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对所谓李嘉图地租规律的发现史的评论
[对洛贝尔图斯的补充评论](插入部分)
[(1)安德森发现级差地租规律。安德森理论的剽窃者马尔萨斯
为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歪曲安德森的观点]
安德森是个实践的租地农场主。他的第一部顺便考察地租性质的著作,出版于1777年。[33]当时,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对于很大一部分公众来说还是最有威望的经济学家,但同时,普遍的注意力已经转向一年以前出版的《国富论》了[34]。相反,这个苏格兰租地农场主就当时争论的一个直接的实际问题而写的著作(作者在这部著作中不是专门谈地租的,只是顺便说明了地租的性质),却没有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安德森在这部著作中只是偶然地而不是专门地考察地租的。在他自己出版的三卷文集《论农业和农村事务》(三卷集,1775—1796年爱丁堡版)中,有一两篇文章也顺便谈到他的这个理论。1799—1802年伦敦出版的《关于农业、博物学、技艺及其他各种问题的通俗讲座》(见英国博物馆[35])也是这样的情形。所有这些都是直接为租地农场主和农业家写的著作。如果安德森意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性,并且把它作为《地租性质的研究》单独地献给公众,或者,如果他有一点靠贩卖自己的思想为生的才能,就象他的同乡麦克库洛赫靠贩卖别人的思想为生那样,那情况就不同了。
安德森的理论的复制品出现于1815年,一开始就是作为单独的对地租性质的理论研究出现的。这可以从威斯特和马尔萨斯的有关著作的标题看出来:
马尔萨斯:《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的研究》。
威斯特:《论资本用于土地》。
其次,马尔萨斯利用安德森的地租理论,为的是使自己的人口规律第一次同时有政治经济学的和现实的(博物学的)论据,而他从以前的著作家那里借用的关于几何级数和算术级数的荒谬说法,则是一种纯粹空想的假设。马尔萨斯先生立即“抓住了”这个机会。可是李嘉图,正象他自己在序言[36]中说的那样,是把这个地租学说当作整个政治经济学体系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并且赋予它以崭新的理论上的重要性,而在实践方面就更不用说了。
李嘉图显然不知道安德森,因为他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序言中,把威斯特和马尔萨斯叫做地租理论的创始人。从威斯特叙述这个规律的独特方式判断,他大概也不知道安德森,就象图克不知道斯图亚特一样。马尔萨斯先生的情况就不同了。把马尔萨斯的著作同安德森的著作仔细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马尔萨斯知道安德森,并且利用安德森。马尔萨斯本来就是一个职业剽窃者。[496]只要把他论人口的著作第一版[37]同我以前引用过的唐森牧师的著作[38]对比一下,就会相信,马尔萨斯不是作为具有自由创作思想的人来加工唐森的著作,而是作为盲从的剽窃者照抄和转述唐森的著作,同时没有一个地方提到唐森,隐匿了唐森的存在。
马尔萨斯利用安德森的观点的方式,是很有特色的。安德森维护鼓励谷物输出的出口奖励和限制谷物输入的进口税,决不是从地主的利益出发,而是认为这样的立法会“降低谷物的平均价格”,保证农业生产力的均衡发展。马尔萨斯采用安德森的这个实际结论,则因为马尔萨斯作为英国国教会的真诚教徒,是土地贵族的职业献媚者,他从经济学上替土地贵族的地租、领干薪、挥霍、残忍等等辩护。只是在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同土地所有权的利益,同贵族的利益一致时,马尔萨斯才拥护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即拥护他们反对人民群众,反对无产阶级;但是,凡是土地贵族同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发生分歧并且互相敌对时,马尔萨斯就站在贵族一边,反对资产阶级。因此,他为“非生产劳动者”、消费过度等等辩护。
相反,安德森认为,支付地租的土地和不支付地租的土地之间,或支付不同地租的土地之间所以会产生差别,是因为不提供地租或提供较少地租的土地,同提供地租或提供较多地租的土地比较起来,相对的不肥沃。但是他明确地说,不同等级土地的这种相对的肥沃程度,从而较坏等级土地同较好等级土地比较起来相对的不肥沃,同农业的绝对生产率绝对没有任何关系。相反,他曾着重指出,各种等级土地的绝对肥力不但能够不断提高,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也必定会提高,他还进一步断言,不同等级土地的肥力的不平衡,能够日益趋于平衡。他说,英国农业目前的发展程度,丝毫不能说明它的可能的发展。因而他说,在一国可能是谷物价格高而地租低,在另一国可能是谷物价格低而地租高;这是从他的基本原理出发的,因为在这两个国家,地租的高低和地租本身的存在,决定于肥沃土地和贫瘠土地之间的差别,但其中任何一个国家,地租都不决定于绝对肥力;其中每一个国家,地租只决定于现有各种等级土地的肥沃程度的差别,其中任何一个国家,地租都不决定于各种等级土地的平均肥力。他由此得出结论说,农业的绝对生产率同地租绝对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他后来声明——我们在后面会看到[注:见本册第158页。——编者注]——他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死敌,可是他没有料到他自己的地租理论会成为这种奇谈怪论的根据。安德森说明,在英国,1750至1801年的谷物价格高于1700至1750年,决不是由于越来越不肥沃的土地投入耕种,而是由于这两个时期立法对农业的影响。
马尔萨斯干了什么呢?
他利用安德森的理论,代替自己的(也是剽窃来的)几何级数和算术级数的怪诞幻想——他把这种怪诞幻想当作“漂亮辞句”保留着——来证明自己的人口论。在安德森理论的实际结论符合地主利益的限度内,他保留安德森理论的实际结论,——仅仅这一事实就证明,马尔萨斯同安德森本人一样,不了解这个理论同资产阶级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体系的联系;——他不去考察这个理论的创始人的反证,就利用这个理论去反对无产阶级。从这个理论出发,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向前迈进一步的使命就落到了李嘉图身上,这就是:在理论上,作出商品的价值规定等等,并阐明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在实践上,反对资产阶级生产基础上的土地私有权的必要性,并且更直接地反对国家促进这种土地所有权发展的一切措施,如谷物法。马尔萨斯得出的唯一的实际结论在于:为地主在1815年要求的保护关税辩护——这是巴结贵族,——并且对财富生产者的贫困进行新的辩解,为劳动剥削者进行新的辩护。从这一方面来说,是巴结工业资本家。
马尔萨斯的特点,是思想极端卑鄙,——只有牧师才可能这样卑鄙,[497]他把人间的贫困看作对罪恶的惩罚,而且在他看来,非有一个“悲惨的尘世”不行,但是同时,他考虑到他所领取的牧师俸禄,借助于关于命运的教义,认为使统治阶级在这个悲惨的尘世上“愉快起来”,对他是极为有利的。这种思想的卑鄙还表现在马尔萨斯的科学工作上。第一,表现在他无耻的熟练的剽窃手艺上;第二,表现在他从科学的前提做出的那些看人眼色的而不是毫无顾忌的结论上。
[(2)发展生产力的要求是李嘉图评价经济现象的基本原则。马尔萨斯为统治阶级最反动的分子辩护。达尔文实际上推翻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
李嘉图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最有利于生产、最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生产方式,对于他那个时代来说,李嘉图是完全正确的。他希望为生产而生产,这是正确的。如果象李嘉图的感伤主义的反对者们那样,断言生产本身不是目的本身,那就是忘记了,为生产而生产无非就是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这种目的本身。如果象西斯蒙第那样,把个人的福利同这个目的对立起来,那就是主张,为了保证个人的福利,全人类的发展应该受到阻碍,因而,举例来说,就不能进行任何战争,因为战争无论如何会造成个人的死亡。(西斯蒙第只是与那些掩盖这种对立、否认这种对立的经济学家相比较而言,才是正确的。)这种议论,就是不理解:“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至于这种感化议论的徒劳,那就不用说了,因为在人类,也象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特殊个体的利益相一致,这些特殊个体的力量,他们的优越性,也就在这里。
由此可见,李嘉图的毫无顾忌不仅是科学上的诚实,而且从他的立场来说也是科学上的必要。因此对李嘉图来说,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究竟是毁灭土地所有权还是毁灭工人,这是无关紧要的。如果这种进步使工业资产阶级的资本贬值,李嘉图也是欢迎的。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现有的固定资本贬值一半,那将怎样呢?——李嘉图说,——要知道人类劳动生产率却因此提高了一倍。这就是科学上的诚实。如果说李嘉图的观点整个说来符合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只是因为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符合生产的利益,或者说,符合人类劳动生产率发展的利益,并且以此为限。凡是资产阶级同这种发展发生矛盾的场合,李嘉图就毫无顾忌地反对资产阶级,就象他在别的场合反对无产阶级和贵族一样。
而马尔萨斯呢!这个无赖,从已经由科学得出的(而且总是他剽窃来的)前提,只做出对于贵族反对资产阶级以及对于贵族和资产阶级两者反对无产阶级来说,是“合乎心意的”(有用的)结论。因此,他不希望为生产而生产,他所希望的只是在维持或加强现有制度并且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那种限度内的生产。
他的第一部著作[37],就已经是靠牺牲原著而剽窃成功的最明显的写作例子之一。这部著作的实际目的,是为了英国现政府和土地贵族的利益,“从经济学上”证明法国革命及其英国的支持者追求改革的意图是空想。一句话,这是一本歌功颂德的小册子,它维护现有制度,反对历史的发展;而且它还为反对革命法国的战争辩护。
他1815年关于保护关税和地租的著作[39],部分地是要证明他以前为生产者的贫困所作的辩解,但首先是为了维护反动的土地所有权,反对“开明的”、“自由的”和“进步的”资本,特别是要证明英国立法当时为了保护贵族利益反对工业资产阶级而采取的倒退措施是正确的。[40]最后,[498]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是反对李嘉图的,这本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工业资本”及其生产率依以发展的那些规律的绝对要求,纳入从土地贵族、国教会(马尔萨斯所属的教会)、政府养老金领取者和食税者的现有利益看来是“有利的”和“适宜的”“范围”。但是,一个人如果力求使科学去适应不是从科学本身(不管这种科学如何错误),而是从外部引出的、与科学无关的、由外在利益支配的观点,我就说这种人“卑鄙”。
从李嘉图来说,他把无产者看成同机器、驮畜或商品一样,却没有任何卑鄙之处,因为无产者只有当作机器或驮畜,才促进“生产”(从李嘉图的观点看),或者说,因为无产者在资产阶级生产中实际上只是商品。这是斯多葛精神,这是客观的,这是科学的。只要有可能不对他的科学犯罪,李嘉图总是一个博爱主义者,而且他在实际生活中也确是一个博爱主义者。
马尔萨斯牧师就完全不同了。他[也]为了生产而把工人贬低到驮畜的地位,甚至使工人陷于饿死和当光棍的境地。[但是]在同样的生产的要求减少地主的“地租”时,在同样的生产的要求威胁国教会的“什一税”或“食税者”的利益时,或者,在为了一部分代表生产进步的工业资产阶级而去牺牲另一部分本身利益阻碍生产进步的工业资产阶级时,——总之,在贵族的某种利益同资产阶级的利益对立时,或者,在资产阶级中保守和停滞的阶层的某种利益同进步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对立时,——在所有这些场合,马尔萨斯“牧师”都不是为了生产而牺牲特殊利益,而是竭尽全力企图为了现有社会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集团的特殊利益而牺牲生产的要求。为了这个目的,他在科学领域内伪造自己的结论。这就是他在科学上的卑鄙,他对科学的犯罪,更不用说他那无耻的熟练的剽窃手艺了。马尔萨斯在科学上的结论,是看着统治阶级特别是统治阶级的反动分子的“眼色”捏造出来的;这就是说,马尔萨斯为了这些阶级的利益而伪造科学。相反,对于被压迫阶级,他的结论却是毫无顾忌的,残酷无情的。他不单单是残酷无情,而且宣扬他的残酷无情,厚颜无耻地以此自夸,并且在用他的结论反对“无权者”时,把他的结论夸大到极端,甚至超过了从他的观点看来还可以在科学上说得过去的程度。[注:[499]例如李嘉图(见前),当他的理论使他得出结论说,把工资提高到工资最低限度以上并不会增加商品的价值时,他就直接说出这一点。而马尔萨斯坚持工资保持低水平,目的是要资产者借此来发财。[499]]
因此,英国工人阶级憎恨马尔萨斯——科贝特粗鲁地称他为“江湖牧师”(科贝特虽然是当代英国最大的政论家;但他缺少莱比锡大学教授[41]的教养,并且公开反对“学者的语言”),——对马尔萨斯的这种憎恨是完全正当的;人民凭着真实的本能感觉到,在这里反对他们的不是一个科学的人,而是一个被他们的敌人收买的统治阶级的辩护士,是统治阶级的无耻的献媚者。
一个最初发现某种思想的人,可能由于善意的误解,把这种思想夸大到极端;而一个把这种思想夸大到极端的剽窃者,却总是把这种夸大当作“有利可图的生意”。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这部著作第一版没有包含一个新的科学词汇;这本书只应看作卡普勤教士喋喋不休的说教,只应看作是用阿伯拉罕·圣克拉[42]文体对唐森、斯图亚特、华莱士、埃尔伯等人的论断的改写。因为这本书实际上只是指望以它的大众化的形式来引人注意,所以它理所当然地要引起大众的憎恨。
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界那些可怜的和谐论者比较起来,马尔萨斯的唯一功绩,就是特别强调不和谐。的确,他决没有发现不和谐,但他毕竟以牧师所固有的扬扬得意的厚颜无耻肯定、描绘并宣扬了这种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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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查理·达尔文在他的著作《根据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适者保存的物种起源》1860年伦敦版(第五次印刷,一千册)[第4—5页]的绪论中说: “下一章将考察全世界整个生物界中的生存斗争,那是依照几何级数高度繁殖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这是马尔萨斯学说对于整个动物界和整个植物界的应用。”
达尔文在他的卓越的著作中没有看到,他在动物界和植物界发现了“几何”级数,就是把马尔萨斯的理论驳倒了。马尔萨斯的理论正好建立在他用华莱士关于人类繁殖的几何级数同幻想的动植物的“算术”级数相对立上面。在达尔文的著作中,例如在谈到物种消灭的地方,也有在细节上(更不用说达尔文的基本原则了)从博物学方面对马尔萨斯理论的反驳。而当马尔萨斯的理论以安德森的地租理论为依据时,他的理论又被安德森本人驳倒了。[43][499]
[(3)罗雪尔歪曲地租观点的历史。李嘉图在科学上公正的例子。
投资于土地时的地租和利用其他自然要素时的地租。竞争的双重作用]
[499]安德森顺便发挥了地租理论的第一部著作,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论战性著作,它谈的不是地租,而是保护关税政策。这部著作出版于1777年,它的标题已经表明:第一,它追求实际的目的;第二,它涉及当时一个直接的立法行为,在这个问题上工业家和地主的利益是对立的。这部著作就是:《谷物法本质的研究;关于为苏格兰提出的新谷物法案》(1777年爱丁堡版)。
1773年的法律(英格兰的法律;关于这个问题参看麦克库洛赫的书目[44])在1777年(好象)应该在苏格兰施行(见英国博物馆)。
安德森说:“1773年的法律是由一种公开宣布的意图引起的,这种意图就是要为我国的工业家降低谷物价格,以便通过进口奖励,保证本国人民得到更便宜的食物。”(《关于导致不列颠目前粮荒的情况的冷静考察》1801年伦敦版第50页)
由此可见,安德森的著作是一部维护包括地主在内的农业主利益(保护关税政策)、反对工业家利益的论战性著作。安德森是把自己的书当作“公开”维护一定党派的利益的著作出版的。地租理论在这里只是顺便谈到。而且在他后来一些总是或多或少涉及上述利益斗争的著作中,他也只是顺便把地租理论重新提了一两次,从来没有想到它的科学意义,或者说,甚至没有想到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论题。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判断显然不知道安德森著作的威廉·修昔的底斯·罗雪尔[45]的下述意见是否正确: “值得惊奇的是,在1777年几乎无人注意的学说,到1815年以后却突然引起人们极大的关心,一些人拥护,另一些人反驳,因为这个学说涉及货币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在这个时期如此尖锐起来的对立。”(《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第3版第297—298页)
在这段话中,错误和字数一样多。第一,安德森并没有象威斯特、马尔萨斯和李嘉图那样,把自己的见解当作“学说”提出来。第二,这个见解不是“几乎”而是“完全”无人注意。第三,这个见解最初在一部著作中顺便被提到,这部著作专门只以1777年在工业家和地主之间大大发展起来的利益对立为中心,只“涉及”这个实际的利益斗争,但根本“没有涉及”一般的[500]国民经济学理论。第四,在1815年,这个理论被它的复制者之一马尔萨斯大肆宣扬,完全是为了维护谷物法,就象安德森所做的一样。同一个学说,它的创始人和马尔萨斯都是用来维护土地所有权,而大卫·李嘉图却用来反对土地所有权。因此,至多可以说,这个理论的一些拥护者维护土地所有权的利益,而另一些拥护者反对这种利益,但是不能说,在1815年拥护土地所有权的人反对这个理论(因为马尔萨斯在李嘉图之前拥护这个理论),也不能说,反对土地所有权的人拥护这个理论(因为大卫·李嘉图无须“拥护”这个理论去反对马尔萨斯,因为他自己把马尔萨斯当作这个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并且把马尔萨斯当作自己的先驱;他只是不得不“反驳”马尔萨斯从这个理论得出的实际结论)。第五,威廉·修昔的底斯·罗雪尔所“涉及”的“货币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对立,直到现在同安德森的地租理论、同复制这个理论、同拥护这个理论、同反对这个理论都绝对没有任何关系。威廉·修昔的底斯可以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书(《略论政治经济学的某些有待解决的问题》1844年伦敦版第109—110页)中知道:(1)英国人所说的“金融阶级”是指货币贷放者;(2)这些货币贷放者或者一般是靠利息生活的人,或者是职业的放债人,如银行家、票据经纪人等等。照穆勒所说,所有这些人都以“金融阶级”的身分同“生产阶级”(穆勒所说的生产阶级是指“工业资本家”,而把工人撇在一边)相对立,或者至少同生产阶级有区别。因此,威廉·修昔的底斯应当看到,“生产阶级”即工业家,工业资本家的利益,同金融阶级的利益是极不相同的两回事;这些阶级也是不同的阶级。其次,威廉·修昔的底斯应当看到,工业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斗争决不是“货币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如果威廉·修昔的底斯了解1815年谷物法的历史和围绕谷物法进行的斗争,他就会从科贝特的著作中知道,地主(土地所有者)和放债人(货币所有者)曾经一道反对工业资本家。不过科贝特是“粗鲁的”。最后,威廉·修昔的底斯从1815至1847年的历史应当知道,大部分货币所有者,甚至一部分商人(例如在利物浦),在围绕谷物法的斗争中,都成了土地所有者反对工业资本家的同盟者。[500][502](可以使罗雪尔先生感到惊奇的至多是这件事:同一个“学说”,在1777年用来维护“土地所有者”,而在1815年却成了反对“土地所有者”的武器,并且只是到这时才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46]。)[502]
[500]如果我要把威廉·修昔的底斯在他的历史文献评介中犯的所有这类粗暴歪曲历史的错误,都如此详细地加以说明,那我就得写一部象他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一样厚的书,而这样的书确实“不值得花费那么多纸张来写”。这么一个威廉·修昔的底斯在学术上的无知,对于其他科学领域的研究者会造成多么有害的影响,从阿·巴斯提安先生的例子可以看出来。巴斯提安在自己的著作《历史上的人》1860年版第一卷第374页的注中,就引用了威廉·修昔的底斯上述的这段话来证明一个“心理学的”原理。顺便说一下,关于巴斯提安,不能说“技巧驾驭了材料”[注:见奥维狄乌斯《变形记》。——编者注]。在这里倒是技巧应付不了自己的原材料。而且,通过我所“知道”的不多的几门科学,我发现,知道“一切”科学的巴斯提安先生经常信赖威廉·修昔的底斯之流的权威,这对于“万能学者”一般是不可避免的。
[501]我希望人们不要责备我对威廉·修昔的底斯“残酷无情”。这个书呆子自己对待科学是多么“残酷无情”啊!既然他胆敢以高傲自大的口气谈论李嘉图的“半真理”[47],那我无论如何也同样可以谈他的“全无真理”。而且,威廉·修昔的底斯在列举书目方面一点也不“公正”。在他看来,谁不“值得尊敬”,谁就在历史上不存在;例如,在他看来,洛贝尔图斯作为地租理论家是不存在的,因为洛贝尔图斯是“共产主义者”。而且,威廉·修昔的底斯对于“值得尊敬的著作家”的看法也不准确。例如,在麦克库洛赫看来,贝利是存在的,甚至被看作是划时代的人。在威廉·修昔的底斯看来,贝利是不存在的。要在德国发展并普及政治经济科学[502],本应该由洛贝尔图斯这样一些人来创办一种杂志,向一切研究者开放(但不向书呆子和庸俗化者开放),并且杂志的主要目的是揭露在这门科学本身及其历史方面的职业学者的不学无术。[502]
※ ※ ※
[501]安德森根本没有研究他的地租理论同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关系,这一点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他的第一本书是在亚·斯密《国富论》出版一年以后出版的,当时“政治经济学体系”一般说来还刚刚在形成,因为斯图亚特的体系也只是在几年以前才出现。不过,如果谈到安德森在他考察的特殊对象范围内所拥有的材料,那末这种材料无疑比李嘉图的更广泛。正如李嘉图在他根据休谟的理论复制而成的货币理论中主要只看到1797至1809年间的事件一样,李嘉图在他根据安德森的理论复制而成的地租理论中只看到1800至1815年间谷物价格上涨的经济现象。※ ※ ※
下面这几段话,很能说明李嘉图的特点: “如果因考虑到某一个阶级的利益而使国家财富和人口的增长受到阻碍,我将感到非常遗憾。”(李嘉图《论谷物的低价对资本利润的影响》1815年伦敦第2版第49页)
在谷物自由输入的情况下,“土地停止耕种”。(同上,第46页)因此,土地所有权为发展生产而被牺牲。可是,在谷物自由输入的同样情况下:
“不可否认会有一定数量的资本损失掉。但是,拥有资本或保持资本是目的呢,还是手段?毫无疑问是手段。我们所需要的是商品的富足〈一般财富〉,如果能证明,牺牲我们的资本的一部分,我们就可以增加用于使我们享乐和幸福的那些物品的年生产,那我们就不应当为我们的资本的一部分遭受损失而发牢骚。”(《论农业的保护关税》1822年伦敦第4版第60页)
李嘉图把不属于我们或他的、而是由资本家投入土地的资本,叫作“我们的资本”。但是这个我们是谁呢?是指国民的平均数。“我们的”财富的增加就是社会财富的增加,这个社会财富本身就是目的,而不管这个财富由谁分享! “对于一个拥有2万镑资本,每年获得利润2000镑的人来说,只要他的利润不低于2000镑,不管他的资本是雇100个工人还是雇1000个工人,不管生产的商品是卖1万镑还是卖2万镑,都是一样的。一个国家的实际利益不也是这样吗?只要这个国家的实际纯收入,它的地租和利润不变,这个国家的人口有1000万还是有1200万,都是无关紧要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第3版第416页)
在这里,“无产阶级”为财富而被牺牲。在无产阶级对于财富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时候,财富对于无产阶级的存在也是无关紧要的。在这里群众本身——人类大众——是“不值什么的”。这三个例子[502]表明了李嘉图科学上的公正。
※ ※ ※
{土地(自然)等等,是农业中使用的资本借以投入的要素。因此在这里,地租等于这个要素中所创造的劳动产品的价值超过这个产品平均价格的余额。如果有一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的自然要素(或物质)加入别一种生产,而又不构成这种生产的(物质)基础,那末地租——如果这种地租只是由于该要素单纯加入生产而产生的话——就不可能是这个产品的价值超过平均价格的余额,而只是这个产品的一般平均价格超过它自身平均价格的余额。例如,瀑布可以为工厂主代替蒸气机,并使工厂主能够节省煤炭。工厂主拥有这个瀑布,比方说,就可以经常把纱卖得比它的[个别]平均价格贵,并得到超额利润。如果这个瀑布为土地所有者所有,这种超额利润就会以地租的形式归土地所有者所得。霍普金斯先生在他论“地租”的书中也指出,在朗卡郡,瀑布不只提供地租,而且还因瀑布落差的天然能量不同,而提供级差地租。[48]这里的地租无非就是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超过它的个别平均价格的余额。}[502]※ ※ ※
[502]{在竞争中,应当区分两种平均化运动。在同一生产领域内部,资本把这个领域内部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平均化为同一市场价格,而不管这些商品的[个别]价值同这个市场价格的关系怎样。如果没有不同生产领域之间的平均化,平均市场价格就应当等于商品的[市场]价值。这些不同领域之间的竞争,在资本的相互作用不被第三种力量——土地所有权等等——阻碍、破坏的情况下,把[市场]价值平均化为平均价格。}[(4)洛贝尔图斯关于产品变贵时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关系问题的错误]
洛贝尔图斯认为,如果一种商品比另一种商品贵(因而,如果前者比后者物化的劳动时间多),那末,在不同领域的剩余价值率相等,或者说工人受的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这种商品也必定会因此包含更多的无酬劳动时间,即剩余劳动时间。他的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如果同一劳动在贫瘠土地上(或在歉收年)生产1夸特小麦,而在肥沃土地上(或在丰收年)生产3夸特小麦;如果同一劳动在很富的金矿生产1盎斯金,而在较贫的或已经枯竭的金矿只生产1/3盎斯金;如果生产1磅羊毛需要的劳动时间同把3磅羊毛纺成纱需要的劳动时间一样多,那末,首先,1夸特小麦和3夸特小麦1的价值,1盎斯金和1/3盎斯金的价值,1磅羊毛和3磅毛纱的价值(扣除其中包含的羊毛价值)一样大。它们包含着同量的劳动时间,因而,按照[剩余价值率相等]的假定,也包含着同量的剩余劳动时间。当然,1夸特[贫瘠土地上长的小麦]包含的剩余劳动量[比肥沃土地上长的1夸特小麦]多,然而,在前一场合我们只有1夸特小麦,在后一场合却有3夸特小麦;或者,在前一场合我们有1磅羊毛,而在后一场合有3磅纱(减去材料的价值)。因而,在两种场合[剩余价值]量是相等的。如果拿一个单位商品同另一个单位商品相比较,那末剩余价值的比例量也是相等的。按照假定,1夸特[坏地上长的小麦]或1磅羊毛与3夸特[好地上长的小麦]或3磅纱包含着同样多的劳动。因此,在两种场合,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同剩余价值之比是相同的。1磅羊毛包含的劳动时间比1磅纱包含的大两倍。如果剩余价值大两倍,那末与它有关的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也大两倍。因而,它们二者之比仍然一样。
在这里,洛贝尔图斯的计算是完全错误的,他完全错误地把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同[503]物化着用工资换来的劳动的那个较多或较少的商品量相比。只要象洛贝尔图斯假定的那样,工资(或剩余价值率)是既定的,那末,这种计算就是完全错误的。同一劳动量,例如12小时,可以表现为x商品或3x商品。一种场合的1x商品和另一种场合的3x商品包含着同样多的劳动和剩余劳动;但是,不论在哪一种场合,所花费的都不多于一个工作日,而且不论在哪一种场合,剩余价值率都不大于例如1/5。第一种场合1x的1/5比x,同第二种场合3x的1/5比3x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把三个x分别叫做x′、x″、,那末x′、x″、各包含4/5的有酬劳动和1/5的无酬劳动。另一方面,如果在生产率较低的条件下要生产出同在生产率较高的条件下一样多的商品,那末商品中就会包含更多的劳动,因而也包含更多的剩余劳动。这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这时就要相应地花费更多的资本。为了生产3x,就应当比生产1x(在工资上)多花费两倍的资本。
当然,毫无疑问,工业加工的原料不可能多于农业所提供的原料,因而,例如,用来纺纱的羊毛磅数不可能超过生产出来的羊毛磅数。所以,如果纺毛的生产率提高两倍,那末,在假定羊毛生产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为生产羊毛花费的时间就要比过去增加两倍,为生产羊毛使用的资本也要增加两倍,可是把这些数量增加两倍的羊毛纺成纱,只需要和过去一样多的纺纱工人的劳动时间。但是,[剩余价值]率不变。同量纺纱工人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和过去一样多,包含的剩余价值也一样多。生产羊毛的劳动所包含的剩余价值增加了两倍,但是与此相适应,包含在羊毛中的全部劳动或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也增加了两倍。因而,增大了两倍的剩余价值要按增大了两倍的资本来计算。所以不能根据这一点说,纺纱生产中的剩余价值率比羊毛生产中的低。只能说后一部门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比前一部门多两倍(因为这里假定,纺纱和羊毛生产中的变化,都不是由于它们的不变资本的变化引起的)。
这里必须把下述情况加以区别。同一劳动加不变资本提供的产品,歉收年少于丰收年,贫瘠土地少于肥沃土地,较贫的金属矿少于较富的金属矿。因而,前者的产品比较贵,也就是说,同量产品在这里包含着较多的劳动和较多的剩余劳动;可是在第二种场合产品的数量比较多。其次,两类产品的每一单位产品中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之比,并不因此而发生任何变化;因为,如果单位产品中包含较少的无酬劳动,那末根据假定,它也相应地包含较少的有酬劳动。因为这里假定,资本各有机组成部分的比例,即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例,没有任何变化。我们已经假定,同数额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在不同的条件下会提供不同的,即较多或较少的产品量。
看来洛贝尔图斯先生经常把这些东西混淆起来,并且好象理所当然地从产品的单纯变贵得出了关于剩余价值更多的结论。至于剩余价值率,那末根据所作的假定,这种结论已经是不正确的了,至于剩余价值量,那也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正确:在一种场合比另一种场合预付更多的资本,也就是说,原来生产多少较便宜的产品,现在也生产多少较贵的产品,或者(象上述纺纱的例子那样),较便宜的产品数量的增加,先要有较贵的产品数量相应的增加。
[(5)李嘉图否认绝对地租——他的价值理论中的错误的后果]
[504]尽管地租率不变或者甚至下降,地租,从而土地价值,可能增长,也就是说,农业生产率也增长,——这一点李嘉图有时忘记,但他是知道的。无论如何安德森是知道这一点的,而且配第和戴韦南特就已经知道了。问题不在这里。
李嘉图撇开了绝对地租问题,他为了理论而否认绝对地租,因为他从错误的前提出发:如果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商品的平均价格就必定等于商品的价值(因此他又做出一个与实际相矛盾的结论:比较肥沃的土地的竞争必然使比较不肥沃的土地停止耕种,即使后者过去是提供地租的)。如果商品的价值和它们的平均价格等同,那末绝对地租——即最坏的耕地上的地租或最初的耕地上的地租——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不可能的。什么是商品的平均价格?就是生产商品花费的全部资本(不变资本加可变资本)加上包含在平均利润(例如10%)中的劳动时间。因此,如果资本在某种要素中——仅仅因为这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要素例如土地,——生产出高于平均价格的价值,那末这种商品的价值就会超过它的价值,而这个超额价值就同价值等于一定量劳动时间的价值概念发生矛盾。结果就成了:一种自然要素,即某种不同于社会劳动时间的东西,创造了价值。但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投在仅仅作为土地的土地上的资本不可能提供任何地租。最坏的土地仅仅是土地。如果说较好土地提供地租,这只不过证明,社会必要劳动和个别必要劳动之间的差别在农业中固定下来了,因为这种差别在这里有一个自然基础,而这种差别在工业中却是不断消失的。
因而,不应该有绝对地租存在,只可能有级差地租存在。因为承认绝对地租存在,就是承认同量劳动(投入不变资本的物化劳动和用工资购买的劳动)由于投入不同的要素,或加工不同的材料,会创造不同的价值。但是如果承认,虽然在每一个生产领域的产品中物化着同一劳动时间,却依然存在这种价值差别,那就是承认,不是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而是某种不同于劳动时间的东西决定价值。这种价值量的差别会取消价值概念,推翻下述原理:价值实体是社会劳动时间,因而价值的差别只能是量的差别,而这个量的差别只能等于所耗费的社会劳动时间量的差别。
由此可见,从这个观点出发,为了保持价值范畴——不仅价值量决定于不同的劳动时间量,而且价值实体决定于社会劳动,——就要否认绝对地租。而否认绝对地租可以表现为两种说法。
第一,最坏的土地不能提供地租。较好等级土地的地租可以这样来解释:比较肥沃的土地和比较不肥沃的土地的产品市场价格是一样的。但是最坏的土地仅仅是土地,它本身没有等级差别。它只是不同于工业投资的特殊投资领域。如果它提供地租,那末地租的产生就是由于:同一劳动量用在不同的生产领域表现为不同的价值,从而不是劳动量本身决定价值,包含等量劳动的产品[在价值上]彼此也就不等。
[505]或者[第二],最初的耕地不能提供地租。因为,什么是最初的耕地呢?“最初的”耕地,既不是较好的土地,也不是较坏的土地。这仅仅是土地,是没有等级差别的土地。最初,农业投资与工业投资的区别仅仅在于资本所投入的领域不同。但是,既然等量劳动表现为等量价值,那就绝对没有理由使投入土地的资本除了利润之外还提供地租,除非投入这个领域的同一劳动量生产出一个较大的价值,以致这个价值超过工业中生产的价值的余额构成等于地租的超额利润。但是,这就意味着确认土地本身创造价值,也就是意味着取消价值概念本身。
因此,最初的耕地最初不能提供任何地租,否则整个价值理论就要被推翻。而且这一点很容易(虽然不一定,这可以从安德森那里看到)同这样一种观点联系起来,即认为人们最初自然不是选择最坏的土地,而是选择最好的土地耕种,因而,最初不提供地租的土地,后来由于人们不得不进而耕种越来越坏的土地,也开始提供地租了,这样,在向地狱下降的过程中,即向越来越坏的土地推移的过程中,随着文明的进步和人口的增长,地租必然在最初耕种的最肥沃的土地上,而后逐步地在越来越坏的土地上产生,然而始终代表仅仅是土地——特殊的投资领域——的最坏土地任何时候都不提供地租。所有这些论点在逻辑上多少是互相联系的。
相反,如果知道,平均价格和价值并不是等同的,商品的平均价格可能等于商品价值,也可能大于或小于商品价值,那末问题就不存在了,问题本身不存在了,为解决问题而提出的假设也就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农业中商品的价值(或者,无论如何,它的价格)不是超过商品的价值,而是超过商品的平均价格呢?但是这个问题已经完全不涉及理论的基础即价值规定本身了。
李嘉图当然知道,商品的“相对价值”随着加入商品生产的固定资本和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之间的比例不同而发生变化。{但是这两种资本并不构成对立面;彼此对立的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流动资本不仅包括工资,而且包括原料和辅助材料。例如,在采矿工业和渔业中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和固定资本之比,可能和裁缝业中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和花费在原料上的资本之比相同。}但李嘉图同时知道,这些相对价值由于竞争而平均化。而且,他承认上述变化只是为了在这些不同的投资中得出同一的平均利润。这就是说,他所说的相对价值无非就是平均价格。他甚至没有想到过价值和平均价格是不同的。他只以它们的等同作出发点。但是,因为在资本各有机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不同的情况下不存在这种等同,他就把这种等同假定为还没有得到解释的、由竞争引起的事实。因此他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农产品的价值不平均化为平均[506]价格?相反,他假定农产品的价值会平均化,而且他正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提出问题的。
真不懂威廉·修昔的底斯[注:指罗雪尔。——编者注]之流的好汉们为什么拥护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从他们的观点看来,李嘉图的“半真理”——照修昔的底斯的宽容的说法——丧失了它的全部价值。
在李嘉图看来,问题所以存在,只是因为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这些好汉们看来,就不是这么回事。照罗雪尔的看法,自然本身就具有价值。关于这一点请参看后面。[49]这就是说,罗雪尔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价值。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能妨碍他让土地价值从一开始就加入生产费用并形成地租,把土地价值即地租作为解释地租的前提呢?
在这些好汉们那里,“生产费用”一词是毫无意义的。我们从萨伊那里看到这种情况。在他那里,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资本、土地、劳动,而这些费用又决定于供求。这就是说,根本不存在什么价值规定。既然土地提供“生产性服务”,那末这些“服务”的价格为什么不应该象劳动和资本提供的服务的价格那样决定于供求呢?既然“土地的服务”为一定的卖主占有,那末为什么他们的商品不应该有市场价格,从而,为什么地租不应该作为价格要素存在呢?
我们看到,威廉·修昔的底斯是没有丝毫理由如此热心“拥护”李嘉图的理论的。
[(6)李嘉图关于谷物价格不断上涨的论点。
1641—1859年谷物的年平均价格表]
如果撇开绝对地租不谈,在李嘉图那里还有这样一个问题:
人口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也增加,因而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就象在类似条件下工业中发生的情况一样。但是,在工业中,一旦需求起了作用,引起了商品供给的增加,这种价格上涨就停止了。这时产品就降到它原来的价值,甚至降到原来的价值以下。但是,在农业中,这种追加产品不是按原来的价格,也不是按更低的价格投入市场。它的价值更大,从而引起市场价格不断上涨,同时也引起地租提高。如果这不是由于不得不耕种越来越不肥沃的土地,为生产同样的产品需要花费越来越多的劳动,农业生产率越来越降低,那又怎样解释呢?撇开货币贬值的影响不说,为什么在英国从1797年到1815年农产品价格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而上涨呢?农产品价格后来又下降的事实不能证明什么。国外市场的供给被切断也不能证明什么。恰恰相反。这只是创造了使地租规律能以纯粹形式表现出来的适当条件。因为恰恰是同外国失去联系迫使国内去耕种越来越不肥沃的土地。农产品价格上涨不能用地租的绝对增加来解释,因为不仅地租总额增加了,而且地租率也提高了。一夸特小麦等等的价格提高了。也不能用货币贬值来解释,因为货币贬值只能解释为什么在工业生产率高度发展情况下工业品价格跌落,也就是说农产品价格相对上涨。货币贬值不能解释为什么农产品价格除了这种相对上涨之外,还不断地绝对上涨。
同样也不能认为这是利润率下降的后果。利润率下降决不能说明价格的变动,而只能说明价值或价格在地主、工业家和工人之间的分配的变动。
关于货币贬值,我们假定以前1镑等于现在2镑。一夸特小麦以前值2镑,现在值4镑。假定工业品跌到1/10,过去值20先令,现在值2先令。但是这2先令现在等于4先令。货币贬值——正如歉收一样——在这里当然会有影响。
[507]但是,撇开这一切不谈,可以假定,就当时的农业(小麦)情况来看,贫瘠土地投入了耕种。这种土地后来就变成肥沃的了,因为级差地租(就地租率看)下降了,正如小麦价格这个最好的晴雨表所表明的那样。
最高价格发生在1800和1801年以及1811和1812年。其中前两年是歉收年份,后两年是货币贬值最严重的年份。同样,1817和1818年也是货币贬值的年份。但是,如果把这些年份除掉,那末剩下的就应该看作是(请看后面)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的平均价格。
在比较不同时期小麦等等的价格时,必须同时把产品生产量和每夸特价格相对照,因为这样才看得出追加谷物的产量对价格的影响。
年平均价格 | 最 高 价 格 | 最 低 价 格 | |
1641—1649 | 60先令5+(2/3)便士 | 75先令6便士(1645) | 42先令8便士(1646) |
1650—1659 | 45先令8+(9/10)便士 | 68先令1便士(1650) | 23先令1便士(1651) |
1660—1669 | 44先令9便士 | 65先令9便士(1662) | 32先令0便士(1666和1667) |
1670—1679 | 44先令8+(9/10)便士 | 61先令0便士(1674) | 33先令0便士(1676) |
1680—1689 | 35先令7+(8/10)便士 | 41先令5便士(1681) | 22先令4便士(1687) |
1690—1699 | 50先令4/10便士 | 63先令1便士(1695) | 30先令2便士(1691) |
可见,从1650到1699年50年的平均价格是44先令2+(1/5)便士。
从1641到1649年(9年)期间,最高年平均价格是革命的一年即1645年的75先令6便士,其次是1649年的71先令1便士,1647年的65先令5便士,最低价格是1646年的42先令8便士。
年平均价格 | 最 高 价 格 | 最 低 价 格 | |
(每10年期间) | |||
1700—1709 | 35先令1/10便士 | 69先令9便士(1709) | 25先令4便士(1707) |
1710—1719 | 43先令6+(7/10)便士 | 69先令4便士(1710) | 31先令1便士(1719) |
1720—1729 | 37先令3+(7/10)便士 | 48先令5便士(1728) | 30先令10便士(1723) |
1730—1739 | 31先令5+(5/10)便士 | 58先令2便士(1735) | 23先令8便士(1732) |
1740—1749 | 31先令7+(9/10)便士 | 45先令1便士(1740) | 43先令1便士(1743和1744) |
从1700到1749年50年的年平均价格:35先令9+(29/50)便士。
年平均价格 | 最高价格 | 最低价格 | |
(每10年期间) | |||
1750—1759 | 36先令4+(5/10)便士 | 23先令4便士(1757) | 28先令10便士(1750) |
1760—1769 | 40先令4+(9/10)便士 | 53先令9便士(1768) | 26先令9便士(1761) |
1770—1779 | 45先令3+(2/10)便士 | 52先令8便士(1774) | 33先令8便士(1779) |
1780—1789 | 46先令9+(2/10)便士 | 52先令8便士(1787) | 35先令8便士(1780) |
1790—1799 | 57先令6+(5/10)便士 | 78先令7便士(1796) | 43先令0便士(1792) |
从1750到1799年50年的年平均价格:45先信纸3+(13/50)便士。
年平均价格 | 最高价格 | 最低价格 | |
(每10年期间) | |||
1800—1809 | 84先令8+(5/10)便士 | 119先令6便士(1801) 113先令10便士(1800) |
58先令10便士(1803) |
1810—1819 | 91先令4+(8/10)便士 | 126先令6便士(1812) 109先令9便士(1813) 106先令5便士(1810) | 65先令7便士(1815) 74先令4便士(1814) 74先令6便士(1822) |
1820—1829 | 58先令9+(7/10)便士 | 68先令6便士(1825) | 44先令7便士(1822) |
1830—1839 | 56先令8+(5/10)便士 | 66先令4便士(1831) | 39先令4便士(1835) |
1840—1849 | 55先令11+(4/10)便士 | 69先令5便士(1847) | 44先令6便士(1849) |
1850—1859 | 53先令4+(7/10)便士 | 74先令9便士(1855) | 40先令4便士(1850) |
从1800到1849年50年的年平均价格:69先令6+(9/50)便士。
从1800到1859年60年的年平均价格:66先令9+(14/15)便士。
因此,年平均价格是:
时期 先令便士 1641—1649…………………………………………60 5+(2/3) 1650—1699…………………………………………44 2+(1/5) 1700—1749…………………………………………35 9+(29/50) 1750—1799…………………………………………45 3+(13/50) 1800—1849…………………………………………69 6+(9/50) 1850—1859…………………………………………53 4+(7/10) |
※ ※ ※
连威斯特也说: “在农业改良了的情况下,用在旧制度下最好土地上用的那样少的费用,就能够在二等或三等质量的土地上进行生产。”(爱德华·威斯特爵士《谷物价格和工资》1826年伦敦版第98页)
[(7)霍普金斯关于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之间的区别的猜测;
用土地私有权解释地租]
霍普金斯正确地捉摸到了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之间的区别:
“竞争原则使同一国家不可能有两种利润率;但是这一点决定相对地租,而不决定地租的总平均数。”(托·霍普金斯《论地租及其对生存资料和人口的影响》1828年伦敦版第30页)
[508a]霍普金斯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或者,照他的说法,首要劳动和次要劳动——之间作了下述区别: “如果所有劳动者都被用来达到象钻石匠和歌剧演员被用来达到的同一目的,那末不要很久就将没有财富来养活这些人了,因为那时生产的财富中就没有什么可以再变成资本了。如果相当大一部分劳动者从事这类劳动,工资就会低,因为生产出来的东西只有比较小的一部分用作资本;但是,如果只有少数劳动者从事这类劳动,因而,几乎所有劳动者都是农夫、鞋匠、织工等等,那末,就会生产出许多资本,工资也会相应地高。”(同上,第84—85页)“所有为地主或食利者劳动并以工资形式得到他们的一部分收入的人,即所有实际上把自己的劳动限于生产供地主和食利者享乐的东西,并以自己的劳动换得地主的一部分地租或食利者的一部分收入的人,——所有这些人都必须列入钻石匠和歌剧演员一类。这些人都是生产劳动者,但是,他们的全部劳动都是为了把那种以地租和货币资本的收入形式存在的财富变为更能满足地主和食利者需要的其他某种形式,因此,这些劳动者是次要生产者。其他一切劳动者是首要生产者。”(同上,第85页)
钻石和歌唱——这两者在这里被看作物化劳动——可以象一切商品一样转化为货币,并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但是,在货币向资本的这种转化中要区别两种情况。一切商品都可以转化为货币,并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因为在它们所采取的货币形式中,它们的使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特殊自然形式消失了。它们是具有社会形式的物化劳动,在这种社会形式中,这一劳动本身可以同任何实在劳动交换,因而可以转化为任何形式的实在劳动。相反,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本身是否能够重新作为要素进入生产资本,这要看它们的使用价值的性质是否容许它们或者作为劳动的客观条件(生产工具和材料),或者作为劳动的主观条件(工人的生活资料),也就是作为不变资本或可变资本的要素重新进入生产过程。 “在爱尔兰,照适中的计算和1821年人口调查,交给地主、政府和什一税所得者的全部纯产品达2075万镑,而全部工资却只有14114000镑。”(霍普金斯,同上第94页)
在意大利,“土地耕种者在耕作水平不高、固定资本极少的情况下,一般把产品的半数甚至半数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人口的较大部分是次要生产者和土地所有者,而首要生产者一般地说是一个穷困的、受侮辱的阶级”。(第101—102页)
“法国在路易十四[以及他的后继者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的时代有同样情况。照[阿瑟·]杨格的计算,地租、什一税和税收总计140905304镑。同时农业处于悲惨的状况。法国人口当时是26363074人。如果劳动人口就算有600万户——显然过高了,——那末每个劳动者家庭每年直接或间接必须交给地主、教会和政府的纯财富平均约23镑。根据杨格的资料,并考虑到其他一切因素,一个劳动者家庭每年所得的产品合42镑10先令,其中23镑交给别人,19镑10先令留下维持自己的生活。”(同上,第102—104页)
人口对资本的依赖:在意大利,“土地耕种者在耕作水平不高、固定资本极少的情况下,一般把产品的半数甚至半数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人口的较大部分是次要生产者和土地所有者,而首要生产者一般地说是一个穷困的、受侮辱的阶级”。(第101—102页)
“法国在路易十四[以及他的后继者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的时代有同样情况。照[阿瑟·]杨格的计算,地租、什一税和税收总计140905304镑。同时农业处于悲惨的状况。法国人口当时是26363074人。如果劳动人口就算有600万户——显然过高了,——那末每个劳动者家庭每年直接或间接必须交给地主、教会和政府的纯财富平均约23镑。根据杨格的资料,并考虑到其他一切因素,一个劳动者家庭每年所得的产品合42镑10先令,其中23镑交给别人,19镑10先令留下维持自己的生活。”(同上,第102—104页)
“应当看到,马尔萨斯先生和他的信徒的错误在于假定工人人口的减少不会引起资本的相应减少。”(同上,第118页)“马尔萨斯先生忘记了,[对工人的]需求受到用作工资的资金的限制,这些资金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总是事先由劳动创造的。”(同上,第122页)
这是关于资本积累的正确见解。但是,[霍普金斯没有看到]在劳动量不以同一程度增加的情况下,劳动创造的资金是可以增加的,也就是说,剩余产品或剩余劳动的量是可以增加的。
“奇怪的是,有一种强烈的倾向把纯财富说成是对工人阶级有利的东西,因为据说它提供就业机会。其实,很明显,[509]即使它能够提供就业机会,也不是因为它是纯的,而是因为它是财富,是劳动创造的东西。而另一方面,又把追加的工人人口说成是对工人阶级有害的东西,虽然这些工人生产的东西比他们所消费的多两倍。”(同上,第126页)
“如果由于使用较好的机器可以把全部首要产品从200增加到250或300,而纯财富和利润仍旧只有140,那末,显然,留作首要生产者的工资基金的就不是60,而是110或160。”(同上,第128页)
“工人状况的恶化,或者是由于他们的生产力被摧残,或者是由于他们生产的东西被掠夺。”(第129页)
“不,马尔萨斯先生说,‘你们的贫困决不能用你们的负担沉重来解释;你们的贫困完全是由有这种负担的人太多引起的’。”(同上,第134页)
“原始材料[土地、水、矿物]是不包括在生产费用调节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这个一般原理之内的;但是这些原始材料的所有者要求[由于这些原始材料被利用而得到]产品的权利,使地租加入价值。”(托·霍普金斯《关于调节地租、利润、工资和货币价值的规律的经济研究》1822年伦敦版第11页)
“地租,或者说,[土地]使用费,自然是从[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或者说,是从财产权的确立产生的。”(同上,第13页)
“凡具有以下特性的东西都能够提供地租:第一,它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稀少的;第二,它必须在生产这种大事业中有协助劳动的能力。”(同上,第14页)“当然,不应该假定有这样一种情况,即土地同投到土地上的劳动和资本相比{土地的多或少自然是相对的,是同可以使用的劳动和资本的量有关系的},是如此之多,以致不可能提供地租形式的费用,因为土地并不稀少。”(第21页)
“在某些国家,土地所有者能榨取50%,在另一些国家连10%也榨取不到。在东方富饶地区,一个人有了他投入土地的劳动的产品的1/3就可以过活;但是在瑞士和挪威的某些地区,征收10%就可以使土地荒芜……除了交租人的有限的支付能力之外,”(第31页)以及“在有较坏土地存在的地方,除了较坏土地同较好土地的竞争之外,”(第33—34页)“我们看不见可以榨取的地租的任何其他自然界限”。(第31页)
“在英国有许多荒地,它的自然肥力同相当大一部分现在的已耕地在未耕种前一样;可是,把这种荒地变成耕地所需的费用太大,以致它不能为花费在改良土地上的货币支付普通利息,更不能留下什么为土地的自然肥力支付地租,尽管这里有一切便利条件,可以在巧妙使用的资本帮助下,在便宜的工业品配合下,立即使用劳动,并且附近已经开辟了很好的道路等等。现在的土地所有者可以被看作几百年来为使土地达到现有生产率状态而耗费的全部积累劳动的所有者。”(同上,第35页)
这一情况对于地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人口突然大大增加(就象1780—1815年由于工业发展而发生的情况),因而大量过去没有耕种过的土地突然投入耕种的时候。新耕地的肥力可能等于,甚至高于老地尚未经过几百年耕种以前的肥力。但是,要使新耕地不是按较贵的价格出卖产品,就要求新地的肥力等于:第一,已耕[510]地的自然肥力,加上第二,已耕地由于耕种而形成的人工的、现已变成自然的肥力。因此,新耕地一定要比老地被耕种之前肥沃得多。“如果由于使用较好的机器可以把全部首要产品从200增加到250或300,而纯财富和利润仍旧只有140,那末,显然,留作首要生产者的工资基金的就不是60,而是110或160。”(同上,第128页)
“工人状况的恶化,或者是由于他们的生产力被摧残,或者是由于他们生产的东西被掠夺。”(第129页)
“不,马尔萨斯先生说,‘你们的贫困决不能用你们的负担沉重来解释;你们的贫困完全是由有这种负担的人太多引起的’。”(同上,第134页)
“原始材料[土地、水、矿物]是不包括在生产费用调节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这个一般原理之内的;但是这些原始材料的所有者要求[由于这些原始材料被利用而得到]产品的权利,使地租加入价值。”(托·霍普金斯《关于调节地租、利润、工资和货币价值的规律的经济研究》1822年伦敦版第11页)
“地租,或者说,[土地]使用费,自然是从[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或者说,是从财产权的确立产生的。”(同上,第13页)
“凡具有以下特性的东西都能够提供地租:第一,它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稀少的;第二,它必须在生产这种大事业中有协助劳动的能力。”(同上,第14页)“当然,不应该假定有这样一种情况,即土地同投到土地上的劳动和资本相比{土地的多或少自然是相对的,是同可以使用的劳动和资本的量有关系的},是如此之多,以致不可能提供地租形式的费用,因为土地并不稀少。”(第21页)
“在某些国家,土地所有者能榨取50%,在另一些国家连10%也榨取不到。在东方富饶地区,一个人有了他投入土地的劳动的产品的1/3就可以过活;但是在瑞士和挪威的某些地区,征收10%就可以使土地荒芜……除了交租人的有限的支付能力之外,”(第31页)以及“在有较坏土地存在的地方,除了较坏土地同较好土地的竞争之外,”(第33—34页)“我们看不见可以榨取的地租的任何其他自然界限”。(第31页)
“在英国有许多荒地,它的自然肥力同相当大一部分现在的已耕地在未耕种前一样;可是,把这种荒地变成耕地所需的费用太大,以致它不能为花费在改良土地上的货币支付普通利息,更不能留下什么为土地的自然肥力支付地租,尽管这里有一切便利条件,可以在巧妙使用的资本帮助下,在便宜的工业品配合下,立即使用劳动,并且附近已经开辟了很好的道路等等。现在的土地所有者可以被看作几百年来为使土地达到现有生产率状态而耗费的全部积累劳动的所有者。”(同上,第35页)
但是有人会说:
已耕地的肥力,首先取决于它的自然肥力。因而,新耕地是否具备这种由自然产生并受到自然因素制约的肥力,就取决于新耕地的自然性质。在两种情况下,自然肥力都是什么也不花费的。已耕地的肥力的另一部分则是依靠耕种、依靠投资的人工产物。但是,这部分生产率是花费了生产费用的;这笔生产费用是以投入土地的固定资本的利息的形式支付的。这部分地租只是同土地结合在一起的固定资本的利息。因此它加入早先的已耕地的产品的生产费用。由此可见,只要把同量资本投到新耕地上,它也将具有肥力的这个第二部分;如同早先的已耕地的情况一样,为创造这种肥力而使用的资本的利息将加入产品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新地——如果不是肥沃得多的土地——没有产品价格的提高就不能投入耕种呢?如果自然肥力是相同的,那末差别就只是由投资造成的,而在两种情况下,这笔资本的利息都是以同等程度加入生产费用的。
可是,这种推理是错误的。一部分开垦等费用不用再支付了,因为由此造成的肥力,正如李嘉图已经指出,部分地同土地的自然性质长在一起了(例如挖树根、改良土壤、排水、平整、通过多次反复的化学处理改变土壤化学成分等费用)。因此,新耕地为了能够与最后的已耕地按照同一价格出卖产品,它的肥力就必须足以使这个价格为它补偿那部分开垦费用,这部分费用加入它自己的生产费用,但已不再加入早先的已耕地的生产费用,而且在这里已经同土地的自然肥力长在一起了。
“位置有利的瀑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为那种变成私有的、可以设想为最带独特性的自然赐予而支付地租的例子。这种情况在工业区域是大家都了解的,在那里,对小瀑布,特别是对落差大的瀑布支付相当高的地租。从这样的瀑布取得的力,等于大蒸汽机所供应的力;因此,利用这些瀑布即使要支付巨额地租,也同花费大笔资金去建设和运转蒸汽机一样合算。瀑布有大有小。离工业企业所在地近也是一个取得较高地租的有利条件。在约克郡和郎卡斯特郡,最小瀑布和最大瀑布的地租之间的差额,大概比用作普通耕地的50英亩最贫瘠土地和50英亩最肥沃土地的地租之间的差额还要大得多。”(霍普金斯,同上第37—38页)
[(8)开垦费用。谷物价格上涨时期和谷物价格下降时期(1641—1859年)]
如果我们把前面引用的谷物年平均价格[注:见本册第144—146页。——编者注]拿来比较,并且,第一,把受货币贬值影响的情况(1809—1813年)除外,第二,把特别歉收的年份如1800和1801年造成的情况除外,我们就会看到,一定时候或一定时期耕种多少新地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这里,已耕地上的价格上涨表明人口增长和由此引起的谷物价格超过[价值];另一方面,这种需求增长本身使新地投入耕种。如果新耕地数量相对地说增加很多,那末,价格上涨,价格比前一时期高,只不过证明有相当大一部分开垦费用加入了追加食物的价格。如果谷物价格不涨,那就是生产没有增加。这种增加的后果即价格下降要到以后才能表现出来,因为新近投资生产的食物的价格包含着生产费用或价格的这样一个要素,这个要素在早先的土地投资中,或者说在早先的那部分耕地上早已消失了。如果耕种新地的费用不是因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比过去时期已经大大降低,这个差额甚至还要大。
[511]不论新地的肥力高于、等于或低于老地,为了把新地改造成适于使用——象在已耕地上平均使用资本和劳动那样的条件下使用——资本和劳动的状态(这种状态由现有已耕地上通行的一般开垦标准来决定),必须支付变未耕地为耕地的费用。生产费用的这个差额必须由新耕地补偿。如果这个差额不加入新耕地的产品价格,那末,这种结果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能出现。或者,新耕地的产品不按它的实际价值出卖。它的价格低于它的价值,大部分不提供地租的土地实际上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这种土地的产品价格不是由自己的价值,而是由较肥沃土地的产品的价值决定的。或者,新耕地必须相当肥沃,以致它的产品如果按自己的内在的价值,按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量出卖,其价格就会低于早先的已耕地产品的价格。
如果由已耕地的产品价值调节的市场价格和新耕地产品的内在价值之间的差额比方说是5%,另一方面,如果加入新耕地产品的生产费用的、为使新地提高到老地通常具有的生产能力水平而花费的资本的利息也等于5%,那末新耕地的产品按原来的市场价格将能支付通常的工资、利润和地租。如果支付所花费的资本的利息只需4%,而新地的肥力超过老地的肥力4%以上,那末市场价格在扣除了为使新地变成“适于耕种的”状态而花费的资本的利息4%之后,将有一个余额,或者说,产品可以卖得低于由最贫瘠土地的产品价值调节的市场价格。结果,一切地租将同产品的市场价格一起降低。
绝对地租是原产品价值超过平均价格的余额。级差地租是比较肥沃的土地上生产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超过这种比较肥沃的土地自己产品的价值的余额。
因此,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人口增加所需要的追加食物有比较大的一部分是初耕地生产的,同时原产品的价格上涨或者不变,这还不能证明国内土地的肥力已经下降。这只是证明,土地的肥力还没有提高到足以补偿生产费用的新要素的程度,这个新要素就是为使未耕地提高到老地在当时发展阶段所具备的通常生产条件的水平而花费的资本的利息。
由此可见,如果在不同时期新耕地的相对量不同,即使价格不变或上涨,也不能证明新地贫瘠或提供的产品较少,而只是证明,有一个费用要素加入它的产品价值,这个费用要素在早先的已耕地上已经消失;只是证明,这个新的费用要素仍然在起作用,尽管在新的生产条件下,开垦费用与过去为了把老地从肥力的原始的自然状态改变成现在的状态所必需的费用比较起来,已经大大降低。因此,要[512]查明不同时期圈围[公有地和开垦公有地]的相对比例。[50]
此外,从前面所引的表(第507—508页)可以看出:
如果把每十年作一个时期来考察,那末,1641—1649年时期比1860年前的任何一个十年时期都高,只有1800—1809年和1810—1819年除外。
如果把每五十年作一个时期来考察,那末,1650—1699年时期高于1700—1749年,而1750—1799年时期高于1700—1749年,但低于1800—1849年(或1800—1859年)。
在1810—1859年期间,发生了有规律的价格下降,而在1750—1799年期间,虽然这五十年平均价格较低,却是上升的运动,这是有规律地上涨,就象1810—1859年期间有规律地下降一样。
事实上,同1641—1649年时期比较起来,总的说来,十年的平均价格不断下降,这种下降直到十八世纪上半叶最后两个十年达到它的极限(最低点)为止。
从十八世纪中叶开始上涨,这次上涨以1750—1759年价格[36先令4+( 5/10)便士]为出发点,这个价格低于十七世纪下半叶的平均价格,几乎相当(略高)于1700—1749年(十八世纪上半叶)的平均价格35先令9+( 29/50)便士。这个上升运动在1800—1809年和1810—1819年两个十年时期一直在继续。在后一个十年达到它的最高点。从这时又开始了有规律的下降运动。如果我们把1750—1819年这个上涨时期平均一下,它的平均价格(每夸特57先令多)[几乎]等于1820年开始的下降时期的出发点(即1820—1829年这个十年时期的58先令多);正如十八世纪下半叶的出发点[几乎]等于十八世纪上半叶的平均价格一样。
歉收、货币贬值等个别情况对平均数字能够发生多么大的影响,可以任意举一个算术例子来说明。例如,30+20+5+5+5=65。尽管这里最后三个数都只是5,平均数却等于13。相反,12+11+10+9+8[=50],平均数等于10,尽管把第一式中例外的数30和20划去时第二式中任何三年的平均数都要大些。
如果把付给资本——陆续用于开垦、在一定时期作为特殊项目加入生产费用的资本——的差额费用除去,那末,1820—1859年的价格或许比过去所有的价格都低。应该认为,那些用投入土地的固定资本的利息来解释地租的糊涂人,也多少看到了这种情况。
[(9)安德森反对马尔萨斯。安德森对地租的理解。
安德森关于农业生产率提高和它对级差地租的影响的论点]
安德森在《关于导致不列颠目前粮荒的情况的冷静考察》(1801年伦敦版)中说:
“从1700到1750年,小麦的价格不断下降,从每夸特2镑18先令1便士降到1镑12先令6便士;从1750到1800年,小麦的价格不断上涨,从每夸特1镑12先令6便士涨到5镑10先令。”(第11页)
可见,安德森不象威斯特、马尔萨斯和李嘉图那样,只看到谷物价格不断上涨(从1750到1813年)一个方面的现象,相反,他看到两方面的现象:整个世纪,上半世纪谷物价格不断下降,下半世纪谷物价格不断上涨。同时安德森明确指出: “人口不论在十八世纪上半叶和下半叶同样都在增长。”(同上,第12页)
安德森是人口论[51]的死敌,他非常明确地强调指出,土地有不断增长的持久的改良能力: “通过化学作用和耕种,土地可以越来越得到改良。”(同上,第38页)[52]
[513]“在合理的经营制度下,土地的生产率可以无限期地逐年提高,最后一直达到我们现在还难于设想的程度。”(第35—36页)
“可以有把握地说,现在的人口同这个岛能够供养的人口比较起来是很少的,远没有达到引起严重忧虑的程度。”(第37页)
“凡人口增加的地方,国家的生产也必定一起增加,除非人们允许某种精神的影响破坏自然的经济。”(第41页)
“人口论”是“最危险的偏见”。(第54页)安德森力求用历史的例子证明,“农业生产率”随着人口的增长而提高,随着人口的减少而下降。(第55、56、60、61页及以下各页)[513]“在合理的经营制度下,土地的生产率可以无限期地逐年提高,最后一直达到我们现在还难于设想的程度。”(第35—36页)
“可以有把握地说,现在的人口同这个岛能够供养的人口比较起来是很少的,远没有达到引起严重忧虑的程度。”(第37页)
“凡人口增加的地方,国家的生产也必定一起增加,除非人们允许某种精神的影响破坏自然的经济。”(第41页)
如果对地租有正确的理解,自然首先会认识到,地租不是来自土地,而是来自农产品,也就是来自劳动,来自劳动产品(例如小麦)的价格,即来自农产品的价值,来自投入土地的劳动,而不是来自土地本身。关于这一点,安德森正确地着重指出:
“不是地租决定土地产品的价格,而是土地产品的价格决定地租,虽然土地产品的价格在地租最低的国家往往最高。”
{因此,地租同农业的绝对生产率毫无关系。} “这似乎是一个奇论,需要解释一下。
每一个国家有各种土地,它们的肥力彼此大不相同。我们把这些土地分成不同的等级,用A、B、C、D、E、F等字母表示。等级A包括肥力最大的土地,以下字母表示不同等级的土地,它们的肥力依次递减。既然耕种最贫瘠的土地的费用同耕种最肥沃的土地的费用一样大或者甚至更大,那末,由此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等量谷物,不论它来自哪一个等级的土地,可以按照同一价格出卖,耕种最肥沃的土地的利润一定比耕种其他土地的利润大得多
{指[产品]价格超过费用,或者说,超过预付资本价格的余额},每一个国家有各种土地,它们的肥力彼此大不相同。我们把这些土地分成不同的等级,用A、B、C、D、E、F等字母表示。等级A包括肥力最大的土地,以下字母表示不同等级的土地,它们的肥力依次递减。既然耕种最贫瘠的土地的费用同耕种最肥沃的土地的费用一样大或者甚至更大,那末,由此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等量谷物,不论它来自哪一个等级的土地,可以按照同一价格出卖,耕种最肥沃的土地的利润一定比耕种其他土地的利润大得多
而且,由于肥力越低这种利润越少,最后必然达到这种情况,就是在某些等级低的土地上,耕种费用同全部产品价值相等。”(第45—48页)
最后的土地不支付任何地租。(引文来自麦克库洛赫的《政治经济学文献》1845年伦敦版。麦克库洛赫又引自《谷物法本质的研究》或《关于农业、自然史、技艺及其他各种问题的通俗讲座》1799—1802年伦敦版。这要到英国博物馆去核对。[53])安德森在这里叫做“全部产品价值”的东西,在他的观念中显然就是市场价格,不论较好或较坏土地出产的产品都要按照它出卖。这个“价格”(价值)使比较肥沃的各个等级的土地有一个或大或小的超过费用的余额。最后的产品没有这种余额。对于这种产品,平均价格,即由生产费用加平均利润决定的价格,同产品的市场价格一致,因此这里没有任何超额利润,按照安德森的见解,只有超额利润能够形成地租。在安德森看来,地租等于产品的市场价格超过产品的平均价格的余额。(价值理论还完全没有引起安德森不安。)因此,如果由于土地特别贫瘠,这种土地的产品的平均价格同产品的市场价格一致,那末,这个余额就没有了,就是说,形成地租的基金就不存在了。安德森不说最后的耕地不可能提供任何地租。他只说,当费用(生产费用加平均利润)大到使产品市场价格和产品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消失时,地租也就消失,并且说,如果耕种的土地的等级越来越低,这种情况必然发生。安德森明确地说,在不同程度的有利生产条件下生产出来的等量产品具有一定的、同一的市场价格,是形成地租的前提。他说,“如果等量谷物,不论它来自哪一个等级的土地,可以按照同一价格出卖”,因此,如果假定有一个一般市场价格的话,那末,在较好等级土地上必然有超过较坏等级土地的超额利润,或者说,利润余额。
[514]从前面引的一段话可以看出,安德森决不认为不同的肥沃程度仅仅是自然的产物。相反,他认为:
“土地的无限多样性”部分地是因为这些“土地由于它们所经历的耕作方式不同,由于肥料等等,可以从它们的原始状态改变成完全不同的状态”。(《关于至今阻碍欧洲农业进步的原因的研究》1779年爱丁堡版第5页)
一方面,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使开垦新地比较容易;但是,另一方面,耕种又使土地之间的差别扩大,因为已耕的A地和未耕的B地的原有肥力完全可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从A地的肥力中扣除对这块土地来说现在固然是自然的、但从前是人工赋予的那一部分的话。因此,耕种本身使已耕地和未耕地的自然肥力之间的差别扩大。安德森明确地说,一块土地,如果它的产品的平均价格同市场价格一致,就不能支付任何地租:
“有两块土地,它们的产量同上面说过的例子大致相符,就是说,一块收12蒲式耳,正够补偿费用,另一块收20蒲式耳;如果这两块土地都不需要立刻支出任何改良土壤的费用,那末租地农场主可以为后一块土地,比方说,支付甚至6蒲式耳以上的地租,而不能为前一块土地支付任何地租。如果12蒲式耳刚够补偿耕种费用,那末仅仅生产12蒲式耳的已耕地就不能提供任何地租。”(《论农业和农村事务》1775—1796年爱丁堡和伦敦版第3卷第107—109页)
紧接着他又说: “可是,如果租地农场主直接靠他花费的资本和他的努力得到较大量的产品,那就不能指望他能够把产品中几乎同样大小的份额当作地租来支付;但是,如果土地肥力在一定时间内稳定在同样高的水平上,尽管这块土地本来是靠他自己的努力才提高了肥力,他将乐于支付上述数量的地租。”(同上,第109—110页)
这样,举例来说,最好耕地的产品每英亩为20蒲式耳;依照假定,其中12蒲式耳支付费用(预付资本加平均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有8蒲式耳支付地租。假定,一蒲式耳值5先令,那末,8蒲式耳或1夸特值40先令或2镑,20蒲式耳[2+(1/2)夸特]值5镑。这5镑中,扣掉作为费用的12蒲式耳或60先令即3镑。那末就剩下2镑或8蒲式耳支付地租。在3镑费用中,如果利润率等于10%,那末支出等于54+(6/11)先令,利润等于5+(5/11)先令{[54+(6/11)]∶[5+(5/11)]=100∶10}。现在假定,租地农场主必须在一块肥力同生产20蒲式耳的土地的原有肥力一样的未耕地上进行各种改良,以便使它达到相当于农业耕作一般水平的状态。这使他除了54+(6/11)先令的支出外,或者说,我们把利润也包括在费用内,除了60先令外,还要支出36+(4/11)先令;这笔支出的10%等于3+(7/11)先令;如果租地农场主总是按照每蒲式耳5先令的价格出卖20蒲式耳,那就只有经过10年,只有在他的资本再生产出来之后,他才能够支付地租。从那个时候起,人工的土地肥力就被算作原有肥力,它的利益将落到地主手里。虽然新耕地的肥力和最好的已耕地的原有肥力相同,可是,对新耕地的产品来说,市场价格和平均价格现在是一致的,因为在平均价格中加入了一项费用,这项费用,在人工的和自然的肥力在一定程度上溶合在一起的最好土地上,已经消失了。而在新耕地上,人工的、由投资造成的那部分肥力,还与土地的自然肥力完全不同。因此,新耕地虽然具有与最好的已耕地同样的原有肥力,却不能支付任何地租。可是十年以后,它不仅能够一般地支付地租,而且能够与早已耕种的最好的土地支付同样多的地租。
可见,安德森在这里看到了两种现象:
(1)地主得到的级差地租,一部分是租地农场主人工地赋予土地肥力的结果;
(2)这种人工肥力经过一定期间开始表现为土地本身的原有生产率,因为土地本身已被改造了,而实现这种改造的过程却消失了,看不出来了。
[515]如果我今天建立一个棉纺厂,花费10万镑,那末,我的棉纺厂的生产率,比十年前我的前辈所建立的棉纺厂要高。对于今天的机器制造业、一般建筑业等等的生产率和十年前的生产率之间的差别,我是不付代价的。相反,这种差别却使我能支付较少代价而得到具有同样生产率的工厂,或者仅仅支付同一代价就得到生产率较高的工厂。农业中情况不是这样。土地的原有肥力之间的差别由于增加一部分所谓土地自然肥力而扩大了,这部分肥力,事实上是以前由人们创造的,现在却同土地本身有机地溶合在一起,同土地的原有肥力已不能再区别开。由于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为了使具有同样自然肥力的未耕地达到这种已增大的肥力水平所必需的费用,已不象把已耕地的原有肥力提到它现在看来是原有的肥力所需要的那样多了;但是为了达到这同一水平,现在还是需要或多或少的费用。因此,新产品的平均价格高于老产品的平均价格,而市场价格和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会缩小,甚至可能完全消失。但是,假定在上述情况下新耕地很肥沃,在花上40先令追加费用(包括利润)之后,它不是提供20蒲式耳,而是提供28蒲式耳。在这种情况下,租地农场主就可以支付8蒲式耳或2镑的地租。为什么呢?因为新耕地比老地多提供8蒲式耳,所以,尽管平均价格较高,新耕地在同一市场价格下仍然提供同老地一样多的价格余额。如果新耕地不需要任何追加费用的话,新耕地的肥力就会两倍于老地。[54]就因为有了这种费用,才可以说新耕地的肥力同老地一样高。
[(10)洛贝尔图斯对李嘉图地租理论的批判不能成立。
洛贝尔图斯不懂资本主义农业的特点]
现在最后回过头来谈也是最后一次谈洛贝尔图斯。
“它〈洛贝尔图斯的地租理论〉从劳动产品的分配出发来说明……工资、地租等一切现象,而这种分配,只要具备两个先决条件即足够的劳动生产率以及土地和资本的所有权,就必然要出现。它说明,只有足够的劳动生产率才造成这种分配的经济上的可能性,因为这种生产率赋予产品价值这么多实际内容,以致其他不劳动的人也可以靠它生活;它也说明,只有土地和资本的所有权才造成这种分配的法律上的现实性,强迫工人把自己的产品同不劳动的土地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按照这样一种比例分配,以致他们工人从中分得的刚够活命。”(洛贝尔图斯《给冯·基尔希曼的社会问题书简。第三封信:驳李嘉图的地租学说,对新的地租理论的论证》1851年柏林版第156—157页)
亚·斯密对问题的解释是双重的。[第一个解释:]劳动产品的分配,这里把劳动产品看成既定的,并且实际上说的是使用价值的份额。洛贝尔图斯先生也是这个看法。在李嘉图著作中也可遇到这个看法,而且李嘉图更应该因此受到责备,因为他对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个规定不限于泛泛议论,而是认真对待。这个看法,加以相应的修改之后,或多或少适用于使劳动者和劳动客观条件所有者成为不同阶级的一切生产方式。相反,斯密的第二个解释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因此,只有它才是理论上有成果的公式。那就是,斯密在这里认为利润和地租来源于剩余劳动,来源于工人除了用来仅仅再生产他自己工资的那部分劳动以外加到劳动对象上的剩余劳动。在生产完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地方,这是唯一正确的观点。这个观点奠定了理解发展过程的基础,而在第一个解释里,劳动时间被假定为不变的。
李嘉图所以有片面性,是因为他总想证明不同的经济范畴或关系同价值理论并不矛盾,而不是相反地从这个基础出发,去阐明这些范畴以及它们的表面上的矛盾,换句话说,去揭示这个基础本身的发展。
[516]“您[注:指冯·基尔希曼。——编者注]知道,所有经济学家从亚·斯密那时候起已经把产品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地租和资本盈利,因而,把各阶级的收入,特别是地租部分,建立在产品的分配上这种观念,不是新的〈的确不是!〉。可是经济学家们立刻走入歧途。所有的人,连李嘉图学派也不例外,首先犯了这样一个错误,他们不是把全部产品、完成的财富、全部国民产品看作工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参与分配的一个整体,而是把原产品的分配看作一种有三者参与的特殊分配,把工业品的分配看作又一种只有两者参与的特殊分配。这样,这些体系已经把原产品本身和工业品本身分别当作一种构成收入的特殊财富看待了。”(第162页)
首先,亚·斯密把“产品的全部价值分解为工资、地租和资本盈利”,从而忘掉了也构成价值一部分的不变资本;这样,他的确把后来的所有经济学家,包括李嘉图,也包括洛贝尔图斯先生在内,都引入了“歧途”。没有[劳动总产品和新加劳动产品之间的]这种区分,要对问题做出任何科学的解释简直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在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中已经证明了[注:见本卷第1册第78—140页。——编者注]。重农学派在这方面更接近于真理。他们的“原预付和年预付”是作为年产品价值或年产品本身的一部分区分出来的,这个部分无论对国家或个人都不再分解为工资、利润或地租了。重农学派认为,农业主用原料补偿不生产阶级的预付(把这种原料变成机器的事落到“不生产”阶级身上),另一方面,农业主用自己的产品补偿自己的一部分预付(种子、种畜、役畜、肥料等),而另一部分预付(机器等)则通过用原料同“不生产”阶级交换得到补偿。第二,洛贝尔图斯先生的错误是把价值的分配和产品的分配等同起来。“构成收入的财富”同这种产品价值的分配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比方说,棉纱生产者得到的并表现为一定金量的价值部分在各种产品——农产品或工业品——中得到实现,对于这一点,经济学家们同洛贝尔图斯一样,知道得很清楚。这一点是事先假定的,因为这些生产者是生产商品,而不是生产供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既然供分配的价值,即一般说来归结为收入的那个价值组成部分,是在各个生产领域内部,在不依赖其他领域的情况下(虽然由于分工每个生产领域都以其他领域为前提)创造出来的,所以,洛贝尔图斯不去考察这个价值创造的纯粹形式,而一开头就把事情搞乱,提出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能保证自己的所有者取得一国现有总产品的什么份额的问题,那他就倒退了一步并且造成了混乱。在他那里,产品价值的分配立即变成使用价值的分配。既然他把这种混乱转嫁给其他经济学家,所以他提出的矫正方法,即把工业品和原产品放在一起考察的方法,就成为必要了,而这种考察方法同价值的创造无关,因此,如果用它来说明价值的创造,是错误的。
工业品的价值,只要它归结为收入,只要工厂主不付地租(不论为建筑物的地皮或者为瀑布等),就只有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参加分配。农产品的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有三方面参加分配。这是洛贝尔图斯先生也承认的。他对这种现象所作的解释丝毫不能改变事实本身。但是,如果其他经济学家,特别是李嘉图,从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两者分配出发,到后来才把地租所得者作为一种特殊赘疣引进来,那末,这是完全符合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这是两个[517]因素,资本主义生产正是建立在这两个因素的对立之上。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是生产职能的唯一承担者和当事人,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对立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产生的。
资本家不得不把他所侵占的一部分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再同不劳动的第三者分配的情况,只是后来才出现。扣除作为工资支付出去的产品价值部分和等于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之后,全部剩余价值直接从工人手里转到资本家手里,这也是生产的事实。对于工人来说,资本家是全部剩余价值的直接占有者,不管他后来怎样同借贷资本家、土地所有者等分配剩余价值。因此,正如詹姆斯·穆勒指出的那样[55],如果地租所得者消失,由国家来代替他的地位,生产可以继续进行而不受影响。他——土地私有者——决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要的生产当事人,虽然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说,必须使土地所有权属于什么人,只要不是属于工人,而是例如属于国家。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同于封建、古代等生产方式——的本质,把直接参与生产,因而也是直接参与分配所生产的价值以及这个价值所借以实现的产品的阶级,归结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而把土地所有者排除在外(由于那种不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长出来,而是被这种生产方式继承下来的对自然力的所有权关系,土地所有者只是事后才参加进来),这丝毫不是李嘉图等人的错误,它倒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恰当的理论表现,表现了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洛贝尔图斯先生还是一个十足的老普鲁士式的“地主”,理解不了这一点。只有当资本家控制了农业,并且到处象英国大多数地方那样,成为农业的领导者(完全同成为工业的领导者一样),排斥土地所有者以任何形式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时候,上述情况才变得可以理解和引人注意。因此,洛贝尔图斯先生在这里认为是“歧途”的,恰好是他所不理解的正道;整个问题在于,洛贝尔图斯还陷在资本主义前的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种种观点之中。
“他〈李嘉图〉也不是让成品在有关参加者之间分配,而是象其他经济学家一样,把农产品和工业品分别当作一种特殊的有待分配的产品。”(同上,第167页)
洛贝尔图斯先生!李嘉图在这里考察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的价值,这是完全正确的。您的“成”品及其分配同这种价值分配毫无共同之处。 “在他〈李嘉图〉看来,资本所有权是既定的,并且还早于土地所有权……因此,他不是从产品分配的根据,而是从产品分配的事实开始,而他的全部理论限于研究那些决定和改变产品分配关系的原因……产品只分为工资和资本盈利,在他看来,是最初的分配,而且是最初唯一的分配。”(第167页)
这个您又不懂了,洛贝尔图斯先生!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看来,资本所有权的确是作为“最初的”所有权出现的,因为它是一种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并在这种生产制度中表现为生产的当事人和生产职能的承担者(对土地所有权就不能这样说)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这里表现为派生的东西,因为,现代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封建的,但是由于资本对它的作用,发生了形态变化,因而它作为现代土地所有权所特有的形式是派生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李嘉图把现代社会中存在和表现出来的这个事实也看成历史上最初的东西(而您呢,洛贝尔图斯先生,不是去研究现代形式,而是摆脱不了地主的回忆),这是一种误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在考察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经济规律时都陷入这种误解,在他们看来,这些规律是“自然规律”,因而也表现为历史上最初的东西。[518]但是,李嘉图在谈到不是产品的价值而是产品本身的地方,是指全部“成”品的分配,洛贝尔图斯先生从李嘉图序言的头一句话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土地产品——通过劳动、机器和资本联合运用而从地面上得到的一切产品——在社会的三个阶级之间,也就是在土地所有者、耕种土地所必需的基金或资本的所有者和以自己的劳动耕种土地的工人之间进行分配。”(《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序言,1821年伦敦第3版)
李嘉图紧接着说: “但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些阶级中的每一个阶级在地租、利润和工资的名义下分到的全部土地产品的份额是极不相同的”。(同上)
这里说的是“全部产品”的分配,而不是工业品或原产品的分配。如果“全部产品”是既定的,“全部产品”的这些份额就完全决定于每一生产领域内部每个参与分配者在自己产品的“价值”中拥有的份额。这个“价值”可以转化并表现为“全部产品”的一定的相应份额。李嘉图在这里的错误,只是他步亚·斯密的后尘,忘记了不是“全部产品”分解为地租、利润和工资,因为“全部产品”中有一部分作为资本“分给”这三个阶级中的一个或几个阶级。 “可能您想断言,最初资本盈利均等规律必定压低原产品价格,直到地租消失,后来由于价格上涨,地租又从比较肥沃和比较不肥沃的土地的收成的差额中产生出来,同样,现在,除普通的资本盈利之外还取得地租这样一种好处,也必定推动资本家把资本用于开垦新地和改良老地,直到由此引起的市场商品充斥使价格又降低,以致在最不利的投资情况下地租消失。换句话说,这等于断言:就原产品说,资本盈利均等这条规律,把另一条规律,即产品价值决定于所耗费的劳动的规律取消了,可是,李嘉图在他的著作的第一章中恰恰是用前一条规律来证明后一条规律的。”(洛贝尔图斯,同上,第174页)
当然,洛贝尔图斯先生!“资本盈利均等”规律并不取消产品“价值”决定于“所耗费的劳动”的规律;但是,它的确取消李嘉图关于产品的平均价格等于产品“价值”这个前提。然而问题也不是“原产品”的价值降低到平均价格。正好相反,原产品的特点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它有这样一个特权,即它的价值不降低到平均价格。如果它的价值真的降到商品的平均价格的水平(这是可能的,尽管其中存在着您所说的“材料价值”),地租也就消失了。有一些等级的土地,现在也许不提供任何地租,它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原产品的市场价格等于它们的产品本身的平均价格,使它们因比较肥沃土地的竞争而失去按自己产品的“价值”出卖产品的特权。 “难道在人们还根本没有从事农业之前,就已经有获得盈利,并且按照盈利均等规律投放资本的资本家存在了吗?〈多么愚蠢!〉……我认为,如果现在从文明国家[519]派遣一个开发队到一个新的未开垦的国家去,较富的成员带着已经发达的农业的储备和工具——即资本,较贫的成员也跟着一块去,希望通过为较富的成员服务得到高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将把支付工人工资之后剩下的余额看成自己的盈利,因为他们从宗主国带来了早已存在的事物和概念。”(第174—175页)
这下子您说对了,洛贝尔图斯先生!李嘉图的全部观点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支配地位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至于他用什么形式表达这个前提,他在这上面是否采用了hysteron proteron〔颠倒历史顺序的逆序法〕,这同问题的实质无关。必须有这个前提,因此,不能象您做的那样,把那种不懂资本主义簿记的、因而不把种子等等算进预付资本的农民经济引进来!“荒谬”的不是李嘉图,而是洛贝尔图斯,他把资本家和工人存在于“土地耕种之前”这一观点强加于李嘉图了。(第176页) “照李嘉图的观点,只有在……社会中产生了资本,知道有资本盈利并支付这种盈利的时候,土地的耕种才开始。”(第178页)
真是胡扯!只有当资本家以租地农场主的身分插在土地耕种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时候(不论是以前的臣仆靠欺骗手法成了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还是工业家把他的资本不投于工业而投于农业),才开始有——当然不是一般的“土地耕种”,而是——“资本主义的”土地耕种,它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同以前的耕种方式大不相同。 “在每一个国家,土地的大部分变成私有财产比土地被耕种早得多,无论如何比工业中形成资本盈利率早得多。”(第179页)
洛贝尔图斯要在这个问题上懂得李嘉图的观点,他就必须是一个英国人,而不是一个波美拉尼亚的地主,而且必须懂得圈围公有地和荒地的历史。洛贝尔图斯先生举出美国作例子。这里,国家把土地 “一小块一小块地卖给移民,的确,价格很便宜,可是这个价格无论如何一定已经代表着地租”。(第179—180页)
绝对不是。这个价格并不构成地租,正象一般的营业税不能构成营业租,或者一般的任何税不能构成任何“租”一样。 “我断定,b点所说的地租提高的原因{由于人口增加或使用的劳动量增加}构成地租对资本盈利的优越性。这个原因任何时候也不能提高资本盈利。的确,在生产率不变但生产力增加(人口增加)的条件下,由于国民总产品价值的增加,国民得到更多的资本盈利,但是这种增加了的资本盈利总是摊到按同一比例增加了的资本身上,所以盈利率还是同过去一样高。”(第184—185页)
这是错误的。如果剩余劳动时间例如不是2小时,而是3、4、5小时,无酬剩余劳动量就会增加。预付资本量并不随着这个无酬剩余劳动量[按同一比例]增加,第一,因为对这个剩余劳动的新的余额是不付报酬的,也就是说不引起任何资本支出;第二,因为用于固定资本的支出不是同这里的固定资本的使用以同一比例增加的。纱锭等的数量并不增加。当然,纱锭磨损加速,但不是与它们的使用增加成同一比例。由此可见,在生产率不变的条件下,这里利润是增加了,因为不仅剩余价值增加,剩余价值率也增加了。在农业中,由于自然条件的关系,这是办不到的。另一方面,生产率随着投资增加而迅速发生变化。撇开分工和机器不说,虽然支出的资本绝对地说很大,但是由于生产条件的节约,相对地说就不是那么大了。因此,即使剩余价值(不仅剩余价值率)不变,利润率也可能提高。[520]洛贝尔图斯的下述论点是完全错误的,是带有波美拉尼亚地主气味的:
“可能,在这三十年的过程中〈从1800到1830年〉通过地产析分,甚至开垦新地,出现了许多新的土地占有,因而增加了的地租也在更多的所有者之间分配,但是地租在1830年并没有比1800年分摊在更多的摩尔根上;那些新划分或新耕种的地段的全部面积原先就包括在早已存在的地段中了,因此,1800年的较低的地租,象1830年的较高的地租一样,也是由这些地段分摊,也影响英国整个地租的高度。”(第186页)
亲爱的波美拉尼亚人呀!为什么老是自以为是地把您的普鲁士关系搬到英国去呢?英国人完全不认为,如果从1800年到1830年“圈围”了300万到400万英亩[56]——这是事实(要核实一下),——那末在1830年以前,在1800年,地租也是分摊在这400万英亩上。相反,当时这400万英亩都是荒地或公有地,是不提供任何地租、也不属于任何人的。如果洛贝尔图斯同凯里一样(不过方式不同)想向李嘉图证明,由于自然原因和其他原因,“最肥沃的”土地大部分并非首先被耕种,那末,这同李嘉图是毫无关系的。所谓“最肥沃的”土地,每一次都是指一定生产条件下的“最肥沃的”土地。
洛贝尔图斯对李嘉图的反驳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他把“波美拉尼亚”生产关系和“英国”生产关系天真地等同起来。李嘉图是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的,在象英国这样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是分离的。洛贝尔图斯引用的却是本身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关的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加筑在这些关系之上。例如,洛贝尔图斯先生关于经济中心在经济复合体中的地位所说的话,完全适用于波美拉尼亚,却不适用于英国,在英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从十六世纪末叶以来越来越占优势,它把一切条件同化,在各个不同时期把历史造成的各种前提——村落、建筑物和人——一个一个地彻底铲除,以保证“最有效的”投资。
洛贝尔图斯关于“投资”所说的话同样是错误的。
“李嘉图把地租限于为使用土地原有的、自然的和不可摧毁的力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数额。从而,他想把已耕地上应归于资本的一切从地租中扣除。但是,很明白,李嘉图从一块土地上的收入中划归资本的决不能多于十足的国内普通利息。因为不然的话,他就得假定在一国的经济发展中有两种不同的盈利率,一种是农业的盈利率,它的盈利大于普通的工业盈利;一种是工业的盈利率。可是这个假定就会推翻他的正是以盈利率的均等为基础的整个体系。”(第215—216页)
这又是波美拉尼亚地主的观念,这种地主贷进资本,是为了使自己的地产更加有利可图,因此,他出于理论的和实际的考虑,想向贷出资本的人仅仅支付“国内普通利息”。可是在英国事情却不是这样。那里用于改良土地的资本,是租地农场主即资本主义农场主支出的。他对这种资本所要求的,完全同对他直接投入生产的资本所要求的一样,不是国内普通利息,而是国内普通利润。他不会把资本贷给地主,让地主对这种资本支付“国内普通”利息。他可能自己贷进资本,或者使用他自己的追加资本,以便这种资本给他提供“国内普通”工业利润,这种工业利润至少是国内普通利息的两倍。此外,安德森已经知道的,李嘉图也知道。而且,李嘉图还明确地说过,[521]这样由资本造成的土地生产力,后来同土地的“自然”生产力溶合在一起,从而提高了地租。洛贝尔图斯对这一点毫无所知,因而胡说八道。
我已经完全正确地说明过现代的土地所有权:
“李嘉图所说的地租就是资产阶级状态的土地所有权,也就是从属于资产阶级生产条件的封建所有权。”(《哲学的贫困》1847年巴黎版第156页)[57]
在那里我已经正确地指出: “尽管李嘉图已经假定资产阶级的生产是地租存在的必要条件,但是他仍然把他的地租概念用于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这就是把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当作永恒范畴的一切经济学家的通病。”(同上,第160页)[58]
我同样正确地指出,正如所有其他资本一样,“土地资本”是可以增多的: “正如所有其他生产工具一样,土地资本是可以增多的。我们不能在它的物质成分上(用蒲鲁东先生的说法)添加任何东西,但是我们可以增加作为生产工具的土地。人们只要对已经变成生产资料的土地进行新的投资,也就是在不增加土地的物质即土地面积的情况下增加土地资本。”(同上,第165页)[59]
我那时着重指出的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差别仍然正确: “首先,这里不能象工业生产中那样随意增加效率相同的生产工具的数量,即肥沃程度相同的土地数量。其次,由于人口逐渐增加,人们就开始经营劣等地,或者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投资,这新的投资的生产率比最初投资的生产率就相应地降低。”(同上,第157页)[60]
洛贝尔图斯说: “但是,我还要注意到使农业机器[61]从坏变好的另一种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固然缓慢得多,但是要普遍得多。这就是对一块土地不断耕种,只要依照合理的制度,即使没有一点额外投资,这种耕种本身也能改良土地。”(《给冯·基尔希曼的社会问题书简。第三封信》第222页)
这一点安德森已经说过了。耕种会改良土地。[洛贝尔图斯接着说:]
“您应当证明,从事农业的劳动人口,随着时间的推移,同食物的生产比较起来,或者至少是同一国人口的其余部分比较起来,是以更大的比例增长着。只有根据这一点才能得出驳不倒的结论:随着农业生产的扩大,必须把越来越多的劳动用在农业上。但是统计恰恰在这一点上同您矛盾。”(第274页)“是呵,您甚至可以确信,到处占统治地位的是这样一条规则:一国的人口越密,从事农业的人的比例越小……这种现象在同一个国家的人口增长中也表现出来:不从事农业的那部分人口几乎到处都以较大的比例增长。”(第275页)
但是,这种情况一部分是因为有更多的耕地变成放牧牛羊的牧场,一部分是因为在较大规模的生产中——大农业中——劳动的生产率提高了。但是也因为——洛贝尔图斯先生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情况——非农业人口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从事为农业服务的劳动,他们提供不变资本——这种不变资本随农业技术进步而不断增长——如矿肥、外国种子、各种机器。照洛贝尔图斯先生的说法,
“今天〈在波美拉尼亚〉农业主不把自己农场生产的耕畜饲料看成资本”。(第78页)
[522]“资本就其本身来说,或者从国民经济的意义上说,是进一步用于生产的产品……但是,就它所提供的特殊盈利来说,或者,就现在的企业主对资本所理解的意义来说,它要成为资本,就必须表现为‘支出’。”(第77页)
不过,“支出”这个概念并不象洛贝尔图斯所认为的那样,要求把产品作为商品买进来。如果某一部分产品不是作为商品卖出,而是再加入生产,那末这部分产品就是作为商品加入生产。这部分产品一开始就是作为“货币”来估价的,而这一点由于所有这些“支出”——其中包括农业中的牲畜、饲料、肥料、谷种、各类种子——同时也都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就看得更加清楚了。但是,看来在“波美拉尼亚”,人们是不把所有这些算到“支出”项下的。[522]“资本就其本身来说,或者从国民经济的意义上说,是进一步用于生产的产品……但是,就它所提供的特殊盈利来说,或者,就现在的企业主对资本所理解的意义来说,它要成为资本,就必须表现为‘支出’。”(第77页)
“这些不同劳动〈在工业和原产品生产中〉的特殊成果的价值,还不是它们的所有者的收入本身,而只是计算这种收入的尺度。这种各自得到的收入本身,都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社会收入只有农业和工业的共同劳动才能创造出来,因此,它的各部分也只有这种共同的劳动才能创造出来。”(第36页)
这有什么相干呢?这个价值的实现只能是它在使用价值中的实现。但是所谈的完全不是这一点。而且,必要工资这个概念已经包含着:有多少价值表现为维持工人生活的必要生活资料(农产品和工业品)。到此结束。
注释:
[33]马克思指安德森的著作:《谷物法本质的研究;关于为苏格兰提出的新谷物法案》1777年爱丁堡版。——第120页。
[34]指亚当·斯密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伦敦版。——第120页。
[35]英国博物馆是英国国立博物馆(建立于1753年),位于伦敦。博物馆的最重要部分是图书馆,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在英国博物馆的图书馆里从事过研究工作。1908年5月至6月,弗·伊·列宁在图书馆中从事过研究。描绘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博物馆阅览室情况的英国版画的复制品,见本卷第1册第406—407页之间的插图。——第120页。
[36]指李嘉图为他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第一版写的序言。见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第Ⅵ—Ⅶ页。——第121页。
[37][托·罗·马尔萨斯]《人口原理》1798年伦敦版。——第121、125页。
[38]马克思指唐森的书《论济贫法》(1786年伦敦版)。马克思在1861—1863年手稿第Ⅲ本(第112—113页)《绝对剩余价值》这一节中引用了这本书。马克思在那里引用的三段引文也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三章引用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709页)。——第121页。
[39]指马尔萨斯的两本小册子《关于限制外国谷物进口政策的意见的理由》和《关于地租的本质和增长的研究》。——第126页。
[40]指1815年的谷物法。该法禁止向英国输入谷物,直到英国国内谷物价格每夸特不低于80先令时为止。——第126页。
[41]暗指德国庸俗经济学家、莱比锡大学教授罗雪尔。——第127页。
[42]阿伯拉罕·圣克拉是奥地利传教士和著作家乌尔利希·梅格尔勒(1644—1709年)的笔名,他力图用公众易懂的形式宣传天主教,并用所谓民间文体来进行“救人”的说教和写劝善的作品。——第128页。
[43]在手稿中,紧接着插入了一小段话,在这段话中,马克思用李嘉图关于工资水平的观点同马尔萨斯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相对比。这段话以脚注的形式移至前面,即本册第127页。——第128页。
[44]马克思指麦克库洛赫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文献。各科分类书目。附史评、论述和作者介绍》1845年伦敦版。——第129页。
[45]马克思用古希腊大历史学家修昔的底斯的名字来称呼罗雪尔,这是因为,如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马克思手稿第922页)中所说,“罗雪尔教授先生谦虚地宣称自己是政治经济学的修昔的底斯”。罗雪尔在他的《国民经济学原理》的序言中不知羞耻地引证了修昔的底斯。
“修昔的底斯·罗雪尔”这个称呼具有辛辣的讽刺性:正象马克思在本章和其他许多地方指出的那样,罗雪尔既严重歪曲了经济关系的历史,又严重歪曲了经济理论的历史。——第130页。
[46]指1815年伦敦出版的威斯特的著作《论资本用于土地,对谷物进口严加限制的失策》和李嘉图的著作《论谷物的低价对资本利润的影响;证明限制进口的不当》。——第131页。
[47]威·罗雪尔《国民经济体系》,第1卷《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斯图加特和奥格斯堡增订第3版第191页。——第132页。
[48]马克思指霍普金斯的书《关于调节地租、利润、工资和货币价值的规律的经济研究》1822年伦敦版。这本书的有关段落马克思在后面(见本册第153页)引用了。——第135页。
[49]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以后没有再回过头来分析罗雪尔的这些观点。但是在《理论》的第三册《李嘉图学派的解体》一章中,马克思详细地批判了麦克库洛赫的类似的庸俗观点,这些观点的形成同罗雪尔的观点一样,受了让·巴·萨伊提出的“生产性服务”的辩护论见解的很大影响,马克思在下一段谈到这种辩护论见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章注22中提到过罗雪尔把自然看成价值源泉之一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232页)。并见《资本论》第3卷第48章。——第142页。
[50]关于英国“圈围”公有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谈得比较详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793—797页)。——第156页。
[51]指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第158页。
[52]这里引用的是意大利人卡米洛·塔雷洛·德·列奥纳托(十六世纪)的话,安德森在这个问题上完全同意他的意见。——第158页。
[53]马克思所引的安德森的这段话,是麦克库洛赫从安德森的《谷物法本质的研究》(1777年爱丁堡版)一书中引用的一大段中的一部分,这整个一大段话在该书第45—48页。——第159页。
[54]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土地肥力”,是指从这块土地上得到的地租总额。——第163页。
[55]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198页。——第166页。
[56]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写道:1801年到1831年英国农村居民被夺去3511770英亩公有地,并“由地主通过议会赠送给地主”(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796页)。——第172页。
[57]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卷第183页。——第174页。
[58]同上,第186页。——第174页。
[59]同上,第189页。——第174页。
[60]同上,第183页。——第174页。
[61]洛贝尔图斯这里说的“农业机器”,指肥力不同的各级土地。洛贝尔图斯把土地同效率不等的机器相比,是从马尔萨斯那里借用来的。——第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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