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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9日人民日报第13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3-19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浙江开通地方立法网 '...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浙江开通地方立法网
  本报讯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开通了地方立法网。通过地方立法网这一渠道,一方面,为公民参与地方立法构筑了一个平台,广大公民可以通过网络更便捷地就法规草案、立法工作、立法项目、法规的修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这一不落幕的网上听证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立法的第一手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俞小敏)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郑州从代表议案中确定立法项目
  本报讯 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今年地方立法计划时,注重从代表议案中确定立法项目。如嵩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郑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两件立法项目分别是王章武、王占灵等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据透露,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立法听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推进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廖军和)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视窗

消费者权益日:打假维权
“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全国各地工商部门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
  图①:江苏涟水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街头开展义务咨询活动,帮助群众识别假劣商品。 刘锦国 韩冰摄影报道图
②:3月12日,兰州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这是工商执法人员在接待消费者投诉。
新华社记者 梁强摄图
  ③:3月9日,南京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南京江宁区陆郎镇王府村查处了一个生产销售假冒化肥窝点。 新华社记者 孙参摄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走近人大代表

  甘作春蚕吐尽丝
——记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
本报记者 徐运平
早就听说,姜德明是江苏团提出建议最多的代表。全国人代会期间,记者有机会走近这位被誉为“农技铁人”的九届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走进姜德明代表的房间,他正在伏案准备审议发言。他身旁放着一副拐,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大摞从县里带来的材料。同室的一位代表告诉我,姜德明代表现任江苏省射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1990年患骨癌高位截肢,1994年因癌细胞转移到肺作了切除手术。多年来,为了推广农技,他就是拄着这副拐走遍了家乡的乡村田野,搞试验,作社会调查,向农民传授技术,从事农业科技研究。他先后完成了“淮山药连茬速培”的试验研究课题30多项,获得10多项科技成果奖。凭着惊人的毅力,他在农技第一线创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成为全国知名的“农技铁人”。1998年当选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我这次又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人民对我的信任。我决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作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姜德明说,作为人大代表,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提出建议、意见和议案,充分反映基层人民群众的心声。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姜德明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领衔提出建议和议案36件,其中有不少被大会采纳。今年人代会,他提出了建议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等13份建议和议案。
作为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农技专家,姜德明与农业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忠实反映农民意愿,为农民增收难、农技推广难鼓与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他最关注的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多次提出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被国务院列入了2002年立法计划,现已完成起草工作。
谈起这一议案的提出,姜德明代表说,农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需求向优质、营养、安全方面发展。然而,现实生活中,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污染严重,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呼唤法制,国家应尽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实现主要农产品无公害,让“菜篮子”里的隐形污染远离我们的餐桌。
“志在田野富万民,甘作春蚕吐尽丝。”身患癌症和高位截肢的姜德明代表,备感生命的珍贵。他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工作着,奉献着,用扎扎实实的业绩,履行着自己不变的诺言。(附图片)
图为姜德明代表(右)在田野作农技推广。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优化结构 继往开来
冯彦志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切实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抓住换届之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乃当务之急。
据了解,一些地方人大的领导到人大工作时,大多快到退休年龄,相当一部分连一届都干不满。如某市人大常委会在换届中,八位正、副主任中有七位将面临调动、退休或退职。在其他地方人大也有类似这种“大换班”情况。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一些地方长期形成了“人大是二线”的思维定势,对人大制度、人大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一些在人大领导岗位上的同志也总感觉有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因而,有的地方人大监督不力,工作缺乏创新。这与这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工作情绪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状况已不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不利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思想认识到位是第一位的。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的过程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人大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更不是“二线”,而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为了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必须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担当起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
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关键是优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人员的结构。尽管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但他们是主任会议的成员,是常委会的组织者,起到示范和核心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充分表明党中央深谋远虑,非常关心重视人大的组织建设。这是在总结多年来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大计。
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结构,落实组织制度是关键。各地党委、人大要利用换届之机,充分酝酿考虑好人大的班子建设问题,加强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把那些年富力强,公道正派,想干事能干事并致力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人,推选到人大工作岗位,让他们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这个大舞台上施展才华。人大领导班子也应与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一样符合“四化”方针,坚决克服在对待人大领导去留问题上的随意性,防止届满大换班现象的发生。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新老交替等问题上要搭配合理,使之形成具有最佳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同时,加强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等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以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观点

  立法走进一片新天地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回顾
张丽华 罗英
5年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56件,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民族、宗教等各个方面。立法,在四川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跨越式发展的辉煌篇章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
与时俱进,立、改、废并重
从实际出发,狠抓创制性立法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重头戏。1998年9月,国务院决定率先在四川省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了《天然林保护条例》,对天然林保护的基本原则、规划、措施及监管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一条例的制定走在全国前列。《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消毒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条例》、《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都是根据本省实际率先在全国立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法规着重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新的行政管理行为。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把对现有法规的清理、修改和废止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方面。对1980年以来颁布的19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条例、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38件法规进行了修改,对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等15件法规予以废止。
力求实效,突出地方特色
从实际出发,立足于解决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现实矛盾和焦点问题,是地方立法的生命所在。为了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突出地方特色,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着法规起草和审议中的问题,深入各地调查研究,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2001年,一部富有创新精神和地方特色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就是省人大常委会从本省世界遗产资源丰富,而世界遗产具有唯一性、珍贵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以及当前世界遗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的实际出发,经多次调研、反复论证而制定的。
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将公路养路费改为燃油附加税。12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要求在国家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公布前,各有车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缴纳养路费,维护国家利益免受损失。决定公布后,各级交通稽征机构依法加强了宣传和征收工作,当年不仅追回拖欠的养路费,还超计划完成任务,促进了全省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
民主立法,增强透明度
近年来,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法规草案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众,到就《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再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在四川,参与立法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不再遥不可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前,四川省立法工作中实行的“归口审议”体制,曾为地方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及立法工作的推进,这一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立法法的实施为改革立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2001年2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立法程序规定,改地方立法“两审制”为“三审制”,确立了以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归口审议相结合的立法新体制。本着“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的精神,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分别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机关、团体、专家学者和广大公民的意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还在《四川日报》上公布了法规草案文本,征询意见。是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衡量立法质量的标准——《法律援助条例》用司法救济为贫弱者撑起一片天空;《失业保险条例》让失业者不再彷徨无助……
省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年度立法计划会商制度,每年立法计划的编制都召开有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法制办等参加的衔接会,重要的选题还专门征求代表的意见。由此,过去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倾向得到克服,立法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旁听

  “旁听”带来了什么?
——山东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公民旁听启示录
王象斌 蔡相山
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是近几年地方人大常委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探索。如星火燎原,很快被各地人大常委会效仿借鉴;似春天草木,它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活力。
山东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从1995年开始实施公民旁听制度。7年实践,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
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
2002年6月22日,雨越下越大。然而,在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前来报名参加旁听的公民却像雨丝不断线。其实,像这样踊跃报名旁听的场面,在该市人大常委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1995年初秋,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嘉炼在走访群众时,一位村民“人大是替老百姓说话的机关,俺能不能去听听”的提问,提醒了他:富裕的老百姓更关心自己民主权利的实现。当天晚上,围绕如何正确对待群众民主意识增强问题,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决定实施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制度,以拓宽群众的参政议政渠道。不久,《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公民旁听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说话的机会。”从20公里以外赶来的55岁村民阎连修激动地说。在《意见》实施后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就有6名公民报名旁听。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旁听制度适应了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
联系群众更为便捷
公民旁听是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纽带,不仅使常委会联系群众更为便捷,也给委员和代表积极履行职责施加了压力。说是“旁听”,不如说是“参与”。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规定,公民在旁听常委会会议时有发言权;他们的建议意见同委员们的建议意见一并反馈到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自1995年以来,该市先后有157名公民参加了旁听,提出建议意见100多条。
旁听公民“送”来了大量基层信息,促进了科学决策,也督促委员和代表更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你的发言有没有针对性,旁听公民听得一清二楚。”孙秀云委员如是说,“所以事先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眼下,常委会会议“哑巴”委员绝迹了,“民意”委员多了。旁听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委员和代表在行使职权中的无为和消极作为现象。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怎样能让群众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公民旁听制度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在旁听席上曾发生过这样一则故事。该市某棉纺企业职工王秀美去年因企业效益不好而下岗,想不开的她曾多次到有关部门“论理”。当她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旁听公告上有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汇报的议题后,也报名参加了旁听。在分组会议上,了解到市政府为解决下岗职工问题已经作出的种种努力和下一步的打算后,她动情地说:“真没想到市政府已经为我们操了这么多心,以前上访不应该。”
该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席上这样的例子不只王秀美一人。后来王秀美不仅自己不上访,还主动成为政府政策的义务宣传员。
该市退休老干部、曾多次参加旁听的王其老汉说:“我们旁听会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多了解一些党委和政府的政策。”而旁听公民身体力行的传播,则是一种对党的政策的润物细无声般的宣传,起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的效应。 KsH品论天涯网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当被告人是自己的学生
任建新
两年前,我结束军校教员生活,走上军事法官岗位。没想到我经办的第一个案件,审的被告人却是自己的学生……
到法院报到的第二天,院长把一摞卷宗材料放到我的面前,让我担任该案合议庭成员。在被告人姓名一栏中赫然写着王某。这是多么熟悉的名字啊!难道能是他?怎么会是他呢?不会的,绝对不会,也许是重名。我不停地说服着自己。我打开卷宗简单地浏览了一下起诉书,某部飞行员因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天啊!真的是他——我曾教过的某飞行学院飞行学员。
第二天,院长带着我来到看守所送达起诉书。当高墙、电网、荷枪实弹的卫兵、沉重的大铁门出现在眼前时,我心里顿时压抑起来。随着一声“报告”,进来一个剃光头,戴镣铐,穿着肥大号服的人,就在与其四目相对的刹那间,我的心不由得沉了下去,他也惶恐地叫了我一声“任教员”便低下了头。
从看守所回来,院长见我一路无语便与我聊了起来,我把心中的惋惜之情和盘托出。院长对我说:“你的心情我理解,这是人之常情,不要说你曾经是他的教员,就连我与他素不相识还会与你有同感,但是你现在毕竟是法官了。”
是啊,他已经由原来的学生变成了现在的被告人,而我也已不再是教员,我们的角色都有了转换。古往今来,法官的职责都在于分清曲直,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法官就应是公正的使者、守护者和实现者。理想的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法官职位的重要性和权威性不言而喻。该如何面对曾经是学生的被告人,这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似乎也有了答案:忠诚于法律是我的唯一选择。
在交付执行的前一天,我再一次来到看守所,嘱咐他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他哽咽着说:“刚开始得知您审我这个案子,既惭愧又高兴,惭愧的是自己的犯罪行为给母校抹了黑;高兴的是您也许会关照我。现在您虽然没有对我法外开恩,但是我不怪您。我会好好改造的。”
案子虽然已经了结,但它却成了我挥之不去的记忆。院长那句“你现在毕竟是法官了”会一直警示着我,我坚信在法官的岗位上会走好每一步。(作者现任海航军事法院审判员) KsH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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