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管部门违规办证 矿区安全隐患重重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监督与思考
由于省、市、县三级矿管部门违规办证,甘肃省文县玉源铜业有限公司的铜矿采区出现了“楼上楼”采矿的巨大安全隐患……原本正常的采矿生产被无期限地拖延下来,500多名矿工下岗待业——
矿管部门违规办证 矿区安全隐患重重
本报记者 李同欣
8月25日,甘肃省文县玉源铜业有限公司来信反映,由于省、市、县三级矿管部门违规办证,该公司的铜矿采区出现“楼上楼”采矿的状况,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无证开采引发纠纷
文县玉源铜业公司的前身文县筏子坝铜矿,是1997年经甘肃省经贸委批准立项的股份制矿山企业,设计生产规模6万吨/年,服务年限10年,矿区面积2.28平方公里,具有省地质矿产局审批的普查报告,省矿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开采证件等合法手续。1998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文县筏子坝铜矿进行股份改造,更名为文县玉源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9年7月投产后,已累计上缴税金近千万元。
2000年9月,玉源铜业公司突然发现一家名为“高家山铜矿”的开采队,正在玉源铜业公司的矿体上采矿,便及时向县矿管部门报告,要求查处非法开采者,县矿管局当即派人关闭了正在掘进的高家山矿矿洞。10月26日,高家山矿开采队赵队长向县矿管局写下了停工保证书。
10多天后,高家山铜矿的开采队擅自拆封,继续打洞开采。于是,县矿管局指示玉源铜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001年2月20日,玉源铜业公司向县法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2月26日,县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被告高家山铜矿为无证开采,并予以查封。
主管部门的调解带有倾向性
几天后,县矿管局副局长田苗带领高家山铜矿老板找到玉源铜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给高家山铜矿一条出路,让他们继续打洞,开采出来的矿石卖给玉源铜业公司,待高家山铜矿把投资的20万元成本收回后再撤走。玉源铜业公司从安全角度考虑,没有同意田苗让对方“继续开采”的意见。
令人想不到的是,2001年3月21日,高家山铜矿却神奇般地办到了《开采许可证》。而玉源铜业公司于1999年按照规定上报的正常换证材料却被矿管部门无端拒办,但被允许继续开采。
之后,矿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又出面调解,让玉源铜业公司出资20万元收购高家山铜矿,玉源铜业公司为不影响生产,也为了避免得罪省、地、县三级矿管部门,只好答应出资30万元买下高家山铜矿。出人意料的是,高家山铜矿此时却开出80万元的高价,其办证花费掉的近60万元“活动费用”也要玉源铜业公司负担的理由更使玉源铜业公司无法接受,结果调解失败。
症结在于违规办证2002年9月22日,玉源铜业公司4号洞矿工进行拉矿作业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洞面随即被炸开一个直径1米多的洞口,有矿工被炸伤。玉源铜业公司紧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文县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大、政府、政协、矿管、安检、法制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并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向陇南地区行署做了专题汇报,认为造成采矿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与企业间纠纷等问题,关键是办证机关把关不严,违规办证。
联合调查组3名负责同志介绍说,明眼人一看便知,高家山铜矿拿到的实际上是一份漏洞百出的假证。
首先,所谓“是用老证更换来的《开采许可证》”不能成立,高家山铜矿用于更换的原证,不是有色金属开采证,而是采沙、采泥用的证件,而且是县级矿管部门办的证。县级矿管部门并非铜矿(有色金属)开采证的发证机关。
其次,根据国土资源部1998年换证规定,所有《采矿许可证》必须在1999年12月31日前换证完毕,之后一律作废,而高家山铜矿的换证日期却是2001年3月。
再次,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办证、换证的规定,《开采许可证》必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书、勘察探矿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高家山铜矿根本不具备这些材料,县矿管局、地区矿管处有人为他们剽窃了玉源铜业公司的资料,并在省矿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拿到了铜矿《开采许可证》。
最后,高家山铜矿取得的《开采许可证》的开采区内,本来是玉源铜业公司已经开采完的采空区,但矿管部门竟然以“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矿权设置”标注,从而形成了开采区内出现的“楼上楼”这种重叠开采的局面,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文县县委、县政府已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违规办证的县矿管部门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但由于违规办证涉及地、省矿管部门,因此,“楼上楼”开采造成的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人为的矿权纠纷至今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玉源铜业公司原本正常的采矿生产被无期限地拖延下来,500多名矿工下岗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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