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I—1331][289]{大生产、协作和机器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
“在农业中不可能实行象工业中那样大的分工,因为在工业中一切必要的工序都可以由不同的个人同时完成,而在农业中,这些工序必须按照四季的变化一个接一个地进行。”(乔·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1836年爱丁堡版第332页注)“在用手工深翻土地的制度下可以比在任何其他耕种制度下得到更多的产品—因此,用土地产品可以养活任何一个国家的更大量的人口。”(同上,第339页)“虽然在小规模耕种的情况下总产品多些,但这里的劳动成效较低,存在着劳动的浪费。如果说土地的总产品多些,那么,另一方面,在一切其他方面又会出现不足之处。”(同上,第337页)
“1390年,一个拥有57英亩土地的农场,每英亩收获6蒲式耳小麦〈现在英国平均得到32蒲式耳〉,另一个农场收获5蒲式耳燕麦。当时人口数量不超出2352202人。”(伊登[290])[凯里《政治经济学原理》1837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1卷第61页]“我们都很懂得,收获谷物也和栽培谷物一样重要,如果在收割的时候不能得到必要的帮助,栽培起来的东西有许多会毁掉。例如,在南方各州,种植园主的耕地面积不得不受他的工人收割能力的限制。1389年(按伊登的说法)收获200英亩的谷物一天要占用250个收割手,次日要占用200个堆垛工。在这一年,收割和上垛13英亩小麦和1英亩燕麦一天要占用212人(伊登)。1英亩土地收12蒲式耳谷物被看成是中等收成;结果,过去收获168蒲式耳谷物需占用212人,现在这项工作6个工人轻而易举地便完成了。”(凯里《政治经济学原理》1837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1卷第58页)
“一旦铁铣代替了木棍,就能够挖4吋深,而且比用木棍挖2吋深还省力。”(凯里《过去、现在和将来》1848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11页)“我们常常发现,拓荒者情愿占领丘陵斜坡上没有树木的干燥土地,认为它们比肥沃的和覆盖着森林的河谷土地好。我们到处都看到,由于人口逐渐增加,他们也逐渐地从丘陵的斜坡和山坡下到山脚下的肥沃土地上来;正象各地的情况一样,[XXI—1332]随着他们人数的增加,他们便转移到更低的土地,在那里他们只好把粘土或沙土的表层和低层的灰泥或石灰相混合,用不同的物质为自己创造出……一种土壤,这种土壤能比他们起初不得不花费劳动才能取得的收入带来更多的收入。随着人们实力的加强,我们到处都看到,他们支配土地的力量增加了。凡是耕种新的土地并且能够获得大量收入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人口的增加也较快,这引起不断增长的力的联合这种趋势,结果,单个劳动者的力量增加了两倍,等等。”(同上,第48—49页)
“176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口是6479000人。所生产的谷物总量估计为15349000夸特,谷物出口超过入口400000夸特。土地总量近37000000英亩。现在耕种的土地数量至少比乔治三世执政初期多一倍。随着播种面积的这种扩大,相应地采用了深耕,低层在很大程度上已和表层相混合。在诺福克和林肯地方,下层灰泥和沙土相混合,而在整个王国,数量无法估计的石灰和粘土相混合,只是由于耕种富于铁和煤的土地,耕种完全由于铁或煤的吸引而投入使用的土地,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关于成果,可以根据以下事实来判断:先前除谷物外还提供近40吨麦秸的同一些土地,现在提供同样数量的谷物和500吨以上的饲养牲畜的麦秸、干草和芜菁,这对于满足肉类市场的需求是必要的……肉类市场的需求已超过以往两倍。从一英亩土地所获得的饲料的重量远远超过以往一倍以上;但是,由于英亩数增加了一倍,于是我们便得到了多出四倍的牲畜饲料,同时人口只增长了150%。”(同上,第52页)“在十四世纪,农人的收益每英亩平均不到1夸特,如果从中扣除2蒲式耳种子,那么,作为劳动产品便只剩下6蒲式耳了。现在人口多了五倍半,但是靠农业劳动生活的人数增加不到2倍,而耕地数量大约增加了9倍;一英亩的平均收获,包括变为牛羊肉的草的收获并把马铃薯和其他各种植物性食物的收获计算在内,至少多5倍。”(同上,第54页)}
正象凯里所说的(前引著作,第48—49页),“力的联合使单个劳动者的力量增加了两倍”和两倍以上,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单个劳动能力的价值并没有由于社会劳动能力的这种发展而增加,相反,减少了,绝对减少了。工人照旧把自己个人的劳动能力卖给资本,这种劳动能力是跟他个人的身体长在一起的,但决不是把自己的劳动作为结合劳动的这种社会力量的要素来出卖。我们已经看到,[291]上述劳动的结合对单个工人来说是异己的形式,是资本的形式,因此,这种结合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而不是劳动的生产力。只要谈的是决定劳动价值的那种劳动能力的价值(也就是说,不是谈的决定上述价格高于或低于这一价值的那些特殊情况,那些情况总是一种波动),那么,这种价值也和一切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必然由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下降。它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要求劳动能力有[更高水平]的教育,在更复杂的劳动使这一劳动能力的更高的个人发展成为必要,以致创造这种劳动能力所需要的价值(劳动)量增加的情况下,才能提高。这一点不涉及受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如说是相反影响的广大工人群众。
[XXI—1333]对于上述劳动价格和劳动能力价值的意见的补充:{正象蒸汽机的价值不会由于它的功率增大而增加一样,劳动能力的价值也不会增加。}
“不错,提高工人工资数量的原因也往往会增加资本家的利润。如果由于更加辛勤,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那么工资数量和利润率通常都会提高。但是利润率通常提高,并不是因为工资提高,而是因为这种追加的劳动供给,压低了劳动能力的价格,或缩短了先前必须支付这一价格的那段时间。”(纳·威·西尼尔《关于工资率的三篇演讲》1830年伦敦版第15页)[注:这一点对于剩余价值率来说是正确的。至于利润率,劳动价格不降低也能提高。]
生产工人[292]。如果一个工人虽然生产了可以出卖的商品,但是,他生产的数额仅仅相当于他自己的劳动能力的价值,因而没有为资本生产出剩余价值,那么,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看来,这种工人不是生产的,这一点,在李嘉图那里已经可以看出,他的书中表明,这种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累赘[293]。这就是资本的理论和实践。
“关于资本的理论,以及使劳动停在除工人生活费用之外还能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那个点上的实践,是同调节生产的自然法相违背的。”(托·霍吉斯金《通俗政治经济学》1827年伦敦版第238页)
“他〈工人〉愿意劳动a[小时]挣工资b,但是不愿意劳动2a[小时]挣工资2b。因为,如果你为1a而给他2b,那么难道不会出现他乐意少干,因而甚至不再劳动a[小时]这样的结果吗?”(《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97页)
“资本主要是民主的、博爱的和平均主义的权力。”(弗·巴师夏《无息信贷。弗·巴师夏先生和蒲鲁东先生的辩论》1850年巴黎版第29页)
劳动价格,也和土地价格一样,是[无理的或]虚假的说法,就象0/0或一样。
同劳动相交换的货币被货币所有者作为资本来花费,但只是作为货币支付给工人,——这一点讲得很好,尽管是无意的:
“货币给商人、手工业者、土地所有者以及另一些向穷人提供工作并用货币付工资来给别人以援助和自己致富的人带来那么多个人好处。他们给只靠挣这些货币来劳动过活的所有这些穷人带来那么多个人好处。”(《高利贷受到控告和谴责》1625年伦敦版第3页)
开始时总应当举现代农业中的例子来说明剩余价值,因为下面举的是百年以前的材料。大麦(四年多轮作一次的第二年);第一年——饲料甜菜,第二年——大麦,第三年——三叶草,第四年——小麦。一英亩的计算是:
不变资本: 先令
种子(3蒲式耳) 9
损耗 1
附加开支 1
篱笆 1
───
12先令
可变资本:
耕地、耙地、重耕、挖渠、收割、搬运和上垛、脱粒、运往市场的工资——1镑
剩余价值:
地租—— 12先令6便士
什一税—— 3先令
税款—— 1先令2便士
利润—— 2镑8先令
────────────
3镑4先令8便士
产品:
4夸特(每夸特24先令)──4镑16先令
干草 ── 15先令
羊饲料 ── 2先令6便士
──────────
5镑13先令6便士
可见,预付总资本等于1镑12先令([约·阿伯思诺特]《当前粮食价格和农场面积相互关系的研究》,[XXI—1334]一个租地农场主著,1773年伦敦版第104—105页)。
以后,在考察地租的时候,引用这一著作来作为农业利润下降而地租上升的例子。
简单协作
“由于他们(过去的农人)在一个农场里联合劳动,与每一个人必须在一小块土地上为自己劳动相比,能保证增加更多的产品。”(前引著作,第128页)
“这时候<当同样数量的劳动者由一个租地农场主用在300英亩土地上,而不是由3个租地农场主中的每一个农场主各用在100英亩土地上的时候>也会因劳动者的相对人数较多而具有优越性。除了有实际经验的人,是不容易认识到这种优越性的。人们自然会说:1∶4等于3∶12;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在收获时期和许多其他要求上述相对人数的紧急工作上,把许多劳动力结合在一起,工作就会做得更好更快。例如在收获工作上,2人赶车,2人装车,2人传送,2人使耙,其余的人安排在禾堆上或谷仓内,他们一起干完的活要比同样多的人分成组分别在各个农场里所干完的活多一倍。”(前引著作,第7—8页)
“假定有一群绵羊100头,对于这样的农场(100英亩的农场)来说,这是很多的了;人们将不会为这群绵羊雇用一个牧人,尽管这群绵羊所需要的照料也和头数多一倍的并且一个人也很容易照看的羊群是一样的。”(同上,第9—10页)
土地的自然生产率。
在资本主义生产发达的地方,自然生产率的差别——土壤、气候以及一切有关的东西——造成所使用资本的相对生产率的差别,因为劳动的自然生产率也完全和它的社会生产率一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率,所以,这一生产率的程度表现为资本生产率的程度。但是,并不是这一自然生产率促进资本的发展或引起资本对自身关系方面的发展。这一点使我们能深刻地理解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的性质,从而立即发现重农学派(部分地是斯密)的臆造以及马尔萨斯为土地所有权辩护的观点,即似乎剩余价值是自然界的某种恩赐。假定某一个国家有很多野兽。如果猎人满足于猎获或者捕获他所遇到的野兽,他便不会生产剩余的野兽。如果人都满足于从丰富的自然界取得他所必要的东西,那么他便不会生产出资本。土地的肥沃会使他少劳动并把自己的劳动用在1/40英亩的面积上。在这种场合,他生产的剩余不比他整日劳动去耕种40英亩贫瘠的土地多。生产无论在哪里都不是从资本开始。资本开始于其他生产方式下——无论它们是怎样的生产方式——工业人口已经发展了的地方。这取决于自然需要的量,从而取决于对劳动的自然推动。这种推动同土地的自然生产率成反比,取决于行动的必要性,取决于必须克服的障碍。当然,如果土壤和气候过于恶劣,那结果就象它们过于肥沃的情况一样。
“我觉得,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最大的不幸莫过于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天然就能生产出大部分生活资料和食物。”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不是劳动的结果,不是推动人类[XXI—1335]活动发展的结果},
“而气候又使人们不必为穿和住担忧……当然也可能有另一方面的极端。投入劳动不能带来任何结果的土地,同不投入任何劳动就能产出丰富产品的土地是一样坏的”([纳·福斯特]《论当前粮价昂贵的原因》1767年伦敦版第10页)。
机器。
“如果由于这类改进〈机器和各种减少劳动量的改进和发明〉而劳动被节省下来的工人,绝对地未被使用……那么这些改进便会成为真正的祸害,因为无工可做是最坏的祸害之一。另一方面,这些发明的益处是明显的,很大的,即便不是以自己的作用来完全消除这些发明起初引起的祸害,也总是具有减少这种祸害的倾向。产品在市场上按较便宜的价格出售;因此生产扩大了,使用了更多的工人。工人生产的数量大大增加而费用降低。结果是粮食更丰富,粮食的价格更低。”(同上,第21页注)
劳动价格。只要价格这一用语乍一看来起初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它不单纯表明与某物以货币表现的价值量不符,而且也表明与价值概念本身不符,那我们就总是应当找出两个要素:
或者价格纯粹表现偶然的关系,即两个不能比较的物之间的交换等式或关系,这种价格,无论它们对某一社会状态来说可作为怎样的特征,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只适用于物的无限小的数量;唯一同这种价格有关的问题,是弄清能够为没有价值的物支付这种价格的买主是哪里来的;
或者价格是一种隐藏在它后面的价值关系的表现形式,不过这种价值关系在这一形式上不能直接被认识。于是[劳动的]平均价格问题成了真正的问题。只有价格的这第二种不合理的形式是政治经济学的真正的问题。劳动价格和土地(或一切自然力)价格——是两个特别的不合理的说法。适当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不存在物化在物中的劳动的地方,不可能有价值,就这一点来说,土地价格是不合理的。因此,研究这一价格的秘密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之一。
劳动价格这种说法同样是不合理的。这种说法也和土地价格的说法一样,在这种场合是表现实际的关系。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某一定数额的货币的价值是由包含在其中的劳动量决定的。因此,一定量劳动的结果是一定数额的货币价值,不过这一货币额不是包含在货币里的劳动的价格,而货币只是作为这一[劳动]量的表现才有价值,因为由于这一点,货币成为衡量一切其他商品的同一种能的表现。劳动价格也不表示这种意思。它表示用来购买一定量劳动的货币额,而不是表示代表同一劳动量的那一货币额。因此,劳动价格不表示代表劳动的那些货币的价值,而是表示某种不同的货币额。因此,这种情况乍一看来是不合理的表现,是同价值概念矛盾的,从而是同价格本身矛盾的,因为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它或符合或不符合这一价值量。但是,如果提出下列问题:什么是平均的或自然的劳动价格,那么回答便是:劳动能力的价值。因此,劳动价格只是劳动能力的价格,这种价格支付了比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量更大的劳动量。
[XXI—1336]资本的生产过程。
我们已经看到[294]: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仅是商品的生产过程,而且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是剩余劳动的吸收,因而是资本的生产过程。货币和劳动之间或者说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最初的、形式上的交换行为,仅仅从可能性来说是通过物化劳动对别人的活劳动的占有。实际的占有过程只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才完成的,对这个生产过程说来,资本家和工人单纯作为商品所有者相互对立,作为买者和卖者彼此发生关系的那种最初的、形式上的交易,已经是过去的阶段了。因此,一切庸俗经济学家,例如巴师夏[295],都只停留在这种最初的、形式上的交易上,其目的正是要用欺骗手法摆脱特殊的资本主义关系。在货币同非生产劳动的交换中,这个区别就十分清楚地表现出来了。这里,货币和劳动只作为商品相互交换。因此,这种交换不形成资本,这种交换是收入的支出[296]。
地租。
马尔萨斯说:
“所使用的资本得到的公平利润,当然也包括劳动报酬在内,这将总是耕种土地的充分的推动力。”(托·罗·马尔萨斯《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1815年伦敦版第3页注)
没有比这更正确的了。但是拥有自己的劳动工具的劳动者的情况也是这样。为了纺纱或织布,只有公平的工资才是他的充分的推动力。但是,正象我们在一切必须和工场手工业或工厂竞争的手工业者那里所看到的,很不公平的工资是常见的。对于同一个劳动者农人或小佃农来说,耕种土地的充分的推动力是,他得到的劳动报酬在比较好的情况下能提供超过平均工资的某种余额,也就是说使他能够取得一部分他自己的剩余劳动,至于他不顾自己不多的财物(并非资本)而为取得低于平均工资的最低工资额(维持身体的工资额)去耕种土地的情况(爱尔兰等等),这里撇开不谈。因此,整个来说,如果只支付利润(生产价格)的土地是耕种土地的“充分的推动力”这一事实,是不存在地租的唯一原因,那么同样,生产费用(和生产价格不同)是促使劳动者劳动的充分的推动力这一事实,也是不存在利润的原因。正象劳动者这样做的结果不会有资本一样,前者[即资本家]也不会有土地。如果土地由农场主资本家耕种,那么他的产品的价格必定会提供超过生产价格的某种余额,即超额利润。相反,如果土地由小土地租佃者和农人耕种,那么价格能提供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便足够了;因此,剩余价值的某一部分不是转变为利润,而是转变为地租。在这里这并不构成利润的余额,同一剩余价值在另一场合被称为利润,而在这里被称为地租,或者说某一部分利润不是落到拥有不多财物的所有者手里,而是落到土地所有者手里。重农学派{他们的错误更严重,因为他们认为利润等于工资,从而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只表现在地租中}的全部错误充分反映在马尔萨斯牧师的下述论点上:
“但是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消费和供给(原料)是这样的:价格那样大大地超过生产费用。这一点的主要原因显然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土地肥沃。降低这种充裕程度,降低土壤的肥力,上述超过之数就会减少;如果肥力进一步降低,超过之数就会消失。生活资料的价格高于生产费用的原因,与其说必须在它们的匮乏中去寻找,倒不如说必须在它们的充裕程度中去寻找。”(前引著作,第13页)“例如,假使土壤的情况是,无论对人的劳动管理得怎样好,人在这种土壤上的生产不可能超过只够养活那些为获得土地产品而必须操心费力的人,那么,虽然在这种情况下食物和原料显然比现在更贫乏,但土地却和现在一样能够被私有者垄断,不过非常明显,任何地租,任何高额利润形式上的大量土地剩余产品,都不可能存在。”(同上,第9页)
第一,如果人在土地上的劳动只生产出人生存(包括他的暂时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属)所必需的那样多,那么土地便不可能被私有者垄断,因为只能存在和农人一样多的所有者。“垄断”在这里意味着通过劳动占有,因此,这也就是洛克的理解[297]。这一“垄断”的范围正好是每个人的个人劳动所达到的界限。可见,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但是,所有这一切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再生产出一个人本身的劳动能力需要他的全部劳动,那就不会有任何剩余劳动,也就没有任何实现剩余劳动的剩余产品。[XXI—1337]也就没有任何利润,任何地租,因为无论利润和地租,都只是占有剩余劳动的形式,从而都只是剩余价值的范畴。重农学派象马尔萨斯所说的那样,认为被称作利润的那种东西,只不过是资本家的工资,它
“和资本所有者的需要以及必要生活资料成比例”。(前引著作,第16页)
也就是说,这种工资只再生产出他们的劳动能力的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因而有理由把地租看作唯一的剩余产品,即看作剩余价值,剩余劳动的唯一形式,因为在这种条件下,唯独地租才是超过工人生存所必需的劳动的劳动余额。所以,地租以及利润,简言之,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以土地的肥力为基础,即以劳动的自然生产率为基础,为了生产比工人绝对必需的生活资料更多的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建立在它的——土地等等的——无机自然界的本性上的自然生产率为基础。但是土地的这种肥力对“价格那样大大地超过生产费用”有什么关系呢?劳动的自然生产率和土地的自然肥力有怎样程度的增长,一定的劳动量也在怎样的程度上表现为更大的产品。同一劳动量表现在同一价值上,因而总产品也表现在同一总价格上。但是单位产品的价格下降了。这种肥力不是表现在一夸特小麦的高昂价格上,而是表现在它的低廉价格上。无论如何——重农学派在这里陷入混乱——这种肥力表现在劳动能力的低廉价值上,表现在必要劳动时间的相对短暂上。因此,如果人们劳动了同样的劳动时间,完成了同样的劳动量,那么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就按工作日的必要部分减少的同一程度,从而必要产品价值减少的同一程度而增加。这一剩余产品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但并不是由于单位产品的价格提高了,而是由于它降低了;如果人们没有劳动同样的小时数,[商品]总量的总价格就仍然不变,或者甚至会下降。如果必要劳动等于6,工作日等于12,由于肥力提高,必要劳动等于3,剩余劳动等于7,那么总产品的价值便降低1/6,商品的价格降低1/2,而剩余产品的价值提高1/6。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这种增加只是建立在大量占有他人劳动的基础上的,这种占有只是由于商品的价值降低了才成为可能。剩余产品的价值提高了,而不只是它的数量提高了,这一事实使重农学派陷入谬误,他们没有看到,如果总劳动时间按照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比例而减少,那么剩余产品的价值便会降低。例如,如果在上述场合不是劳动12小时,而是劳动6小时,那么工人3小时的收入和过去6小时一样多,占有3小时剩余劳动的人的情况也是一样。但是总产品的价值,从而剩余产品的价值,也会下降2。不管劳动生产率怎样变化,劳动量——例如一天12小时——仍然不变这样一种情况,在重农学派看来是“自然界的创造”,马尔萨斯也认为是“自然界对人的恩赐”(同上,第8—9页),即自然界对“人的自然优越性”的恩赐。无论如何,取决于自然界的这种善意安排的是马尔萨斯先生的“高额利润”,但不是地租超过利润的余额或“价格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同上,第9页]。如果农业劳动的生产力比任何其他劳动高,那么这只能表现在这一点上:这里要使用过去劳动的产品(不变资本)进行再生产,即把它们转化为新产品,需要较少的活劳动。因此,任何一定的资本在农业中所产生的价值低于同一资本在别的地方所生产的价值。不象其他部门中那样,总产品的价格会超过生产费用而形成某种余额,相反,在这里是负数。{早在安德森[298]那里就可以看出,级差地租规律在没有清楚理解价值性质的情况下也能发现。实际上,要做到这点只须懂得,平均市场价格或可以称为市场价值的东西(即使不知道这种市场价值由什么决定,以及它同商品的价值规定有什么关系)对于具有不同生产率(由于生产同一种原料的各种土地的优点不同)的劳动所生产的原料来说是相同的。马尔萨斯在他把从安德森那里取得的东西据为己有的地方(更不用说他把他据为己有的东西和重农学派以及和亚·斯密的论点混淆起来,从而歪曲了这种东西),依据自己的错误理论把问题发展了,更确切些说,把问题弄乱了,按照他自己的理论,商品价值(从而作为价值的货币表现的商品价格)是由商品能够支配的劳动量决定的。他的叙述是可能想象的最大的混乱。他说:
[XXI—1338]“但是,资本积累如果超过用在自然肥力最高和位置最好的土地上的资本的费用,必然会降低利润,而人口增长趋势如果超过生存资料,过一些时候,必然会降低工资。”(托·罗·马尔萨斯《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1815年伦敦版第17页)
如果工资由于上述的“人口趋势”而下降,那么利润(剩余价值[注:在手稿中“剩余价值”这个词写在“利润”这个词的上方。——编者注])就会增加。结果,原料昂贵(利润也由于不变资本昂贵而发生变化),而利润(和剩余价值)并不下降,——首先是在非农业资本那里,——这又引起后者增长,剩余价值率即使在工人能够支配的粮食等等的数量由于涨价而减少的情况下也会提高。上述利润的提高,由于是工资下降造成的,所以连投在最坏土地耕种上的和不带来任何地租的资本的利润也会提高。诚然,这种利润在这里表现在较少量的原料上,在较好的土地上,一部分利润会作为超额利润分出来,从而采取地租的形式。这并不是利润率的下降,而是利润率在那种可形成地租的较好土地上的提高。如果随着原料的涨价,剩余价值率降低,——我们在这里也可以把它说成是利润率,因为马尔萨斯也象李嘉图等人一样把两者混为一谈,两者对他来说是一样的,——那么这种情况所以能够发生,只是因为在较坏的土地上需要较多的必要劳动时间,因而余下的剩余劳动量较少(假定工作日的长度不变)。因为一切地方的粮食价格等等都已提高,为了取得同样的工资,所有地方的工人都必须劳动更长的必要时间。因此,剩余劳动,从而剩余价值,会在一切生产部门中减少,所以利润也会减少。对于承租较好土地的租佃者来说,如果全部产品都留给他,利润的这种减少便是名义上的,因为他的产品中的较小部分现在比过去具有更大的价值,他的总产品的价值会提高。但是,如果和马尔萨斯一道假定工资降低了,因为生产工资需要更多的劳动,那么,利润率怎样由此而必然降低呢?他接着这样说:
“生产费用将由此下降,但是产品的价值,——即劳动量和除粮食外可由粮食支配的其他劳动产品的数量,——将不会下降,而是上涨。人的数量的不断增长需要生活资料,并且可在他们能够被使用的一切部门中提供自己的服务。因此,食物的交换价值将把农业中使用的资本按照现行的实际利润率应得的十足利润包括在生产费用中,从而超过生产费用。而这种余额便是地租。”(同上,第17—18页)
可见,生产费用下降,而产品的价值上涨。但是生产费用为什么下降呢?马尔萨斯所理解的生产费用(所使用的资本的价值不包括在内,马尔萨斯没有谈到这种资本,认为这同他的叙述无关)是工资加上利润。这个总额下降。原因何在呢?因为工资降低,利润下降。为什么工资降低呢?因为粮食变贵了。为什么粮食变贵呢?因为较坏土地上的生产费用提高了。如果工人仍旧取得和过去一样多的粮食等等,那么他的工资——即工资的价值——一定会提高,因为工人必需用一天中更大的部分为自己劳动,才能再生产出同一数量的生活资料。如果他的工资的价值下降了,那么这种情况所以发生,是因为他所获得的粮食数量减少了——这是由于人口[增长]的趋势。如果粮食上涨1/3,工人得到的粮食少1/3,那么他仍旧在同样的剩余劳动时间内为自己的雇主劳动。当然,同样的劳动时间表现在较少的粮食量上,但是雇主从这较少的量上得到的价值部分仍和过去一样。(此外,在使用这种研究方法的时候不应该无视耕种较坏土地的原因,因为人口的增长不会造成大量粮食的生产,而只会使人口吃更少的食物。)因此利润率不变,从而雇主的生产费用也不变。但是就粮食来说,生产费用会增加,因为相同的劳动量和过去一样分配,表现在较少量的粮食上,粮食单位数量的价值或价格会提高。但是粮食的这种已增长的价值并不表示价值超过最坏土地上的生产费用的任何余额,因为利润和工资的价值会等于粮食的价值,从而生产费用[XXI—1339]会等于产品的价值。这一点马尔萨斯也是同意的,因为较坏的土地不会带来地租,因此,它的产品的价值等于生产费用,只支付工资和利润。所以,如果工资降低,至少利润率不变。如果劳动价值降低了,也就是说,如果工资的降低不只是涉及到使用价值的量的减少,那么利润率甚至会提高。较少量的粮食现在能支配与过去一样多的劳动;因此,同量的粮食能比过去支配更大量的劳动。但是这并不会创造出产品价值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这完全不会影响产品价值和生产费用之间的等同,其结果只能是工资和利润之间的比例不变。粮食的价格和其他产品相比会提高,因此少量的粮食会支配更大量的其他产品,这也不会引起任何变化。
那么较好的土地的地租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产品的价值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是从哪里来的呢?它不过来自较好土地上的产品卖得比它的生产费用贵;它按较坏的土地上的生产费用出售。因此,这里的利润会提高一倍:第一,因为工资降低了,第二,因为产品高于它的价值出售。但是实际上这里会创造出价值的余额,因为最坏的土地上的生产费用会增加,结果所有土地上的粮食价格都会提高,而较好土地上的实际生产费用仍旧不变。价值对它们的生产费用来说会增长,因为它不是按照它们的生产费用决定的,而是按照最坏土地上的生产费用决定的。可见,由于它们的名义价值增长,它们的生产费用减少了(减少的原因是坏地上生产的粮食的生产费用增加了),但是它们的名义价值增长并不是由于生产费用减少,而是相反。例如,从较好的土地上把每夸特值1镑的粮食以3镑出售,而这种情况所以产生,只是由于坏地上的同一夸特粮食值3镑。因为它们粮食的名义价值提高到3镑,所以它们1镑的费用由于仍旧未变而相对减少,但是它们的名义价值提高并不是由于生产费用减少。马尔萨斯先生的这种歪曲的解释,是要保全他的第一个论点:用重农学派的说法,地租是自然界的恩赐,而粮食变贵是由于它充足;农业的生产率是它的产品价高的原因。因此,照马尔萨斯的看法,产品的价值必然增长,因为它的生产费用减少。这一点与同量粮食“支配更大量的劳动和除粮食外的其他产品”绝对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根据马尔萨斯的假定,即使是最坏的土地上的工资也会减少,况且如果各种土地上的工资都是相同的,工资哪能不减少呢?最坏的土地上的粮食尤其能支配更大量的除粮食外的其他产品,因为其他产品的价值不变并且不与粮食同时上涨。但是这些情况并没有在坏地上创造任何地租。因此,它们对于地租的形成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不过,在马尔萨斯看来,利润率不会下降,而较好的土地上的地租只会妨碍它提高。利润率不会下降并不是因为同量粮食支配更大量的剩余劳动,而是因为它支配较少量的剩余劳动,因为工人为了再生产同样数量的粮食或它的价值,必须在总工作日中比过去有更大的一部分为自己劳动。因此在这里,在马尔萨斯认为生产费用降低而产品价值提高的这种错误说法里,暴露出他不懂得级差地租理论。诚然,在别的地方为了说明地租不是垄断,他说了下列这些话:
“于是,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对于它的全部数量来说,已增长的那部分原料按照自然价格或必要价格出售,即按照为取得现有产品量所必需的价格出售,尽管很大部分是按照比生产它所必需的那一价格高得多的价格出售;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这一部分以较少的费用生产出来,而它的交换价值仍然没有降低。”(同上,第36页)
相反,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这一部分以较少的费用生产出来,这是因为它的名义价值的提高超过了自己原有的水平。如果它的很大部分都高于它的必要价格出售,那么全部数量怎么会是按其必要价格出售,这就无法理解了。相反,全部是按照生产它的最小部分所必需的价格出售的,因此,要加上其实际价值和名义价值之间的差数。}
[XXI—1340]{在马尔萨斯那里也象在其他著作家那里一样,我们发现地租不过是以余额为前提的某种形式。
“所指的是最一般的余额……既包括租地农场主的利润,也包括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同上,第16页)“产品的这种余额(在某些情况下)……主要出现在特别高的利润和特别高的工资上,并且表现在——但很少——地租形式上。”(同上,第17页)“地租不可能始终是资本利润的一部分或工资的一部分……把(地租)同利润在本质上分开也是不可能的。如果资本的一般利润是20%,而某些地块给投资提供30%的利润,那么很明显,30中的10%便是地租,不管由谁得到它。”(同上,第18—19页)“一个民族获得相当大程度的财富等等以后……就会把地租作为固定在一定质量的土地上的东西分出来等等。”(同上,第20页)}{“利润和工资一旦降低,地租……便开始从利润中分出来。”(同上,第20—21页)}
工资。它的平均水平和运动。
“在社会发展中没有任何东西象降低工资那样绝对必需,也就是说,这样的工资降低同劳动阶级的习惯结合在一起,将调节与生活资料相适应的人口增长。”(同上,第19页)
马尔萨斯先生在《论谷物法的影响》1815年伦敦第3版中和亚·斯密相反(也就是和《人口原理》著作中所表述的他自己的错误假定相反)断言:
“显然……工资整个说来根本不可能与粮食价格的变动成比例地提高或降低。”(第6页)
就是这个家伙在他的《关于限制外国谷物进口政策的意见的理由》(1815年伦敦版)一书中说:
“这种工资归根到底将取决于粮食的通常货币价格等等。”(第26页)
为了表明地租从利润和工资分出来的必要性,同一观点贯彻在他的《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1815年伦敦版)这一著作中。那么为什么这个家伙在《论谷物法的影响》中要反驳这个观点呢?这个观点是亚·斯密传给他并且由他自己在别的场合引用的,但完全和亚·斯密那里不同,是片面而目光短浅地引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包括在詹姆斯·迪肯·休谟的著作《关于谷物法》(1815年伦敦版)一书中:
“马尔萨斯先生为了反驳亚·斯密关于‘劳动的价格取决于粮食的价格……’这一论断,花了很大力气;在这个原理中包含着问题的实质,但是马尔萨斯在这里所使用的方法让人怀疑,他力求说出别人可以用来支持土地所有者的过分要求的那些观点和理由,但没有直接去做这种卑贱的事。”(第59页)
(马尔萨斯到处是一条讨厌的狗,是诬告者。)
{不列颠合作团体的书记艾尔兰先生在该团体三周年的时候,在1863年5月底宣称:
“在政府的报告和其他可靠的资料中包含的充分证据表明,工人为使用土地、机器,为监督和劳动自由,为支配和保护每12小时中的8小时劳动;付给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6小时,付给零售商1小时,付给政府1小时,给自己留下的只有4小时。”}“生存资料的价格实际上等于劳动的生产费用。”(托·罗·马尔萨斯《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1815年伦敦版第48页注)
马尔萨斯同意工资(计日工资)随计件工资的发展而降低。从十八世纪末起,由于粮食变贵和纸币贬值,也就是,由于在同样程度上影响降低工资的两种情况,发生了这种现象(其中也包括在农村)。[XXI—1341]正好生活在当时的李嘉图,他的几乎不可思议的大错误之一,就是他认为工作日是固定的,因而看不见剩余价值率可以提高,或者至少不变,尽管生存资料变贵并且撇开劳动能力价值的下跌不说。
“谷物和劳动很少会完全齐头并进。但是有一个明显的界限,超过这个界限它们就不再能互相分离。至于劳动阶级在物价上涨时期作出的异乎寻常的努力,引起工资下降,这种下降在证词{向议会委员会作的证词}中已经得到证实。这种努力对个人来说是十分光荣的,并确能促进资本增长。但是任何一个有人性的人,都不希望这种努力永远不变地坚持下去。作为权宜之计,这种努力是十分值得赞扬的,如果这种努力永远坚持下去,其结果就和一个国家的居民在饮食上濒于绝境差不多……我承认,我怀着不满的心情看待计件工资的广泛施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每天干12—14小时的繁重劳动,对人类来说实在是太多了。”(同上,第48—49页)
根据伊登的材料[299],中等大小的工人家庭的生活资料大约可以分为五部分:面粉或面包占2/5,住房、燃料、肥皂、照明、茶叶、糖、衣着的费用占2/5,肉类、牛奶、油、干酪和马铃薯占1/5(见托·罗·马尔萨斯《论谷物法的影响》1815年伦敦第3版第5—6页)。{可见,即使根据这种计算,3/5的生活资料也直接是农产品。}
“当亚·斯密谈到‘粮食’的时候,他指的是‘食物’,因为一切农产品的价值……都有拉平的自然趋势,这是由于租地农场主总会竭力种植更值钱的东西等等。”(詹·迪·休谟《关于谷物法》1815年伦敦版第59页)[300]“至于住房、燃料、肥皂、照明、茶叶、糖和衣着的费用……那么,几乎所有这些东西的大部分价格中由税收构成的部分,也象由劳动构成的部分一样大。”(同上,第60页)“面包和面粉所占的份额,比非熟练工人的生活资料的2/5还多得多。”(同上)
“人们企图证明,生产资料的价格不影响劳动,相反,如果粮食较贵,劳动总是较便宜。为证实这一无疑会使作者有权在勒普塔[301]大学讲学的光辉发现,只能引用棉纺织工厂初期的例子,那时的工资比非熟练劳动的报酬高得多,那时由于这种原因以及由于机器的改良,工资总有下降的趋势。织布工人的实际收入比从前大为减少:同普通工人相比,他的优越性以前是很大的,而现在几乎消失了。事实上,或者由于非熟练劳动的价格上涨,或者由于居住法和学徒法的改变所造成的迁徙自由,熟练劳动和普通劳动的工资间的差别现在比过去任何时期都小得多。”(《评大不列颠的商业政策,主要是评它同谷物贸易的关系》1815年伦敦版第48页)
[XXI—1342](洛克、奥吉尔维和斯宾斯对于十八世纪土地所有权观点的历史来说是很重要的。[302])
人口理论中唯一正确的东西是,资本的发展把大量人口置于这样一种条件下,在这种条件下人口的再生产也象动物和植物一样,除阻碍它的因素外没有其他界限。贫苦人的再生产比劳动者在其自然条件下要快,因为他的再生产条件是无限小的。赤贫的人们生殖得很快,完全象在动物界一样:种类越小,它再生产的量就越大。
资本。在亚·斯密那里连资本也表现为人。
“资本耕种土地,资本使用劳动。”(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三卷集,附大·布坎南的注释和补充,1814年爱丁堡版第3卷第5册第2章第309页)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布坎南[303]。(2)(3)
工资通过商品降价而提高。
“说地租、利润或工资增长了,因为它们能买到更多的便宜商品,这是不正确的。”(同上,第1卷第417页,布坎南注)
借助于机器缩短劳动时间。博克斯霍恩谈到来顿地方的织带机(《政治原理》1663年阿姆斯特丹版):
“大约20年前,这个城市有人发明了一种织机,使用这种织机,在同样时间内,一个人能够比较轻松地织出比过去几个人不用这种织机所织的还要多的东西。因此引起了织工的骚动和控告,直到市政局禁止使用这种织机。”(约·贝克曼《发明史文集》1786年莱比锡版第1卷第127页)
劳动和资本。
“认为富人养活他的仆人、商人、承租者和工人,是错误的;他们养活富人才是正确的。”(威·佩利《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原理》1785年伦敦版第1卷第144页)
粮食的和劳动的普通价格和平均价格。
“在可以被称作粮食的普通价格的那种东西和它的平均价格之间存在着差别……假定粮食的普通价格在5年中有4年是大约2镑1夸特,而在第5年是6镑。那么5年的平均价格就等于2镑16先令,但是普通价格仍旧是大约2镑,正是这一价格,而不是歉收年的价格,甚至不是包括这后者在内的平均价格,通常决定工资。”(托·罗·马尔萨斯《关于限制外国谷物进口政策的意见的理由》1815年伦敦版第26页)
协作。
“难道把许多人的技巧、勤劳和竞争心结合在同一个工作中不是推动这一工作的办法吗?英国难道能用其他方法使自己的毛纺织工业达到这样完善的程度吗?”(乔·贝克莱《提问者》1750年伦敦版第56页第521节)
“英国的毛纺织工业不是分成不同的部分或部门,固定在一定地方,在那里只是或主要是生产一种东西吗?索美塞特郡不是生产细呢,约克郡不是生产粗呢,埃克塞特不是生产双幅呢,萨德贝里不是生产丝绸,诺里奇不是生产绉纱,肯达耳不是生产羊毛织品,惠特尼不是生产毛毯,以及如此等等吗?”(同上,第520节)
机器和平均工资。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工资按同一比例下降。虽然机器使生活必需品便宜了,但是也使工人便宜了。”(《一篇比较竞争和合作的利弊的得奖论文》[XXI—1343]1834年伦敦版第27页)
自从机器同人类劳动发生竞争时起,这种劳动的报酬本身便开始由生产机器的较少的费用调节。
“1827年,牧师特纳先生是柴郡威耳姆兹洛工业区的教区长。移民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特纳先生的回答表明,手工劳动同机器的竞争是如何维持下来的。问:‘动力织机的使用排挤了手工织机的使用吗?’答:‘毫无疑问是这样;如果手工织布工人不屈从于工资的降低,那就会比现在受到更大程度的排挤。’问:‘但是,他们在屈从后所得的工资是不是维持生活的……?’答:‘……手工织机和动力织机的竞争,事实上是靠济贫费维持的。’可见……令人受辱的赤贫或向国外移民,这就是采用机器给劳动者带来的好处;他们从受人尊敬的、在一定程度上独立的手工业者被降低为靠低声下气地哀求别人施舍面包过活的穷汉。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暂时的不便’。”(同上,第29页)
“于是,机器的这一维护者〈就象尤尔[304]那样〉,表示赞同停止革新是对工人有益的……认为社会的缺陷会使革新成为有害的事情。这种制度使我们抱怨人类发明的进步,这是这种制度维护者的耻辱。”(同上,第30页)
“它们(机器)使工人能靠他的收入购买更多的东西……如果这种收入是经常的;但是,如果机器夺走了工人的工作,那它们就夺走了工人的收入,找不到工作的工人便会同有工作的工人竞争。”(同上,第27页)
“除机器使工人的工资降低外,它们还使工人为了挣这已经降低的工资而劳动更长的时间。过去工人在24小时中有9小时用在自己的工作上,他还有更多的地方性节假日。”(同上,第30页)
作者引用了马尔萨斯的话:
“工人看到一个接一个的机器发明,似乎可以指望明显地降低手工劳动的量,但是,尽管这些发明仿佛是保证所有的人富裕、空闲和幸福的手段,工人们却看到,社会大部分人的劳动并没有减少,而他们的生活条件如果不是变得更坏,那也没有什么重大改善。”([托·罗·马尔萨斯]《人口原理》,三卷集,1817年伦敦第5版第2卷第272—273页)
积累的劳动。
“说资本是积累的劳动,也是没有意义的。人们说积累的知识,积累的技能,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看到这些积累的知识和积累的技能,一旦涉及到创造财富,便不能和劳动人手分开。”([托·霍吉斯金]《财产的自然权利和人为权利的比较》1832年伦敦版第153页注)
《论国民政治经济学》(1821年伦敦版)这一著作包含着一些非常好的、独创的思想。
第一,关于资本的起源,——在资本和储备相一致的情况下:
“大部分自然产物都是有期限的,必须保存起来以便在各次收获之间逐渐消费。这便是资本的最初起源。”(第3页)
“资本的利润是各式各样的,这一概念通常既包括利息,也包括企业家的工资。”(同上,第8页)
[XXI—1344]“无论资本在中间环节上是怎样的,归根到底产品同……劳动相交换。”(同上,第13页)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可变资本。)
不变资本的单纯保存和可变资本的再生产之间的区别。
“归根到底,真正意义上的唯一再生产消费,只是劳动在同商品的交换中所实现的那种消费,——劳动创造一种新商品来代替被消灭的商品。整个生产看来就是通过一切中间的交换行为和过程的一种过程,也是商品受农业劳动或工业劳动支配,这些劳动补偿新价值,或是把价值整个创造出来,或是使已经存在的价值更加完善。”(同上,第13—14页)
“产品只有当它为了再生产消费(最终地,而不是在中间行为中,例如被布匹吸收的靛蓝)——就象食物、衣服或住宅所发生的情况那样——到达补偿价值的劳动那里时,才成为资本。”(同上,第67页)
资本同再生产的联系。
“资本可以被规定为周期性生产出来的产品中用来保证下一次再生产的那一部分。”(同上,第24页)
生产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区别。
“在农业和工业中,资本直接和劳动服务相交换。在商业中,资本常常和资本相交换;这只是对供给和各种不同的需求源泉进行投机。”(同上,第43页)
绝对剩余劳动。相对剩余价值。
“劳动,即社会的经济时间,是已知的量,比如说,100万人中每人1天10小时,换句话说是1000万小时。”(同上,第47页)
“资本有其增长的限度。这种限度在每一既定时期内能够利用事实上运用的经济时间达到,尽管社会的生产力还有能力更趋完善。通过增加劳动量或者使劳动更有成效,换句话说,通过扩大人口、分工、机器数量和科学知识,社会能够不断发展。”(同上,第49页)“如果资本得到的不能比等价物或劳动活动所生产的价值多〈也就是说,如果经济时间或工作日是既定的〉,如果这是当前即现存社会状态下不可克服的资本界限,那么,工资的份额越大,利润便越少。这是一般的原则,但在个别场合并不是这样,因为这种增长的工资通常是特殊需求的结果,而这种需求总是使价值同其他商品及其利润比较起来有所增加。”(同上)
{利润——甚至剩余价值率——在某一个别部门可能会超过一般水平,虽然在这一部门中工资也同时超过一般水平。但是,如果资本家提高工资的程度等于商品的需求超过平均水平的程度,那么(撇开决定利润的其他情况不谈)他的利润便不会增加。总的来说,个别部门利润和工资与一般水平相比的这种提高或降低,同一般比例无关。}
[XXI—1345]“除时间外,必须注意他的效果,这是分工、强化他的紧张程度、应用机器的结果。”(同上,第54页)
“在棉纺织工业中……有分工,但是有资本的联合。”(同上,第51页)
劳动能力的价值。平均工资。计件工资。计日工资。
如果我们考察同既定量的劳动能力的价值发生关系的资本,或者说得通俗些,考察作为既定的平均劳动报酬的资本,那么,这个既定的现实——它的界限——便是每一单个资本家在把货币变成资本时由以出发的前提。他在每一工业部门中都遇到一定的平均工资。这种工资可能是高的或低的;但是,在资本家以进款形式得不到超过这一劳动能力价值的余额的情况下,他的货币便不会转化为资本。
保持这种平均水平是工会的任务之一,而个别资本家为了把各个工人的工资降到平均水平以下,就起来反对保持上述平均水平。所有这一切都应当列举在这里,以便表明工资的这种平均水平的重要性,其中包括实际的重要性。对这一切来说,伦敦装订工人联合会书记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它们的哲理和意义》(1860年伦敦版)一书是很重要的:
“〈工资的〉划一率这种说法只能表明它适用于普通工人,对工人来说实际上是最低率,对主人来说是划一率。”(第17页)
计件工资,计日工资,[工资的]最低额。
“凡某一部门‘计件’支付劳动报酬的地方,都是按一定的活支付若干报酬,例如,在伦敦,排字多半按1000字为单位支付一定的金额,在这种地方并不存在工人获得的划一率。笼统地说,在这种地方有划一率或某种类似的东西,这是不同活计的价格的划一率;但是,因为工人以不同的动作速度和熟练程度按同一计件价格完成大量或者小量的活,所以他们的工资数量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同上)“不过在实行计日工资的情况下,总的来说,无论雇主或被雇的人都承认存在作为该部门普通工人工资水平的划一率……某些工人的价值会高于这一数额,另一些则会低于这一数额……雇主喜欢取得价值高些的工人所生产的利润,但同时他又担心,如果他增加这些工人的工资,那么想必也会要求他增加其他工人的工资,另一方面,工人可能会反对达不到普通率的工人取得较少的收入,因为他们担心其他人的工资也会降低到这一水平。”(同上,第17—18页)
但是,因为企业主只要有可能,就总是辞退较差的工人,所以整个说来
“他们由于这种划一率,便只拥有较好的工人”。(同上,第18页)[XXI—1345]
注释:
[289]第XXI笔记本第1301—1331页上的正文,是本卷第5章和第6章的内容。并见注148。——第470页。
[290]在这里和下面,凯里引用了弗·伊登的著作《贫民的状况,或英国劳动者阶级从征服时期到现在的历史》,三卷集,1797年伦敦版。——第470页。
[291]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7卷第297、300、318—319页。——第472页。
[292]这一段和下一段发表在《剩余价值理论》上(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438页)。——第472页。
[293]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第415—417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4卷第145—146页)。——第473页。
[294]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7卷第99—112页。——第478页。
[295]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6卷上册第284—285页;第47卷第125—126、165页。——第478页。
[296]这一段话发表在《剩余价值理论》上(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438—439页)。——第478页。
[297]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390—393页。——第480页。
[298]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2册第27、92、120—124、157—163、177、262—265、268—269、271、362、675页。——第482页。
[299]弗·摩·伊登《贫民的状况,或英国劳动者阶级从征服时期到现在的历史》,三卷集,1797年伦敦版第1卷。——第489页。
[300]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2册第457页。——第489页。
[301]指卓纳森·绥夫特《格列佛游记》第三部——《勒普塔纪行》,在这部分里对伪科学作了讽刺性的描绘。——第490页。
[302]马克思指的是下述著作: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1年),载于《约翰·洛克全集》1740年伦敦版第2卷;威廉·奥吉尔维《论土地财产权,关于它在自然规律中的基础;现在欧洲国内法对土地财产权的承认》1781年伦敦版;托·斯宾斯《苦恼的结束或价值两便士的四磅的面包……一个老技工和一个年轻技工关于建立人权的对话》1795年伦敦版。——第490页。
[303]马克思引用《剩余价值理论》中布坎南关于生产劳动的观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301页)。——第490页。
[304]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473—474页。——第492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
马恩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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