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离开法庭多年,我仍记得郭大爷用颤颤巍巍的手递过来的那粒晶莹剔透的冰糖,仍不敢忘记庭长当年的话:“法官不能摆架子,你一摆架子就把老百姓吓跑了”——
难忘那粒冰糖
马明林
8年前,我刚到法院,被分配到离市区30多公里的一个乡村法庭工作。全庭5个人,管辖6个乡镇,任务不轻松。这个辖区最让人头痛的是赡养案子比较多。为了积极引导年轻人尽孝,庭长带着我们走出法庭,到每个告状老人的住地开庭。尽管那里充斥着农村特有的家畜的各种异味,但我们一点都不嫌弃。庭长说:“法官不能摆架子,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你一摆架子就把老百姓吓跑了。”
由于我们常常到村里的院坝开庭审理案子,不仅案子容易处理成功,而且还大大减少了赡养纠纷。有一位郭大爷,已经91岁了,曾经到法庭状告他的几个子孙不赡养他。中午,法庭的几个同志给他准备了饭菜,又用警车将他送回家。案子处理好以后,郭大爷专门走了10多里路,到镇上买了2两冰糖,送到法庭硬要我们吃!
离开法庭已经多年了,我仍然想得起郭大爷用颤颤巍巍的手递过来的那粒晶莹剔透的冰糖,仍然不敢忘记庭长当年的话:法官不能摆架子,你一摆架子就把老百姓吓跑了。
法官的公正来自理性,更来自对群众的真正了解和理解。在这方面,那些老法官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前年夏天,法院受理了一起由于兼并方长期拖欠工资和养老金,被兼并企业职工状告原兼并企业,要求解除兼并关系的案件。但从兼并纠纷的诉讼主体来讲,职工们是不合格的,所以法院依法驳回了职工的起诉。宣判后,数十个退休老人就将审判长老曾团团围住,说他判得不公正。老人们一边骂老曾,一边向他不停地吐唾沫,搞得40多岁的老曾委屈得直流泪。但他既没还手,也没与这些人对骂。事后,老曾说:他们的处境确实让人同情。他理解老人们的心情。为此,庭领导没有简单采取所谓的强硬措施,而是和工人代表进行了一次心平气和的谈话,鼓励他们以劳动争议的案由状告企业,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输了官司的老人们专门选出代表,上门向老曾道歉,并给法院送来一面“公正无私的职业道德”的锦旗。
在法院,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我都会尽量地做到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的一句名言: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作者系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父亲的愿望
谢还勇
我的老家在湘南农村,那是一个非常偏僻,也非常贫困的小山村。我出生的那个时代,“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我是伴随着“文革”的口号声长大的。小时候,正是计划经济时期,物资供应很紧张,我家在当地又是单姓人家,常常为购买一点点物资发愁。要知道,越是偏僻落后的地区,就越是排斥单姓人家。在我们那落后的农村,我家也遭到了同样的待遇。
所以,父亲在教育子女时,对我们姐妹几个非常严格,希望我们日后能光宗耀祖,在当地也能不怕别人的欺负。父亲的愿望就是希望我们姐妹长大后能成为他心目中的“官”,同时把这个愿望也重重地寄托在我的身上。
我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终于没有辜负他的期望,考上了政法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了离家800里远的人民法院工作。
参加工作已经15年了,在这15年中,我从法院的书记员做起,到现在已经是一名基层法院的副院长了。其间,我每次回家看望父母,父母总是显得很高兴,似乎我已实现了他们的愿望。
有一次,我问父亲:你们当初不是希望我长大后能当个干部吗?现在当了干部却不能帮助你们,让你们现在还在下地干活,而现在农村中很多像你们这样年纪的人已经不做农活了,有点后悔吧?父亲眯缝着双眼连声说:不悔,不悔,你已经是国家的人了,只要你在外好好工作,做个正直的法官,为老百姓多办点实事,多做点好事,就是父母最大的愿望。
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有加倍努力工作,在自己平凡普通的岗位上,去实现父亲的愿望:做个正直的法官。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随改革前进
杨志明
改革开放使我们的国家迎来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春天。记得我初任中级法院院长时,正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推进之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使审判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
一起案件的复查很能说明问题。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山丹县物资局负责人沈某从东南沿海地区购来一批电子计算器、手表等物在当地销售,被以投机倒把罪定罪量刑。沈某一直不服,不断申诉。这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复查再审。再审中,办案人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相持不下:一种观点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这种行为以投机倒把定罪是没有问题的,应该维持原判;另一种观点认为,沈某所倒卖的并不是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资,没有违反国家金融、工商管理规定。相反,这种经济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地方流通领域的搞活,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所以被告沈某应判无罪。
最终这起案件以宣判无罪结案,但从这起案件的审理中所反映出的法律适用的问题,却引起我们的注意。为了适应改革的步伐,我带领全市基层法院院长赴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回来后,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院进行了人事制度、审判方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推行了“双推双考、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人事制度改革措施,打破了长期以来在用人制度上论资排辈的做法,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法官脱颖而出;率先推行庭长、院长办案制度,充分利用审判资源……
当今时代是改革的时代,改革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勃勃生机和快速发展,改革也同样给法院工作带来活力和发展的机遇。几十年来,我对事业的追求从未有过停顿和懈怠。这是我所热爱的事业,它使我奋发向上,使我充实睿智,使我永远年轻。
(作者系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11年来,共办结了800多宗死刑等重大案件,没有一宗错案
在办案中,既不敢让每个无辜的生命含冤九泉;也不敢轻视每一个死刑罪犯的生命权,轻下朱笔
勇于不敢
赵小莉
1982年,我从广州中山大学毕业,分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秘书科工作,1991年底调到刑事审判第一庭当助审员。凭着一股冲动和好学的精神,我每年办结案件的数量,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往上长,在全国同级法院中也是名列前茅的。
这期间,我始终牢记刚到刑一庭时,一位老同志给我的忠告。他说:“我们办的大部分是死刑案件,人头落地不可能再长上,所以绝对不能办错案。每办一宗案件,首先,你一定要考虑被告人是否有从轻、减轻或者无罪的情节,然后才能看他是否有罪及有无从重情节。这样,你就可以相信自己不会办错案,不会杀错人。”
11年来,我共办结了800多宗死刑等重大案件,没有一宗错案;其中,我改判较轻刑罚或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有100多宗,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较好地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法律的庄严和公正。
老同志的一席话,既是他的经验之谈,也是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最好的、最通俗易懂的理解。如今,伴随着荣誉和鲜花的到来,我已步入知天命的年龄,这席话仍然长鸣耳畔,它不但指导我正确运用手中的审判权,也使我一生受益匪浅——人也要“勇于不敢”。
在办案中,我既不敢让每个无辜的生命含冤九泉;也不敢轻视每一个死刑罪犯的生命权,轻下朱笔。所以,我不敢忽视罪犯哪怕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有可能从轻处罚的情节,也不敢无视罪犯的狡猾而放纵犯罪。我不敢办关系案,哪怕关系大有来头;我不敢办人情案,哪怕人情来自亲朋好友;我不敢办金钱案,哪怕案件只要我轻轻一点头,10万元就会到手。
在做人方面,面对成绩,我不敢忘记党的培养和领导的关爱;面对荣誉,我不敢自满,不敢忘记同志们的支持和鼓励;面对家庭,我惭愧,不敢说自己是一个贤妻,一个称职的母亲。
“勇于不敢”,让我的法官人生更有意义。
(作者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巧理百姓事,妥处万户忧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永恒的追求
肖鸿清
我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市一个贫穷的山村。听母亲说,刚满月时,爷爷抱着我向前来祝贺的亲友预言:这小子浓眉大眼,将来会做官!1978年12月,我从部队退伍被安排到赤壁市人民法院,当了一名法官,实现了爷爷的愿望,从此与“法官”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此心中便有了“天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官胸前有一架华表撑起的天平,昭示法律的威严和神圣的使命。力量在天平上体现,邪恶在天平上严惩。
巧理百姓事,妥处万户忧。法官胸前有一架麦穗竖起的天平,满载着共和国的嘱托和人民的叮咛。纠纷在天平上化解,谜团在天平上理清。巡回办案,诚心为民,法官的脚丈量祖国万水千山,步履匆匆。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法官胸前有一架国徽托起的天平,蕴含着法律的精神,辉映着法官的光荣。正义在天平上弘扬,贪官在天平上现形。法官们廉洁自律,护法护民,用一点一滴的行动挡住了“糖弹”的进攻,维护了公平与正义。
法官没有唯我独尊的地位,必须奉法为尊,唯法是从;法官没有随心所欲的权力,必须守法为先,执法为业。法官的一切活动都为了执行法律,在执法过程中,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在审判席上,法官的形象就是法律的化身;法官宣读判决,体现着法律的精神和尊严,这就是共和国法官的形象。
当我读完少年犯出狱后来信的那一瞬,当我看到老百姓获得伪劣稻种赔偿款的那一刻,当一面面破镜重圆、一个个厂家复苏的时候,我便忘记了疲劳,忘记了病痛,忘记了烦恼。这是因为,民事,民事,人民的大事,事关百姓忧难,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形象。身为一名法官,就要让国徽更闪光,要让天平更公正。
(作者系湖北赤壁市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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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的法官梦
李淑欣
我是属于人称“老三届”的那代人。“长身体时,吃过糠;学知识时,下过乡;要工作时,又面临下岗。”或许是经历了“四人帮”那个公检法全被砸烂、有理也无处说的年代,造就了我将来一定要当一名法官,用法律武器还公正于众、还清白于人的理想。
为实现法官梦,只有初一文化的我,在干完一天艰苦的农活后,在煤油灯下坚持自学初中、高中的文化知识,常常苦学到深夜;为写好字,我一本本临摹名人书法和钢笔字帖;为提高记录速度,我一遍遍对着收音机的广播进行听写;为提高文化程度,我从1980年起参加辽宁大学中文专业的函授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增多及工作能力的增强,终于使我在1983年的春天实现了法官梦!
当上一名法官后,我才真正感到了肩负的责任,至今,我仍记着经办的第一起铁路运输损坏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眼里那种信任的目光。为了那份信任,我顶着烈日步行十几里去调查的艰辛也变成了一种欣慰。尤其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对一起历史案件的复查纠正。那是一名老工人在“文革”时期被错定的一起历史老案,案由是故意破坏运输生产。起因是老工人把工具箱掉进了机车的汽缸,因此而被开除。当我把纠正错案的裁定和恢复工作的通知送到他手中时,老人颤抖的双手紧紧抓住我的手,那已混浊的双眼中噙满了泪水。
为当一名称职的法官,我甘愿默默无闻地奉献。为缩短一起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我放弃佳节与亲人团聚的机会,到千里之外当事人的住所去进行调解。当女儿在家人团聚的宴席上哽咽着把古诗吟成“遍插茱萸少妈妈”时,我的心里也不好受。但我明白,要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就要以执法工作为天职,没有我们的付出,就不会有执法工作的公正与效率,而达到“公正与效率”正是法官不变的追求。
我十分珍惜“法官”这一称号,是它令我严于律己努力工作;我真诚热爱这个职业,是它让我无私奉献,倾毕生精力去履职;我非常庆幸自己少年时代有个法官梦想,是它让我找到了一生所追求的目标。能当法官,今生无悔!
(作者系辽宁通辽铁路运输人民法院法官)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好法官,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是我的终生追求
取信于民
王家新
1982年,共和国的法制建设重新起步,一切工作“百废待兴”。这一年,我有幸调到法院工作。1990年国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法院受理的涉及经济类、财产类民事案件大幅度增加,我又因为工作的需要调到民事审判庭,审理了10余年民事案件。
办案中,我时刻提醒自己: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要让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官的天职。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遵循这一宗旨,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
记得有这样一件案件。老人的儿子自己有一处房,还占着老人的一间房不搬。不得已,老人将儿子告到法院。儿子在接到诉状后,与妻子假离婚,将一套两居室全归女方所有。这是一件知法犯法的棘手案件,疑点多,但取证难度大。接案后,我认真翻阅了很多材料,利用业余时间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被告占用其父亲的房屋根本就没住过。于是,我们在一天晚上将被告占老人的房屋查封,然后与法警一起连夜直奔被告“离婚”前与其妻共同生活的住所,将被告与其妻堵在屋内。结案时,老人热泪盈眶。
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做好秉公执法的审判员,而且还要当好道德、法制的宣传员。因此,我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案讲法,以法服人,注意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公正廉洁是对人民法官的本质要求。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我深知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通过自己高质量的办案,维护和体现国家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同时更要廉洁自律,用法官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法官。在多年的办案中,我始终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取信于民。
(作者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耐心、诚心、热心”是我的办案宗旨
无悔“案痴”
叶航
我叫叶航,今年45岁。在书记员岗位干了13个年头后,1996年8月我调到浙江省瑞安市塘下人民法庭开始审判生涯:1997年审结案248件,执结案105件;1998
年审结案339件,执结案39件;1999年审结案480件,连续3年刷新了温州市法院系统个人办案纪录,一举成为温州法院系统办案“状元”。
我深爱我现在所从事的神圣职业,也无比珍视头顶上那金灿灿的国徽。几年来,公正为民办案是我最大的乐趣。我总是把每天的工作日程排得满满的,白天不是开庭审理,就是外出送达、调查取证;晚上则赶制法律文书,研究分析案件,安排下一步工作。同事们给我作了一次统计,我找当事人询问谈话最多一天达15人次,送达法律文书最多一天达52件,开庭最多时一天达11次。
“耐心、诚心、热心”是我办案的宗旨。几年来,我待当事人如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自己辛勤的工作挽救了一个又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理清了一个又一个纠缠不休的纷争,缓解了一个又一个即将激化的矛盾。
2000年3月,4名江西籍女裁缝跑到法庭状告一私企故意拖欠工钱1万多元。望着打工妹那一双双乞求而无助的眼睛,我的心头涌上强烈的责任感。于是,我尽己所能,以最快的速度公正办理此案。短短5天,就当庭宣判原告胜诉。
不管外来干扰带来的压力如何大,更不管空气中的“铜臭味”多么强烈,我时刻以“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的名言来勉励自己。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人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人民法官高尚的情操,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人情所动,不为贿赂所迷。
(作者系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含着泪走过的历程,也是我挥着泪写下的文字——
学会坚强
符莲香
朦胧中我选择了法律,清晰间我选择了法官。一脚迈出学校的大门,一脚踏进神圣的法院。转瞬间16个春秋已逝,面对审判台上悬挂的国徽,我想说:我的选择无悔。
1987年我大学毕业进入法院,曾做过法律业大教学、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作,现在研究室从事调研等工作。十几年来我在这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哪里需要就会在哪里出现。作为教师、作为法官、作为主任;作为母亲、作为妻子、作为女儿,我承担着我应该和必须承担的一切……
我的丈夫是一名基层派出所的公安干警,成年在外忙碌,家庭的重担自然由我来承担。一次孩子生病发烧,而我所主审的一个特大抢劫案就要开庭。此案涉及到三省多市,被告人的律师也是外地的,开庭通知已经发出,更改开庭日期很不合适。无奈,我让正在发着高烧的儿子服下药,然后想送他去幼儿园。下楼时,孩子却拉着我的手说:“妈妈,我头晕。”我返回屋子,让孩子躺在床上,打开小录音机,播放着“黑猫警长”的故事。就这样,“黑猫警长”陪着儿子,我转身又走向了庄严而神圣的法庭……孩子!虽然妈妈没有给你更多的关爱,但妈妈给了你坚强,这将是你一生享之不完的财富。
随着形势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颁布,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与时俱进,我背负着工作和家庭的艰辛,又踏上了求学路。1998年,河南省高级法院与吉林大学联合举办了民商法研究生班,我决定上学充实自己,不为时代所淘汰。本来就沉重的肩上又增加了一个学习重担,又一次自我挑战。无数个夜晚我挑灯夜战,扫除一个个学习障碍,渡过一个个难关。在经历3次考试失利后,我终于交出了满意的答卷。这是一张迟来的证明,它凝聚着我无数的血汗,是我的“坚强之果”。
每当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我迎着朝阳奔向那神圣的工作岗位:法律,我永远忠实于你。(作者系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图片资料
尚秀云是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由于她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出色表现,曾荣获“全国法院模范”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并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作为一名少年刑事法官,她的人生信条是:“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无数幸福的家庭就构成一个稳定的社会。”图为尚秀云给中小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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