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宗教工作
第9版(理论)专栏: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宗教工作
何虎生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一切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三个代表”要求贯彻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善于从生产力角度考虑和研究宗教,使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宗教工作植根于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是党的宗教工作的一大优良传统。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都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中心任务,也就是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宗教工作围绕着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中心任务,是为了从根本上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新中国成立以后,宗教工作围绕着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中心任务,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工作围绕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前,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就要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事业上来。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善于从文化角度考虑和研究宗教,使宗教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相一致。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反映着人类的生存、认识和活动。但宗教又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它总是以其虚幻、颠倒的形式反映着世界。宗教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渗透于社会的众多领域,如建筑、绘画、雕塑、音乐、文学、哲学、医学等中,不少内容都与宗教相关或有一定的宗教形式,因此宗教中积累的文化资源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各宗教都有完整的道德体系,其教义、教规和戒律中有着极其丰富的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内容,其中有些方面与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是相近的。如在宗教教义方面,佛教提倡建立“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基督教提出“爱国爱教”、“荣神益人”,伊斯兰教宣传“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等;在宗教道德方面,各宗教大都要求乐善好施、敬老爱幼、惩恶扬善、和睦邻里等。党的宗教工作应该引导宗教界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发挥其道德教化功能,用以美化人的心灵和行为,提高信教群众的道德水平。要引导有学识、有远见的宗教界人士挖掘和整理宗教文化遗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宗教文化与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相一致。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宗教信仰者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只有始终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创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江泽民同志曾深刻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和不信教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他们在这种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相同的。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宗教工作中具体、生动的体现。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引导信教群众本着爱国、爱教的原则,与不信教群众团结一致,共同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这个共同目标上来,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信教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此,必须把代表信教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宗教政策中去,落实到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信教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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