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市场导向 突出企业主体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专栏:
强化市场导向 突出企业主体
刘仲藜(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
投融资体制改革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投融资体制进行过多次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政府越位、错位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改革投融资体制,对投融资进行有效调控,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切实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环境上来。
一、对必须政府审批的项目增强透明度,强化责任制。
在具体落实中,有关部门对《决定》中所列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必须实行目录化管理,将项目具体化、目录化,审批部门不能作随意解释。确定目录清单要客观、合理,既要体现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国家对投资的宏观调控意图,又要符合各地方和各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强化责任制,彻底改变权力与责任脱节,有人审批、无人负责的状况。
二、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
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信息发布、规范市场准入及采取货币和财税等宏观政策措施,来引导企业投资行为,真正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在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的同时,要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的风险约束机制。
国有经济在“有进有退”的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过程中,国资委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快发展企业债券,逐步完善资本市场。
改革现行企业债券的行政审批制。如果继续由政府审批企业债券的发行,广大中小企业仍然解决不了“融资难”的问题,也摆脱不了“企业发债,老百姓买债,政府还债”的恶性循环。改革要把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近期目标是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审批额度,改革多头管理。远期目标应取消企业债券的发行、交易、利率、用途和额度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市场机制来运作。
依靠市场机制运作,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投资银行等各类中介组织。我国目前尚缺乏公认的权威性信用评级机构,但这不能成为阻碍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理由。培育和发展在国内有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需要政府支持,但政府不能干预,更不能让信用评级机构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要依法强化对评级机构的管理,明确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评级制度,使市场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信、风险程度、利率高低,自主作出决定,自担风险。同时,放开设立各种投资基金的限制,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
加快企业债券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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