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来信
三
*海德公园的群众大会
1872年11月14日于伦敦
英国的自由派政府目前在它的监狱里至少监禁了42个爱尔兰政治犯,政府不仅像对待小偷和杀人犯那样来对待他们,而且更为恶劣,更为残酷。在炮弹国王[注:斐迪南二世。——编者注]的光辉时期,现今的自由派内阁的首脑格莱斯顿先生曾在意大利作了一次旅行,并在那不勒斯探访了政治犯;回到英国后,他发表了一本小册子,向欧洲痛斥了那不勒斯政府对政治犯的虐待。[202]
这并不妨碍同一个格莱斯顿先生用同样的手段来对待仍然被他监禁在要塞里的爱尔兰政治犯。伦敦的爱尔兰国际会员决定在海德公园(伦敦最大的公园,在政治动荡时期一切大规模的人民集会都在这里举行)组织一次大规模的示威来要求大赦。他们联络了伦敦的所有民主组织,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参加这个委员会的,除其他人外,还有国际前总委员会委员麦克唐奈(爱尔兰人)、默里(英格兰人)和列斯纳(德国人)。
产生了一个困难。在最近一次议会会议上,政府使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授权政府制定在伦敦各公园举行公众集会的条例。政府利用这一权利,下令张贴了一张条例,规定凡是想举行这种公众集会的人,必须在举行集会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将此事通知警察局,并注明演讲人的姓名。[203]这个对伦敦报刊严密封锁的条例,一笔勾销了伦敦劳动人民最珍贵的权利之一——即随便在什么时候和随便以什么方式在公园举行公众集会的权利。服从这个条例就是牺牲人民的权利。
爱尔兰人是居民中最富革命性的部分,他们是不肯示弱的人。委员会一致决定照样行动,就当不知道有这个条例,不顾政府的禁令举行集会。
上星期日下午3点钟左右,两支庞大的游行队伍,带着乐队,打着旗帜,拥向海德公园。乐队高奏爱尔兰民族歌曲和“马赛曲”;打的几乎全是爱尔兰旗(绿色,中央缀有一金色竖琴)和红旗。公园入口处只有几个警探;游行队伍没有受到任何阻难,就进入公园,在指定地点集合,并开始演讲。
参加集会的至少有三万人,其中半数以上都在胸前别着绿色彩带或绿色纸条,以表示他们是爱尔兰人;其余的人是英格兰人、德国人、法国人。由于人太多,不可能都听到演说,因此又在近旁组织了另一个群众大会,由其他人在那里发表关于同一问题的演说。通过了强有力的决议,要求大赦和废除在爱尔兰经常实行戒严的特别法令。5点左右,游行者重新排成大队,人群离开了公园,这样一来便践踏了格莱斯顿政府制定的条例。
这是爱尔兰人在海德公园举行的第一次示威;这次示威取得了巨大成就,这点甚至伦敦的资产阶级报刊都不能否认。这是我们居民中的英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第一次友好团结。工人阶级的这两个部分的互相敌视曾为政府和富裕阶级的利益很好地效过劳,现在它们互相伸出了手;这件令人可喜的事情首先是由于国际前总委员会的影响造成的,前总委员会一直在竭尽全力促使这两个民族的工人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联合起来。11月3日举行的大会在伦敦工人运动史上开辟了一个新时代。
可是,你们会问我,政府会怎么办呢?难道它会轻易地容忍这种鄙视吗?它会让人不受惩罚地践踏自己的条例吗?
政府采取了这样一些做法:它在海德公园的讲台附近安置了两个警官,随带两个警探,他们记下了演讲人的名字。第二天这两个警官便向治安法官控告了演讲人。法官向演讲人发出传票,要他们在这个星期六出庭受审。这类行动方式十分清楚地证明,不想对他们进行大规模的审讯。显然,政府承认,爱尔兰人,或者如这里所说的芬尼亚社社员,使它遭到了失败,因此只满足于判处一笔为数不大的罚款。不管怎样,法庭上的辩论将是很有趣味的,下一封信里我将向你们报道辩论的情况。[注:见本卷第213—215页。——编者注]有一点是毫无疑义的,这就是爱尔兰人凭自己的毅力拯救了伦敦居民随便在什么时候和随便以什么方式在各个公园举行集会的权利。
弗·恩格斯写于1872年11月14日 载于1872年11月17日“人民报”第117号 署名:弗·恩格斯 原文是意大利文 俄文译自“人民报”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
注释:
[202]指格莱斯顿的小册子“就那不勒斯政府迫害国事犯一事致阿伯丁伯爵的两封信”1851年伦敦版(《Two Letters to the Earl of Aberdeen on the State Persecutions of the Napolitan Government》.London,1851)。——第210页。
[203]指根据女王的命令从1872年6月27日开始实行的伦敦各公园游览规则。——第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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