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专页)
专栏: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百合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是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近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不正当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和打击。对制售仿冒商品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对电信、邮政、供电、供水、供气等垄断性行业的强制交易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对药品购销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对利用企业名称制造市场混淆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清查。据统计,在近3年的专项执法期,全国共查处各种仿冒案件3.9万件,案值11.2亿元;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2815件;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1.1万件,罚没金额5.9亿元,有效地保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市场监管部门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市场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行强制交易,采取专营、专卖、审批、许可等手段实行歧视性待遇,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制约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就必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公平竞争。当务之急是要废止那些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同时,加大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严厉查处各种仿冒、欺诈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竞争。要严肃查处一些行业滥用优势地位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合谋实施的垄断性协议行为和反竞争的兼并行为;严肃查处限定、变相限定单位、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或只能接受本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服务等地区封锁行为。积极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
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长期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应牢固树立尽职尽责抓监管、尽心尽力促发展的思想,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把党和政府要求管的管好,把人民群众需要管的管住,从严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切实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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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
严格市场准入
确保消费安全
北工
流通领域质量监管,是一项备受关注的民心工程。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百姓健康、社会安定。近年来,北京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启动了“食品放心工程”,针对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加强监控管理:只有符合准入标准的食品才可进入市场;市场交易中,一旦食品出了问题,不再符合入市标准,将导致其退出市场,并对其再次进入市场构成制约。这种机制实现了由市场引导生产,多环节加强监管,达到了从流通源头治理的目标。
北京市工商局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食品及其经营者信用信息,通过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目前全市已有40大类、2.4万多种食品在市工商局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备案。同时,健全协议准入规则和进货验收制度,完善市场预警体系,2002年在全市肉、菜批发市场全面落实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16万多户食品经营者中已有14万多户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为规范流通环节,实现全程监管,北京市工商部门开发利用快速抽检设备,配发GPS定位系统和GIS地理系统的流动检测、执法车辆,对市场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实行全程信用跟踪,强化联合检测、快速反馈和检测信息公示制度,增强对商品质量和流通中各类经营行为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工商执法人员从市场肉、菜流通特点入手,研究、梳理了从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合同规范到市场信誉卡管理的一整套入市衔接监管程序,保证对运输、储存、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监控和规范。公众通过索证查验主体合法性,通过索票查验商品真实性,流通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及时、准确地追诉到违法主体。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对7400多个食品样本进行了流动快速检测,对1287户违法经营者下发了警告或限期改正通知书;对600多户违法企业立案查处。
通过“食品放心工程”的整体推进,北京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进。根据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北京市场上的蔬菜农药残留检出率已经从38%降到了4%左右,瘦肉精检出率也从28%降到了2%以下,已连续6个月瘦肉精检出率为零。协议准入的产地,正在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安全标准的集约化生产,努力提高本地农产品标准化水平。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积极成效,也使百姓进一步增强了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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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南
深入整治“三乱”
树立执法新风
豫名
河南省工商局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职能到位和作风转变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在全省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收费不公开、不规范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河南省工商局出台了禁止下达收费罚款指标、禁止搭车收费、禁止工商人员为其他单位代办业务、禁止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禁止强行征订报纸杂志等“八个禁止”规定,并采取5项措施进行整改:统一收缴各级各类协会的收费票据;所有中介服务机构撤出工商部门的注册大厅,不得在工商部门的窗口单位承揽业务和设置广告标牌;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取消收费项目3项,停止4项,降低2项,对保留的11项实行了项目、依据、标准三公开;对2001年至2002年期间的涉及企业收费、罚款、摊派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违规收取的款项,一笔不漏地登记造册,逐级上交;在全系统总结推广“公开定费、集中缴费、三方监督、强化稽查”的做法,增强收费的规范性、公开性。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粗暴执法、以罚代管问题,河南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统一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核发执法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326名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进行了3个月离岗培训。为促进文明执法,工商部门制定了文明用语30条和公务忌语30条,在全省开展了“禁说公务忌语,推行文明用语”活动。同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2000年以来的10余万起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各省辖市局采取交叉检查的办法,对案卷质量进行评审,全系统共查纠问题29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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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苏
加强信用建设
建立预警机制
苏商
近年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大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发挥和延伸“经济户口”、企业信用在强化市场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实施了企业预警管理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企业预警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制度、企业风险预警制度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三部分构成。企业登记管理警示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发出提示或对某种行政行为予以限制的警示。其要点是:充分发挥和运用计算机手段,对有问题的企业开设警示窗口,一旦涉及问题企业的查询及有关登记操作时,警示窗口将自动弹出屏幕,工商工作人员据此对问题企业的年检、变更、注销及对外投资等行为予以有针对性的限制;企业问题被依法解决或消除后,警示窗口即行取消。
企业风险预警制度将企业涉及风险管理的事项予以公示,以便相关经营者通过信息查询及时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减少交易风险。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生产经营行为两方面。纳入企业风险预警的生产经营状况主要有:企业已进入破产和清算程序;在年度检验中发现连续两年亏损;审计或年度财务报表显示企业已资不抵债;企业负债率达到80%以上。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信用分为良好与警示两类。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奖惩措施,对信誉良好企业一般实行企业日常检查免检,即对信誉良好企业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纳入检查计划;对失信企业则采取相关行政性限制政策。企业警示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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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东省工商部门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与市场监管快速反应机制相结合,使“12315”申诉举报功能从过去的以调解消费纠纷为主向调解消费纠纷与有效监管市场并重的方向转变,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果。图为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车前整装待发。 粤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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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福建
联手共建规范市场
本报记者 赵鹏
福建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多方位加强监管,联手共建商品质量查验监管体系,严格把好商品准入关,使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
通过制定市场经营守则,落实经营者商品质量查验责任。工商部门要求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并建立必要的卫生检测、索证索票和商品台账登记制度。督促经营者认真查验商品质量,切实把好商品进货关,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对市场自检中发现有问题的商品,工商部门实行记录、警示、退出和追溯制度,对有毒有害的商品采取禁止销售、封存报告、监督销毁、无害化处理和先行赔偿等措施。目前,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1000多个市场近20万户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协议、文明经营承诺责任书。今年1—6月份,全省在治理“餐桌污染”中查获被污染肉食品、水产品、蔬菜105.7吨,查处案件2334件,同比分别下降13.4%和20%。
与此同时,福建工商部门加快向运用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的实时动态、精细高效的现代科学检测方式转变。在去年投入5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117万元用于配发监测车、改善检测设备。全省工商系统充分发挥监测车的作用,重点监测各类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以及各类食品。今年以来,福建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4次全省范围内的商品质量专项检查,累计查获被污染肉禽产品、水产品、蔬菜等210.43吨,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279.4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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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监管执法
促进经济发展
——全国工商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综述
重远
2003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68.70万件,总案值218.7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820件。
集中力量抗击非典,有力地维护了非典期间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今年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做好干部自身防护的同时,全力以赴投入抗击非典的斗争。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8个文件,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两次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对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的工作做出部署。3个月中,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0余万人次,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案件22万余起,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职能作用。
围绕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力度。1—11月,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制假售假案件24.24万件,商业欺诈案件5195件。各级工商部门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全系统共抽查食品药品29.3万批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3万件,有力地维护了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坚持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维权并举,加大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力度。1—11月,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70.66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45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90件。强化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商标保护力度。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违法广告6.88万件;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2.87万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2389件。
围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集中开展了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和地区封锁行为的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工作。1—11月,全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46万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558件。
围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1—11月,工商执法人员共捣毁非法制售毒鼠强地下窝点628个,查封剧毒鼠药29.9吨,有232名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全系统共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2253件,捣毁、取缔窝点、场所16078个,清查驱散传销人员10余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34件。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取缔走私货市场。全系统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3935件。继续加强对重要商品和各类市场的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清查行动;加强对旅游黄金周市场、节日市场以及粮食、棉花、化肥、成品油、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围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和改进登记注册和监管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作用,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截至11月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达423.04万户,注册资本141813.66亿元。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296.89万户,注册资本33469.68亿元;个体工商户2359.02万户,注册资金4133.55亿元。全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达22.72万户,注册资本6117.41亿美元。
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推广,市场监管制度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各地工商部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市场监管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市场监管制度改革积极稳步推进,迈出了新的步伐。各地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不同程度地实行了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促进了监管执法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与此同时,今年全系统积极推行了商品准入制度。实施商品准入制度较早的地方,已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推动了此项工作向规范化发展;实施商品准入制度较晚的地方,也结合当地实际,加快了实施商品准入制度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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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集中抓好“两节”市场监管
以食品、药品、旅游和服务市场为重点
本报记者 李丽辉
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向全系统发出通知,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作出了部署,以食品市场、药品市场、旅游市场和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健康的服务市场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节日市场的监管: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有毒有害、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行为;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重点市场和企业的监管。重点是: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临时性的以及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商品集散地;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和商品交易场所。
——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监管。要严格检查,堵源截流,端窝挖点。重点是:城市出租房、城乡结合部、商品市场周边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以往整治还留有“死角”或隐患的地区;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或窝点。
——强化对农村节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商品质量,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对鼠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各地节日期间要不间断地加强对鼠药经营市场和鼠药经营者的巡查和检查,彻底切断“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经营流通渠道。对非法销售“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要严查严打。
——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地要组织开展棉衣、棉被、取暖器具等御寒生活用品,以及粮油、酒类、调料、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豆制品、水发产品、饮料、营养保健品等商品的专项质量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增白剂、吊白块、甲醛等工业用化学原料生产加工米面、水发商品、干货,以及利用病死禽畜加工熟食、肉制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方针,把“两节”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两节”市场监管方案和市场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早计划、早行动,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注意加强对节日期间频繁发生、带有共性问题的监管,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12版(专页)
专栏:
今年以来,广西工商系统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对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市场加强监管与巡查,努力为百姓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图为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商品质量。 阿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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