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期

2003年1月7日人民日报第15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1-07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做人民满意的法官——记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15版(专页)
专栏:发展特色 争创优势

  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记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 李杰
  冬日的暖阳驱散了连日来的大雾,记者前往河南省开封市采访。行至晋江路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时,听见人声鼎沸,锣鼓声、唢呐声响成一片,人群簇拥着一块巨大的牌匾:“当代包公”。停车观看,几位围观群众对记者说,开封是宋代著名清官包公断案的地方,开封中院的法官们清正廉洁、断案公正、执法为民,就是当代的“包青天”。
  “要把古人的品格和群众的期盼当成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
  “群众赞扬时不要高兴,那是当法官应当做到的;群众骂时自己要反省:看骂得对不对?有没有坏良心?”开封中院院长孙振民是个朴实的豫东汉子,话也实在。记者在中院档案室看到许多“当代包公”、“包青天”字样的牌匾和锦旗。孙振民这样理解:“那是群众对我们人民法官的希望和要求,我们要把古人的品格和群众的期盼当成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缺点、毛病就不难发现。”
  自1998年初孙振民到开封中院当院长那天起,开封中院“照镜子”的活动就没有停止过。“照镜子”照出了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办案公的人民法官队伍。
  “案子是人审的,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办出高质量的案子。”通过对法官知识结构和办案水平的调查,孙振民深感提高办案法官业务素质的紧迫性。为此,他们对系统内各个层次的干警进行了经常性的培训。近年来,几十名法律专家、学者走进开封中院,举办各类培训班40多期,1200多人次从中受益。目前,全院大专以上学历者已占总人数的94.7%,其中本科学历占70%以上,法学硕士研究生6名,有38名法官攻读法学研究生课程结业。学习求知、钻研业务的风气在开封中院蔚然兴起。
  1999年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打破了开封中院多年的沉寂,16个正副职岗位吸引了43名干警报名参加竞争。在开封市政
  法、组织、纪检、人大等部门以及省高院的全程监督下,经过报名、演讲、评委打分、民主测评、考核、任前公示、党组研究7个严格的程序,19名同志被提拔任用,比预计多录用了3个,因为通过竞争发现了人才。29岁的王秋玲是刑一庭业务骨干,本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报名,没想到被录用当上了刑一庭副庭长。听到结果,她激动得流出了眼泪。如果论资排辈,10年也轮不上她。如今,竞争上岗的19名同志全部成了开封中院的顶梁柱。
  思想道德建设似细雨无声,悄悄滋润、净化着法官们的心灵。开封市委党校孟玉华教授,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周耀武、卜国英,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田良贵先后被邀请到开封中院,分别作了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公仆意识教育的报告。
  适宜的土壤,创优争先的浓浓氛围,使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开封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齐爱香,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的通许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的开封中院执行庭等,树起了“当代包公”的群体像。
  近3年来,开封中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3万余件,审限内结案达98.97%,刑事案件死刑核准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执行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共为当事人挽回13.7亿元的经济损失。全院干警拒礼、拒贿63起106人次,折合人民币23.8万元。连续3年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连续5年被开封市评为纪检监察先进单位。
  “两次旁听开封中院的公开审理,我对司法公正有信心了!”
  头顶国徽,肩扛天平,人民法官是公平公正的象征。长期在法院工作的孙振民对公开审判之难有着深刻体会。他认为,公开审判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阳光工程,对法官是锻炼、提高,对律师是约束,对旁听群众是鲜活的法制教育,再难也要强力推动。
  推行公开审判促公正的工作思路与省高院审判管理改革的方向相吻合,得到省高院的大力支持。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改革的试点设在了开封中院,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以审判流程管理为突破口,对审判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监督,确保了审判的公开与公正。
  从1998年6月起,到开封中院打官司的人对突如其来的变化起初不敢相信,继而拍手叫好。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100%公开审理,开庭、质证、认证、辩论、评理、宣判全部过程公开进行。每逢周一,当地市民就会在《开封日报》上看到开封中院刊登的排期开庭预告,内容有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许多群众拿着报纸来参加旁听。一位叫孟庆春的给孙振民递了张条子:“两次旁听开封中院的公开审理,我对司法公正有信心了!”
  孙振民认为,司法形象是地方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司法环境就是投资环境。为此,他反复强调,不仅庭要开好,案件审好,还要注重社会效果,坚决杜绝枉法裁判和地方保护。深圳商户洪雄杰与开封市个体经营者鲁某发生购货合同纠纷,洪雄杰起诉后,法院当日立案、当日调解结案。洪雄杰感激地对办案法官说:“开封有这样好的司法环境,我还要来开封做生意。”
  以往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一直沿用由执行机关呈报材料、法院书面审理的模式。2001年1月28日,开封中院首次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减刑假释案件,l000多名服刑人员及部分管教干部参加了旁听,检察机关派人当庭监督。法庭通过听取呈报机关陈述对服刑人员减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出示服刑人员立功、受奖证明书等证据,对呈报的服刑人员进行询问,并通知监管干部和传唤其他服刑人员到庭作证,当庭宣布减去两年有期徒刑。监狱一位管教干部对记者说:“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以来,犯人的改造工作比以前容易做了。”
  《开封日报》一位同行讲述了开封中院“自曝家丑促公正”的故事。2001年4月,一个县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将一起上诉案件的卷宗超期117天才向开封中院移送。开封中院抓住这一“拖案”典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通报,并自我揭短,自曝家丑,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在干警中引起强烈震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了清理积案的高潮,2001年10月底,全市法院已将3月份以前立案的1087件积案全部清结,实现无积案。
  “公生明,廉生威”。实行公开审判后,开封中院树起了公正无私的形象。审判改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一审当庭宣判达53%,案件审理时间由平均70天缩短到40天。
  “搬衙门下乡,到民间升堂”
  “搬衙门下乡,到民间升堂”,是开封中院转变审判作风的可贵尝试。他们经常选择典型案件到乡间地头、农家小院和发案地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既教育了群众,又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2001年6月,开封中院在审理一起赡养纠
  纷案件时,把开庭地点设在当事人所在地通许县四所楼乡陈庄村,吸引了上万名农民群众前来旁听。法院经过两个小时审理,当庭宣判,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百名法官走访百家企业法律延伸服务活动”在开封市企业界引起了极大反响。2000年,他们走访了116家企业,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148条,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司法建议86条,现场答复解决企业提出的案件97件。曾经官司缠身、纠纷不断的开封空分集团公司在开封中院的帮助下走出困境,他们在送给中院的玻璃镜匾上写道:“如水之清,如镜之明,如绳之直,如秤之平”,由衷地表达出感激之情。
  2001年,开封中院执行的开封群利公司诉开封化学试剂
  总厂酒精款一案。由于两家企业都非常困难,如果执行不当,就会造成双方职工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经过调查,他们了解到试剂厂因开发新产品占压资金,如能正式投产,销路很好。在此基础上,他们给双方提出了变债权为股权、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经多方努力,终于促使双方成立了新的股份企业,不仅圆满执行了案件,而且促进了经济发展。(附图片)
  开封市群众把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mGk品论天涯网


第15版(专页)
专栏:

  以人为本 全面建设
开封中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市11个基层法院全部进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其中省级文明单位7个。
  开封中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树立良好形象为出发点,从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办文明案做起,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他们开展了争创“文明庭室”、“文明干警”和“文明家庭”活动,实行“首位文明接待人制度”,设立了文明接待窗口,开通了院长接待热线,把每月的1日和15日定为院长接待日,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2000年初,开封中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孙振民院长常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仅是外部形象建设,更重要的是促进法官思想水平、内在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在开封市,无偿献血、救助失学儿童、与学校结对子,捐助SOS儿童村……处处可见开封中院法官们的身影。自1999年以来,全院干警共做好事618件、9812人次。在开封中院采访时,碰上有人送感谢信,原来是中院警车路遇病人,及时送到医院抢救,使其脱离了危险。病人家属打听到是法院的车,就来上门感谢。
  每逢节假日,全市法院都要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遇重大节日还要举办文艺汇演、摄影绘画书法比赛、演讲比赛、体育竞赛等多项活动,营造出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开封中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院干警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2000年、2002年,开封中院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被开封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mGk品论天涯网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