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
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发明火药并用它朝一定方向抛射重物的,是东方国家。在中国和印度,土壤中含有大量的天然硝石,因此很自然地,当地居民早就了解了它的特性。在中国,还在很早的时期就用硝石和其他引火剂混合制成了烟火剂,并把它使用在军事上和盛大的典礼中。我们没有资料说明,究竟在什么时候人们知道用硝石、硫磺和木炭配成一种特殊的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因其爆炸性而具有重大的意义。据帕拉韦先生1850年在法国科学院的一个报告[202]中所引证的中国某些编年史资料看来,在公元前618年就有了火炮;在中国古代的其他史料中,记载着用竹筒发射的燃烧性火器以及类似爆炸弹的火器。但不管怎样,火药和火炮在军事上的应用,看来在中国早期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因为只是到公元1232年才确实第一次大量使用它们,当时被蒙古人围困在开封府的中国人,曾使用了抛射石弹的火炮来抵御敌人,并且还使用了爆炸性火器和其他利用火药的火器。
根据希腊著作家埃利安努斯、克提西阿斯、菲洛斯特拉特和泰米斯提乌斯提出的证据,印度人似乎在亚历山大大帝时代就已在军事上使用某种烟火剂。这种烟火剂虽然含有大量硝石,但绝不是火药。在印度法典中大概有关于某种火器的说明;其中无疑地曾提到火药,而按照霍·海·威尔逊教授的说法,在印度古代的医书中载有火药的配方。但是,关于火炮的最初记载,在时间上几乎和已确凿证实的中国最早出现火炮的时期完全一致。大约写于1200年的哈泽德诗篇中,曾提到实心弹发射器,它的啸声在10考司(1500码)内可以听到。我们曾读到,德里统治者大约在1258年使用过车子炮。一百年以后,印度已广泛使用火炮,在1498年葡萄牙人到印度的时候,发现印度人在使用火器方面竟和他们一样先进。
阿拉伯人从中国人和印度人那里学会了提取硝石和制造烟火剂。在阿拉伯人对硝石的叫法中,有两种叫法的意思就是中国盐和中国雪。古代阿拉伯的著作家曾提到“中国红火和白火”。阿拉伯开始使用纵火器的时期几乎也就是他们大举侵入亚洲和非洲的时期[203]。拜占庭的希腊人最初从他们的敌人阿拉伯人那里学会制造烟火剂(以后发展成为“希腊火”),这一事实是不容怀疑的,至于maujanitz——据传说是穆罕默德所知道和使用的一种几乎神话般的火器——则更不用说了。九世纪的著作家马可·格雷克提到一个配方——六分硝石、二分硫磺、一分木炭,这和真正的火药成分是非常近似的。[204]在欧洲的著作家中,罗吉尔·培根大约在1216年在他的“论魔法的荒诞”[205]一书中最先提出了相当精确的火药配方,但是在这以后整整一百年,西方各国还不知道使用火药。阿拉伯人看来很快就丰富了从中国人那里得到的知识。根据孔代所写的“摩尔人在西班牙的历史”,在1118年萨拉哥沙围攻战时期就使用火炮了,而在1132年,西班牙除制造其他火炮外还铸造了四磅长炮。[206]大家知道,1156年阿布德-艾尔-穆敏利用火器夺取了阿尔及利亚崩港附近的穆罕默迪亚,而在次年利用发射箭矢和石块的火器击退了卡斯提尔人,守住了西班牙的涅布拉城。如果说阿拉伯人在十二世纪使用的发射器的特点至今还不清楚的话,那末下列事实却是不容置疑的,即在1280年已使用火炮攻打哥多瓦,而到十四世纪初火炮的知识就由阿拉伯人传给了西班牙人。1308年,斐迪南四世利用火炮夺取了直布罗陀。1312年和1323年在巴萨、1326年在马尔托斯、1331年在阿利康特的强攻中都使用了火炮;在上述围攻战中有几次火炮还发射了燃烧弹。使用火炮的知识又从西班牙人那里传到欧洲其他各国。法国人在1338年围攻吉约姆山时使用了火炮,同年,普鲁士的德意志骑士[207]也使用了火炮。到1350年,火器已流传到西欧、南欧和中欧各国。火炮起源于东方这一点,还可以从欧洲最古的火炮的制造方法中得到证实。那时,火炮是用锻铁条焊成圆筒、外面用大铁箍箍紧而制成的。火炮由几部分组成,可拆卸的炮尾部是在射击时待火炮装填完毕后才装在炮筒上的。中国和印度最古的火炮也完全是这样制造的,它们同欧洲最古的火炮属于同样早的年代,甚至更早。大约到十四世纪,不论是欧洲的或是亚洲的火炮,构造都非常简陋,这说明炮兵当时还处在幼年时代。这样,火药的发明及其用于火器上的时间虽然还不能肯定,但是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它最初成为军事上的重要因素的时间;在十四世纪,不论什么地方的火炮都很笨重,这说明那时的火炮还刚刚开始作为常备武器。欧洲十四世纪的火炮是很笨重的。大口径火炮只有拆卸成几部分才能搬运,而且每一部分要占用一辆马车。甚至小口径火炮也异常笨重,因为那时还不知道火炮和炮弹之间以及炮弹和装药之间的正确比重。火炮放置在阵地上时,还要为每门火炮设置一个木架或垫板之类的东西,以便将火炮架在上面射击。根特城内有一门炮,连同它的垫板,共长50英尺。当时人们还不知道炮架。在大多数场合下,火炮和我们现在的臼炮一样,是以很大的射角进行射击的,因此在使用爆炸弹以前,射击效果一直是很小的。火炮通常发射球形石弹,而小口径火炮有时则发射铁箭。虽然火炮有上述缺点,但是它不仅在攻城和守城时使用,而且在野战中和军舰上也使用。早在1386年,英国人就缴获了两艘装备有火炮的法国军舰。如果以“玛丽-玫瑰号”(于1545年沉没)上取下的火炮为例,那就可以看出,这些最初的舰炮架设在特制的木座上,并且固定在上面,因此不可能有不同的射角。
在十五世纪,火炮的构造和使用都有了很大的改进。火炮开始用生铁、铜或青铜铸造。可拆卸的炮尾部逐渐被淘汰,这时火炮已铸成一个整体。最好的铸造厂是在法国和德国。法国人还首先尝试在攻城时把火炮调到前面,在掩护下架炮。约在1450年出现了类似堑壕的工事,不久毕罗兄弟便建立了第一批破城炮队;法国国王查理七世依靠这些炮队在一年内就把英国人以前夺去的全部要塞夺了回来。但是作了最大改进的是法国国王查理八世。他彻底取消了可拆卸的炮尾部,开始铸造完整的青铜火炮,采用了炮耳轴和带车轮的炮架,并且只使用生铁实心弹。他还统一了火炮的口径,通常把较轻的火炮用于野战。在这些火炮中,双管炮装置在用35匹马牵引的四轮炮架上,其余的火炮则装置在用2匹到24匹马牵引的双轮炮架上,炮架尾部拖在地上。每门火炮都固定有一组炮手,炮兵勤务有了专门的组织,这就使野战炮兵第一次成为一个特殊的兵种。小口径火炮相当灵便,在作战时可以和其他部队一起移动,甚至不会落在骑兵的后面。正是这一新的兵种保证查理八世在意大利取得了惊人的胜利。当时意大利的火炮仍然用犍牛驮运,由几个部分组成,在选定了阵地以后还得架设在垫板上;它们发射石弹,一般都很笨重,因此法国人一小时发射的炮弹比意大利人一整天发射的还要多。法国人依靠野战炮兵取得了胜利的福尔诺沃会战(1495年)[208],震动了整个意大利,于是这一新兵种便被认为是无敌的。马基雅弗利的著作“兵法”[209],就是专门论述如何巧妙地配置步兵和骑兵以防止这个新兵种的杀伤的。查理八世的继承者路易十二和弗朗斯瓦一世继续改进自己的野炮,并使它们更加轻便。弗朗斯瓦把炮兵组成一个特殊部门,属炮兵总监指挥。他的野炮在马利尼亚诺会战(1515年)中粉碎了一向无敌的、人数众多的瑞士长矛队;它们从一个翼侧阵地迅速转移到另一个翼侧阵地,就这样决定了会战的结局。中国人和阿拉伯人知道爆炸弹的制造和使用方法,这方面的知识可能就是从他们那里传到欧洲各国的。但是在欧洲开始使用这种炮弹和臼炮(现在臼炮就发射这种炮弹)仍然不早于十五世纪下半叶;一般认为这种炮弹和炮的采用应归功于里米尼的长官庞多尔福·马拉特斯塔。最初的爆炸弹是两个空心的金属半球体旋在一起制成的;铸造整个的空心爆炸弹的方法只是以后才发明的。
查理五世皇帝在野炮的改进方面并不落后于他的对手法国人。他采用了前车,这样两轮炮架在转移时就成为四轮炮车,有利于更快地运动和通过起伏地。例如,在1554年的朗蒂会战[210]中,牵引这些轻炮的马匹就是跑步前进的。
关于炮兵以及炮弹飞行问题的理论研究,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的。人们认为意大利人塔尔塔利亚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invacuo〔在真空中〕45度的射角可使炮弹达到最大的飞行距离。西班牙人科耳亚多和乌凡诺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这就奠定了炮兵学的理论基础。几乎在同一时候,万诺乔·比林古乔对铸造技术的研究(1540年),大大改进了火炮的制造法,而哈特曼又发明了口径比例表,用它可以按火炮各部分与炮口直径的比例去计算火炮各部分的尺寸,这就为火炮的构造提出了一定的标准,并为制定可靠的理论原则和以经验为基础的一般规则开辟了道路。
火炮改进的最初结果之一,是筑城法的彻底变革。从亚述和巴比伦王朝时代以来,筑城法只有很小的发展。但是,当时新式火炮已能在旧式石墙的任何地方打开缺口,因此就需要发明一种新式工事。防御工事的构造应当使暴露于围攻者火炮平射火力之下的石质部分尽量减少,并使强大的火炮能够配置在土堤上。旧式石墙被仅用石块做复盖的土堤代替,而不大的侧防塔楼则改为大的五角棱堡。工事上的一切石砌部分,开始逐渐得到外围土质工事的掩护,以免受到敌人的平射火力;到十七世纪中叶,要塞防御手段又胜过了进攻手段,直到沃邦再度使后者占居优势为止。
在这以前,装填的方法是直接把散装的火药填进火炮。大约在1600年,开始使用药包,即装有定量火药的粗麻口袋。这样,装填所需的时间就大大缩短,并且由于装药量更加一致而保证了更大的射击精度。大约在同一时期,还有另一项重要的发明,即链式霰弹和普通霰弹的发明。而能用来发射空心弹的野炮,也是 在这一时期制造出来的。在西班牙对尼德兰的战争[211]时期进行的多次围攻,大大促进了防守和攻击要塞用的火炮的改进,特别是促进了臼炮和榴弹炮、爆炸弹、燃烧弹和炽热的实心弹的使用方法的改进,以及点火具和其他的军用烟火器材的制造方法的改进。十七世纪初,人们还使用着各种口径的火炮——从四十八磅炮到口径最小的、只能发射半磅实心弹的鹰炮。野炮虽然有了许多改进,但毕竟还很不完善,因此必须有所有上述各种口径的火炮,才能大致上取得我们今天用少量六磅到十二磅中口径火炮所达到的效果。那时,小口径火炮灵便,但是威力小;大口径火炮威力很大,但是不灵便;而中口径火炮无论就威力或灵活性而言都不足以完成所有的任务。因此,当时保留了各种口径的火炮,并且把不同的火炮编在一起,每个炮兵连通常拥有常用的各种口径的火炮。火炮的射角用高低楔来确定。炮架仍和以前一样笨重,当然,每种口径的火炮仍需要有专门的炮架,所以在战场上几乎不可能携带备用的车轮和炮架。车轴是木制的,其尺寸根据火炮的口径而定。而且同一口径的火炮及其炮架的大小也都不一样,因为各地还保留着许多旧式火炮,此外,一个国家中不同工厂制造的火炮在构造上也不相同。药包仍然只用于要塞炮;而在战场上是用小铲将散装火药装进火炮,然后再装上药塞和炮弹的。点火孔内也要装填散装火药。整个装填过程非常缓慢。炮匠不算作正规军的兵士,他们组成一个特殊的行会,招收学徒,并且宣誓不泄露本行的秘密。当战争爆发时,作战双方都尽可能招募更多的、比平时要多得多的炮匠。招募来的每个炮匠或炮手指挥一门火炮,配有一匹乘马和一个学徒,并按他要求的数量配备专业助手,而搬运重炮所需的人员还不包括在内。炮手的报酬比兵士多三倍。当战争爆发时,炮兵用的马匹由承包人供给,承包人还按照合同提供挽具和驭手。在会战中,火炮成一线配置在阵线前面,这时火炮从前车上卸下,马匹则卸套;接到前进的命令时,火炮架上前车,套上马前进;口径较小的火炮在短距离内有时就用人力转移。火药和炮弹用另外的车辆运送;前车上还没有弹药箱。移动、装填、装导火药、瞄准和射击,所有这些操作过程从我们现代的观点看来都是极端缓慢的,而且在技术这样不完善、对于炮兵学几乎完全缺乏科学研究的条件下,命中率必然是很小的。
在三十年战争时期,古斯达夫-阿道夫攻入德国,标志着炮兵学的巨大进步。这位伟大的统帅取消了口径过小的火炮,最初代之以他的所谓蒙皮炮,即用绳子和皮革包扎着的轻锻铁管。这种炮只用来发射链式霰弹,这样,链式霰弹就第一次用于野战;而在这以前,链式霰弹只用来保卫要塞的壕沟。古斯达夫-阿道夫除了链式霰弹和普通霰弹外,还在自己的野战炮兵中使用了药包。由于蒙皮炮不够坚固,后来就代之以生铁制的四磅轻炮,它的长度是口径的16倍,加上炮架共重6英担,用双马牵引。每个步兵团配有这种炮两门。这样,由于用新式火炮代替了口径虽小但比较笨重的旧式火炮,就出现了团炮,它在许多国家的军队中一直保持到本世纪初。团炮最初只用来发射霰弹,但是很快也能用来发射球形实心弹了。重炮则单独编为强大的炮兵连,在军队翼侧上或中央前占据有利的阵地。这样,轻炮和重炮的这种区分和炮兵连的编成,奠定了野战炮兵战术的基础。瑞典炮兵总监托尔斯顿森将军大大推动了这些革新,由于这些革新,野战炮兵第一次成为一个独立的兵种,遵循着它自己特殊的用于战斗的原则。大约也在那时,还有两项重要的发明。约在1650年发明了水平调整螺杆,它使用到格里博瓦尔时代;约在1697年,开始采用装满火药的管子作为起爆管,以代替点火孔内的散装火药,这样,瞄准和装填过程都简便多了。另一个重大的改进是发明了在短距离内转移火炮用的牵引索。在十七世纪,战场上使用的火炮数量很多。在格累芬哈根会战中,古斯达夫-阿道夫率领2万名兵士,共有火炮80门,在奥得河畔法兰克福会战中,18000名兵士共有火炮200门。[212]在路易十四战争时期,拥有100—200门火炮是通常的现象;在马尔普拉克会战[213]中,作战双方都有近300门火炮;这在当时说来是在一个战场上集中的火炮的前所未有的最大数量。这一时期在野战中使用臼炮是相当经常的。法国人仍然保持了在炮兵方面的优势。他们在1671年建立了炮兵团,规定了不同的军官职务和等级,从而首先废除了旧的行会制度,把炮匠编入军队作为基干兵。这样一来,这部分武装力量就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兵种,而它的军官和兵士的训练也就由国家掌管了。1690年,法国创办了一所炮兵学校,它至少在成立后的五十年内是世界上唯一的炮兵学校。1697年,圣雷米出版了一本炮兵学手册[214],这在当时是一本很好的书。但是,由于炮兵方面的“秘密”仍然保守得非常严,因此其他各国进行的许多改革,法国还不知道;而且欧洲各国的火炮构造和炮兵编成也有很大区别。例如,荷兰发明的榴弹炮,到1700年已为大多数国家的军队所采用,但是法军还没有装备这种火炮。拿骚的摩里茨伯爵首先采用的装置在前车上的弹药箱,法国并不知道,而其他各国也很少采用。因为火炮、炮架和前车都过于笨重,已经无法再加上弹药的重量了。口径最小的火炮,包括三磅炮在内,实际上已不用了,但是法国还没有轻型的团炮。在上述各时期,火炮装药一般都很重,最初装药和实心弹的重量是一样的。虽然当时火药的质量不好,但是这些装药产生的力量仍然比现在用的装药所产生的力量大得多。这就是火炮笨重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经受住这种装药的爆炸作用,青铜加农炮的重量往往是炮弹重量的250—400倍。但是,加农炮的重量必须减轻,这就要求把装药逐渐减少;大约到十八世纪初,装药的重量通常就只有炮弹重量的一半了。臼炮和榴弹炮的装药量视目标距离而定,通常都不大。
在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初,大部分国家的炮兵都编入了军队,失去了中世纪的行会性质,被认为是一个特殊的兵种,因此也就有了正常的和迅速的发展的可能。结果,几乎立即有了非常显著的改进。火炮的口径和种类既杂乱又繁多,一切已有的、凭经验得来的规则并不可靠,而确定不移的原则又根本没有,这种种情况这时已引起人们注意,并且再也不能容忍了。因此,到处都大规模地进行试验,试图确定:各种口径的火炮的作用;口径同装药量、同火炮重量及火炮长度的关系;火炮各部分金属重量的比例;射程以及后座力对炮架的作用等等。在1730—1740年这一时期,贝利多尔在法国拉费尔,罗宾斯在英国以及帕帕契诺·丹东尼在都灵都领导了这种试验。结果,火炮的口径大为统一,火炮各部分的金属重量的比例更加适当,装药量普遍减少,装药的重量是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在发展炮兵学原理方面,也取得了像上述改进那样大的进步。伽利略奠定了抛物线理论的基础,他的学生托里拆利以及安德森、牛顿、布朗德尔、别尔努利、沃尔弗和欧勒等人则进一步研究了炮弹的飞行、空气的阻力和炮弹偏差的原因。上述这些炮兵实验家对炮兵学中数学方面的发展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在弗里德里希大帝时代,普鲁士的野炮又一次大大减轻了。团属短管轻炮的长度不超过口径的14倍、16倍或18倍,重量是炮弹重量的80—150倍;在当时主要由步兵火力决定战斗结局的情况下,这样的轻炮被看做是具有足够射程的火炮。因此,这个国王便按照上述长度和重量方面的比例改造了他所有的十二磅炮。奥地利人在1753年仿效了这种做法,其他大多数国家也这样做了;但是弗里德里希自己却在他统治的后半期又用强大的长管炮装备了预备队炮兵,因为莱滕会战的经验使他相信了这种炮的火力的优越性。弗里德里希大帝让自己的一部分炮兵连的炮手乘马,从而建立了骑炮兵这样一个新的兵种,骑炮兵用来支援骑兵,就像步炮兵用来支援步兵一样。这一新兵种具有很大的威力,因而很快就被大多数国家的军队所采用;在某些国家的军队,如奥地利军队中,炮兵不是乘马,而是乘在一种特制的车辆上。在十八世纪,各国军队的火炮数量还是很多的。弗里德里希大帝拥有的火炮数量是:1756年在7万名兵士中有206门,1762年在67000名兵士中有275门,1778年在18万名兵士中有811门。这些火炮除团炮随各营行动外,都编成大小不同的炮兵连,每个炮兵连有6至20门火炮。团炮随同步兵一起前进,而炮兵连则在选定的阵地上进行射击,有时还前进到下一个阵地,但是通常就停在这里,直到会战结束。在运动性方面,这些火炮都还远不能令人满意,库奈斯多夫会战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不能在决定性时刻把火炮调来。普鲁士将军泰佩尔霍夫还建立了野战臼炮连,轻臼炮是用骡子驮载转移的;但是1792年和1793年的战争证明这种臼炮没有用处,此后不久它就被淘汰了。这一时期,炮兵学在德国有了特别重大的发展。斯特伦泽和泰佩尔霍夫在这一方面写了一些有益的著作[215],但是当时最卓越的炮兵专家是夏恩霍斯特。他所写的炮兵手册是炮兵学方面第一部全面的、真正的科学著作,而早在1787年就已出版的他的一本军官手册中,就已开始科学地论述了野战炮兵的战术[216]。夏恩霍斯特的著作虽然在许多方面已经过时,但是至今仍然是权威的著作。奥地利的维加将军、西班牙的摩尔拉将军、普鲁士的霍伊尔和鲁弗鲁瓦也都写了有价值的炮兵学著作[217]。1732年,法国人采用瓦耳埃尔的办法改编了炮兵;他们保留了二十四磅、十六磅、十二磅、八磅和四磅加农炮,并采用了8英寸榴弹炮。但是他们的火炮在结构上仍大不相同;加农炮的长度为口径的22倍到26倍,重量大约为炮弹重量的250倍。格里博瓦尔将军在七年战争时期曾在奥地利军队服役,知道普鲁士和奥地利新编炮兵的优越性,因此终于在1774年使法国炮兵采用了他提出的新编制。攻城炮兵与野战炮兵彻底区分开了。攻城炮兵由十二磅以上的全部火炮和全部旧式的十二磅重加农炮编成。野战炮兵则由十二磅、八磅和四磅加农炮(长度均为口径的18倍,重量均为炮弹的150倍)以及6英寸榴弹炮编成。加农炮的装药量最后确定为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并采用了高低调整螺杆,炮和炮架的每一部分都是按照规定的型式制造的,以便用库存的预备品来替换。法国炮兵所使用的各种运输工具只需7种车轮和3种车轴就够了。虽然大多数国家的炮兵都知道使用前车上的弹药箱来运送弹药,但是格里博瓦尔在法国没有采用这种弹药箱。四磅加农炮配属给步兵,每个步兵营有这样的炮两门;八磅和十二磅加农炮则编成单独的炮兵连,作为预备队炮兵,每个炮兵连有一个野战铁工场。组成了辎重队和工役连。总的说来,格里博瓦尔的炮兵是第一个根据当代的要求建立的。他的炮兵在火炮各部分的比例上、在兵器和编制上,都证明自己比当时任何一个国家的炮兵优越,而且在许多年内一直是各国炮兵的榜样。
由于格里博瓦尔的各种改革措施,法国炮兵在革命战争时期比其他各国的炮兵都强大,并且很快地成为拿破仑手中的威力空前强大的一支兵力。1799年法国最后取消了团炮,同时,由于欧洲各地使用了大量六磅和三磅加农炮,法军也装备了这两种火炮;除了这两种情况外,法国炮兵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所有的野战炮兵都编成炮兵连,每连有6门火炮,其中1门通常是榴弹炮,其余5门则是加农炮。但是,如果说在炮兵的兵器方面没有或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那末在炮兵的战术方面则有很大的改变。虽然火炮的数量由于团炮的取消而稍有减少,但是火炮在战斗中的作用由于火炮得到了巧妙的使用而增强了。当时,拿破仑使用配属给步兵师的一些轻炮来达到发起战斗和迫使敌人暴露兵力等目的,而把大部分炮兵留作预备队,直到决定了主要攻击目标时为止;等到主要攻击目标一确定,这些炮兵就出敌不意地编成庞大的炮队,共同袭击这一目标,从而以猛烈的轰击为步兵预备队最后的攻击作准备。在弗里德兰德会战[注:见本卷第114页。——编者注]中有70门火炮,在瓦格拉姆会战中有100门火炮,都是按照这种方法排成一线的;在博罗迪诺会战[注:见本卷第258—263页。——编者注]中,由80门火炮编成的炮队为奈元帅向谢明诺夫村攻击作了准备。另一方面,拿破仑编成的大量骑兵预备队需要相应的骑炮兵部队来支援,于是骑炮兵又受到了很大的重视。法军有大量的骑炮兵,而且在实践中首创了骑炮兵所特有的战术使用方法。如果没有格里博瓦尔的改革措施,就不可能产生炮兵的这种新的使用方法;而改变战术的必要性,则促使欧洲大陆所有国家的军队逐渐地、稍加改变地采用了这些改革措施。
截至法国革命战争初期,英国炮兵一直处于无人过问的境地,远远落后于其他各国的炮兵。英军每个营有两门团炮,但是根本没有预备队炮兵。炮车用单马纵列挽曳,而驭手持长鞭随车步行。马和驭手都是雇来的。火炮的构造非常落后,火炮在转移时,除了很近的距离外,马只能慢步前进。他们还没有骑炮兵。但是,自从1800年经验表明原有的炮兵不能令人满意以后,斯皮尔曼少校对炮兵进行了根本的改革。前车改用双马纵列挽曳,火炮编成6门制炮兵连,总之采用了大陆各国已经采用了一个时期的改革措施。由于不惜金钱,英国炮兵很快就成为衣着最讲究、装备最优良最齐全的一支炮兵了。新建立的骑炮兵很受重视,它很快就表现出勇敢、迅速和动作准确的特点。至于炮兵兵器方面的革新,则仅限于炮车构造的改进。单尾炮架和带有弹药箱的前车,后来为大陆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在这一时期,炮兵和军队其他各组成部分的比例稍微固定一些。火炮数量最多的是皮尔马森斯会战中[218]的普鲁士军队——1000名兵士中就有7门火炮。拿破仑认为每1000名兵士有3门火炮就足够了,而这一比例就成了一种常规。这时还规定了每门火炮应有的炮弹数量,即一门炮的炮弹不少于200发,其中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是霰弹。在拿破仑垮台后的和平时期内,欧洲列强的炮兵都逐步进行了改革。各地都取消了三磅和四磅轻炮,大多数国家采用了英国炮兵的经过改进的炮架和弹药箱。几乎到处都规定装药的重量为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火炮的重量为炮弹重量的150倍或接近150倍;火炮的长度则为口径的16—18倍。法国人在1827年改编了自己的炮兵。他们给野炮规定了以下标准:八磅和十二磅炮,长度为口径的18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火炮的重量为炮弹重量的150倍。他们采用了英国式的炮架和弹药箱;这种前车上的弹药箱,法军还是初次采用。八磅和十二磅炮连的编成中分别包括有口径为15厘米和16厘米的两种榴弹炮。野战炮兵这种新编制的特点是非常简单。在法军野炮连所使用的一切运输工具中,只有两种炮架、一种前车、一种车轮和两种车轴。此外,他们还建立了特种山炮兵,它由口径为12厘米的榴弹炮组成。
现在,英国野战炮兵几乎完全由九磅炮组成,这种炮的长度为口径的17倍,重量按炮弹重1磅、炮重1+(1/2)英担计算,装药量是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每个炮兵连有两门5+(1/2)英寸的二十四磅榴弹炮。在不久以前的对俄战争[注:1853—1856年的克里木战争。——编者注]中,六磅和十二磅加农炮根本没有调到战场上去。他们使用两种车轮。不论英国或法国的步炮兵,炮手都是乘在带有弹药箱的前车上转移的。
普鲁士军队装备有六磅和十二磅加农炮,炮的长度为口径的18倍,重量为炮弹重量的145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榴弹炮的口径是5+(1/2)英寸和6+(1/2)英寸。每个炮兵连有6门加农炮和2门榴弹炮。他们使用两种车轮和车轴以及一种前车。炮架是格里博瓦尔式的。在步炮兵中,为了迅速转移,5名炮手(足够操炮的人数)坐在前车上和骑在辕外马上转移,其余3名炮手则各自随火炮前进。因此,弹药箱不像法国军队或不列颠军队那样,和火炮连在一起,而是单独组成一个纵队,作战时配置在敌人射击范围以外的地方。在1842年,采用了英国式的经过改进的弹药箱。
奥地利炮兵装备有六磅和十二磅加农炮,炮的长度为口径的16倍,重量为炮弹重量的135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的四分之一。奥地利的榴弹炮和普鲁士军队使用的榴弹炮相似。一个炮兵连由6门加农炮和2门榴弹炮组成。
俄国炮兵装备有六磅和十二磅加农炮,炮的长度为口径的18倍,重量为炮弹重量的150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榴弹炮的口径是5英寸或6英寸。根据口径和任务的不同,炮兵连由8门或12门炮组成,其中加农炮和榴弹炮各占一半。
撒丁军队装备有八磅和十六磅加农炮以及口径与此相同的两种榴弹炮。德意志各小邦的军队都装备有六磅炮和十二磅炮;西班牙军队装备有八磅炮和十二磅炮;葡萄牙、瑞典、丹麦、比利时、荷兰和那不勒斯的军队则装备有六磅炮和十二磅炮。
英国炮兵在斯皮尔曼少校的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得到的发展,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炮兵界对于进一步采取改革措施的兴趣,还有大不列颠庞大的海军炮兵的存在为炮兵的进步所提供的十分有利的条件,这一切促成了许多重要的发明。英国的烟火剂和火药比其他各国都好,而英国的空炸信管的准确性也是无与伦比的。英国炮兵不久以前的一个重要发明,就是榴霰弹(一种装满弹子、在飞行过程中爆炸的空心弹),因此,霰弹的有效射程就和球形实心弹的射程一样远了。不管法国的设计家和组织者的本领多么大,法军恐怕是唯一未能采用这种威力巨大的新式炮弹的军队。他们还不会配制空炸信管所需的药剂,而这正是全部问题的关键。
路易-拿破仑提出了一种新式野炮,看来法国现在正在逐渐采用这种野炮。目前装备的四种加农炮和榴弹炮,全部要用这种轻型的十二磅加农炮来代替,它的长度是口径的15.5倍,重量是炮弹重量的110倍,装药量是实心弹重量的四分之一。在用减装药时,这种加农炮应当发射12厘米的爆炸弹(目前山炮用这种炮弹),这样就可以代替专门发射空心弹的榴弹炮。法国四个炮兵学校进行的各次试验都很成功,而且法国人还肯定地认为,在克里木战争中这种加农炮显然优越于大部分是六磅炮的俄国加农炮。但是,英国人确信他们的九磅长管加农炮在射程和射击精度方面都优于这种新式加农炮。这里必须指出,他们首先使用过这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四分之一的轻型十二磅加农炮,但不久就放弃了。路易-拿破仑的炮显然就是这种炮的仿造。用普通加农炮发射爆炸弹的方法,则是向普鲁士军队学来的,普鲁士军队在围攻时用二十四磅加农炮发射爆炸弹来完成一定的任务。但是路易-拿破仑的这种加农炮的质量仍然有待实践的检验,而由于没有专门公布过关于这种火炮在最近一次战争中的作用的任何资料,我们在这里也就不可能对这种火炮的优劣作出定论。
炮兵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火炮用实心弹、空心弹和其他炮弹进行射击的规律以及通过试验而确定的射击规则;炮弹飞行距离、射角和装药量之间的已知的关系;炮弹与膛壁之间的空隙所起的影响和造成射弹偏差的其他原因所起的影响;命中率以及战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in vacuo〔在真空中〕朝非垂直方向抛掷任何重物,都会形成一条抛物线,这一事实虽然是炮兵学的基本原则,但是随着运动物体速度的增长而不断增大的空气阻力,却使抛物线理论在炮兵方面的实际运用中发生极大的变化。例如,炮弹初速为每秒1400—1700英尺的火炮,其弹道和理论上的抛物线相差很大,以致只要成20度左右的射角射击,就能达到最大的飞行距离,而按照抛物线理论,这一射角却应当是45度。人们根据实验的结果相当准确地断定了这种偏差量,并依此确定了每种火炮在采用一定的装药向一定的距离射击时应有的射角。但是,影响炮弹飞行的还有许多别的因素。首先是存在着空隙,即炮弹直径和炮膛直径有差别,因为为了便于装填,炮弹直径应小于炮膛直径。这种空隙,第一使装药爆炸时膨胀的气体漏掉,换句话说,使爆炸力量减弱;第二使炮弹不能在赋予的方向上正确飞行,结果发生方向偏差或高低偏差。其次,装药的重量和它在发射时的状况必然是不一样的;炮弹由于其重心与圆心不一致而产生的偏心现象,也引起各种偏差,偏差的大小则决定于发射时重心与圆心的相对位置;此外还有许多别的因素,使炮弹虽然看来是在同样的条件下飞行,但是产生的结果却不相同。我们已经看到,各国野炮的装药量几乎都是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而野炮的长度都是口径的16—18倍。在采用这种装药量时,野炮如果进行直射(那时炮身处于水平状态),那末炮弹约在300码的距离上落地;如果增大射角,射程可增至3000或4000码。但是距离这样远时,炮弹即失去命中目标的任何可能性;因此野炮的有效射程不超过1400码或1500码,而且即使在这样的距离上,6发或8发炮弹中也只可能有1发命中目标。在用实心弹和爆炸弹射击时,加农炮能起决定性作用的距离(即对战斗的结局能起影响的距离)是600码到1100码;在这样的距离内,命中率的确要大得多。例如,据计算,六磅加农炮对标示步兵营强攻纵队正面的靶子(长34码,高2码)射击时,在700码距离上的命中率约为50%,在900码距离上的命中率约为35%,在1100码距离上的命中率约为25%。九磅和十二磅加农炮的射击效果比较好一些。1850年在法国进行的试验中,用当时装备的八磅和十二磅加农炮对长30米、高3米的靶子(标示骑兵队)射击时,取得了以下成绩:
距离(米) 500 600 700 800 900 命中率 十二磅加农炮…………64% 54% 43% 37% 32% 八磅加农炮……………67% 44% 40% 28% 28% |
虽然这个靶子比上述靶子高出二分之一,但是射击成绩平均来说低于上述成绩。野战榴弹炮的装药量与炮弹重量的比例,比加农炮的要小得多。这是因为炮身短(炮身长度是口径的7倍到10倍),而且射击时必须采用大射角。榴弹炮在以大射角进行射击时,如果采用重装药,冲向后下方的后座力会使炮架受到很大的压力,以致在几次发射后炮架就会损坏。由于这一原因,在大多数大陆国家的炮兵中,一门野战榴弹炮有重量不同的几种装药,这样,炮兵就能用不同的装药配合不同的射角来保证向所要求的距离射击。在不采用这种方法的地方,例如在英国炮兵中,榴弹炮的射角必然很小,只稍稍大于加农炮的射角;英国二十四磅榴弹炮在采用2+(1/2)磅装药和4度射角时,其射表中所标示的射程不超过1050码;九磅加农炮如以这种射角射击,则其射程达1400码。在德意志各邦的军队中,大多数都采用一种特殊的短管榴弹炮,这种炮可以采用16度到20度的射角,因此与臼炮相似;它的装药量必须小些。这种榴弹炮和普通的长管榴弹炮比较起来,它的优越性在于可以用爆炸弹轰击地褶后面的隐蔽阵地等目标。但是当射击移动的目标,如军队时,这种优越性就值得怀疑了;尽管当平射火力达不到的目标固定不动时,它仍然有很大的作用。至于进行平射,这种短管榴弹炮则因为炮身短(相当于口径的7—16倍)、装药少而完全不适用了。在根据面临的任务(平射或曲射)而以一定的射角射击时,为了达到不同的射程,装药量应当是各不相同的;普鲁士野战炮兵也使用这种短管榴弹炮,它们采用的装药不少于十二种。一般说来,榴弹炮是一种极不完善的火炮,因此愈能早日用效果良好的、发射爆炸弹的野战加农炮来代替就愈好。
在要塞中、在围攻时以及在军舰上使用的重炮,有不同的类型。在最近一次对俄战争以前,围攻时一般不使用比二十四磅加农炮更重的火炮;只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少数三十二磅加农炮。但是,从塞瓦斯托波尔围攻战起,就不再区分攻城炮和舰炮了,或者更确切地说,忽然发现重型舰炮在轰击堑壕和土质工事时的作用比一般轻型攻城炮大得多,所以从此以后这种重型舰炮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围攻战中的决定性武器。在攻城炮兵和海军炮兵中,往往同一种口径的加农炮有不同的类型,有短管轻炮和长管重炮。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运动性的意义较小,所以往往为了专门的目的而制造一些长度相当于口径22—25倍的火炮,其中有些火炮由于炮身长,射击时竟和步枪一样准确。在这类较好的加农炮中,有一种就是普鲁士的二十四磅青铜炮,它的长度是10英尺4英寸,即口径的22倍,重60英担;围攻时没有任何一种加农炮在击毁敌人火炮方面能和它相比。但是,人们认为,火炮长度为口径的16—20倍,就完全足以完成大多数的任务了;通常,人们宁愿把火炮口径造大些,而不愿过分提高射击精度,因而,用60英担的生铁或铸炮青铜来铸造长度为口径16—17倍的三十二磅重炮照例是最合适的。用生铁铸造的长9英尺、重50英担的新式三十二磅长管炮,是不列颠海军最好的火炮之一,它的长度为口径的16.5倍。有一种可旋转的、重112英担的六十八磅长管炮[pivot-gun],装备在全部的有131门火炮的螺旋推进器大型军舰上,它的长度是10英尺10英寸,即略大于口径的16倍;另一种可旋转的、重98英担的五十六磅长管炮,长11英尺,即为口径的17.5倍。直到现在,军舰仍然装备有大量威力较小的火炮,如长度仅为口径11倍或12倍的、炮筒是旋凿而成的火炮以及长度为口径7—8倍的卡伦炮。但是还有另一种海军火炮,它是佩克桑将军在三十五年以前发明的,而且从那时起就具有很大的作用,这就是发射爆炸弹的加农炮。这种火炮经过了很多改进;目前,法国的发射爆炸弹的加农炮是与佩克桑设计的火炮最近似的一种,它仍保留着圆柱形药室。而英国海军中,这种炮或者根本没有药室,或者有一个稍小于口径的短截锥形药室;这种火炮的长度是口径的10—13倍,只用来发射空心弹;但是上面提到的六十八磅和五十六磅长管炮,则既可发射实心弹,也可发射爆炸弹。在合众国海军中,达尔格伦上校设计了一种新式的发射爆炸弹的加农炮,这是一种口径很大的短管炮(口径为11英寸或9英寸);这种炮一部分已用来装备若干艘新式巡航舰。它的优越性尚待在战斗实践中检验,实践会证明,它能否保证大型爆炸弹发挥巨大的威力,而射击精度又不致受到影响;但是为了达到远射程,必然要采用大射角,而这就不能不影响到射击精度。在攻城炮兵和海军炮兵中,有各种不同的装药,就如同火炮本身有不同的构造和不同的目标一样。为了在石质工事上打开缺口,要采用最重的装药,有些很重的大口径火炮的重装药量达到炮弹重量的二分之一。但是相当于炮弹重量四分之一的装药,一般说来,完全可以认为是对围攻目标使用的中等装药,它的重量有时增到炮弹重量的三分之一,有时则减到炮弹重量的六分之一。在军舰上每种火炮通常有三种装药:大号装药用于对远距离目标和逃敌等射击,中等装药用于海战中对中距离目标进行有效射击,减装药用于接舷战斗和发射链弹。三十二磅长管炮的装药有相当于炮弹重量十六分之五、四分之一和十六分之三的三种。对于短管轻炮和发射爆炸弹的加农炮来说,装药和炮弹重量的比例当然还要小些;而且发射爆炸弹的加农炮所使用的空心弹比实心弹轻。除普通加农炮和发射爆炸弹的加农炮外,在攻城炮兵和海军炮兵中还有重榴弹炮和臼炮。榴弹炮是一种短管炮,以12度到30度的射角使用爆炸弹进行射击,它固定在炮架上;臼炮则是一种更短的火炮,固定在托架上,通常以20度以上的射角,有时甚至以60度的射角使用爆炸弹进行射击。这两种火炮都是带药室的火炮,就是说在这两种炮上都有一个药室,即用来填放装药的那部分炮膛,其直径小于炮管,即炮膛的主要部分。榴弹炮的口径很少超过8英寸,但是臼炮的口径达13英寸、15英寸或更大一些。臼炮发射爆炸弹时,由于装药量少(相当于爆炸弹重量的二十分之一到四十分之一),射角大,炮弹在飞行时受到的空气阻力较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抛物线理论就可以用于炮兵射击的计算,而不致同实际结果相差很远。臼炮的爆炸弹可以起爆炸作用,也可以当做燃烧弹使用,即从炮弹的孔眼中喷出火焰使易燃物着火,它还可以靠自身的重量穿破拱形的和其他形式的工事掩盖;在最后这种场合,最好采用大射角,因为这能使炮弹飞得更高,因而在落下时能产生最大的惯力。榴弹炮的爆炸弹首先是用来起侵彻作用,其次是用来起爆炸作用。臼炮由于射角大,炮弹初速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空气阻力不大,它的射程比其他任何一种火炮都要远。由于射击目标通常是整个城市,不要求火炮有很高的射击精度,因此,重臼炮的有效射程有时达到4000码以上;英法的臼炮艇就在这种距离上轰击了斯维阿波尔格。
围攻时各种火炮、炮弹和装药的使用问题,将在有关的条目[注:见本卷第349—351页。——编者注]中论述;海军炮兵的使用问题几乎是海军基本战术中有关战斗行动部分的全部内容,因此不属于本条的范围。所以我们在这里只就野战炮兵的使用和战术问题提出几点意见。
炮兵没有进行白刃战的武器;它的全部威力在于能从一定距离进行射击。此外,只有当它占据阵地的时候,才保持着战斗准备;而当火炮架在前车上或连上牵引索转移时,就暂时失去了战斗力。由于这两个原因,在三个兵种中,炮兵比其他兵种具有更大得多的防御特性;它的进攻能力实际上非常有限,因为进攻本身是一种前进运动,而进攻的最高潮是白刃格斗。因此,在敌人火力下前进、占据阵地以及进行射击准备,对于炮兵来说是危险的时刻。炮兵的展开和射击前的运动应当利用地褶或步兵横队来掩护。所以,炮兵应先配置在与规定占据的阵地相平行的一线上,然后朝着正对敌人的方向进入阵地,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避免遭到敌人的侧射。炮兵阵地的选择,不论从保证炮兵连的射击效果来看,或者从避免敌人对炮兵连的射击来看,都是极其重要的事情。自己火炮的配置应当保证使敌人最容易感受到火炮的威力,这是一项首要的任务;另一项任务则是保证自己不受敌人火力的伤害。良好的阵地应当设置在土质坚硬而又平坦、便于放置车轮和架尾的地方;如果车轮停放不平,火炮就不可能准确地进行射击,同时如果架尾陷入土中,后座力很快就会使炮架损坏。此外,阵地应当有开阔的视界,便于观察敌人占领的地形,并能保证最大的机动自由。最后,阵地前的地形,即炮兵连和敌人之间的地形,应当便于我方火炮射击,而尽可能不利于敌人。坚硬而平坦的地面是最有利的地形,它有利于跳弹作用的发挥,此时射弹即使是近弹,一接触地面也能跳起飞向敌人。不同性质的土壤对于炮兵射击的效果影响之巨大是令人惊讶的。在松软的土壤上,炮弹一触及地面,即使一般地说不会立刻陷入土中,也必定会离开自己的飞行方向,或者开始不规则地跳动。耕地垅沟的方向对于射击,特别是对于用霰弹或榴霰弹进行的射击,有很大影响;如果垅沟是横的,那末大部分炮弹将陷入土中。如果我方阵地直前是土质松软的波状起伏地形,而再往前靠近敌方阵地是土质坚硬的平坦地形,那末这种地形将有利于我炮兵射击,并保护我方不受敌方火力的杀伤。在5度以上的斜坡向下或向上进行射击,或者从一个山冈的顶部向另一山冈进行射击,是非常不利的射击条件。至于掩蔽自己,不受敌人射击的问题,那末甚至很小的物体也有利于这一点。勉强能掩蔽我方阵地的稀疏的栅栏、树丛或高杆作物,都能妨碍敌人进行正确的瞄准。利用陡峭的小土堤配置火炮,就能够免遭敌方最危险的炮弹的袭击。壕沟能成为很好的胸墙,而起伏不大的地形上的棱线则具有最好的防护作用,我们可以把火炮配置在棱线后面,使敌人只能看到火炮的炮口;如果选择这样的阵地,那末落在阵地前面的每一发炮弹,都将从我方阵地上面高高地跳过。如果在棱线上面为火炮挖掘一个深约2英尺的炮床,并朝反斜面方向开一平坦的进出口,从而保证火炮能控制山冈的整个正斜面,那末这样的阵地就更好了。拿破仑时代的法国人善于特别巧妙地配置自己的火炮,其他各国人就是从法国人那里学会这种技能的。炮兵阵地应当这样选择:对敌人说来,它是敌人侧射和纵射火力达不到的地方,而对自己的军队说来,它不应当造成他们运动的困难。火炮配置成横队时,各门火炮一般相距20码,但是没有必要死守这种练兵场上的规则。当火炮进入阵地时,前车配置在火炮的直后,但是某些国家的军队的弹药车仍留在掩蔽地内。如果弹药车用来载运炮手,那末它也不得不冒险停放在敌人的有效射击范围内。炮兵连的火力应指向当时对我阵地威胁最大的那部分敌人;如果我步兵即将开始攻击,那末炮兵连应当向敌炮兵射击(如果他们尚未被压制的话),或者向大群步兵射击(如果他们已暴露的话);但是,当敌人部分兵力发起攻击时,炮兵连就应当不顾对我射击的敌人的炮兵,而对向我攻击的敌人射击。对敌人炮兵射击最有效的时机,是在敌人炮兵不能进行还击的时候,也就是在敌人火炮架上前车、正在转移或者正从前车上卸下的时刻。这时进行几次准确的齐射,就能在敌人中间造成极大的混乱。过去曾有一项规则,即炮兵非万不得已不应当接近到距敌人步兵300码以内,也就是说不应当接近到步枪的射程以内;现在这一规则很快就要过时了。在现代步枪的射程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野战炮兵在步枪的射击范围以外已经不能顺利地行动,而火炮及其前车、马匹和炮手形成相当大的一个目标,步兵用米涅式步枪或者恩菲耳德式步枪从600码的距离上就可以对这个目标进行射击。很久以来人们一直认为,谁想活得久一些,谁就去当炮兵,这种看法现在看来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了,因为步兵从远距离进行射击,这在将来显然是对炮兵作斗争的最有效的方法。而在任何一个战场上,步兵在距离炮兵阵地600码的地方难道还会找不到可靠的掩蔽地吗?
炮兵对进攻的步兵横队或纵队一向是具有优势的;用霰弹进行几次成功的齐射或者向长纵队发射两三个实心弹,就能大大挫伤敌人的士气。攻击者离炮兵愈近,炮兵的射击就愈有效;即使在最后的时刻,炮兵也能够容易地转移,摆脱如此缓慢前进的敌人,尽管成散兵线pas gymnastique〔跑步〕进攻的chasseurs de Vincennes〔文森猎兵〕是否能在火炮架上前车以前追上炮兵,仍然是个问题。
在与骑兵作战时,炮兵沉着应战就能保持优势。如果炮兵在敌人前进到100码以前不射击,然后用霰弹进行准确的齐射,那末当烟尘消散的时候,骑兵离开炮兵还远。在任何情况下,将火炮架上前车并企图退走,是最坏的做法,因为这时骑兵就肯定能截获火炮。
在炮兵对炮兵的战斗中,决定胜败的是:地形特点、火炮的口径、火炮的数量以及双方使用火炮的技能。然而必须指出,虽然大口径火炮在远距离上射击具有不容置疑的优势,但是小口径火炮随着距离的缩短,其作用就与大口径火炮逐渐接近,而在近距离上则几乎与大口径火炮的作用相等。在博罗迪诺会战中,拿破仑的炮兵主要是由三磅炮和四磅炮组成的,而俄国人的火炮大部分是十二磅炮,但是法国人的小型火炮却对俄国十二磅炮具有决定性的优势。
炮兵支援步兵或骑兵时,应当始终在他们的翼侧占据阵地。步兵进攻时,炮兵应当以半连或排为单位与散兵线一起前进,有时甚至稍稍在散兵线之前前进;当大群步兵准备刺刀冲锋时,炮兵应立即快步前进到离敌人400码的地方,用霰弹进行急促射,为冲锋作准备。如果冲锋被击退,炮兵应对追击的敌人射击,直到不得不退却时为止;如果冲锋成功,那末炮兵的火力就能有力地促成战斗的胜利结束,这时一半火炮继续射击,另一半火炮前进。骑炮兵作为支援骑兵的一个兵种,能够使骑兵具有它原来当然完全没有的那种防御能力;现在,骑炮兵已成为各国最喜用的兵种之一,而且在欧洲各国军队中都已经发展到了十分完善的地步。虽然骑炮兵的任务是在骑兵便于行动的地区和骑兵一起作战,但是,世界上还没有骑炮兵不能跑步通过骑兵所能通过的地形,只不过不能保持队形的整齐一致罢了。各国骑炮兵都是由军队中最勇敢、最熟练的骑手组成的;在各次大规模演习中,这些骑炮兵神气十足地不顾障碍、炮火以及可能使骑兵受阻的种种情况,勇猛地向前冲去。骑炮兵的战术在于勇敢和沉着。迅速行动、突然出现、急速射击、随时准备转移并在骑兵难以通行的道路上运动,这些都是优秀的骑炮兵的基本素质。骑炮兵由于经常变换位置,所以不必专门去选择阵地;凡是离敌人近而敌人骑兵又不能到达的阵地,都是好阵地;炮兵要在骑兵搏斗的高潮和低潮中随着马群冲上去和退下来,正是在这种时候需要时刻表现出高超的骑术和奋发的精神,在并不是所有骑兵都敢于冒险到达或者愿意跟踪前往的任何地形上,出入于汹涌澎湃的战海之中。
在攻击和防守据点时,炮兵也采用同样的战术。炮兵的主要作用始终是:在防御中向对我方威胁最大而又最直接的地点射击,在攻击中向敌方最能成功地击退我方进攻的地点射击。炮兵的任务还包括破坏坚固的障碍物,这时,应根据火炮的特点及其作用而使用不同口径和不同种类的火炮:榴弹炮用来烧毁建筑物,重炮用来破坏要塞大门、城墙和街垒。
所有这些意见都是就各国军队中的师属炮兵来谈的。但是,在具有决定意义的大规模会战中,最重大的战果都是靠预备队炮兵取得的。预备队炮兵在战斗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配置在后面,在敌人视界和射击范围以外,只是在进行最后突击的关头才调到前面,集中轰击有决定意义的地点。预备队炮兵配置成长一英里或一英里多的半月形队形,然后集中火力向较小的地段进行破坏性射击。如果敌人不能以威力相当的炮兵进行回击,那末半小时的急速射就解决问题了。在呼啸的弹雨下,敌人的兵力开始削弱,这时新锐的步兵预备队投入战斗,进行最后一场激烈而短促的搏斗,并取得胜利。拿破仑在瓦格拉姆会战中就是这样为麦克唐纳的冲锋作好准备的,因而成纵队进攻的3个师还没来得及放一枪或进行白刃格斗,敌人的抵抗就被粉碎了。因此,可以认为,只是从这些伟大的日子起才有了野战炮兵的战术。
弗·恩格斯写于1857年10月中旬—11月26日 载于“美国新百科全书”1858年版第2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美国新百科全书” |
注释:
[202]大概是指下面这部著作:帕拉韦“关于亚洲和印度波斯古代发明的火药和火器的笔记”1850年巴黎版(Paravey.《Mémoire sur la découverte très ancienne en Asie et dans l'Indo-
Perse de la poudre à canon et des armes à feu》.Paris,1850)。——第193页。
[203]指七世纪阿拉伯人征服美索不达米亚、伊朗、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和其他国家并建立阿拉伯伊斯兰教王国的时期。——第194页。
[204]恩格斯指拜占庭炼丹家马可·格雷克的著作“制敌之火”。——第194页。
[205]指“罗吉尔·培根修道士论艺术和自然界的秘密以及论魔法的荒诞的信”(《Epistola Fratris Rogerii Baconis de secretis operibus artis et naturae,
et de nullitate magiae》)。这一著作的写作时间,像作者的诞生年代一样,至今没有确凿查明。在十九世纪军事学术史方面的文献中,往往将这一著作的写作年代确定为1216年。在恩格斯的这一著作中也沿用这一年代。但根据后来的查考,这一著作是写于十三世纪四十年代。该书第一版于1542年在巴黎发行。——第194页。
[206]霍·安·孔代“阿拉伯人在西班牙的统治史,根据阿拉伯人的各种手稿和回忆录写成”1820—1821年马德里版第1—3卷(J.A.Conde.《Historia de la dominación de los árabes en España,
sacada de varios manuscritos y memorias arábigas》.T.1—3,Madrid,1820—1821)。
1118年,阿腊贡国王阿尔丰斯一世的军队围攻自712年以来被穆斯林侵占的萨拉哥沙城(阿腊贡)并收复了它。收复萨拉哥沙是雷亢吉斯达(即收复八世纪初阿拉伯人侵入时期被阿拉伯人和非洲柏伯尔人(“摩尔人”)所侵占的比利牛斯半岛领土)的一个阶段。在八至九世纪就已开始的雷亢吉斯达中,西班牙的加斯梯里亚和阿腊贡两国以及葡萄牙起了主要作用。十二世纪下半叶,由于阿里莫哈德王朝侵入比利牛斯半岛,雷亢吉斯达曾一度停止。阿尔摩哈德是伊斯兰教的一个教派,它联合了周围山地的柏伯尔部落,并且在其第一个伊玛目-哈利发阿布德-艾尔-穆敏时期曾统治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和西班牙南部伊斯兰教地区。十三世纪初,加斯梯里亚和阿腊贡在其他国家的十字军的支援下,击溃了阿尔摩哈德王朝并恢复了雷亢吉斯达。1236年,加斯梯里亚人收复了哥多瓦——以前的哥多瓦伊斯兰教王国(于1031年崩溃)的首都,而到十三世纪末,伊斯兰教的统治地区只限于南部的格拉纳达伊斯兰教国。西班牙人继续同这个伊斯兰教国进行斗争,于1492年终于占领这个国家。恩格斯在后面提到的是雷亢吉斯达历史中的一系列事件。——第194页。
[207]普鲁士的德意志骑士是1190年十字军远征时建立的条顿骑士团的骑士。十三世纪,骑士团通过征服和残杀东普鲁士的立陶宛居民而侵占了东普鲁士,使东普鲁士成为骑士团侵略波兰、立陶宛和俄罗斯各公国的堡垒。1237年,条顿骑士团和另一个德意志骑士团(即利沃尼亚骑士团,它也是在波罗的海沿岸建立的)合并。1242年楚德湖会战(冰上激战)以及1410年格吕沃尔德大战中,骑士团都被击败,于是逐渐衰落,后来仅保存了一小部分领地。——第195页。
[208]1495年7月6日在福尔诺沃(意大利北部)会战中,意大利北部封建国家的军队进攻法王查理八世的军队。法王查理的军队在对意大利进行掠夺性的征讨之后,经过亚平宁山脉返抵法国。拥有强大的炮兵的法军在会战中取得了胜利。这次会战发生在1494—1559年意大利战争(见注36)初期。——第197页。
[209]见注35。——第197页。
[210]在法国国王亨利二世联合德意志新教诸侯共同反对西班牙国王和德意志皇帝查理五世的战争时期,在1554年8月13日朗蒂(弗兰德)会战中,西班牙军队迫使法军撤除了对朗蒂城的围攻并退回法国边境。——第197页。
[211]西班牙对尼德兰的战争——见注38。——第198页。
[212]指在德国的三十年战争(见注39)中的瑞典时期瑞典国王古斯达夫二世-阿道夫的军队和德意志帝国的军队之间的会战。1630年12月,古斯达夫-阿道夫的军队逼近奥得河畔的格累芬哈根要塞,并在两次强攻之后迫使守军放弃了要塞。1631年4月,古斯达夫-阿道夫的军队以猛攻夺取了奥得河畔法兰克福。在这两次会战中,瑞典炮兵起了很大的作用。——第200页。
[213]1709年9月11日马尔普拉克(比利时)会战是1701—1714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见注67)中规模最大的会战之一。在这次会战中,英奥荷联军在萨瓦亲王奥伊根和马尔波罗公爵的指挥下击败了维拉尔元帅的法军。——第201页。
[214]指圣雷米编的两卷集“炮兵学笔记”1697年巴黎版(《Mémoiresd'Artillerie》.Paris,1697)。文集中包括经过编者系统整理和校订的法国炮兵军官的许多著作。——第201页。
[215]卡·奥·斯特伦泽“炮兵学原理”1760年利格尼茨版(C.A.Struensee.
《Anfangsgründe der Artillerie》.Liegnitz,1760)。格·弗·泰佩尔霍夫“普鲁士炮手,或论炮弹的飞行——假定空气阻力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1781年柏林版(G.F.Tempelhoff.《Le Bombardier prussien ou du mouvement des projectiles en supposant
la résistance de l'air proportionelle au quarré des vitesses》.Berlin,1781)。——第203页。
[216]指夏恩霍斯特的著作:“炮兵手册”1804—1814年汉诺威版第1—3卷(《Handbuch der Artillerie》.Bd.1—3,Hannover,1804—1814);“军官手册——军事学的实用部分。第一部分:炮兵”1787年汉诺威版(《Handbuch für officiere,
in den anwendbaren Theilen der Krieges-
Wissenschaften.Erster Theil von der Artillerie》.Hannover,1787)。——第203页。
[217]格·维加“射击教范(附射表)”1787年维也纳版(G.Vega.《Praktische Anweisung zum Bombenwerfen mittelst dazu eingerichteter
Hilfstafeln》.Wien,1787);托·摩尔拉“炮兵论文”1784年塞哥维亚版(T.Morla.《Tratado de artilleria》.Segovia,1784);约·哥·霍伊尔“常用炮兵辞典”1804—1812年杜宾根版(J.G.Hoyer.《Allgemeines Wörterbuch der Artillerie》.Tübingen,1804—1812);弗·古·鲁弗鲁瓦“炮兵讲义”1811—1814年德勒斯顿版第1—3部(F.G.Rouvroy.《Vorlesungen über die Artillerie》.Th.1—3,Dresden,1811—1814)。——第203页。
[218]在第一次反法兰西共和国的欧洲同盟战争时期,1793年9月14日在皮尔马森斯(德国西部)会战中,普鲁士军队击败了法国摩塞尔军团。在这次会战中,普军成功地使用了大量炮兵。——第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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