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1年12月27日[于伦敦] |
亲爱的恩格斯:
当外界索债的“通知”开始纷纷到来的时刻,我不仅给母亲和亲戚,而且给济贝耳写了信——由于不愿老是烦扰你而没有给你写。我从这个青年的来信中看出,他又给你写信了。请你别把它当一回事。
你因我而不得不给德朗克开出借据,使我很不安。他原先答应办这件事时,没有说要搞这么繁琐的形式,而且期限也要长一些。
我还不知道怎样才能摆脱这个危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由于我没有任何其他可能,我只得写信给房东,说我现在付不出房钱,愿意给他开期票等等。
加之还有这场官司[注::见本卷第203和210页。——编者注]在作梗。鉴于争执围绕着合伙问题,我的律师认为必须把它由郡法院转到最高法院去审理,否则会判处我偿付二十英镑。我将于1月3日由郡法院传讯。疏忽的地方在于,我没有同阿·佩奇订立任何书面协定。我的律师悉尼认为,在最高法院我赢得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卑鄙的《新闻报》刊印我的文章几乎不到一半。这是些蠢驴。倒要看看他们将怎样付我的稿酬。我写这些单篇的文章,难道是拿去“碰运气”还是怎么的?
现在祝贺你新年幸福!如果新的一年仍象旧年一样,那末我看最好还是让它见鬼去吧。
祝好。
你的 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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