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
专栏:
陈俊生同志生平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农业战线杰出的领导人,原国务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俊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2年8月8日1时27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陈俊生同志1927年5月1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他早年受进步思想影响,追求革命真理,于1946年8月参加革命,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生的目标。他先后担任合江省依东县二区委组织委员,桦南县五道岗区委书记,桦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合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干事。在此期间,他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为土地改革和巩固政权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1949年5月起,陈俊生同志相继担任黑龙江省三位省委书记的秘书,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任务,成为省委领导同志的得力助手和参谋。1950年至1957年,他历任绥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富裕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克山县委书记。他深入研究和指导农村工作,重视粮食生产,总结典型丰产经验,推广农业科技,防治地方病,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取得显著成效。1964年后,他历任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常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冲击和诬陷,仍坚持党性原则,尽心尽力做好所担负的工作。
从1978年8月起,陈俊生同志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书记(当时有省委第一书记),省委副书记。其间,兼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他坚决拥护改革开放,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省委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省的顺利实行。他还在城市建设、草原建设、牧业发展、林区开发、兴边富民、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4年8月,陈俊生同志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他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企业民主管理,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对推进工会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1985年9月起,陈俊生同志历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国务院秘书长。1988年4月任国务委员。他还先后兼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国务院秘书长期间,废寝忘食,全身心投入工作,不仅完成了国务院机关大量的日常工作,还参与了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他重视国家机关的作风建设,率先垂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关于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并就海南建省问题给中央决策提出了可行的方案。他多次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深入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精心指挥,妥善解决问题。他积极支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组建工作,推动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
陈俊生同志在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工委书记期间,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工作思路,推进了中央国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陈俊生同志在担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指示,提出“双拥”工作“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要为稳定大局服务”、“要站在战略高度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并身体力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陈俊生同志担任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达12年之久,领导了我国建国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他深入大别山区、吕梁山区、沂蒙山区、武陵山区、井冈山区、太行山区、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和“三西”(定西、河西、西海固)地区等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我国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他大力倡导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启动了东部发达省市与西部省区的东西协作扶贫。他积极推动利用外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注重发挥科技扶贫、智力支边、光彩事业、小额信贷以及对口扶贫、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等多种扶贫形式的作用,强调扶贫到村、到户。他特别重视和关心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他总结推广了一大批开发式扶贫的先进典型。他对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
陈俊生同志出色地参与和领导了全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他积极倡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的路子,推动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棉花流通体制、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解决城市居民吃菜难问题。他总结推广秸秆养牛过腹还田的经验,拓展了我国农区发展畜牧业的路子。他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提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和效益上下功夫,提出要促东带西,开展东西部合作,推动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他积极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持清理了涉农收费项目,提出农民负担要真抓实减。他关心农垦事业,特别是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垦区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重视水利建设,提出要以史为鉴,治水兴利,着眼长远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节水农业的发展。他深入长江流域调研,参与领导了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三峡工程论证和开工工作以及开发性移民工作。他积极参与和推动南水北调工程研究论证。他非常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在担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多次深入防汛抢险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他强调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推进防汛抗旱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水平。他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强调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小流域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他重视林业工作,深入林区、沙区调查研究,对防沙治沙、森工企业改革、植树造林、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
陈俊生同志在兼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期间,正是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的重要时期。他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拓展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社建设,切实抓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棉花收购、供应,为农业生产和纺织工业发展服务,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他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不动摇,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他的这些主张,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8年3月,陈俊生同志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任中共全国政协党组副书记。他积极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强调政协工作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他重视并积极支持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提案工作和大会发言工作,强调要切实发扬民主,把政协的这些经常性工作做好做细。他积极支持加强政协宣传工作和政协机关建设,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他重视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经验,倡导各级政协用经验推动工作。
陈俊生同志是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陈俊生同志始终坚信马列主义,坚信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他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对党无限忠诚。他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许多经典著作他通读多遍,并撰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文章,具有很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他刻苦读书,勤奋好学,博闻强记。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敢讲真话。他坚持群众路线,艰苦奋斗,光明磊落,作风朴实,勤政为民。他重视并善于调查研究,撰写了上千篇、数百万字的调查报告。他任劳任怨,呕心沥血,忘我工作,积劳成疾。在患病期间,他以惊人的毅力同病魔进行顽强的斗争,始终关心国家大事和人民政协工作。他政治敏锐,工作严谨,为政清廉,淡泊名利,生活俭朴,严格要求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和道德风范,身体力行地实践了一个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
陈俊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一生,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光辉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大损失。我们要学习陈俊生同志崇高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陈俊生同志永垂不朽!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附图片)
左图:一九九二年,陈俊生同志在河北省遵化市考察农田基本建设。
左图: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日,陈俊生同志考察松花江哈尔滨段防洪工程。
上图:1996年,陈俊生同志在陕西省商洛地区考察扶贫工作。
下图:1997年,陈俊生同志在山西吕梁地区了解妇女连环脱贫情况。
(照片均为新华社发)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从保护鲁迅故里谈起
陈岩
有消息说,浙江绍兴拟投巨资全面保护鲁迅故里历史街区。这项文化建设,引起人们关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历史文化名城遭遇坎坷,历史文化遗产受到损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人认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很难协调,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以历史文化遗产的消失为代价?绍兴保护鲁迅故里历史街区以及一系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做法,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
绍兴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仅市区就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十七处,文物保护点一百二十处,古建筑二百七十处,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博物馆”。这些年绍兴走出了一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双赢”的路子,关键是在处理两者关系问题上认识正确,政策对头。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是有矛盾的。绍兴的领导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不能顾此失彼,力争两者兼得。他们的思路是:名城保护重在整体布局,并不是城市的每个角落都不能进行新的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不是不要发展,只是新的建设应该延续城市原有的风格;一些历史街区由于年代久远,生活设施较差,可以在保留外部风貌的同时,进行内部的改造。基于这样的认识,绍兴在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的同时,大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没有成为“包袱”,而且为城市建设增了光,添了彩。
旅游业是朝阳产业,各地对发展旅游业都投入极大的热情。绍兴的高明之处在于,坚决摈弃毫不可惜地把具有传统文化价值的历史街区拆除掉,同时又花巨资大建毫无文化价值的所谓“大观”的做法,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的文保方针,花力气保护和恢复了大批历史古迹,着力打出“江南风情看绍兴、江南文化看绍兴、江南古城看绍兴”的品牌,实现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开发旅游业的良性互动。现在,保存完好的鲁迅、蔡元培、秋瑾等名人故居,禹陵、兰亭、东湖等历史古迹,以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江南水乡风光,成为绍兴旅游最吸引人的“亮点”。
绍兴经济总量已跻身全国大中城市第二十八位,这使得政府和社会有更多资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近三年来,仅绍兴市区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古城风貌恢复的资金就超过十五亿元。这样的投入又给予绍兴以巨大的回报,原汁原味的古城风韵吸引了大批中外游人,良好的投资环境引来越来越多的客商。
名城,凝结着华夏文明,记载着城市光荣,延续着历史文脉,催生着建设热情。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是我们无愧先人、无愧后人的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第4版(要闻)
专栏:
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有效措施
中央国家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翟伟、田雨)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召开全国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积极传达会议精神,制定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措施。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中一致认为,中央新近颁布的这个条例,全面贯彻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中央国家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坚决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不断提高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普遍把学习、宣传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许多部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人事干部重点学,机关全体干部普遍学,使机关干部较快地熟悉、掌握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各部门都召开了党组(党委)会议或组织中心组学习,传达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精神,学习讨论《干部任用条例》,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中央办公厅、中直工委、外交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广电总局、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部门把会议范围扩大到机关司局级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部门的干部。中组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和督促检查工作,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学习讨论,全面理解《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中央统战部提出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联部、公安部为机关干部统一配发了《干部任用条例》单行本及有关辅导材料,并在机关内部网上全文刊登了《干部任用条例》,以方便大家学习和执行。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团中央准备举办专题学习班,对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干部任用条例》知识培训。交通部等部门准备通过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等形式,对干部熟悉、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测试。中央金融工委、国土资源部、铁道部还要求本系统的报纸、杂志把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为本系统干部的学习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在初步学习的基础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结合干部工作实际,采取具体措施抓紧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各部门提出,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检查近年来本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找出问题和差距,制定改进措施。人事部先后召开了四个座谈会,征求各个层次干部对部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意见,并准备在近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对征求来的意见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国家计委提出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干部工作的相关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在今年下半年开始的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广泛采取竞争上岗等措施,确保干部工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进行。信息产业部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制定了干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准备9月份在部机关先行实施,取得经验后在全系统推行。国家民委提出从现在起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并对最近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的6名处长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
各部门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过程中,都迅速制定有效措施,明确领导责任,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中宣部提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出,要加大对用人上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表示,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并使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4版(要闻)
专栏:
江主席任免驻外大使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一、任命邵关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周秀华(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塔尔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赵会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塔尔国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时延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周秀华(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四、免去周国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也门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高育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也门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五、免去尹玉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哥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张史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哥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六、免去马振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查培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七、免去张小康(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爱尔兰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沙海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爱尔兰特命全权大使。
八、免去丁宝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卢森堡大公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孙荣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卢森堡大公国特命全权大使。
九、免去甄建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希腊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唐振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希腊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十、免去王其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丹麦王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甄建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丹麦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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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何鲁丽会见泰国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赵新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应国务院侨办邀请来访的泰国中华会馆理事长饶培中先生一行。
第4版(要闻)
专栏:
何鲁丽将率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欧洲两国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今天在此间宣布:应芬兰和挪威两国议会的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将率领全国人大代表团于8月27日至9月7日对上述两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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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伊拉克外长将访华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今天在此间宣布:应外交部长唐家璇的邀请,伊拉克外交部长纳吉·萨布里·艾哈迈德将于本月26日起访华,届时双方将就双边关系及其它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第4版(要闻)
专栏:
联合国副秘书长考察我国维和民警培训中心
本报廊坊8月20日电 记者裴智勇报道:联合国负责维和事务的副秘书长盖埃诺先生,昨天考察了位于河北廊坊的中国维和民事警察培训中心。盖埃诺充分肯定了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在维和工作中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赞扬了中国维和警察过硬的素质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并对我国维和培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中国与联合国维和部门加强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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