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热点
在寒冷的哈尔滨,部分困难企业职工的取暖成了难题,急需建立相应的取暖保障机制——
过冬莫成过关
新华社记者 王淮志 本报记者 汪波
展英今年又交不起取暖费了。看到有人来,她那十五六岁的女儿急忙端起粥和咸菜进了厨房50岁的破产企业职工阎淑英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那是一间使用面积仅为21平方米的动迁房。屋里除了两张床,写字桌上的一台旧电视外,再也看不到值钱的物件。
去年,阎淑英母女因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享受了取暖费全免的照顾。今年3月,阎淑英办理退休手续后,每月领取退休金400多元,被取消“低保”,取暖救助也相应被取消。阎淑英说:“退休前,为补交养老基金,借了1.8万元债,老人身体又不好,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交取暖费了。”
在与记者交谈时,阎淑英年近八十的老母亲,一直在偷偷地擦着眼角的泪水。
记者来到另一户居民展英家时,母女二人正在吃晚饭。靠床的小方桌上,摆着两碗粥,一碟咸菜。看到有人来,展英十五六岁的女儿急忙端起粥和咸菜进了厨房。
负责这一辖区的供热公司副经理王永春说,展英因常年患病,女儿上学,家庭负担沉重,去年就没缴热费。因为欠费,一开始供热公司对她家停了栓。但到去年11月底,了解到母女二人生活的确困难时,公司立即开栓恢复了供热。
王永春说,展英一家每年的取暖费要600多元,相当于娘俩两三个月的生活费。今年的热费看来还是个难题。但是,每次催缴热费时,明知道收不上来,也要过来看看,免得左邻右舍搞“攀比”。
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名家庭成员月收入不多于200元。但一些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困难企业职工,因为子女上学等家庭负担沉重,硬性支出多,缴纳热费依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一位老工人说:“现在我们最盼望天天出太阳,这样屋里才能暖和些!”
记者在哈尔滨市供热办公室了解到,自1995年以来,全市累计陈欠的12亿元热费中,约80%来自停产半停产、进入破产程序的困难企业及其职工。
由于企业长期拖欠热费,造成供热企业负担沉重,双方只好解除了供热关系。但是,为了保证职工家属区供热,一些困难企业被迫担负起办社会职能,重新背起“包烧”的负担。
停产企业哈尔滨林业机械厂曾是我国最大的林业机械制造企业,11万平方米的家属区欠热费达1200万元。2001年,林机厂与市热力公司解除供热关系后,投入240万元,自建锅炉房,维修管网,自行取暖。58岁的副厂长于深含着泪说:“企业没钱给职工报销热费,又不能眼看着职工挨冻,只好走上‘包烧制’的老路。每年过冬,我们跟过关一样难受。”
记者了解到,由于这些困难企业大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厂,有的还是新中国建立前的老厂,所以其供热锅炉已超期服役多年,供热管线老化,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供热质量。
在林机厂家属区内的一家大药房,营业员赵作仁告诉记者:“一到取暖期,药店里的感冒药销量要比平时多一倍。”一位有30多年工龄的林机厂工人说:“现在我们最盼望天天出太阳,这样屋里才能暖和些!”
一些困难企业反映,企业连工资发放都困难,供热体制改革很难落实
哈尔滨每年取暖期长达183天,是我国纬度最高、气温最低、供暖期最长的省会城市。根据哈尔滨市人均住宅面积和热费价格匡算,一户三口之家,每年的取暖费近千元。
按照供热体制改革试点要求,职工取暖费将以补贴的形式理入职工工资。对此,一些困难企业反映,企业连职工工资、基本生活费发放都很困难,将供热补贴理入工资很难落实。
哈尔滨第二亚麻厂由于经营困难,每月只能给职工发放基本工资400多元,而独生子女费、高寒补贴、秋菜补助、交通费等其它补贴已欠发多年。副厂长关金举说,企业根本无力再将每年上千元的取暖补贴理入职工工资。
热是北方居民基本生存需要之一,应建立有效的取暖保障机制
热作为商品,对于我国北方地区的居民来说具有特殊性,是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之一。在类似哈尔滨这样的高寒地区,过冬取暖,就像口粮一样,必不可少。
为了让困难企业职工安然过冬,近年来,哈尔滨市已累计发放热费专项补贴3700多万元,近4.4万户困难群众从中受益。目前,困难职工的取暖问题也已引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在探索建立和完善城市特困群体取暖保障办法的基础上,将在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承担职工取暖费补贴落实情况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探索建立针对危困、破产企业职工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取暖保障机制。
此间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取暖保障机制,增强对高寒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济标准,拓宽救助范围,实行专项救济;对于无力解决职工取暖困难的企业,探索以资产、土地划拨等形式,带资向供热企业流转,解决企业“包烧”的办社会负担。(附图片)
50岁的破产企业职工阎淑英(右)与80岁的母亲在家中告诉记者:“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交取暖费了。”(新华社记者 王淮志摄)
链接
供链接热体制改革
根据建设部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有12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发展好势头——
明年宏观政策宜保持稳定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 贾康
●我国经济在趋向新一轮高涨的好形势下,2004年仍有较快发展的条件,在总体政策框架上仍需注意保持必要的连续性
经济拐点与峰顶还有距离目前我国经济较快增长的局面来之不易,这是我们在通货紧缩压力较大时一再企盼的转机状态,并且这种转机现在得到了世界经济回暖的呼应,经受了国内非典疫情的考验,也具备了物价指数在正值区间持续运行10个月以上的佐证,特别是得到了民间投资明显趋于活跃的支持,因而可以使我们认为:我国的宏观经济运行已经走过了由低谷区向高峰区转换的拐点。
当然,对上述变化也有专家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要警惕新一轮经济过热。但我们认为,目前在做具体分析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第一,国民经济运行在走过拐点后,与其峰顶还有一段时间(一般要以若干年计)的距离,这期间我们在客观上还具有“乘势而上”的潜力。今后对于防止过热的关注是必要的,现在对部分行业已出现的过热迹象和政府推动型的重复建设,也应采取必要的调整对策。但是,目前还不宜立即在宏观政策的总体安排上作出大的转向。
第二,我国经济转型和增长模式,不能和其他国家简单类比。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二元经济体,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他国无法比拟的巨大增长空间,同时我们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所以前几年我国在宏观经济相对处于低谷的阶段,增长幅度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是正常的。这一点难以用他国经验来说明,所以有独特的“缩长(通货紧缩中的高增长)”之说;而一旦走出这一阶段,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再上一个台阶,仍是正常的和有现实支持因素的。因此我们现在特别需要审时度势,把潜在增长率最大限度地变为现实增长率,不宜简单比照他国经验对宏观政策立即作出大的调整。
第三,即使在宏观经济已明显转暖的情况下,我国的就业压力仍然巨大,考虑到增加就业、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硬约束,在政策把握上,也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待增加就业这一目标的特殊分量,尽可能把就业的文章做足,不宜轻易采取不利于增加就业的收缩性措施。
稳定政策,适度调整现在看来,我国经济在趋向新一轮高涨的好形势下,2004年仍有较快发展的条件,在总体政策框架上仍需注意保持必要的连续性,继续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乘势而上,加快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更多地关注经济态势的预测分析,对局部的过热问题和突出的结构问题(尤其是政府驱动背景下的),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措施。
这包括:对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和重点,有必要作出合理的调整;在财政货币政策的配套衔接上,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加以改进和完善;在长期建设国债资金的筹集和运用中,需要适当调整规模,突出重点,优化项目决策,加强监督管理;随着税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应把可用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呼应地付诸实施;进一步完善对消费的鼓励性政策,改进投资环境等。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时下,有一些黑职介专门诈骗急于求职的打工者,烟台人刘庸就经历了一桩怪事——
为啥一上班就被开除
本报记者 于猛
上班十天遭开除
不久前,山东烟台人刘庸来到深圳打工。跑了几天始终没有头绪,于是他来到了一家中介所。
这家职介所装修得挺讲究,书柜里还码着一些大部头的理论书籍。这些摆设给人一种正规公司的感觉。
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让他填写了一份在深圳有无亲属、朋友的表格。随后把他介绍到一家工厂做保安,月薪700元,包吃包住,如果干得好,每月还有500元奖金。刘庸痛快地交了25元报名费,又交了100元钱的进厂押金。然后跟工作人员来到了位于某工业区的一栋居民楼首层的“工厂”。“老板”问了几个问题后说,先交180元钱的服装费,过几天就可以上班了。刘庸一听没上班又要交钱,心中就起了疑,坚持先要去工厂看看再交钱。但对方死活不愿带他去,性情耿直的刘庸和对方发生了冲突。
愤怒的刘庸回到了这家职介所要求退费,还是那名工作人员满脸堆笑地答应再给他介绍一份司机工作。于是又带他到另一家工厂。这次看来是个正规工厂。工厂先收了360元代办证件费办理就业证和暂住证,但是刚上班10天,刘庸就被告知“送货单”开错,使公司蒙受了不小的损失,结果是他被开除了!
刘庸这才感到自己上当了:因为细心的刘庸每开一张“送货单”,就会在底单上做个标记,可是公司后来拿来指责他开错的底单上并没有那些标记,很明显,底单被调换了!看来,这360元办证费又有去无回了!
黑职介老板曝内幕
原来这家黑职介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专门诈骗那些急于求职的打工者。
后来,这家黑职介的老板被抓获后自曝了其中内幕,他说———
很多打工仔没文化,维权意识也比较弱,比较好骗。现在人们不怎么相信职介,所以办公室的布置一定要“正规”,但基本上都是道具。接单人员在看材料时,要问他在深圳有没有亲属,如果发现应聘人员的亲属在公安局、劳动局,就对应聘人员说,你的材料我们还要看一看,实际是避开了这类人,以免出现麻烦。所谓“推荐”的工作全是假的。不能让他们干满一个月,否则还得给他们发工资。为此,必须在这一个月内使劲“折磨”他们,让他们受不了苦,自动离开。怎么折磨,这里面也有诀窍,比如做保安,一到工厂就要进行训练,工厂会让这些保安对打,常常打得他们鼻青脸肿。再比如做司机,送货时一定让他们“犯错”,再借口辞退。这样,真正能干到一个月的并不多。
黑职介陷阱怎么防
据专家介绍,黑职介的诈骗手段往往是通过散发小广告等手段散播虚假招工信息,再玩弄“收费陷阱”。概括起来他们有这样一些骗人手段:一是想方设法骗取报名费;二是交证交钱作抵押;三是收取名目繁多的办证费;四是试工试用,没完没了,找借口吃掉费用。
首都师范大学的刁永祚教授认为,要让求职者避免黑职介陷阱,除了多管齐下规范这一行业的秩序之外,求职者也要掌握一定的知识。一要看“两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职介机构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必须持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有些地方的人事局对从事人才交流的中介机构核发《人才交流许可证》;二是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另外要谨记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都属非法行为。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旅游也有“超市”了
最近,长江三角洲16个城市互动式“旅游超市”启动。散客在旅游前只要到当地“旅游超市”便可将车票、住宿等提前办好。图为绍兴市的乌篷船旅游。
(本报记者 苏长虹摄)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不挑不拣”不能没前提
白天亮
山东某地实施“不挑不拣上岗”工程,凡下岗失业人员,政府承诺只要不挑不拣,都可以实现就业。和许多地方一样,政府的满腔热情却遭到冷遇。推出的数百个岗位,一直是问的人多、干的人少。
于是政府部门规定,如果下岗失业人员两次拒绝推荐的工作,将被停发失业保险金或“低保”。
有人没活儿干,有活儿没人干,就业观念不转变是重要原因。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政府部门的确有必要呼吁下岗失业人员调整心态,改变那种横挑竖拣、拈轻怕重的陈腐观念,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情绪,鼓励他们自强自立。
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人拒绝政府提供的岗位呢?我们不妨也听听他们的意见。
有的人说:“吃‘低保’,一家三口每月能拿到500多元。政府推荐的岗位,辛苦倒不怕,但一个月也就三四百元。算来算去,还不如吃‘低保’。”
有的人说:“不挑不拣的岗位,许多是临时性的,大多没有社会保险,有的根本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岗位,是不是就一定要接受?”
站在下岗失业人员的立场上考虑,他们觉得不合算因此不去干,应该不是什么过分的想法。每一个具有经济理性的百姓都会自觉地进行比较,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对此,政府在“怒其不争”之余,恐怕也该换个角度考虑一下,是不是“低保”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是不是所荐岗位的确收入太低。毕竟过低收入不是真就业。
至于下岗失业人员反映的后一个问题,更值得政府关注。如果所提供的岗位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例如不签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要求超时工作、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等,那么下岗失业人员完全有权利拒绝这类岗位。
政府部门希望求职者不挑不拣就业,其良好愿望可以理解。但不挑不拣不能没有前提,不应该是下岗失业人员无条件的服从,至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起码的保障。
我们促进再就业,是希望老百姓能因为工作机会的获得而真正改善生活、融入社会,不能单纯为追求一个低失业率而忽视就业的基本质量。如果不断有人拒绝政府提供的“不挑不拣”岗位,政府应及时反省,下岗失业人员或许存在观念不转变的问题,但政府的做法是不是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其实,解决就业问题,直接推荐岗位是一种办法,更有意义的恐怕还是优化就业环境、减少就业障碍、规范劳动力市场,这才是再就业工程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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