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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背后权力作祟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赖账背后 权力作祟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辑视角   赖账背后 权力作祟   马国英   到饭店吃饭、向别人借钱,这都是很简单很普通的民事活动,而吃'...

赖账背后 权力作祟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辑视角

  赖账背后 权力作祟
  马国英
  到饭店吃饭、向别人借钱,这都是很简单很普通的民事活动,而吃饭买单、欠债还钱,也是最基本的民事规则。但有些乡镇政府和干部竟不能遵守这些民事规则,对自己的违约、违法行为毫不在乎。今天刊登的两封来信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镇干部吃饭欠钱,致使食堂承包人无法经营,另一个镇政府不履行借款合同按期还债,尽管借款合同上还有镇长的签名。两件事的共同之处是镇政府欠账不还,被债权人指为“不守信用”。
  在民事活动中,当事双方是完全平等的,他们通过自愿协商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民事活动基于相互的诚实信用开展。政府作为主体的民事活动也不例外。但现实中的例外并不少见——“有钱买车,无钱还债”、饭店被“吃”得关门,等等。为什么会这样?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干部把行政权力甚至是他们的“特权”带进了民事活动中。试想,为什么吃饭欠账的是镇政府?普通消费者可以吗?为什么镇政府欠了钱还能牛气十足?就是因为它拥有行政权力。在这些干部心里,他们掌着权,那些债权人不过是归他们管的小老百姓。有了权,就不愁没钱,打白条、乱收费、挪用资金、乱摊派,这是自然的事。有的债权人讨债不能理直气壮,也是因为他们无法避免和镇政府打交道,无法避免受其行政管理。在债权人提起诉讼后,有的人利用行政权力还可以干扰立案、审判和执行。正是因为有行政权力在握,上面说的镇政府才能赖账而且“理直气壮”。
  镇政府赖账,不仅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政府信誉,而且是利用人民赋予的行政权力损害法律的尊严。当然,一些地方县乡财政困难、欠债较多,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不能说负债都是政府故意违约,但也不能对过去的负债不做反思,更不能寄希望于利用依靠行政权力将债务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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