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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失地农民有出路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浙江:失地农民有出路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浙江:失地农民有出路   嘉兴:变一次补偿为终生保障   嘉兴市从1993年开始用“以土地换保障”的方法'...

浙江:失地农民有出路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浙江:失地农民有出路
  嘉兴:变一次补偿为终生保障
  嘉兴市从1993年开始用“以土地换保障”的方法给失地农民买保险。
  此办法实行以后,嘉兴不再直接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而是由政府将费用统一划入劳动部门的“社保”专户,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统筹和生活补助。
  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实行“农转非”,同时为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费,最高年限为15年;对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的男性、35—60周岁之间的女性失地农民,安置标准与退休人员大体相同;对于进行了补助后仍无法就业和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失地农民,经民政部门审批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给予生活救济。
  领到了养老金的农民纷纷表示,没了土地但有了退休工资也“蛮好”。
  绍兴: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
  绍兴县认为失地农民不是包袱,而是重要的资源。为开掘这部分人力资源,绍兴县政府利用遍布全县各乡镇的成人教育网点,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变人口压力为资源优势。
  2003年开始,绍兴县在城郊设立了5个成教点。企业也可以给学校下“订单”,为自己培养所需人才。政府负责先期投入、登记失地农民情况、支付他们的培训费用,失地农民掌握新技能后到企业应聘上岗。
  今年上半年,绍兴县成人技校开设了各类培训班106期,培训失地农民5600多人次。这些失地农民经培训上岗后,月薪可达1200元到1800元。
  慈溪: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慈溪市浒山街道办事处城西村原有土地467.8亩,目前仅剩100亩,其余部分全部被征用。经清产核算,村集体剩余680多万元资产。群众讨论后决定明晰产权、按股分红,使农民在失去土地这个“命根子”之后,生活仍然能够有所依靠。
  股权分为3份:原始投入股、历年贡献股和人口股,每股1000元。土地征用后得到就业安置的人员只享受半股。历年贡献股一项使老年人享有股份更多,当然,这部分股权可以在老人过世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村集体改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后,有的利用集体闲置厂房出租,有的投资商业用房,还有的腾出一些办公用房租赁给企业经营,各村都在积极寻找增收机会。集体收入增加了,变成了股东后的失地农民,也从中获益良多。(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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