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头条上看到【王泽恩】(2024-11-28 07:15)的短文:他谈到:“生产队时期,一个人再懒再笨,集体也不会扔下你不管”,“生产队长不会开除任何一个社员,也没有权力开除任何一个社员。”
这的确是事实。
一,生产队性质上就是一个放大了的农民大家庭。
在人民公社,社员是生产主体,是主人。生产队的一切重大事务,都是由社员大会决定的。生产队长,只是社员选出来的管理者,他体现生产发展的科学要求对生产队的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在这里,生产队的队委成员和队长等管理人员,是受社员委托来管理生产过程和公共事务的,他们与社员的关系只是从事满足生产队发展的整体需要和局部需要的分工关系,而不存在主体与被雇佣的关系。因此,作为生产队长,是没有权利开除任何一个社员的。
对社员而言,生产队就是一个大家庭,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共所有的土地,通过劳动投入来满足家庭消费需要的命运共同体。每个社员,作为这一共同体的组成部分,是不可分离的个体。因此,在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不存在开除谁的说法和做法。
在一般的产权型企业,员工只是老板或资方聘用雇佣者,是工具人。在这里,老板是企业的主人,而员工是老板出钱雇来干活的劳动力,他和企业化钱购买的原料、工具相类似。因此,当员工的生产行为满足不了企业需要时,开除员工就成为企业必然的做法。
人民公社是公有制条件下的新型企业形式。企业是近代以来产生的、可以使劳动者取长补短、分工合作、放大经济效率的生产转换组织形式。它是个人的生产能力和效率的转换器与放大器。
现代社会生产具有两种基本的企业形式:产权型企业和劳权型企业。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条件下,生产者以资产所有者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他们为了满足自己资产不断增殖的需要,出资建立产权型企业,他们通过市场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市场需要某种产品的生产或提供某种劳务,取得盈利,从而使自己的资产不断增殖;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者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他们利用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通过联合劳动为社会提供某些产品或提供某种劳务,形成企业盈余,以满足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需要。
人民公社就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劳权企业形式。这种企业形式以生产队为基本的企业单位。生产队本质上是社员联合起来,利用公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投入进行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来满足个人和家庭的生活需要。生产队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人人平等的劳动实体。社员与社员之间有关系,在公有制条件下,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人人都是公共所有者,没有差别,因而人人都有利用公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不,通过劳动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大家在劳动所有和劳动投入方面,客观存在着差别。生产队通过工分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来反映这种差别,关分配上体现这种差别。
在生产队,社员的相互关系,就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因为大家都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在资产所有方面,大家是没有差别的,每个人才有利用公共资产、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和家庭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在劳动所有和消费需要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社员在劳动投入方面是有差别的,他们存在着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因此,生产队采用了工分制来反反映劳动者劳动投入的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在这里,社员在按照“谁劳动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参与集体生产成果的分配,大家多劳多得。
生产队在建立劳权制度的条件下,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在生产队这个劳动群体中,每个人的收入不仅取决于个人的劳动状态,而且还取决于生产队的整体生产状态。因此,每个社员不仅要自己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而且要关注生产队的整体运行状态,及时通过社员大会的途径来调整或调节生产队的管理状态,以满足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即在生产队管理状态和计酬制度正常作用状态,社员个人的收入取决于个人劳动状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是不可能出现养懒汉的状态的;在生产队计酬制度处于不适应状态,则需要队干部来调整计酬方式,满足生产发展的具体要求;如果生产队不仅计酬制度处于不适合状态,甚至队干部的管理本身也处于不适应状态,那就需要社员通过社员大会的机制来调整队干部的管理状态来适应生产要求。这就是生产队自我运转方式。
二,生产队作为劳权企业在经营机制上比产权企业更具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在上述短文中,【王泽恩】说:“生产队长不会开除任何一个社员,也没有权力开除任何一个社员。就算他对某个社员再不满意,也拿这个社员没有办法。”“ 只是这样一来,生产队就成了养懒人的地方。有些勤快的人,能干的人,见那些懒人劳动不认真,干活还少,却和自己一样的拿工分,就会生气,就会去攀比,也少干活,磨洋工,这样一来,整个集体的生产效率就打了折扣。”
就作者说的这种情况,在任何一个集体劳动的场合,例如所有的工商企业,也都是存在着的。在一个群体中,总有老诚人,也有尖巧之人;因此,在任何生产过程中必然会有贪懒之人,存在着浑水摸鱼的人。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主要就是考核制度问题。考核制度能够较好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状态,那就会形成能够发挥劳动潜力而又适应生产要求的劳动状态;相反,如果考核制度不能反映员工实际的工作状态,那么,干多干少一样和干好干坏一样的现象就必然会发生,这不仅仅是在公有制企业的集体生产过程中会发生,即使是在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但是,与一般的产权型企业相比,在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由于集体经济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每个人的不负责的生产行为不仅损及个人利益,同时也会损害集体利益。对于这点是很好理解的。譬如说你出工不出力,田里晒干的稻或麦不能及时收到社场上脱粒归仓,淋雨造成了损失,就必然会使全队人利益都受损失。因此,生产队一旦出现这种现象,社员都会要求队干部改变这种状况的。这就是生产队作为劳权型企业与产权型企业不同的地方。
相反,在一个私营企业,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员工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其损害的是企业利益,但并不一定是损害员工的利益。原因很简单,企业员工的每个月的收入基本上是额定的,即使有奖金之类的浮动收入,上下变动也不会太大。更何况产权企业的员工工资和人工费用,是作为企业成本项目出现的,而成本最小化是企业经营的基本目标。因此,产权型企业是一个利益合作体,但不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产权型企业不适合生产要求的劳动状态更难改变。
我们知道,搞得好的生产队,工值可以达到1元以上,而搞得不好的生产队,工值可以只有0.2-0.3元,甚至更低;搞得好的生产队交足了国家的征粮任务,还自给有余,而搞得不好的生产队,要吃返销粮,甚至要算出讨饭,这就是因为生产队作为劳权企业,具有健全的经营机制,经营管理不善,生产队全体社员、每个家庭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因此,从动力机制的角度看,生产队就是一列动车,它的每个车辆都自带动力的。而产权型企业,就像常规列车,它只有机车才有动力,那后面长长的车辆都是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也就是说,人民公社的经营机制,比产权型企业更具优势。
从人民公社二十多年发展的整体状况看,相比于个体私营企业或一般的工商企业,它的生产经营是比较稳定,而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的。相反,改开之后的私营或民营企业,成功率实际上是非常低的。100个新创企业,二、三年之后可能只有几个企业还存在,做得较好,而失败的占了十之八、九。
三,到目前为止,人民公社体制是唯一可能带来共同富裕的经济体制。
有一种说法,认为公有制导致的是共同贫穷,认为人民公社是导致农民贫困的原因。
但是,既然人民公社导致了共同贫穷,为什么生产队时期那样的生产力水平,社员一对夫妇两个劳动力,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可以负担三、五个孩子到成家立业呢?现在富裕了,发达了,但为什么夫妇两个在企业打工,生养一个孩子还勉强,生养两个孩子那就力不从心了呢?
在感觉上,现在似乎生活条件比过去好多了,吃穿用度,比过去丰富多了;但是要论老百姓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社员,比今天穷吗?人民公社的社员夫妇两个仅仅靠务农,就可以使自己一家变成二、三家;而现在呢?夫妇两个在厂里打工,却只能勉强生养一个孩子。许多家庭之后都会消失。
如果是真正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人,都应该了解,在人民公社之前,或者说在人民公社开始的时候,农村都没有通电。那时到火热的夏天,要么拿把扇子扇扇,要么就到竹园去乘凉,哪有电风扇用?从没有电到有电,从点煤油灯到用电灯,这是人民公社带来的贫穷?与此相似的还有,过去农村根本就没有学校,但在人民公社成立之后,不久就建起了学校,普及了中学教学;有没有原来乡下也没有医院的,而正是人民公社的存在和发展,使各个大队都有了医疗室,公社有了卫生院。这就是人民公社这个公有制给农民的生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影响。相反,如果没有公有制,那农村能够那么快就通电吗?农村的教育体系和医疗体系能够那么快就发展起来吗?
农村的电力化,不仅对农民生活的方面都有影响,也为农业生产的水利化提供了条件,而大量水利基础工程的建设,形成了健全的灌排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为我国粮食生产人亩产3、5百斤到亩产千斤的发展创造了现实条件。而教育体系和医疗体系在农村的普及,是我国新生儿死亡率大幅降低的基本原因;同时也是我国农民的人均寿命的大幅提升的基本原因;这些导致了农民文化素质和我国人口质量的大幅提升。粮食的大幅增产,医疗卫生条件的创造,教育体系的建立,使人民公社时期的人口增长成为了我国人口最快的时期,而且也是我国人口素质发生根本转变的时期。
从老百姓的角度看,人民公社一方面由于在生产队采用了工分分配方式,打通了个人劳动与企业生产成果分配的通道。这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来,第一个由劳动者凭借劳动投入可以参与企业生产成果分配的劳权生产模式。这满足了劳动者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而产生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人民公社通过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项目的扣除,来发展能够体现劳动者公共需要的服务体系和公共产品,从而形成了老百姓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从周家庄等保持集体经济的单位的后续发展的情况看,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公共需要的项目会日益增加和扩大,共同富裕通过这种公共需要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力度的增加因而得以实现。
已有的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所以会给人以贫穷的感觉,一是因为这些人只是把人民公社的生活与后来的生活相比,而不是与人民公社之前相比;第二是,这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时期,恰好与我国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相重合、人民公社的二十五年之间,从6亿多人增加到10亿多人,6、7亿的人口基数,平均每年增加1600万人口。人口的快速增长客观上导致了生产成果的人均占有量的摊薄;第三是,在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业是从原始的个体种植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生产方式转变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第一时期必然是艰苦的创业时期,艰苦奋斗在所难免;而随着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的改变,我国农业和农村会由创业期向收获期发展,农民会感受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所带来的好处。只是,人民公社本来的发展进程被人为打断了。从周家庄及其它保持集体经济的单位看,坚持集体经营,必然会使农业生产实现高度机械化,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发展,这些发展必然会大幅提高农民的劳动收入,同时也必然会增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从而使全体农民走向共同富裕。
人民公社是唯一能够带来共同富裕的体制。这是因为人民公社的生产方式,它所确立的是劳动所有者主体,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采用的是按劳分配的方式。如果社会经济体制都能够采用人民公社的劳权公有制模式,那么,我国经济发展就会使我国八、九亿劳动者都能处于受益状态。在我国14亿人口中,满足了八、九亿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也就等于满足了近14亿人口的利益要求,因而也就满足几乎是全体人民的消费需要和致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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