑工程,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就如同一座建筑的结构。新的历史使命呼唤我们:必须在10年成就的平台上,努力做好“完善”这一构架的文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
这是一篇大文章。中央明确要求,集中一批思维活跃、见解深刻、了解国情、熟悉经济工作的人,在深入调研、认真研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党内外集体智慧,起草一份文件,破解这一历史命题。
历史性的决策,历史性的文献。《决定》的起草,始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决定》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重点要点等作出指示。中央政治局先后两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5次开会对《决定》稿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修改意见。
4月18日上午,全国防治非典斗争最紧张的时刻,《决定》起草组在北京成立。受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起草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任副组长。会上,温家宝就起草组的工作任务、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以及文件的基本框架等作了重要讲话,并对起草组的工作日程提出了要求。
起草组中既有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又有来自部门和地方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当天下午,起草组工作班子召开第一次会议,开始讨论《决定》的框架。历时半年的《决定》起草工作,由此拉开帷幕。
几上几下,广纳良策。历时半年的起草过程,生动而具体地说明:《决定》是发扬党内外民主、集思广益的成果,是历史和实践的概括,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讨论、研究、起草;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决定》的起草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反复锤炼、不断升华的过程。6个月的时间里,起草组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反复讨论、广纳善言。
驻地的灯火,彻夜长明。起草组成员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对《决定》的框架进行集中的讨论、研究,于5月中旬确定了《决定》框架。随后,起草组又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对《决定》框架进行了4次大的修改,至6月13日,形成了《决定》稿。
胡锦涛总书记始终关注着《决定》的起草工作,多次询问起草进展情况,并作出许多重要指示。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总书记都逐字逐句地认真审阅,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并作了许多重要修改。
25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哪些经验?面临哪些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坚持怎样的方向?完成哪些任务?达成怎样的目标?这些问题的回答,归根到底,只能来自亿万人民的伟大实践。
北京、广东、四川、天津、湖南、江西……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一次次深入企业、乡村,来到集镇、城市。一次次的调研,一次次的座谈,各地蓬勃的发展势头让总书记高兴,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引起他的深思。
胡锦涛深刻地指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把推进城市发展和推进农村发展结合起来,把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和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结合起来,把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环境结合起来,把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结合起来,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思想,成为起草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也分赴全国各地,进行调查研究,作出许多重要指示,对《决定》的形成作出重要贡献。
半年不到的时间里,温家宝先后8次主持起草组全体会议,对《决定》的起草和修改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指导意见。他反复强调,要着重写未来几年准备办的工作,一时办不了,但必须改革的,要明确改革的方向。他还说,要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文字要精练,用平实的语言,让普通党员和群众看得懂。
一稿、二稿、三稿……起草组对《决定》稿反复修改,起草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6月25日上午,国务院党组举行扩大会议,对《决定》稿进行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7月4日、31日,胡锦涛总书记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对《决定》稿进行审议。常委会议充分肯定了《决定》稿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认为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稿子。常委会议就如何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如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改革、如何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如何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等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
8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稿。会议对初稿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大问题。
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党的这一优良传统,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得到发扬光大。
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8月18日,《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地方100多个单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8月26日,中南海怀仁堂。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决定》稿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半个多世纪的党外人士坦诚直言,各抒己见。胡锦涛认真做着记录,并不时插话与大家一起讨论。他诚恳地说,大家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修改征求意见稿有很好的帮助。希望大家继续围绕重大问题开展多种调研,积极建言献策。9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经济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
起草小组还邀请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举行10多场座谈会;20多个部委围绕产权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农村土地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等问题,展开历时两个月的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极具参考价值的专题报告……《决定》的起草,从始至终一直得到中央和地方、党内和党外各方面人士的广泛支持。一条条意见建议,一份份调研报告,如涓涓清流,为《决定》注入鲜活的生机。
至9月4日,起草组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700多条。大至文件框架、总体思路,小至遣词用字、标点符号,每一条意见、建议都体现了提出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起草组经过分类汇总,慎重研究,对全部意见、建议逐条提出了处理建议,报全体会议审议后,对《决定》稿认真进行修改。
9月18日、29日,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政治局会议,对修改后的《决定》稿再次进行讨论。起草组随即根据会议精神再次修改,形成了《决定(讨论稿)》。
10月11日,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安排3个半天,对《决定(讨论稿)》进行讨论。温家宝总理就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会场内,审议认真而热烈;会场外,修改工作同步进行——
12日晚和13日下午,起草组连续召开全体会议,汇总全会各小组的意见、建议,对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
13日晚,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对修改后的讨论稿进行审议。
14日上午,根据当天上午全会讨论情况,起草组争分夺秒,对讨论稿又进行一次修改,形成《决定(草案)》。
从11日到14日,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和列席会议的有关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粮食生产、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科技教育等多个方面。起草组据此对《决定》稿进行了认真修改。
14日下午3时,散发着墨香的《决定(草案)》摆在每一位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坐席上。几上几下、经过数十次修改的《决定(草案)》,是对历史和实践的科学概括,凝聚着集体智慧的结晶,获得全会的一致通过。
承前启后,开拓创新。《决定》在理论和思想上的重大突破,表明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必将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极其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公布,和随后《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文的发表,立即在海内外产生强烈的反响。舆论普遍认为,《决定》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有重大的突破和创新,是指导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外电敏锐地意识到:中国的改革将以《决定》为标志,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改革正在新的起点上,开始更大的历史跨越。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决定》,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坚持贯彻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又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许多重大突破和创新,提出了在更宽的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改革的任务。《决定》的形成,标志着我们党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是我们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这是一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改革观的《决定》——
20多年改革开放启示我们: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仅要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要有利于全面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决定》鲜明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经济专家们评论,统筹城乡发展,是从全局出发看“三农”,抓住了要害和关键,必将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统筹区域发展,逐步扭转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是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关注和解决诸如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课题。“五个统筹”的思想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观,丰富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这是一部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决定》——《决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各方面改革的重大举措,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许多重大突破和创新,被誉为“充满亮点的一份《决定》”。
“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决定》中这段表述,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从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到十五大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从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到十六大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10年来,我们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决定》关于公有制的新论述,是对改革经验的总结,是探索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有效形式的成果,也是在继承基础上的重大理论突破。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是《决定》根据新阶段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提出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继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决定》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决定》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突破。改革实践证明,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就是产权清晰。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国有企业改革才能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这是《决定》贯彻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大措施。这就要求我们逐步把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是《决定》提出的一个新要求。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坚持以人为本,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必须落实到发展的每一项措施中,贯彻到改革的每一个行动中。
此外,《决定》在农村改革方面,提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等重要思想;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等改革任务;在宏观调控和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提出要“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对外开放方面,提出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在就业、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提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中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既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也是理论创新的成果,必将进一步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打开前进的道路。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历史性的决策,一个历史性的考验;一个新的伟大跨越,一个新的伟大实践。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必将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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