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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多维视角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多维视角 第9版(理论) 专栏:专家议专题   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怎样理解十六大报告关于深化分配'...

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多维视角

第9版(理论)
专栏:专家议专题

  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怎样理解十六大报告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怎样认识我国现阶段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我国目前收入再分配的基本状况如何、应怎样进一步完善?今天刊登的这组文章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编者
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多维视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郭飞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十六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原则与分配制度的新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角度考察,我国现阶段必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关系最终决定于生产力的基本原理,实行什么样的分配制度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也就是取决于这种分配制度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增加。在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劳动力、生产资料、科学技术和管理等都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劳动力是社会财富创造中最积极、最活跃和具有决定性的要素;生产资料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基本物质条件;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巨大作用日益凸显;管理作为复杂劳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协作劳动和现代化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既然各种生产要素在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既然分配制度最终取决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那么,在我国现阶段,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就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才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应该指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按其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贡献而不是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参与分配。此外,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分配的基本原则,但无论从广义分配(国民收入分配)还是从狭义分配(个人收入分配)的角度看,它都不是分配的唯一依据。比如个人的福利收入,其依据就不是生产要素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贡献,而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从生产要素所有权的角度考察,我国现阶段必须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生产要素所有权是决定分配制度的主要因素,这具有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首先,社会财富的生产是多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次,参与使用价值生产的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虽然并不创造价值,却是价值创造不可或缺的客观条件。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生产和价值创造中的重要性以及它们的普遍稀缺性,导致人们占有生产要素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从而形成生产要素所有权。生产要素所有权不仅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而且也与之共同决定了分配制度。
  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多种生产要素所有制,这在客观上要求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整个社会看,由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而在分配领域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企业看,由于绝大多数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同时由于存在劳动力个人所有制以及管理者的收入包含机会—风险收入等因素,因而其分配也必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企业职工的个人收入构成看,除了上述因素以外,还由于财产收入、投资于股票等因素,其收入来源也趋于多元化。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是我国现阶段生产要素所有权在分配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
  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目前应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在企业中适当提高管理、科技、信息等收入所占的比重,以进一步激发这些生产要素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活力;二是在公有制单位中进一步打破“大锅饭”,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提高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员的收入水平。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必须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个人收入分配新格局
  我国现阶段在个人收入分配中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就必然要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就必然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者在逻辑上是高度一致的,是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的必然转化和表现。
  在个人收入分配中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必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合理调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个人收入分配新格局。为此,必须以“扩中”为重点,实行“扩中”、“调高”和“提低”三结合。“扩中”,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中等收入群体是支撑社会稳定与繁荣的中坚力量。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必须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使更多的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调高”,即合理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其主要途径有:进一步健全税制,强化税收征管;坚决取缔、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对某些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进行合理调节。“提低”,即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降低低收入群体在人群中的比重。“保底”(最低生活保障)是基础,“提低”是方向。“提低”的基本途径,包括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积极扩大就业,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等。当然,无论“扩中”还是“提低”,其根本途径都是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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