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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立法”说明了什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3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温和立法”说明了什么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今日新语 “温和立法”说明了什么 赵永新   “通过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一日'...

“温和立法”说明了什么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今日新语

“温和立法”说明了什么
赵永新
  “通过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一日渐高涨的呼声终于得到了有限度的采纳:在7月25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中,“公民应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被列为专门的条款。尽管这一表述被媒体称为“温和立法”,但这毕竟是我国历史上的填补空白之举,标志着保护野生动物的进程又向前迈出了标志性的一步。
  滥食野生动物已成为野生动物保护步履维艰的一大症结。这一有悖现代文明的陋习形成了利润可观的消费市场,使得不法之徒一再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盗猎、贩运经营野生动物的行径打而不绝、禁而不止。不仅如此,滥食野生动物还容易传播疾病,影响到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国际形象。为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早在几年前就发出了“树立饮食新风、不吃野生动物”的倡议,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反响;非典暴发之后,先有香港人大代表朱幼麟上书全国人大,后有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投书媒体,都强烈呼吁:通过立法禁食野生动物,以预防疾病传播,维护生态平衡……
  显然,“民以食为天”、“法不责众”等古训,和“野生动物”范畴本身的难以界定,使禁食野生动物的立法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步到位。据了解,《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中有关“不吃野生动物”条款的诞生,可谓一波三折:代表最初的提议是“不吃野生动物”,后经社会听证、专家论证改为“不滥吃野生动物”,最后才确定为现在的条款。
  众所周知,较之全国其他地方,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在广东尤其普遍——而有关“不吃野生动物”的立法最先在该省取得突破,反映出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实属不易。该条款的颁布施行,将使食客们在大快朵颐时有所忌惮。同时,这一倡导性的“温和立法”也提醒人们:积重难返,陋习难除。要想使更多的野生动物免遭煎炒烹炸的厄运,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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